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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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香港公司应先清晰香港公司的分类

香港有限公司的概念:

香港《公司条例》第32条对"公司"作如下解释:公司是指依本条例组成注册的公司或指现有公司。香港的有限公司:公司是指具有法人团体身份,为法律承认有存在权利和责任,并与其发起人、董事和成员截然分开的社会组织。

公司的法律人格:

尽管各国的公司有许许多多的不同,但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司属于法人。公司一旦成立,其在法律上便获得了独立的人格,有表征其独立人格的名称,并在财产、责任等方面与其成员相分离。

香港公司的分类:

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包括个人及合伙人)。

不具法人资格的经营团体:

是指以商业经营、赢利为目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团体。主要有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一(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香港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又称封闭式公司、不公开公司、少数人公司或不上市公司。它既非通常所说的私营公司,也非所谓的独资公司。

《公司条例》第29(1)条规定,香港私人公司是指一间其公司章程细则必须载有适当条文作出以下三方面限制的公司:

1.限制将其股份转让的权利;

2.香港公司成员的人数不超过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该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雇于该公司而在受雇期间及在终止受雇之后一直作为该公司成员的人;

3.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任何股份或债权证(债券)。

第29(2)条规定,2个或2个以上的人共同持有1股或多于1股的股份,该等人士须视为单独的1名成员。无股份划分的担保有限公司和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只要其公司章程细则符合《公司条例》第29(1)条的规定,也可注册为香港私人公司。尽管如此,《公司条例》附表C、D、E只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不管这些公司是私人公司还是香港公众公司。

原则上,私人公司也必须至少有1名成员和1名董事。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方法,香港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明文规定(见附表A第Ⅱ部分第2(a)条)。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是:

1.规定公司成员的优先购买权,即私人公司的成员在转让其股份时,应以合理价格优先转让给本公司的其它成员,否则有关转让是无效的;

2.规定私人公司的董事有决定权,即公司董事可不给予任何理由而拒绝就股份转让进行登记,不论该股份是否为全部缴足股款的股份。

香港《证券上市管理规则》明文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为公众公司。因此,可以说私人公司属非上市公司。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二(公众公司Public Company)

香港公众公司(Public Company)又称开放式公司、公开公司、多数人公司或上市公司。《香港公司条例》未对公众公司进行定义。根据香港普通法,香港公众公司是指没有公司的章程对自己设定那些要求私人公司必须具备的限制的公司。香港公众公司的特点是股票可在联合交易所挂牌公开进行交易,成员的人数也没有法定最高数额限制。

因为香港公众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股东(成员)人数众多,所以《香港公司条例》对香港公众公司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如公开业务经营状况;向投资者和公众公开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也就是说,香港公众公司的经营要贯彻"公开原则"的要求,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和与公司进行交易的第三者的利益。

香港公众公司不能等同于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香港公众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其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而香港上市公司是其股票已经在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上市公司必然是香港公众公司,而香港公众公司则不一定就是上市公司。

香港公众公司因为不受私人公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的限制,在募集资本、扩大经营规模以及股东通过股份的转让随时转移风险等方面,具有私人公司所不具有的优点。但香港公众公司的公开制度容易暴露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人数的众多会导致公司缺乏凝聚力,等等。在香港,私人公司的数量远远超过公众公司,但公众公司在商业及工业中所起的作用却仍是巨大的。

香港私人公司可依法改组为香港公众公司。香港公众公司也可依法改组为香港私人公司。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三(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

上市公司(listed company)指一间其任何股份在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非上市公司(unlisted company)指一间其任何股份没有在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根据香港《证券上市管理规则》、《上市条例》和《公司条例》的有关规定,一个公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向联合交易所的上市部申请批准其股份上市:

1.上市的公司必须为公众公司,私人公司不得申请;

2.申请上市的公司的主要业务必须是公众有兴趣的;

3.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最少获得1名交易所会员的提名;

4.申请上市的公司所有在上市前必须公布的资料必须经联合交易所上市部批准;

5.申请上市的公司还必须交纳首期上市费10万元。

以上为《证券上市管理规则》中证券首次上市的一般规则。

除一般规则外,申请上市的公司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该公司的股份于上市时以上市价格估算的总市值不少于5000万元;

2.公众持有该公司的股份一般不能少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

3.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有相当年期的业绩记录;

4.申请上市的股份配售与该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或过去雇员的比例在正常情况下不得超过10%;

5.所呈交的各项帐目,必须符合法例规定及上市委员会接纳的会计标准,以及必须经符合资格的核数师审核。

上市申请应向上市委员会提交,同时提交证监专员存案。上市申请主要是由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及上市部审批,而证监专员在一定情况下有拒绝上市的权力。

一般说来,私人公司是非上市公司,但非上市公司则不一定全都有私人公司。除私人公司外,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众公司也属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并不因为其未能在联合交易所上市而沦为私人公司,只要其章程细则没有对之作出限制以符合私人公司的条件,它们仍作为公众公司而存在。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四(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

什幺是控股公司

根据《公司条例》第2(4)条,一间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另一间公司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这些条件是:

1.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董事局的组成;

2.控制另一法人公司的过半数的表决权;

3.控制另一法人公司过半数的已发行股本,需要注意的是,在所持股本中如部分在分派利润或资本时无权分享超逾某一指明数额之数,则该部分不计算在该股本内。

4. 另一法人公司是该公司的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

控股公司又分为单纯的控股公司和混合的控股公司。前者以控制其它公司为专门目的;后者除了掌握其它公司的股份外,本身也从事经营活动。

控股公司是否就是母公司?

一般认为,在很多时候控股公司的概念与母公司是一致的,但是有时又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控股公司以控制另一公司的股份为已足,不必参与被控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母公司一般是直接控制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的。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五(公司集团(group companies)

公司集团(group companies)指由数家公司组成的具有多元的、多层次性的一种垄断性联合组织。一般来说,公司集团本身并非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而其组成成员公司的都是独立的法人。作为公司集团的成员的公司都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有自己的财产和帐目,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公司集团中成员公司的组合是松紧不一、形态万千的,并非只有母子公司这样一种组合形式。

为了保护投资者,《公司条例》对公司集团作了以下主要规定:

1. 私人公司拥有任何附属公司,或是另一间根据《公司条例》组成及注册的公司的附属公司,或是一间现有公司的附属公司,那幺该私人公司不得享有《公司条例》第141D条赋予的豁免权(《公司条例》第141D(3)条);

2. 公司集团在其财政年度终结时,要提交集团帐目给公司查阅(《公司条例》第124条)。提交公司查阅的集团帐目,必须真实而公平地反映公司及集团帐目所处理(deal with)的附属公司的

3. 《公司条例》第142条或143条获委任调查某公司事务的审查员,如认为该公司是某一公司集团的成员,则该审查员可以为完成该调查而调查其所属集团内其它成员公司的事务(《公司条例》第144条);

4. 一公司属于某公司集团的成员公司,则任何此等公司的董事,对于处置任何固定资产的建议,如所建议的资产处置的代价款额或价值及在有关期间内所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代价款额或价值的总和超过公司在最近一份于大会上提交公司查阅的资产负债表内所示的固定资产价值的33%,除非该建议已获公司在大会上的批准,否则不得将之实施。

可见,在集团内部,各成员公司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和约束。这是公司集团利益、

成员公司利益、投资者利益要保持平衡的体现。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六(海外公司oversea company )

海外公司(oversea company)是指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为法人并于《公司条例》生效后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公司,以及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为法人并于《公司条例》生效前已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而且在《公司条例》生效时仍继续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公司。《公司条例》第11部对海外公司作了专门规定。

与公司成员有关的整体事务状况与利润或亏损(《公司条例》第126条);

海外公司的注册

于1984年8月31日当日或以后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海外公司,须于该营业地点设立后1个月内,将下述档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组织公司或界定公司组织的宪章、法规或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其它文书的经核证副本。?具订明格式载有公司董事及秘书详情的董事、秘书名单。?具订明格式的名单,其内载有一名或多名居于香港并获授权代表公司接受须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和通知书的人士的姓名及地址,及公司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及该公司在其成立为法人地方的主要营业地点及注册办事处的地址;授权他人代表公司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委任备忘录或授权书,或其它文件,该委任备忘录、授权书或其它文件须有公司印章或以对公司有约束力的方式由他人代表公司签署。?该公司注册证书的核证副本,或该海外公司按其成立为法人所在地的法律、惯例不发给公司注册证书的,则应提交注册处长认为足以证明其成立为法人的其它证据。?除海外公司属私人公司或实际上具有与私人公司相同的一般特征外,要交付公司最近期帐目的经核实的副本。上述

文件如以英文以外的语文撰写,则须提交经核证的英文译本。遵从该规定的海外公司,注册处长须将其名称记入海外公司名册,并签署证明有关公司是依据《公司条例》第11部注册的公司(《公司条例》第333条)。

任何在1994年4月29日前注册的上市海外公司,均须在1994年4月29日后3个月内,向注册处长交付一份具订明格式的董事名单,(《公司条例》第333(2A)条)。

对海外公司文件的送达

任何根据《公司条例》第11部注册的海外公司,均须有一名居于香港获授权代其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人,如该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因其它款能预见的原因而不能够代表公司行事,则公司应在事后指明另一人代替该不能行事的代表人,并向注册处长登记。任何须向某海外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如交如此委任的代表人或留在该代表人的地址或以邮递的方式送交该人,则视为送达。如某海外公司没有如此委任代表人,或已委任的代表人已去世、不再居于香港、拒绝接收或因任何原因不能送达,则有关档可以下述方式送达:?将有关文件留在或寄往该公司在香港设立的任何营业地点;?如该公司在香港不再设有营业地点,以挂号方式将有关档寄往该公司成立为法人地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如并未有如此登记的地址,则将文件留在或寄往该公司于以往3年内曾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地方。

海外公司的法律地位

海外公司虽然在香港开设营业地并进行了登记,这并不意味着与其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法人的公司相分离而获得一独立的法人资格。除非海外公司的名称或商号因某种原因而被注

册处长指令更改,海外公司仍使用其既有的名称。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七(无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

无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指依照《公司条例》注册成立,其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公司。在香港,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登记的独资或合伙企业也被称为无限公司,但独资和合伙企业与无限公司的不同之处是前二者并不具备法人资格。

无限公司分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和有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股份的划分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股份划分的作用在于划分股东之间的责任和控制权,股东也可转让股份。但由于《公司条例》第170(1)条的规定,无限公司的股东即使已经离开公司,仍可能因该条的规定而负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这样,股份的转让并不能使股东真正脱离公司,这是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效果大不相同的。

无限公司的成员一般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但属于私人公司的无限公司除外。

尽管无限公司的股东负担无限责任,并不意味着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不分彼此的。无限公司与其成员仍是相对独立和相互分离的法律主体。故无限公司的债务和其成员的债务相互分开,无限公司的债权人不能针对个别股东起诉,被诉的无限公司将视情况要求其股东按比例向公司缴纳款项。

根据《公司条例》第19条,无限公司可以重新注册为有限公司,其手续为向注册处长递交一份公司成员大都愿意将无限公司转为有限公司的决议。但改组后的公司对其改组前的权利义务不发生影响。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八(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成立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条例》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公司有很多类别,但99%以上的创业者选择成立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称为私人公司)。在香港,私人有限公司超过50万家,但公众公司则只有一两千家。

创业者如属下列情况,可以考虑成立私人有限公司经营生意:

希望限制生意运作的法律责任;

希望利用独立的法律个体,亦即以公司形式经营生意;

希望利用公司的流动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取得融资;

希望下放权力给一些管理人员代为经营生意。

有限公司的分类

1.股份有限公司与担保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贸易公司或营业公司最常见的形式。这类公司的股本分为若干股,每股有一定价值。公司的部分甚至全部股份由投资者持有。投资者就是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生意兴旺,利润丰厚,会根据持股量分派股息给投资者。如果公司亏损,投资者的损失最多是完全丧失投资在公司股份的金额。换言之,投资者的责任限于股份的价值。

公司股份通常在发行时完全缴足股本。不过,发行的股份有时候只是部分缴足股本,未

缴足之数股东必须负责。

担保有限公司的形式往往用于成立会所、社团、学校、慈善团体等。

公司成员的责任限于在公司清盘时承担的缴款额。公司成立时,成员毋须出资,只须承诺公司清盘时分担某一金额便可。实际上,承诺的金额都是微不足道的,例如100元。

担保有限公司也可以有股本,以照顾到公司日常运作需用资金的情况,或公司间可能需要分派股息。不过这类担保有限公司在香港并不常见。

2.私人有限公司与公众有限公司

私人公司往往是成立来经营小型业务的。根据《公司条例》,私人公司是指藉其章程细则作出下列规限的公司:

a)限制将其股份转让的权利;

b)限定其成员人数不超过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该公司的人士,亦不包括先前受雇于该公司而在受雇期间及在终止受雇之后一直作为该公司成员的人士;以及

c)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债权证。

公众公司是不符合《公司条例》上述定义的公司。

私人公司不必将帐目提交公司注册处,所以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保密。反之,公众公司要将周年帐目提交公司注册处,以便存盘供公众查阅。

上市公司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上市的股份,公众可以自由转让。公司上市后,发行股票卖给公众,可以筹到大笔的资金。对于上市公司银行也会更乐于提供融资便利。

有限公司的优点

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的私人有限公司有下列优点:

1.责任有限── 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限于持股量的金额。财政负担限于买入公司股份的投资金额。一旦公司未能清偿债务,可以由股东、债权人或法庭提出清盘,变卖公司所有资产以清偿公司债务;就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项,债权人只能讨回的金额也仅限于变卖资产所得,公司股东无责任凑款还债。

2. 股东改变不影响公司的存在。公司的组织其实分为两个层次,拥有权在于股东,董事负责管理。股东需要资金或不想再投资在公司,可以卖出手上的股票,转让予他人。这样做不会影响公司的运作。不过,实际上,有些小型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往往也是公司的董事,因此股票易手也影响到公司的管理层。

3.融资── 公司可以利用浮动抵押取得融资,亦即公司可以向银行借款,以全部资产,包括厂房、机器、生财工具、待沽存货、帐户作为抵押。虽则如此,公司在日常营业中仍然可以买卖、替换及以其它方式处理这些资产而毋须得到银行批准。

4.拥有权── 在法律上,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可以用本身的名义拥有财产、与人订约,就算股东有变也不受影响。公司也可以对人提起诉讼。

5.管理── 公司的另一个特性是拥有权与管理权分开。股东是拥有公司的人,董事和公司秘书是管理公司的人。股东的责任有限,可以任命管理专才、生意专才替他们经营和管理生意。股东只是负责出资组成公司资本。他们投资于公司,如果公司赚钱,可以获派股息。

有限公司的缺点

另一方面,有限公司有以下的缺点:

1.公开资料── 法例规定公司必须向公司注册处呈报某些资料,向公众披露。例如,公司要将下列资料存盘方便公众查阅:资本结构;股东、董事及秘书的个人资料;抵押转让股份等。公众公司更要将周年帐目公开披露。

2. 公司受《公司条例》规管。与合伙经营比较,成立公司的程序较为繁复。此外,在公司成立后,董事和秘书继续有责任向公司注册处呈报指定的报表。公司亦须备妥经审核的帐目。

3.程序复杂── 公司必须保存某些登记册,例如成员登记册、董事及秘书登记册、押记登记册等。在公司运作中也有各类会议,例如股东周年大会、特别股东大会、董事局会议等。公司必须保存这些会议的记录。决议也有多种。投资者有意成立公司必须对此有所掌握。

4.结束营业── 通常,公司结业只可以清盘。清盘时必须委托清盘人变卖公司的资产、将变卖所得分派给债权人和股东。如果公司的资产足以抵销负债,可由公司成员自动清盘结业。如果资产不足以抵销债务,正常的做法是由债权人自动清盘或强迫清盘。清盘的程序本

身既复杂又昂贵,往往需要委聘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一间「普通」的公司清盘费用可能超过1万元。

5.税务── 公司利得税税率是17.5%,稍高于独资企业和合伙商号。不过,公司很多开支都可以扣税,例如董事酬金,所以,虽然公司税率较高,但成立私人有限公司也未必一无是处。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九(个人企业又称独资经营,sole or 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个人企业(又称独资经营,sole or 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指个人单独出资经营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人企业的出资者即是个人企业的企业主。个人企业的欠债和资产,也是出资者的欠债和资产。个人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付营业债项时,出资者须以本身其它资产补上。在税务法上,个人企业的盈亏,可以不和出资者本身的收支计在一起。不过,出资者仍须负责缴交本人的应深入息税和其个人企业的溢利税。

个人企业与注册公司的不同,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企业不是法人,企业主具有独立人格而个人企业却没有独立人格。注册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于其成员之外的法律人格。

2.个人企业既然不是法人,就无法独立承担责任而由企业主个人负无限责任。依照《公司条例》成立的无限公司的成员也要承担无限责任,但无限公司毕竟是一个独立法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资产和责任能力,并能成为诉讼主体。个人企业也不同于"一人公司",因为后者也是法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个人企业可以有自己的名称,但除具有商誉或用作注册商标的名称外,并不限制各个人企业之间在使用名称上的相同或相似。而注册公司的名称一船是具有独立性和排它性的。

4.个人企业的设立也相对容易,出资者只需到税务局商业登记处申请商业登记表格,连同登记费一并交回,税务局便可在数日内发出商业登记证。而注册公司的设立则要复杂得多。

5.个人企业没有公司相对稳定,个人企业会因企业主死亡而结束,或因企业主个人意志决定而结束。一个注册公司的解散程序是很繁琐的,并且注册公司一般不会因某个成员的死亡或破产而结束存在。

6.个人企业深受企业主个人资产、能力、信用等限制,规模不可能很大,因而在经济生活中不可能象公司那样风骚独领。

此外,个人企业可随时转让。承让人由接受之日起负责该日以后的一切收支,除非出让人和承让人另有协议。不过,个人企业转让必须依照《业务转让(保障债权人)条例》的规定,在两份中文报纸和一份英文报纸上刊登转让启事,否则出让人不能免去责任。

香港公司法概之十(合伙企业partnership)

合伙(partnership)指以营利为目的,依据各合伙人之间的合约建立起来的商业组织。在香港,合伙分无限责任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前者由《合伙条例》(香港法例第38章)调整,后者由《有限责任合伙条例》(香港法例第37章)调整。

依据合伙业务的不同,合伙又分为专业合伙和非专业合伙。除非是律师、会计师、证券经纪等专业合伙,合伙人数不可超过20人。超过20人的注册为法人公司。可见非专业合

伙与注册公司之间的界限并非十分严格。

注册公司与合伙的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点:

1. 注册公司为法人,有永久延续性。而合伙则不是法人,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

2. 注册公司与其成员属不同法律主体,两者权利义务不同。合伙企业与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互通。

3. 作为法人,注册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合伙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4. 注册公司的行动准则是公司的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凡接受该大纲和细则的人,可通过持有股份而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成员。但除董事、经理外,公司的成员并无经营权。各合伙人之间是通过合伙合约联接起来的,没有各合伙人的同意,第三人不能加入合伙。各合伙人(除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外)都能代表合伙和其它合伙人经营业务。

5. 注册公司成员的变动一般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但无限合伙的成员或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的存亡、变动会导致合伙的解体。

6. 注册公司的股东并无保守商业秘密和负竞业禁止的义务,也无绝对信义责任。而合伙人之间则应相互忠诚不欺;

7. 注册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只可由公司出面执行。合伙

企业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

8. 注册公司的成员或股东,不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使公司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随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

9. 注册公司的商誉属该公司,公司成员不得侵占,也不能擅用。合伙企业的商誉属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拆伙后,可各自用原合伙企业名称。

10.注册公司包括一些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合伙则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数人之间可以形成另外一种非法人团体的联合,但不能组成合伙。

11.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公司条例》详为规定,合伙的组织形式则相对灵活,只要不违反法律,可由合伙人以协议决定。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领土进行分级分区域划分,进行有效的分级管理,把国家疆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古往今来,我国各个朝代都有不同层次,不同区域范围和不同行政区划的名称。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后增至46郡),郡下设县。汉时设13州,唐时初设州、县,后又在州上加设道,全国分10道(后增至15道)。宋时改道为路,全国分15路(后增至18路)。元朝是建省的开始,直隶中央的一级政区称中书省,其他地区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省以下设路、府、州、县。明时行省又称布政使司。清时沿用了省级行政区划,并简称为省,1884年新设新疆省,1885年将福建省的台湾府改设为台湾省。民国时期沿袭清代省制,区划数量多次调整,并增设直辖市建制。1945年抗战胜利后,台湾省回归祖国版图,东北三省改划9省。至民国末期,全国共35个省,12个院辖市,1地方。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曾按不同方位,设立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6大行政区,代表中央管辖所属的省级行政单位。1954年撤销大行政区。50多年来,在沿袭民国时期省级行政单位基础上,也有不少调整变化。先后成立了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直辖市,1997年和1999年分别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现有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2特别行政区。目前我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是1947年设立的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也是与邻国陆地边界最长的我国省级行政区划单位;1958年设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僮族自治区(1965年僮更名为壮);1965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西藏通往尼泊尔的樟木口岸是我国著名的一级边境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对原英国占领的香港和葡萄牙占领的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仍然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一级行政区,是国家版图的一部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东侧,与广东省深圳市相邻。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及200多个岛屿和附近海域,陆地总面积1103平方千米,人口680多万。使用汉语和英语,通行广东话和客家话。香港在秦朝时已纳入中国版图。1840年鸦片战争后,英国以五个不平等条约逐步占领香港。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西岸,北与广东省珠海市接壤,东与香港隔海相望。澳门由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及附近海域组成。陆地面积27.3平方千米,人口47万,使用汉语和葡萄牙语。1553年在澳门海域活动的葡萄牙人以

制造业企业人员岗位划分

一、二、三线人员岗位划分 各子公司: 为了加强我集团的岗位管理,更好的管理和控制定岗定编工作,根据总裁指示,特制定此岗位划分标准。请各子公司按《集团各子公司业务板块划分表》(见附件)中本公司所在板块的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并将划分后的岗位分类按《一、二、三线人员统计表》(见附件)统计,经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后,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串发至人力中心李方处,具体岗位划分如下: 一、岗位类别 分三类:一线人员、二线人员和三线人员。 1、一线人员:指在生产区域中直接参与产品制造的岗位。 2、二线人员:指在生产区域中间接参与产品制造的岗位、或服务于员工后勤生 活的岗位。按岗位工作的内容划分为生产辅助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 3、三线人员:指在组织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岗位, 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按岗位工作的内容划分为职能管理类、营销管理类、生产管理类和技术类 二、公司类别及岗位划分标准 集团总部高层及各中心管理岗位属于职能管理类。集团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司业务划分为制造板块、房地产板块、资本运作板块及其他。 1、制造板块 ?一线人员:分为生产班组长、机械加工类、下料类、装配类、运输类及其他。 机械加工类: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工、铆焊工、钳工、拉床工、制齿工、加工中心 下料类:剪切下料工、气割下料工、数控下料工、锯床工 装配类:机械装配工、电器装配工、配线工 运输类:装卸工、转运工、叉车司机、汽车吊司机、货车司机、平板车司机、配送员 其他:油漆工、天车工、司索工、指挥工、热处理工、木工 ?二线人员:分为生产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 生产辅助人员:从事生产调度、质量检测、售后服务、材料统计、工时统计、电

公司信息分类、标识、发布、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资产管理制度 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各类信息资产的分类和标识,方便信息资产的有效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所有信息资产。 第三条定义 (一)本制度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种存储或者存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纸质数据文件、语音和图像等。 (二)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以任何形式存在或传播的对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价值的内容,包括电子信息、纸质数据文件、语音图像等。信息安全关注的是信息的保密性、可用性和完整性。 (三)本制度所称信息资产是指任何对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价值的信息的存在形式或者载体,包括计算机硬件、通信设施、IT环境、数据库、软件、文档资料、信息服务和人员等,所有这些资产都需要妥善保护。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三条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总裁办是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部各类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定义以下相关角色,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执行和审核职责。 (一)责任人,信息资产的创建者,或者主要用户所在组织、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

信息资产责任人对所属信息资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理解和各种信息访问活动相关的安全风险; 2)根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密级划分标准来确定所属信息资产的级别; 3)根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策略确定并检查信息访问权限;4)针对所属信息资产提出恰当的保护措施。 (二)保管者,受信息资产责任人委托,对信息资产进行日常的管理,维护已经建立的保护措施。资产保管者通常是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信息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例如系统管理员或各部门相关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相关策略和信息资产责任人的要求,负责信息资产的维护操作和日常管理事务; 2)负责具体设置信息访问权限; 3)负责所管理的信息资产的安全控制; 4)部署恰当的安全机制,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 5)按照信息资产责任人的要求实施其他控制。 (三)用户,信息资产的使用者,除了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内部员工,也可能是因为业务需要而访问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的客户或第三方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 1)向信息资产责任人申请信息访问; 2)按照好收益(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策略要求正当访问信息,禁止非授权访问; 3)向相关组织报告隐患、故障或者违规事件。 第四章资产管理要求 第五条信息资产分类 信息资产责任人应该指导进行相关资产的调查,资产调查以业务流程为线索,包括各类输入、中间环节和输出信息,所有这些信息资产都为业务流程的运转提供支持。信息资产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数据文件,通常包括各种电子档:业务数据、客户数据、配置文件、记录数据(日志、审计记录)、管理文件(策略、流程文件、操作手册等)、商务文件(合同、

我国的区域划分

中国共分为哪几个区域?每个区域所包含的省市都有哪些? 中国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 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8、台港澳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 华中地区:中国中部地区的简称。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东地区:中国东部地区的简称。“华东六省一市”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湾省)和上海市。 华南地区:中国南部地区的简称。华南三省(区)包括: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义上的华南地区还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湾、香港、澳门。 西南地区:中国西南地区包括中国西南部的广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东南部,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区)一市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和重庆市。 西北地区:中国西北地区是中国西北内陆的一个区域,地理上包括黄土高原西部,渭河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北部内蒙古高原西部,柴达木盆地,和新疆大部的广大区域。通常简称“西北”。 西北五省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国区域按经济带划分: 1.东部沿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18个省、区、市)。 2.中部内陆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区)。 3.西部边远地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个省、区 八区域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总面积79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0696万。这一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结构相近,历史上相互联系比较紧密,目前,面临的共同问题多,如资源枯竭问题、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问题等。 北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二市两省。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8127万。这一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发达,在对外开放中成绩显著。 东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一市两省。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3582万。这一地区现代化起步早,历史上对外经济联系密切,在改革开放的许多领

公司人员等级划分

CEO:首席执行官(老板,有该管理范围公司的部分股份,上海的CEO,一般都是中国的CEO,也有例外,譬如电通、麦肯、盛世长城等)。 GM:国外叫总裁(President),国内叫总经理(现今国际4A的趋势是围绕广告主的事业制,所以总经理的功能与职权被削弱,有些国际4A的office有董事总经理这 个抬头,这是有实权的,如果只是总经理,虚弱的多) CEO与GM的区别:也就是行政长官与总裁的区别,如果这间公司特别特别大,很多很多事务,譬如国外的大型集团与财团,那么CEO就负责重大事情,GM: 国外叫总裁(President)就处理一般事务;CEO一般都是打工的,有很少的股份或者花红,而总裁(President)或者董事总经理(总经理没用,还是聘用制)一般有较多股份,代表着股东利益,不一定代表员工利益,所以说你可以看到很多国际公司人事纷争,总裁与CEO打架了等等。 MD:行政总监(职权相当于半个CEO,一般国际4A行规,设立MD就不设GM,也有少数另类的) CCO:首席创意执行官(国内很少,有的职位也是空弦,都是给那些老一辈创意人准备的头衔,忽悠人的) ECD:执行创意总监(创作部最大的官,一般只设一个,否则容易出乱子) GAD:客户群总监(客户部掌握最多的客户的老大,女性越来越多,资深的为SGAD,即资深客户群总监,不多见) GCD:创意群/组总监(创作部掌握若干客户的老大,也许是真正干脏活累活的人,ECD风光无限,GCD卖嗲) SAD:资深/高级客户总监(客户部掌握二至四的客户的老大,女性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风韵) SCD:资深创意总监(创作部掌握一至四的客户的老大,男性居多,资历较深) CD:创意总监(很普通,月薪3-5万) AD[Account Director]:客户总监(很普通,月薪2-4万) ACD:副/助理创意总监(很普通,月薪1-2万) AAD:副/助理户总监(很普通,月薪1-2万) '.

中国新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新行政区域划分 中国即将重新划分省份,50省级政区规划出台后,看看你是哪省人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日前在香港接受媒体专访时透露,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总体思路可能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而增设直辖市一事只是理论研究与探讨,近期可能性不太大,并未到操作层面。报道说,中国行政区划改革规划今年将正式激活,未来两年,民政部等有关部委将对此进行专题调研,改革方案料于2005年完成。此项改革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无异于对中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动一场大手术。新规划将决定中国未来数十年的行政区域布局,是关乎中国政治、经济全局的重大战略。戴均良指出,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总体要求,应该是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与整个国家发展战略相配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进行。总体思路可能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其中,创新市制是重点,主要内容应包括:通过增设直辖市逐步划小省份;通过市县脱钩、改革市管县体制,减少行政管理层次;通过增设县级市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需要,承接大部分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并调动地方发展和竞争的积极性,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撤并乡镇是行政区划改革重要举措之一。民政部自1999年起推动撤并乡镇工作,目前已有25个省完成,共撤并乡镇7196个。今年还有6个省、自治区实施这项改革,撤并比例在15%左右。另外,另有部分省市小规模撤并工作今年也将进行,全国撤并乡镇工作预计今年基本完成。接下来,中国还将对规模过小的市、市辖区、县进行适当调整。目前全国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辖区有720个,其中10万人以下的有314个,除少数边疆地区的市、市辖区、县不做变动外,其它地区符合撤并要求的行政区域都应推进这项改革。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有四个层级,即省→市地州→县→乡镇,而西部少数边远山区在县与乡镇之间还设有县的派出机构———区公所,东中部地区的一些乡镇则在乡镇与村之间设管理区或办事处,形成了五级管理层。管理层次之多,居世界之首。戴均良指出,有些省已经具备了直接领导县的条件,地级管理层可以逐步撤销。目前福建、江苏、浙江以及湖北等省已经激活了试点改革,探索性地赋予县以地级市的管理职能,收到良好效果。分省、缩省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戴均良认为,省的规模过大,既不利管理,对国家长治久安也没好处。从中国国土面积和人口考虑,中国设50个左右省级政区比较合理。戴均良同时强调,缩省虽然有必要,但一定要等政治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条件成熟时才可以进行。从中国目前国情出发,重新进行大规模分省不现实,既会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行政管理成本。另外,面对升格直辖市的诱惑,内地很多经济发达城市均跃跃欲试。深圳、大连、青岛等市将被升格为直辖市的说法在坊间流传已久,近来呼声渐高。戴均良指出,经济指针并非唯一条件,增设直辖市应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区域布局要合理,新直辖市应该是大的区域里的首位中心城市,有足够发展空间。应与原有直辖市有一定距离,否则浪费资源、增加内耗,抵消和减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二是人口不宜少于200万人,否则难以形成区域政治中心的地位,这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三是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济总量应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这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企业分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构建良好的认证认可秩序,切实做到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监管,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分类的依据 1、企业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2、企业遵守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情况; 3、企业产品特点; 4、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设备水平; 5、投诉、举报情况; 6、企业获证情况; 7、其他部门对该企业的信用评价。二、企业分类及标准根据上述分类依据把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企业: 1、企业积极主动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有效,顺利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合格,连续2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完善的计量保障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有效运行; 5、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或国家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 6、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B类企业: 1、企业申请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运行基本有效,通过年度监督审核; 2、产品质量较稳定,产品质量连续2年以上无严重质量问题; 3、连续2年以上无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较为有效运行; 5、连续2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C类企业: 1、企业存在无证生产的现象,经督促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在年度监督审核中存在严重问题; 2、产品质量基本稳定,连续1年以上监督抽查合格; 3、连续1年以上无因严重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被处罚; 4、企业基本建立了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且能够组织运行; 5、连续1年以上没有被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不属实的; 6、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产品,并且容易引起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企业; 7、开业投产时间在1年内的企业。 D类企业:除上述企业外的其余企业归入D类企业。主要特征是:企业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被投诉、举报或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被处罚;屡罚屡犯,整改不力。三、企业分类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当年的元月份完成。四、企业分类由所在辖区监管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报局监管领导小组确认。五、企业分类情况应记入企业档案。

公司规章制度分类

公司规章制度分类 篇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一、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分类: ◇决策指挥系统制度; ◇督察预警管理制度; ◇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示范文本; ◇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后勤事务管理制度; ◇物流控制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企业全面形象管理制度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什么?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 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分析,在较为具体的层面,现代企业制度大体可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有明确的盈利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工按经营业绩和劳动贡献获取收益,住房分配、养老、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劳动人事等方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 5、企业有着刚性的预算约束和合理的财务结构,可以通过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谋求企业的扩展,经营不善难以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领土进行分级分区域划分,进行有效的分级管理,把国家疆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古往今来,我国各个朝代都有不同层次,不同区域范围和不同行政区划的名称。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郡(后增至郡),郡下设县。汉时设州,唐时初设州、县,后又在州上加设道,全国分道(后增至道)。宋时改道为路,全国分路(后增至路)。元朝是建省的开始,直隶中央的一级政区称中书省,其他地区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省以下设路、府、州、县。明时行省又称布政使司。清时沿用了省级行政区划,并简称为省,年新设新疆省,年将福建省的台湾府改设为台湾省。民国时期沿袭清代省制,区划数量多次调整,并增设直辖市建制。年抗战胜利后,台湾省回归祖国版图,东北三省改划省。至民国末期,全国共个省,个院辖市,地方。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曾按不同方位,设立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大行政区,代表中央管辖所属的省级行政单位。年撤销大行政区。多年来,在沿袭民国时期省级行政单位基础上,也有不少调整变化。先后成立了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等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年设立海南省,年设立重庆直辖市,年和年分别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目前我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是年设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年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也是与邻国陆地边界最长的我国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年设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僮族自治区(年僮更名为壮);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西藏通往尼泊尔的樟木口岸是我国著名的一级边境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对原英国占领的香港和葡萄牙占领的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仍然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一级行政区,是国家版图的一部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东侧,与广东省深圳市相邻。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及多个岛屿和附近海域,陆地总面积平方千米,人口多万。使用汉语和英语,通行广东话和客家话。香港在秦朝时已纳入中国版图。年鸦片战争后,英国以五个不平等条约逐步占领香港。年中英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年月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西岸,北与广东省珠海市接壤,东与香港隔海相望。澳门由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及附近海域组成。陆地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使用汉语和葡萄牙语。年在澳门海域活动的葡萄牙人以货物受潮需要晾晒为由,贿赂当地官员,登陆取得居住权。年葡萄牙人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占领了澳门地区。年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

香港公司的分类

香港公司的分类 注册香港公司应先清晰香港公司的分类 香港有限公司的概念: 香港《公司条例》第32条对"公司"作如下解释:公司是指依本条例组成注册的公司或指现有公司。香港的有限公司:公司是指具有法人团体身份,为法律承认有存在权利和责任,并与其发起人、董事和成员截然分开的社会组织。 公司的法律人格: 尽管各国的公司有许许多多的不同,但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司属于法人。公司一旦成立,其在法律上便获得了独立的人格,有表征其独立人格的名称,并在财产、责任等方面与其成员相分离。 香港公司的分类: 私人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包括个人及合伙人)。 不具法人资格的经营团体: 是指以商业经营、赢利为目的,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及团体。主要有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两种形式。

香港公司法概述之一(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 香港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又称封闭式公司、不公开公司、少数人公司或不上市公司。它既非通常所说的私营公司,也非所谓的独资公司。 《公司条例》第29(1)条规定,香港私人公司是指一间其公司章程细则必须载有适当条文作出以下三方面限制的公司: 1.限制将其股份转让的权利; 2.香港公司成员的人数不超过50人,但不包括受雇于该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雇于该公司而在受雇期间及在终止受雇之后一直作为该公司成员的人; 3.禁止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任何股份或债权证(债券)。 第29(2)条规定,2个或2个以上的人共同持有1股或多于1股的股份,该等人士须视为单独的1名成员。无股份划分的担保有限公司和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只要其公司章程细则符合《公司条例》第29(1)条的规定,也可注册为香港私人公司。尽管如此,《公司条例》附表C、D、E只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不管这些公司是私人公司还是香港公众公司。 原则上,私人公司也必须至少有1名成员和1名董事。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方法,香港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明文规定(见附表A第Ⅱ部分第2(a)条)。实践中经常采用的方法是: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 交易员分成制度

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交易员分成制度 从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出发,以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来划分,可把企业制度分成三类。下面小编带你了解企业制度可以分成哪几类。企业制度的分类: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分 从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来考察,企业制度分为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三种基本类型。在这里,“所有者”与“所有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同的所有制,有着不同的所有者。同一种所有制,也有着不同的所有者形式。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各国,普遍采用企业资产所有者形式这个标准作为划分企业制度的基本标准。这三种基本形态是在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世界各国企业立法的三种主要形式。 1.个人业主制企业 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的企业,这种企业在法律上称自然人企业或个人企业。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最早产生的也是一种最简单的企业。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优点:一是企业的开设、转让与关闭等行为,仅须向政府登记即可,手续非常简单。二是利润归个人所得,无需与别人分享。虽然它也要缴纳所得税,但是不双重课税,税负较轻,这一点与公司不同。三是企业由业主自由经营,别人无权参与干涉,在经营上制约因素较少,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所以处理问题机动、敏捷。四是技术、工艺和财务不易泄密。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保守企业有关销售数量、利润、生产工艺、财务状况等一切商业机密,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基础。而对于个人业主制企业而言,除了个别财务资料须让税务机关知晓以外,其他均可以保密。五是企业主可以获得个人满足。这种企业成败皆由业主承担,如果获得成功,企业主会感到成功的满足。所以不少企业主认为,他们在经营企业中所获得的主要是个人的满足,而不只是利润。 个人业主制企业的缺点:一是业主要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的全部债务时,法律强制企业主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企业的债务。从这个角度上讲,企业主的所有财产都是有风险的,一旦企业经营失败,则可能导致企业主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甚至危及社会的稳定。因此,对风险性较大的行业不宜采用这种形式。二是企业规模有限。这种企业在发展规模上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个人资金有限,信用有限,资本的扩大完全得依靠利润的再投资,企业自身积累也有限,因此不易筹措较多的资金以求扩张;另一方面是个人管理能力、自身精力的限制,也决定了企业有限的规模,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企业的经营则变得难以控制。三是企业寿命有限。企业的存在是完全凭借业主的资信能力、管理能力作为依托的,因为企业主的继承人不一定有足够的能力维持住这个企业,所以企业是和业主共存亡的,业主的死亡、破产、犯罪或转业都可能使企业不复存在。这样,企业的雇员和债权人就不得不承担较大的风险。在西方国家,债权人往往要求企业主进行人寿保险,一旦企业主死亡,则可用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收回债权,但这并不能消除企业的短命。 2.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资,为了获利共同经营,并归企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合伙人可以资金或其他财物出资,也可以权利、商标、专利、劳务等代替。总的来看,合伙制企业不如独资和公司制企业的数量多。在美国全部企业形式中,合伙企业约占7%,但这种企业形式在广告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零售商店和股票经纪行等行业中是仍为常见的形式。 合伙经营合同。成立合伙企业必须经合伙人协商同意,然后采用书面协议的形式,把每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都确定于合约之中,这个书面合约即合伙经营合同。在合伙经营合同中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企业所得利润和所负亏损的分配办法;②各合伙人的责任是什么,

中国档案分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档案分类表

中国档案分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档案分类表 Catalogue for the archives of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 under the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Chinese archives SN/T0003—1995 前言 中国档案分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档案分类表(以下简称《商检档案分类表》)是《中国档案分类法》(以下简称《中档法》)商检类的档案分类详表。“商检档案分类标引规则”是进行分类标引使用,以确保商检档分类标引方法统一。“商检档案分类表类目细分规则”是提供给各使用单位对《商检档案分类表》最低一级类目进行扩展和细分。 附录A商检档案分类标引规则、附录B商检档案分类表类目细分规则均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商检档案分类表》使用说明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商检局办公室机要档案处负责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档案分类表编辑委员会负责起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文兰、元达礼、朱光沛、刘瑛、迟长月、李秀芳、任开鸿、陈鹏、金善祥、周克仁、俞晓丹、钟宝琦、徐庸德,黄慕让、蔡毓德。 本标准参与编制人: 周醒海(国家商检局副局长,负责标准审定工作)、李桂霞。 本标准由国家商检局办公室机要档案处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档案(以下简称商检档案)分类原则、编码方法、体系结构及分类和编码。 本标准适用于商检各类档案的分类标引。也适用于某种专业档案进行档案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商检档案分类表 以商检系统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并紧密结合商检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按照《中档法》的体系结构及编码方法编制而成的商检档案分类规范。 2.2档案分类 根据档案内容或形式的异同,按照一定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使用一定的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过程。 2.3类目 亦称类名。一组在性质上具有某种(或某些)共同属性的事物的总称,用以表示一类事物的概念。 2.4类号 类目的标识符号,用以表示和固定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排列顺序及位置。 3分类原则 3.1以进出口商品检验职能活动分工为主要分类基础,紧密结合商检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采取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体系。 3.2类目的设置具有较强的概括性,既客观反映我国商检档案的现状,又考虑今后商检档案发展的需要,在保证基本类目稳定的前提下留有扩充的余地。 3.3从商检档案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力求达到科学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4编码方法 4.1本标准采用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编号法。汉语拼音字母“LD”体现了本标准在《中档法》中的位置,字母之后的阿拉伯数字表示类号。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3)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对公司的文件的体例格式、编制、编号、审批、发布、归档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公司文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和外来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文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贯、发放、废止工作,并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对本制度执行的指导及监督。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规文件、政府相关外来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3 各部门产生的内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负责文件的收录、发放、归档、废止的管理。 3.4 文件编制、审批、发布的权责 3.4.1 总经办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他基础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发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负责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3.4.5 质检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产品认证文件,并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3.4.6 设计部负责制定公司公司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设计开发输出文件(设计图样、产品BOM、检验标准、规范测试)等文件。 3.4.7 工厂负责制定产品BOM、产品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由打样工厂负责)。 3.4.8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制定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编制,公司副总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门文件分发布前,应向总经办提交电子/纸张文件审核备案,并获得文件号。 3.5 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发布,依《质量手册》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4.定义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执行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和进行相关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按行政区域划分全国

中国行政区域划分研究 按行政区域划分: 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8、台港澳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 华中地区:中国中部地区的简称。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东地区:中国东部地区的简称。“华东六省一市”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湾省)和上海市。 华南地区:中国南部地区的简称。华南三省(区)包括: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义上的华南地区还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湾、香港、澳门。 西南地区:中国西南地区包括中国西南部的广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东南部,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区)一市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和重庆市。 西北地区:中国西北地区是中国西北内陆的一个区域,地理上包括黄土高原西部,渭河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北部内蒙古高原西部,柴达木盆地,和新疆大部的广大区域。通常简称“西北”。西北五省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总面积79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0696万。这一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结构相近,历史上相互联系比较紧密,目前,面临的共同问题多,如资源枯竭问题、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问题等。 按经济带划分 1.东部沿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18个省、区、市)。 2.中部内陆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区)。 3.西部边远地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个省、区)。 4.北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二市两省。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8127万。这一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发达,在对外开放中成绩显著。 5.东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一市两省。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3582万。这一地区现代化起步早,历史上对外经济联系密切,在改革开放的许多领域先行一步,人力资本丰富,发展优势明显。 6.南部沿海地区,包括福建、广东、海南三省。总面积33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2019万。这一地区面临港、澳、台,海外社会资源丰富,对外开放程度高。 7.黄河中游地区,包括陕西、山西、河南、内蒙三省一区。总面积160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8863万。这一地区自然资源尤其是煤炭和天然气资源丰富,地处内陆,战略地位重要,对外开放不足,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8.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总面积68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23085万。这一地区农业生产条件优良,人口稠密,对外开放程度低,产业转型压力大。 9.西南地区,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三省一市一区。总面积134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24611万。这一地区地处偏远,土地贫瘠,贫困人口多,对南亚开放有着较好的条件。 10.大西北地区,包括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两省三区。总面积398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5800万。这一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地广人稀,市场狭小,向西开放有着一定的条件。

香港进出口报关与深圳的区别

香港进出口报关和深圳进出口报关的不同 最近做了比较多的中港进出口的业务,感觉大家对这块的业务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必要给大家讲解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先讲出口吧 从深圳出口到国外的货物一般有两种选择 一是直接从深圳上大船直接到国外,传说中的FOB深圳 二是通过拖车把货物运输到香港上大船然后运输到国外 一般情况下FOB深圳费用+USD300/USD600(小柜/大柜)=FOB香港 有人就会问了,香港的码头费和文件费都比深圳贵,运费也比深圳贵,那为什么有人愿意多花钱也要从香港上大船运输到国外? 没有是是傻子,汤圆来简单总结下从香港上大船的好处吧 1,报关时间比较充足 中国海关报关比较死板,说一就是一,没有多少回旋的余地,有时候工厂交货通常都是挺赶的,有时候星期三截关的船,周五开船,工厂预计星期二才能交货,那么做柜还柜到报关总共只有一天的时间,比较赶,报关过程中的可变性让工厂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中国海关的规定是柜子还到码头才能报关,这样时间上比较赶 但是从香港上大船有一个好处就是香港可以提前三天预申报,提前报好关,然后等货物生产好了直接过港,而且皇岗是24小时通车(报好关的前提下),所以给工厂生产产品的交货期和报关留下了很多余地,虽然香港的出口费用可能会比深圳贵一些,但是却多出了许多时间,这个多余的时间多生产出一些产品也许就可以多一点抢占时间,多一点的时间给通关多了一点回旋的余地 2,合理避税 很多国家针对中国出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意思就是假设同样是中国和日本进口一个大柜轮胎到美国,同样是货值100万,中国就要多征收80万的反倾销税,日本就只用缴纳正常的进口关税5万。 这种措施完全是国际上的贸易摩擦,而且是针对中国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少缴纳关税,中国生产的产品有时候为了合理避税就把货物拖到香港,然后委托我公司做一个香港产地证,证明这个产品是从香港生产的,于是到了美国就可以

我国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方案 [1]行政区划地概念 行政区划是国家对其所管辖地地区进行有效的和方便的管理而作出的多级行政区的划分。国家除了全国性的中央级的管理机构外,还需要对其各级地方进行分区管理,各级行政区都设有相应的地方行政机构。我国目前设有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公署,在特别行政区设有特区政府。 一、行政区划分原则 行政区是依据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地理、历史及国防等多种因素,并便于国家分级管理而划分的分级管理系统。因此,在进行行政区域的划分时,应综合考虑政治、经济、民族、历史和自然等有关因素。 1.政治原则行政区划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中央能否有力地统率和指导地方,关系到地方政权能否在本行政区内行使其职权。我国行政区划的目的是为了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证国家领土、主权完整,防止外来侵略,促进社会经济繁荣发展。行政管理是管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地和人。“地”是指地域的大小、数量;“人”是指人口的数量、空间的分布等。在一级行政区的划分上,大多把人与地两要素综合起来考虑,科学地划定各级政权的管辖范围。其次,要合理地确定行政区划的层次等级。一般层次不宜太多,以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方政权单位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乡三级;在有自治州和实行市管县的地方分为四级,这种行政区划层次体系基本符合我国国情。 2.经济原则行政区的划分必须服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便于组织经济运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行政区划上,经济原则的体现,首先是经济中心,其次是经济核心区,第三是其辐射范围。各省区都有一个经济中心省会所在地,大多是省内最大城市,人口集中,经济力量最强,发展也最快,工、农、商通过交通运输与通讯渠道组成一个经济网络。省会的周围地区往往在经济上居于特殊地位,形成经济核心区,通过交通上的枢纽地位,其辐射作用影响到全省范围。经济特区、开发区等则是完全从经济出发而划出的特殊的行政区。 3.民族原则在多民族的国家中,为了照顾各民族的利益,便于管理,多根据民族的分布范围、人口数量而划出不同等级的行政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划分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4.历史原则历史悠久的国家,行政区划具有继承性,例如,我国现行的一级行政区──省,基本上是沿用元、明、清几百年来传统区划,在此

进出口商品归类(含答案)

期末复习思考题2 一、单项选择题(答案来自2010.6.27答疑系统) 1.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A)作为报验状态。 A. 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 B.向海关申报时进出口货物的实际状态 C. 《规范申报目录》规定的状态 D. 合同规定的状态 2.预归类申请人应向货物(D)提出预归类申请。 A. 拟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B.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海关 C. 分管拟进出口所在地海关的归类分中心 D. 拟实际进出口所在地的直属海关 3.银合金制的项链应作为(A)归类。 A. 首饰 B. 金银器 C. 仿首饰 D. 杂项制品 4.“复印机”应归入第(A)章。 A.84 B.85 C.90 D.96 5.“机动车辆用电器照明装置”应归入品目(A)。 A.85.12 B.85.39 C.87.08 D.94.05 6.以(C)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纺织品分为丝织品、毛织品、棉织品、麻织品、化纤织品等。 A.加工方法 B. 特殊成分 C.原料来源 D.用途 7.以(D)为分类标志可以将纸分为印刷纸、生活卫生用纸、包装纸等数种。 A. 加工方法 B. 制造方法 C. 主要成分 D. 用途 8.《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由(C)组成。 A.前言及10项条款(正文) B. 前言及15项条款(正文) C. 前言及20项条款(正文) D. 前言及25项条款(正文) 9.以(A)为分类标志可以将茶叶分为红茶、绿茶、黄茶等数种。 A.加工方法 B.颜色 C.原料来源 D.茶种 10.协调制度主要以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商品所具有的原理、功能及用途为(B)的划分依据。 A.类 B.章 C.品目 D.子目 11.以下选项中采用一般列名方式描述商品的是(B)。 A. 品目07.07鲜或冷藏的黄瓜 B. 品目07.08鲜或冷藏的豆类蔬菜 C. 品目07.09鲜或冷藏的其他蔬菜 D.无 12.若将HS各类章按所属货品的特点以及编排规律分成三组,第(C)组货品几乎与所用材料或物质无关。 A.一 B.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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