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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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二十五项反措对比

新老二十五项反措对比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3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6
防止开关事故
防止污闪事故
17
防止接地网事故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8
防止污闪事故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2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23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2五项反措对比
序号
老二十五项反措
新二十五项反措
1
防止火灾事故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防止火灾事故
3
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4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5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6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防止锅炉事故
7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电力安全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火灾事故

电力安全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火灾事故

电力安全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电力生产二十五项反措1.防止火灾事故2.防止电气误操作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防止接地网事故18.防止污闪事故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防止跨垻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防止人生伤亡事故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防止交通事故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防止火灾事故1.1 加强防火组织和消防设施管理1.2各单位应建立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企业行政正职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备消防专责人员并建立有效的消防组织网络。

各单位应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检查。

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队伍,编制企业各重点部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火组织和消防设施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业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过期设施,禁止使用过期设施。

1.3 在新、扩建工程设计中,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

消防泵应严格执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保证备用泵与运行泵联动正常,并定期检测生产区域最高处消防水压力,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

1.4消防水系统应有冬季防冻措施,保证分支管路随时可用。

厂区重要道路应设为环形,或者设有回车道、回车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电厂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以防止灭火中人员中毒、窒息、烧烫伤。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第一篇:新25项反措之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4.1电源4.1.1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电源点应合理分散接入,每个独立输电通道的输送电力不宜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并保证失去任一通道时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受端系统可靠供电。

4.1.2发电厂宜根据布局、装机容量以及所起的作用,接入相应电压等级,并综合考虑地区受电需求、地区电压及动态无功支撑需求、相关政策等影响。

4.1.3发电厂的升压站不应作为系统枢纽站,也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4.1.4开展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之前,应完成“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新能源相关研究。

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4.1.5对于点对网、大电源远距离外送等有特殊稳定要求的情况,应开展励磁系统对电网影响等专题研究,研究结果用于指导励磁系统的选型。

4.1.6并网电厂机组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稳定措施、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等自动调整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4.1.7严格做好风电场并网验收环节的工作,避免不符合电网要求的设备进入电网运行。

4.1.8并网电厂发电机组配置的频率异常、低励限制、定子过电压、定子低电压、失磁、失步等涉网保护定值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4.1.9加强并网发电机组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和调速系统的运行管理,其性能、参数设置、设备投停等应满足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4.2网架结构4.2.1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订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坚强可靠和协调发展。

4.2.2电网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1992年原能源部《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颁发后,在防止重大、特大事故方面收到明显效果。

在电网容量增加、系统不断扩大的条件下,各项事故普遍呈下降趋势,其中锅炉灭火放炮、汽轮机超速、开关损坏、互感器爆炸、系统稳定破坏等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运和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尤其是现代计算机技术不断应用于电力生产,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有些事故已大大减少,但有些频发性事故至今仍有时发生,并且有的变得越来越突出,新的事故类型也不断出现。

近来,发生了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如轴系断裂事故、锅炉缺水事故、电缆着火事故以及全厂停电事故。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国家电力公司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重大环境污染、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锅炉尾部再次燃烧、锅炉满水和缺水等事故的重点要求,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各单位应密切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防止特大、重大和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1 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电缆防火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动力电缆不小于1m。

省公司25项反措实施指导意见

省公司25项反措实施指导意见

江苏省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实施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简称“二十五项反措”),根据省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对“二十五项反措”中有关条款的具体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1 防止火灾事故”(一)在1.1.10中提及“耐火防爆槽盒”,主要是要求针对发电厂和变电站内的电缆,应选用防爆耐火槽盒将电缆中间接头封闭。

(二)在1.9 中提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待省公司保卫部与国电公司讨论后再定配备数量和放置地点。

二、关于“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一)在2.3中提及“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其运行、操作应专门列入现场运行规程,检修应列入相关的检修规程或规定中。

(二)在2.5中提及“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主要是要求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变电所电气一次仍应满足防误装置功能设置要求,且不影响远方、就地操作。

(三)在2.6中提及“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对我省公司系统而言,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刀闸目前以现场操作为主,远方操作功能仅在紧急状态下使用,但操作完毕仍要到现场检查。

新建无人值班变电站电动刀闸应具备远方遥控操作功能(四)在2.7中提及“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的发、变电设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确保在1年内全部完成装设工作”,主要是指新设备没有防误装置不能投运;已投运的设备防误装置退出或没有装设,必须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省公司生产运营部备案方可运行,1年内完成修复或装设工作。

(五)在2.10中提及“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

此项反措应对照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六)在2.11中提及“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持证上岗”。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新25项反措之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

正确使用平安带,平安带必须系在结实物件上,防止脱落。

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

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平安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平安绳。

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结实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

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展满铺与有效固定。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结实并经历收合格前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防止发生架体坍塌坠落,导致人员踏空或失稳坠落,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与可固定措施。

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ø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展固定。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外表刷黄黑相间的平安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平安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lm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平安防护措施、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坠落。

对强度缺乏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以防踏空坠落。

在5级与以上的大风以与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展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平安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前方可进展。

二十五项重点反措

3. 励磁调节器的V/f限制定值应小于发变组过励磁保护定 值,确保在发电机电压升高或转速下降时,首先由励磁调节 器的V/f将发电机励磁电流限制在安全范围内。由于大部 分的励磁系统在机组启动、停机、励磁手动方式、备励运 行及其他试验过程中没有V/f限制功能,所以应注意完善发 变组过激磁保护。
二、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 11.7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 为避免发电机非同期并网事故的发生,对于新投产机组、 大修机组及同期回路 包括电压交流回路、控制直流回路、 整步表、自动准同期装置及同期把手等 进行过改动或设备 更换的机组,在第一次并网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1 应认真检查发电机同期回路的绝缘电阻,防止因直流接地 引起合闸继电器误动作而造成的非同期合闸。 2 应对同期回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校核 尤其是同期继电器、 整步表和自动准同期装置必须定期校验 。条件允许的可通 过在TV二次加电 注意必须断开TV 的方法进行模拟断路器 的手动准同期及自动准同期合闸试验,同时检查整步表与自 动准同期装置的一致性。
二、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I0 〉
OR
I2 〉
T2 / 0
&
解除失灵保护复合电压闭 锁
断路器辅助接点
T3 / 0
&
T1 / 0
注:①当断路器为三相机械联动时不投入此保护。 ②当非发变组时(三圈变时)不投入此保护。
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 发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信号 跳本断路器 发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信号
二、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8~20
300~600
1
当定子接地保护报警时,应立即停机。200MW 及以上容量的 发电机的接地保护装置宜作为跳闸。
二、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 整定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时,必须根据发电机在带不同 负荷工况下实测零序基波电压和零序三次谐波电压的有效 值数据进行整定。在不超过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故障 电流允许值的条件下,以时间换灵敏度应作为一项基本原则, 保护不宜整定过快、过于灵敏。 2. 2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根据大机组整定导则要求,发电 机定子接地保护应投入跳闸,且必须注意的是:应将零序基 波段保护和零序三次谐波段保护出口分开,零序基波段保护 投跳闸,零序三次谐波段保护只允许投信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二〇一五年三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1 防止触电事故 (1)1.2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3)1.3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4)1.4 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6)1.5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8)1.6 防止电梯、起重伤害事故 (9)1.7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1)1.8 防止液氨泄漏、爆炸伤害事故 (12)1.9 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15)1.10 防止其他伤害事故 (16)2 防止火灾事故 (18)2.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18)2.2 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19)2.3 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21)2.4 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2)2.5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3)2.6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23)2.7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24)2.8 防止脱硫、湿除系统着火事故 (24)2.9 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5)2.10 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6)2.11 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28)3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1)4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33)4.1 电源 (33)4.2 网架结构 (34)4.3 稳定分析及管理 (35)4.4 二次系统 (36)4.5 无功电压 (37)5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40)5.1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40)5.2 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45)6 防止锅炉事故 (48)6.1 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48)6.2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54)6.3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61)6.4 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65)6.5 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69)7 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81)7.1 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81)7.2 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82)7.3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 (83)7.4 加强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 (84)8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85)8.1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85)8.2 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87)8.3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89)8.4 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93)8.5 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95)8.6 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97)8.7 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100)8.8 防止燃气轮机叶片损坏事故 (102)8.9 防止燃气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损坏事故 (103)8.10 防止燃气轮机进气系统堵塞事故 (103)8.11 防止燃气轮机燃气调压系统故障 (104)9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105)9.1 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105)9.2 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108)9.3 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112)9.4 防止热工保护失灵 (113)9.5 防止水机保护失灵 (115)10 防止汽轮发电机损坏事故 (119)10.1 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119)10.2 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19)10.3 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120)10.4 防止转子匝间短路 (122)10.5 防止漏氢 (123)10.6 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123)10.7 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24)10.8 防止护环开裂 (124)10.9 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24)10.10 防止发电机定子铁芯损坏 (125)10.11 防止发电机转子回路接地故障 (125)10.12 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126)10.13 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26)10.14 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26)10.15 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 (127)10.16 防止发电机出口电压互感器故障 (128)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29)11.1 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29)11.2 加强励磁系统基建安装管理 (130)11.3 加强励磁系统调整试验管理 (130)11.4 加强励磁系统运行管理 (131)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33)12.1 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33)12.2 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133)12.3 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37)12.4 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38)12.5 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39)12.6 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40)12.7 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41)12.8 防止互感器事故 (141)13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47)13.1 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47)13.2 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151)13.3 防止开关柜事故 (15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55)14.1 防止接地网事故 (155)14.2 防止雷电过电压事故 (157)14.3 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 (158)14.4 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 (158)14.5 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 (159)14.6 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 (160)15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161)15.1 防止倒塔事故 (161)15.2 防止断线事故 (162)15.3 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 (163)15.4 防止风偏闪络事故 (164)15.5 防止覆冰、舞动事故 (164)15.6 防止鸟害闪络事故 (166)15.7 防止外力破坏事故 (166)16 防止污闪事故 (168)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70)17.1 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 (170)17.2 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 (172)17.3 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 (172)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74)18.1 规划与设备选型 (174)18.2 继电保护配置原则 (174)18.3 继电保护设计 (176)18.4 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179)18.5 新、扩、改建工程的验收 (182)18.6 继电保护定值与运行管理 (184)18.7 继电保护与相关专业的配合 (186)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89)19.1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 (189)19.2 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 (191)19.3 防止信息系统事故 (195)20 防止风电机组事故 (197)21 防止供热中断事故 (201)21.1 加强供热安全生产管理 (201)21.2 防止热网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01)21.3 防止汽轮发电机组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04)21.4 防止锅炉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04)21.5 防止化水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06)21.6 防止输煤系统原因导致供热中断 (206)21.7 防止火灾造成供热中断 (207)22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事故 (208)22.1 防止发电厂全停事故 (208)22.2 防止变电站全停事故 (211)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事故 (219)23.1 防止机组飞逸 (219)23.2 防止水轮机损坏 (221)23.3 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 (225)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230)24.1 加强大坝、厂房防洪设计 (230)24.2 落实大坝、厂房施工期防洪、防汛措施 (230)24.3 加强大坝、厂房日常防洪、防汛管理 (231)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38)25.1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环保“三同时”原则 (238)25.2 加强灰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38)25.3 防止废水超标排放 (239)25.4 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 (240)25.5 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41)25.6 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42)25.7 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维护管理 (244)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防止触电事故1.1.1 凡从事电气设备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等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接受触电急救的培训教育。

25项反事故措施

25项反事故措施
25项反事故措施
试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25项反事故措施?其中哪些与汽轮机运行有关?答:(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
(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
(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
(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
(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4)防止系数稳定破坏事故;
(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7)防止接地网事故;
(18)防止污闪事故;
(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
(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
(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房坍塌事故;
(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4)防止交通事故;
(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其中与汽轮机运行有关的有六种:
(1)防止火灾事故;
(2)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通流部分损坏和烧轴瓦事故; (3)防止汽轮机超速损坏事故;
(4)防止发电机、厂用电动机损坏事故;
(5)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防止全厂停电事故。

2023版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试题(附答案)

2023版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试题(附答案)一、单选题1、严格做好并网验收环节的工作,严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并网运行。

4.1.7(C)A.光伏电站,储能电站B. 光伏电站C. 风电场,光伏电站D. 风电场二、多选题1、电源侧的继电保护(涉网保护、线路保护)和自动装置(自动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调速器、稳定控制装置、自动发电控制装置等)的配置和整定应与发电设备相互配合,并应与电力系统相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

以下哪些属于涉网保护(ABD)4.1.10A.频率异常保护B. 定子过电压C. 发电机差动D. 失步保护2、并网电厂机组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稳定措施、()等自动调整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ABCD)4.1.8A.电力系统稳定器(PSS)B. 自动发电控制(AGC)C. 自动电压控制(AVC)D. 一次调频三、判断题1、电源均应具备一次调频、快速调压、调峰能力,且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新能源场站应根据电网需求,具备相应的惯量能力。

在新能源并网发电比重较高的地区,新能源场站应具备短路电流支撑能力。

(×)4.1.22、发电厂的升压站不应作为系统枢纽站,也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4.1.43、对于点对网或经串补送出等大电源远距离交直流外送系统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应开展励磁系统、调速系统对电网影响、直流孤岛、次同步振荡等专题研究,研究结果用于指导励磁、调速系统的选型。

对于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系统宜开展宽频振荡专题研究。

(√)4.1.6一、单选题1、受端电网()及以上变电站设计时应考虑一台变压器停运后对地区供电的影响,必要时一次投产两台或更多台变压器。

4.2.7(A)A.330kVB. 220kVB.110kV D. 500kV2、在直流容量占比较大的受端系统,应关注由于直流闭锁或受端系统大容量电源脱网引起大功率缺额导致的()和()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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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4.1 电源4.1.1 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

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电源点应合理分散接入,每个独立输电通道的输送电力不宜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并保证失去任一通道时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受端系统可靠供电。

4.1.2 发电厂宜根据布局、装机容量以及所起的作用,接入相应电压等级,并综合考虑地区受电需求、地区电压及动态无功支撑需求、相关政策等影响。

4.1.3 发电厂的升压站不应作为系统枢纽站,也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4.1.4 开展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之前,应完成“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新能源相关研究。

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4.1.5 对于点对网、大电源远距离外送等有特殊稳定要求的情况,应开展励磁系统对电网影响等专题研究,研究结果用于指导励磁系统的选型。

4.1.6 并网电厂机组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稳定措施、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电压控制(AVC) 等自动调整措施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4.1.7 严格做好风电场并网验收环节的工作,避免不符合电网要求的设备进入电网运行。

4.1.8 并网电厂发电机组配置的频率异常、低励限制、定子过电压、定子低电压、失磁、失步等涉网保护定值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4.1.9 加强并网发电机组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和调速系统的运行管理,其性能、参数设置、设备投停等应满足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4.2 网架结构4.2.1 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订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坚强可靠和协调发展。

4.2.2 电网规划设计应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

对于造成电网稳定水平降低、短路电流超过开关遮断容量、潮流分布不合理、网损高的电磁环网,应考虑尽快打开运行。

4.2.3 电网发展速度应适当超前电源建设,规划电网应考虑留有一定的裕度,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市场的发展等提供物质基础,以提供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4.2.4 系统可研设计阶段,应考虑所设计的输电通道的送电能力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裕度。

4.2.5 受端电网330kV及以上变电站设计时应考虑一台变压器停运后对地区供电的影响,必要时一次投产两台或更多台变压器。

4.2.6 在工程设计、建设、调试和启动阶段,电网公司的计划、工程、调度等相关管理机构和独立的发电、设计、调试等相关企业应相互协调配合,分别制定有效地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以保证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相关配套设施等能同时投入运行。

4.2.7 加强设计、设备定货、监造、出厂验收、施工、调试和投运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鼓励科技创新,改进施工工艺和方法,提高质量工艺水平和基建管理水平。

4.2.8 电网应进行合理分区,分区电网应尽可能简化,有效限制短路电流;兼顾供电可靠性和经济性,分区之间要有备用联络线以满足一定程度的负荷互带能力。

4.2.9 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磁环网。

在高一级电压网络建设初期,对于暂不能消除的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电磁环网,应采取必要的稳定控制措施,同时应采取后备措施限制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影响范围。

4.2.10 电网联系较为薄弱的省级电网之间及区域电网之间宜采取自动解列等措施,防止一侧系统发生稳定破坏事故时扩展到另一侧系统。

特别重要的系统(政治、经济或文化中心)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相邻系统发生事故时直接影响到本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2.11 加强开关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确保能够快逮、可靠地切除故障。

4.2.12 根据电网发展适时编制或调整“黑启动”方案及调度实施方案,并落实到电网、发电各单位。

4.3 稳定分析及管理4.3.1 重视和加强系统稳定计算分析工作。

规划、设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全面把握系统特性,优化电网规划设计方案,滚动调整建设时序,完善电网安全稳定控制措施,提高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4.3.2 加大规划阶段系统分析深度,在系统规划设计有关稳定计算中,发电机组均应采用详细模型,以正确反映系统动态特性。

4.3.3 在规划设计阶段,对尚未有具体参数的规划机组,宜采用同类型、同容量机组的典型模型和参数。

4.3.4 对基建阶段的特殊运行方式,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电网安全稳定分析,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和事故预案。

4.3.5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制订详细的基建投产启动方案。

必要时应开展电网相关适应性专题分析。

4.3.6 应认真做好电网运行控制极限管理,根据系统发展变化情况,及时计算和调整电网运行控制极限。

电网调度部门确定的电网运行控制极限值,应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极限值的基础上留有一定的稳定储备。

4.3.7 加强有关计算模型、参数的研究和实测工作,并据此建立系统计算的各种元件、控制装置及负荷的模型和参数。

并网发电机组的保护定值必须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4.3.8 严格执行电网各项运行控制要求,严禁超运行控制极限值运行。

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

4.3.9 电网正常运行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留有一定的旋转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

4.3.10 加强电网在线安全稳定分析与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电网运行决策时效性和预警预控能力。

4.4 二次系统4.4.1 认真做好二次系统规划。

结合电网发展规划,做好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规划,提出合理配置方案,保证二次相关设施的安全水平与电网保持同步。

4.4.2 稳定控制措施设计应与系统设计同时完成。

合理设计稳定控制措施和失步、低频、低压等解列措施,合理、足量地设计和实施高频切机、低频减负荷及低压减负荷方案。

4.4.3 加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主设备快速保护建设。

4.4.4 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相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稳定措施、自动化系统、故障信息系统和电力专用通信配套设施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4.4.5 加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入网管理。

对新入网或软、硬件更改后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进行出厂测试或验收试验、现场联合调试和挂网试运行等工作。

4.4.6 严把工程投产验收关,专业人员应全程参与基建和技改工程验收工作。

4.4.7 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的变化情况及时地分析、调整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或整定值,并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每年下达低频低压减载方案,及时跟踪负荷变化,细致分析低频减载实测容量,定期核查、统计、分析各种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

各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检修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防止电网事故情况下装置出现拒动、误动。

4.4.8 加强继电保护运行维护,正常运行时,严禁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

4.4.9 母差保护临时退出时,应尽量减少无母差保护运行时间,并严格限制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4.4.10 受端系统枢纽厂站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应侧重防止保护拒动。

4.5 无功电压4.5.1 在电网规划设计中,必须同步进行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规划设计。

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配置应确保无功电力在负荷高峰和低谷时段均能分(电压)层、分(供电)区基本平衡,并具有灵活的无功调整能力和足够的检修、事故备用容量。

受端系统应具有足够的无功储备和一定的动态无功补偿能力。

4.5.2 无功电源及无功补偿设施的配置应使系统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压调整能力,避免分组容量过大造成电压波动过大。

4.5.3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结合电网实际运行特点,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配置一定容量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4.5.4 提高无功电压自动控制水平,推广应用自动电压控制系统。

4.5.5 并入电网的发电机组应具备满负荷时功率因数在0.9(滞相)~0.97(进相)运行的能力,新建机组应满足进相0.95运行的能力。

在电网薄弱地区或对动态无功有特殊需求的地区,发电机组应具备满负荷滞相0.85的运行能力。

发电机自带厂用电运行时,进相能力应不低于0.97。

4.5.6 变电站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配套的无功补偿及自动投切装置等应同时投入运行。

4.5.7 电网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5,最小负荷时不应高于0.95。

4.5.8 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用户,在用电高峰时段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

4.5.9 电网局部电压发生偏差时,应首先调整该局部厂站的无功出力,改变该点的无功平衡水平。

当母线电压低于调度部门下达的电压曲线下限时,应闭锁接于该母线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

4.5.10 发电厂、变电站电压监测系统和能量管理系统(EMS)应保证有关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中枢点电压超出电压合格范围时,必须及时向运行人员告警。

4.5.11 电网应保留一定的无功备用容量,以保证正常运行方式下,突然失去一回线路、一台最大容量无功补偿设备或本地区一台最大容量发电机(包括发电机失磁)时,能够保持电压稳定。

无功事故备用容量,应主要储备于发电机组、调相机和静止型动态无功补偿设备。

4.5.12 在电网运行时,当系统电压持续降低并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时,必须及时采取拉路限电等果断措施,防止发生系统电压崩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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