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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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消纳方案

渣土消纳方案

渣土消纳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渣土产生量逐年增加,渣土的处理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

渣土消纳方案是指对渣土进行合理的处置和利用,以达到环保和资源化利用的目的。

本文将从渣土的产生原因、消纳方案的分类以及实施的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渣土的产生原因1. 城市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工程如房屋建设、道路建设等大量渣土产生。

2. 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大量渣土产生。

3. 拆迁工程:城市拆迁、改造工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弃建筑物也是渣土的重要来源。

三、渣土消纳方案的分类1. 渣土填埋:将渣土运输到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填埋,经过专业处理后达到环保标准。

2. 渣土回填:将渣土运输到工地或其他需要填土的地方进行回填,起到平整地面或加固地基的作用。

3. 渣土再利用:通过对渣土进行筛选、破碎、清洗等处理,将可利用的渣土作为再生资源,如再生骨料、再生砖块等。

4. 渣土焚烧:将渣土进行高温焚烧,通过燃烧产生的热能进行发电或供热,同时处理渣土。

5. 渣土固化:将渣土与固化剂进行混合,形成坚固的渣土块,用于填埋或建筑材料。

四、渣土消纳方案的实施措施1. 加强管理:建立渣土产生源头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渣土产生的准确统计和监管。

2. 完善运输体系:建立渣土运输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量,减少运输中的二次污染。

3. 建设处理设施:加大对渣土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建设更多的填埋场、回填场和处理厂,提高渣土处理能力。

4. 引导再利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将可再利用的渣土进行处理和利用,促进渣土资源化利用。

5. 加强监管:加强对渣土处理过程的监管,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6.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渣土处理的认识和意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渣土消纳工作。

五、渣土消纳方案的效益与展望渣土消纳方案的实施,不仅可以解决渣土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还能通过渣土的再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总1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XX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一、编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20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平米,施工现场进度为土方施工、主体结构等施工。

施工现场主干道已经进行道路硬化,其他道路进行覆盖细石,其他非道路地方用防尘网进行苫盖,施工现场门口设洗车池对过往车辆进行冲洗。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中, 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土方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混凝土碎块、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9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10%。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 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

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 (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 ) 、建筑碎料 (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 ) 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住建、环保、国土、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经信、物价、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处置。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接受消纳的证明、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资料等,委托运输的,还应当提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第八条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符合《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也可以委托运输;委托运输的,应当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一、引言。

咱们搞工程建筑的,渣土就像个调皮的小怪兽,要是不管好它,那可就会到处捣乱啦。

所以呢,咱得制定个超棒的管理方案来收服这个小怪兽,让渣土消纳变得井井有条。

二、渣土的来源与特点。

1. 来源。

咱工程建筑里啊,挖土、拆房子、清理建筑垃圾这些都会产生渣土。

就像咱们盖房子,挖地基挖出来的土,还有把旧房子拆了剩下的那些碎砖头、烂瓦片啥的,都是渣土的来源。

2. 特点。

渣土这玩意儿可不好对付,量大得很,而且成分复杂,有土块、石头、碎木料、塑料垃圾啥的混在一起,就像个大杂烩。

它还脏脏的,到处乱撒的话,那环境就会被搞得乌烟瘴气的。

三、管理目标。

1. 环保目标。

咱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让渣土消纳的时候不污染环境。

不能让那些灰尘满天飞舞,把蓝天白云都遮住了;也不能让渣土的污水流得到处都是,把土地和河流都弄脏了。

2. 合规目标。

得按照政府的规定来办事,不能偷偷摸摸地乱倒渣土。

要拿到所有该有的许可证,遵守消纳场地的各种要求,做个听话的好建筑商。

3. 资源利用目标。

其实渣土里也有宝贝呢。

有些土可以再利用,比如用来填坑、造景啥的。

咱要把能利用的部分挑出来,就像从石头里找出宝石一样,不能浪费资源。

四、消纳流程管理。

1. 源头控制。

在工地上,就得把渣土管理起来。

要让挖土机师傅们小心挖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渣土产生。

然后,把渣土分类堆放,就像咱们在家里把垃圾分类一样,土归土,石头归石头,垃圾归垃圾。

2. 运输管理。

(1)运输车辆。

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很重要。

这些车得密封性好,不能一边跑一边掉渣土,就像个漏勺可不行。

而且车辆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不能在半路上抛锚,把渣土洒在马路上。

(2)运输路线规划。

要规划好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这些地方。

不然渣土车一路跑过去,噪音大、灰尘多,会影响大家的生活。

就像我们去朋友家,也要选条好走又不打扰别人的路一样。

3. 消纳场地管理。

(1)场地选择。

找消纳场地得费点心思。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

XX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一、编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20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平米,施工现场进度为土方施工、主体结构等施工。

施工现场主干道已经进行道路硬化,其他道路进行覆盖细石,其他非道路地方用防尘网进行苫盖,施工现场门口设洗车池对过往车辆进行冲洗。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中, 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土方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混凝土碎块、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9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10%。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 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

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 、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 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

渣土_泥浆消纳专项方案

渣土_泥浆消纳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建筑渣土和泥浆产生。

这些渣土和泥浆若不妥善处理,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特制定本渣土泥浆消纳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规范建筑渣土和泥浆的产生、运输、处置流程,实现资源化利用。

2. 严格控制渣土和泥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污染风险。

3. 提高渣土和泥浆处置效率,减轻城市环境压力。

三、方案内容1. 渣土和泥浆产生源头管理(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需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渣土和泥浆产生情况,包括产生量、产生时间、产生地点等。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减少渣土和泥浆的产生。

2. 渣土和泥浆运输管理(1)运输企业需具备合法运输资质,配备专用运输车辆。

(2)运输车辆应密封、覆盖,防止渣土和泥浆沿途泄漏。

(3)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3. 渣土和泥浆处置管理(1)渣土和泥浆处置企业需具备合法处置资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处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渣土和泥浆接收、处理、利用流程。

(3)处置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染,确保达标排放。

4. 监督检查与处罚(1)环保部门对渣土和泥浆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本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渣土和泥浆消纳重要性的认识。

3. 建立渣土和泥浆消纳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4. 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5. 定期对渣土和泥浆消纳情况进行评估,持续优化方案。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渣土和泥浆消纳设施建设。

3.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方案落实到位。

4.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通过实施本渣土泥浆消纳专项方案,有望实现建筑渣土和泥浆的规范化、资源化处置,为我国城市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

**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住建、环保、国土、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经信、物价、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获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处置。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储运消纳场所接受消纳的证明、计算工程渣土倾倒量的图纸资料等,委托运输的,还应当提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合同。

第八条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当符合《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也可以委托运输;委托运输的,应当委托取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的运输单位运输。

消纳厂渣土处置方案

消纳厂渣土处置方案

消纳厂渣土处置方案背景介绍消纳厂,是指建筑工地等产生的垃圾污染物在被收集后,到达的垃圾堆放、处理场所。

在处理中,难免会有一些渣土残留下来,此时需要对渣土进行处置,以达到环保、资源利用的目的。

本文将介绍消纳厂渣土处置方案。

渣土分类在进行渣土处理之前,需要先对其进行分类,以便适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般可以将渣土分为以下几类:一般土石方渣土这类渣土通常是由建筑施工和土方工程等产生的。

其中包含一定量的彩泥土、岩石碎块、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淤泥和裸土等。

此类渣土符合环保标准,通常可以通过覆盖或填埋的方式处理。

油污渣土油污渣土是由化工、机械加工、机车维修等行业产生的工业废料,含有石油、燃料油、机油等烃类物质。

若不加处理,此类渣土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

对于含有油类物质比较多的渣土,可以通过热解、物理吸附、生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有害危险废弃物有害危险废弃物包括含有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的废弃物,其含有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均有较大的危害。

因此,对于含有有害危险废弃物的渣土,需特别加以处置。

通常可以通过焚烧、固化等方式,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渣土处理流程清运消纳厂与施工单位协商后,由消纳厂派员进行渣土现场清运。

清运时,需准确判断渣土的种类、含水率和含油量等信息,并对渣土进行适当分类和标记,以便进行后续处理。

分选对消纳厂收集到的渣土进行分类处理,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

通过清运和分选,可以将渣土进行初步处理,减少存储空间并优化渣土的处理效率。

破碎破碎是对分类后的渣土进行粉碎处理,以减少体积并便于后续处理。

可以采用圆锥破碎机、震筛等设备进行粉碎。

特殊处理对于含有油类物质等比较难处理的渣土,需进行特殊处理。

如采用热解、生化处理等方法,对渣土中有害物质进行分离和去除。

无害化处理最终将经过粉碎及特殊处理后的渣土进行无害化处理。

可以采用覆盖、填埋、焚烧、固化等方式进行处理。

结语消纳厂渣土处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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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建筑渣土消纳专项管理方案一、编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20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治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平米,施工现场进度为土方施工、主体结构等施工。

施工现场主干道已经进行道路硬化,其他道路进行覆盖细石,其他非道路地方用防尘网进行苫盖,施工现场门口设洗车池对过往车辆进行冲洗。

三、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中, 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土方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混凝土碎块、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9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10%。

四、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

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 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

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五、建筑垃圾清运: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 、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 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

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

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 m。

(3) 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 cm, 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 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

具体要求如下:(1) 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3) 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 的密封式货车。

5、建立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门口设置检查点及专人对车辆的外观、准运证进行逐一查看,检查合格后放行并做好登记;清运车辆出门口时对车辆的密封措施及汽车轮胎是否沾染泥土、牌照是否遮挡等行为,登记后符合规定后放行。

登记应实事求是,对登记内容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登记事项按照《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表》(附件1)认真填写,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部印章或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

建立了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台账,并填写完整;门口设置摄像头为检查行为留痕,并保存证明运输车辆符合进出施工现场要求的相关证据。

保存检查全过程的影像资料。

7、检查负责人:… 联系方式:1.检查人员:… 联系方式:1.检查人员:… 联系方式:…检查人员:… 联系方式:1.8、举报投诉途径:1、网络曝光2、拨打投诉电话9、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由检查人员→检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这个流程逐级上报,情况特别严重是可以越级上报。

六、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

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3、清理场地表层。

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京建发〔2018〕209号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文号:京建发〔2018〕209号|浏览量:1981|发布日期:2018-05-0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环保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5号,以下简称“5号文”)要求,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梳理明确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程项目各参建主体的建筑垃圾管理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5号文的相关要求,履行以下建筑垃圾管理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制度、具体负责人、检查具体实施人、检查登记方法、运输车辆允许进出施工现场判定标准、投诉举报途径、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等。

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二)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做好登记。

登记应实事求是,对登记内容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登记事项按照《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表》(附件1)认真填写,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部印章或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

(三)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应做到检查行为留痕,并保存证明运输车辆符合进出施工现场要求的相关证据。

应充分利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视频监控设施,保存检查全过程的影像资料。

二、工程项目各参建主体应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严防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

(一)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且出现以下情况的,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管理责任:1.选择无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的;2.追求工程进度,对使用的运输车辆未把关或把关不严的;3.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建筑拆除工程备案时,未将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信息和材料提供给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对的;4.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的;5.明示或暗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放纵违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6.对强行进出施工现场的违规运输车辆,接到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后,未采取制止措施或未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制止措施的;7.对强行进出施工现场的违规运输车辆,接到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后采取制止措施或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制止措施失效,未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的。

(二)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且出现以下情况的,原则上由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管理责任:1.未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检查的;2.未对运输车辆采取拦截措施的;3.未对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检查登记的;4.对运输车辆检查不严格、不认真的;5.故意放纵违规运输车辆进出的;6.接受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配合不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放纵违规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7.对强行进出施工现场的违规运输车辆,采取制止措施失效,未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的。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抽查,认真填写《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情况抽查记录单》(附件2),经抽查发现问题的,参照本通知第二条,视情节轻重在可行使职权范围内按照5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职责第3条,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需要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应书面函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5号文的规定要求履行建筑垃圾管理职责,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行政执法部门书面提请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5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职责第3条,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核实具体情况,并在可行使职权范围内采取相应处理措施;需要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应书面函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建筑拆除工程备案时,应核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信息和材料,且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建设单位应提供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或建筑拆除工程备案时能够确定的所有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等相关材料,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第一次核对后,施工过程中出现运输企业或运输车辆变化(增减、变更等)、准运证或消纳证延期等情况,建设单位不需要再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材料。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1.《建筑垃圾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承诺书》(附件3);2.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复印件;3.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在相关政府部门网站上的查询截图。

六、5号文和本通知中所指“房屋市政工程”,是指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5〕9号),符合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条件,且应依法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范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号文和本通知中所指“建筑拆除工程”,是指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9号),符合办理建筑拆除工程备案条件,且应依法纳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范围的建筑拆除工程。

七、本通知中所指“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经营许可”、“准运证”、“消纳证”等名词解释与5号文中的名词解释一致。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检查登记表(略)2.施工总承包单位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情况抽查记录单(略)3.建筑垃圾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承诺书(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5月3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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