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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的清退、寄存、销毁管理制度

火工品的清退、寄存、销毁管理制度

火工品的清退、寄存、销毁管理制度一、库房保管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对库存和清退的火药、雷管要坚持班清、日结。

帐、卡、物三者相符,交接班手续、帐目、单据等齐全,内容清楚。

二、使用单位在班中剩余的火工品数量,必须在工作指示单上填写,并由跟班队长或工、班长、安监员签字,放炮员方可到火药库办理清退、寄存手续(雷管箱、火药包必须寄存,不允许带上井),寄存时库管员和放炮员均在台帐上签字,取走时也必须签字。

三、使用单位在当班没有把火药包、雷管箱寄存在火药库的,次日不予发放火工品。

四、严禁将当班剩余火药、雷管私藏、掩埋或自带上井,否则按“三违”从严处罚。

如实领数、消耗数与剩余数不对口,由火药库记帐,并报告有关领导,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五、严禁将火药(炸药、雷管)随时交换或赠送他人,如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清退的雷管到库,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封闭储存。

清退的火工品双方交接时,严禁在库房内进行,应在雷管,炸药发放间进行。

危险品销毁管理制度一、库区变质过期失效、回收井下炸药、雷管达到规定数量(炸药2kg,雷管1000g),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并向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集中销毁。

二、爆炸物品销毁前,由矿安监、保卫、供应等部门人员组成临时销毁小组,指定负责人,指定销毁方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选择地点,由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执行销毁工作。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列》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销毁,每次销毁量炸药不得超过2kg,雷管不得超过1000 g。

三、每次销毁爆炸物品时,要选派技术熟练有经验的放炮员,严格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操作。

一般采用爆炸法进行销毁。

四、爆炸场地不应设在有射频电源、高压电网和其他有电磁波干扰的附近。

五、被销毁物品应放放置在销毁坑中进行,当销毁地周围没有自然屏障时,,在销毁坑周围设高度不低于3m的防护土堤。

六、销毁现场周围设立安全警戒,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废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2]

废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2]

废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废品报废销毁的管理,保护企业的利益,维护环境卫生和员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相关废品的报废销毁管理。

2.管理标准2.1 废品报废分类1.损坏设备:包括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等。

2.被淘汰设备:指技术更新或升级导致的设备被替换下来。

3.无用物品:除了设备以外的非功能性物品,如家具、文具等。

2.2 废品报废流程1.废品确认:由相关部门负责检查废品,并填写废品报废申请表。

2.报废审批:企业法务部门对废品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废品报废通知。

3.废品处理:相关部门按照废品报废通知安排废品处理,包括销毁、回收或外包处理等。

4.废品记录:相关部门应及时记录废品的销毁、回收或外包处理情况,包括废品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等。

2.3 废品销毁方式1.物理销毁:对涉密和敏感设备及文件等实行物理销毁,如砸碎、烧毁等。

2.再利用与回收:对可以再利用或回收的废品进行分类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3.外包处理:一些废品可能需要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等。

2.4 废品销毁安全要求1.废品销毁现场应设置标识,明确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2.废品销毁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防护手套、口罩等。

3.特殊废品(如有毒化学品等)的销毁应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法律法规。

3.考核标准3.1 废品报废流程考核1.废品报废确认及时性:按时完成废品确认,并填写废品报废申请表。

2.废品报废审批准确性:审批过程中,对废品的分类、数量等进行准确判断。

3.废品处理及时性:废品处理应在报废通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

4.废品记录完整性:记录应准确、完整,包括废品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3.2 废品销毁安全考核1.废品销毁现场标识:现场标识应清晰明了,并符合安全要求。

2.废品销毁现场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保持完好。

3.废品销毁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进行检查。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废旧、过期民爆物品是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民爆物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分类废旧、过期民爆物品主要包括爆炸物、燃烧物、放射性物质、毒害物质等各类危险品。

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分为三级:一级为高危险物品,二级为中危险物品,三级为低危险物品。

三、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登记所有单位和个人,无论是生产、销售、使用或存储民爆物品的,都应当建立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登记记录。

登记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存放地点等。

同时还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新登记信息。

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分类存放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当按照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高危险物品应当封存在专门的贮存室或库房中,中低危险物品可以根据需要存放在指定的储存柜中。

3.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标识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当在存放地点进行明显标识,用以提醒人们禁止接近和使用。

标识内容包括“废弃物品”、“禁止使用”等。

同时还应当在存放地点设置足够数量和规格的灭火器材。

4.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保护措施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密封性、无泄漏、无损坏等。

对于可能泄漏或损坏的物品,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修复、封存或销毁。

对于无法修复的物品,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险。

四、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审批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销毁单位应当提出销毁方案,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种类、数量、销毁方式等。

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方式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方式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选择。

高危险物品应当交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专业公司进行销毁。

火工品销毁

火工品销毁

销毁
1、经过检验确认爆炸物及爆破器材、起爆器材变质不宜继续贮存和使
用时,应当进行及时销毁,不得继续使用和转让。

此时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回收报废的爆炸物,并移交到二级单位爆炸物库房,报废爆炸物在库房内隔离存放,做好标识和记录;爆炸物品的报废,应由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写明报废原因、品名及数量,经主管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确认不能使用,批准后方可报废。

报废爆炸物由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上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后,按要求处置。

2、报废爆炸物销毁的方法有:爆炸法、焚烧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
3、对于变质失效的起爆器材,不得使用,应及时报废并销毁。

对于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以及下井后发生漏水,能引爆的爆破器材,不能再使用,也应该及时报废和销毁。

销毁的方法与爆炸物的销毁方法基本相同。

对于雷管采用爆炸法,对于导爆索和爆破器材可采用爆炸法或燃烧法。

但对于有金属壳体的爆破器材如射孔弹、切割弹、增效射孔器、符合压裂弹等,采用爆炸法销毁时,应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一定要在远离人员和住宅区的场地,销毁时应挖深坑,掩埋好后再起爆。

防止爆炸飞片伤人。

对于有壳体的爆炸器材严禁掏挖弹体内的爆炸物装药,严禁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去破坏金属壳体,以免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

销毁爆炸物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指挥,销毁地点的周围应有警戒人员。

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

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
的损失。
05
相关文件和附件
相关文件清单及查阅方式
《火工品废品销毁管理办法》
《火工品废品销毁操作规程》
提供了火工品废品销毁的制度规定、程序 和要求。
详细描述了火工品废品销毁的具体操作步 骤和注意事项。
《火工品废品销毁安全规范》
查阅方式
规定了火工品废品销毁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和防范措施。
以上文件均可在公司内部网站或文件系统 中查询和下载。
对于违反该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
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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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设施和设备
处理火工品废品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设施和设备 ,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性和效率。
存储和处理记录保存
记录内容
存储和处理火工品废品的记录应包括时间、地点、品种、数量、 处理方法等信息。
保存期限
记录应保存至火工品废品处理完毕后至少两年,以备查验。
记录方式和存储设备
记录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方式进行保存,存储设备应满足安全性和 可靠性要求。
填写说明
相关表格的填写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相关附件及获取途径
《火工品废品销毁管理办法》 附件:包含制度规定的详细条 款和解释。
《火工品废品销毁操作规程》 附件:包含操作步骤的详细流 程图和说明。
《火工品废品销毁安全规范》 附件:包含安全要求的详细条 款和解释。
获取途径:相关附件可在公司 内部网站或文系统中查询和 下载。
相关表格清单及填写说明
《火工品废品销毁申请表》
用于申请火工品废品销毁的表格,需填 写废品种类、数量、销毁原因等。
《火工品废品销毁记录表》
用于记录火工品废品销毁过程和结果 的表格,需填写销毁时间、地点、人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民爆物品是一种高不安全品,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安全存储和废品的销毁等方面。

废品销毁制度是保障安全的紧要环节,本文将从民爆物品废品生成、废品分类及处理、销毁程序和废品销毁后续处理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民爆物品废品的生成民爆物品一般是指炸药、烟火、焰火等爆炸性产品。

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品,例如,使用过的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的废料或不合格产品、存放时间过长或碰到潮湿的物品等等都属于民爆物品废品。

这些废品的生成,不仅会带来环境污染问题,还会加添相关企业和个人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因此,正确处理民爆物品废品至关紧要。

二、废品分类及处理依据民爆物品废品的不同来源和特性,需要进行分类处理,实在包括分类、暂存、销毁等环节。

(一)分类处理依据材料的性质和性能,对废品进行分类,通常可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

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废品可以进行回收利用,例如可以作为烟花垫架、礼花支架等其他民用物品的原材料。

另外,部分烟火企业还将废品回收熔炼成新的火药、烟火产品等。

对于不可回收废品,核心原则是保障环境和安全,要进行分类、包装后短时间堆放于待销毁区。

聚酯和氯丁基橡胶等化学合成材料,可通过化工集中处理工厂进行处理。

(二)暂存环节当分类处理后,废品可以进行暂存。

暂存区的选择应当是阔别居民区的化学品仓库、储存设备等地点,短时间存放至销毁的设施修复好后。

(三)销毁环节及程序销毁是民爆物品废品管理的紧要环节,需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销毁方式大部分是烧毁,首先将废品开始在爆炸情况下进行烧毁并通过过滤设备去取烟雾颗粒。

同时,销毁程序必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安全,如在进行任何工作之前,都必需检查和清扫工作区,以防止任何存在的爆炸物受到可能引起爆炸的任何影响。

(四)销毁后续处理销毁后续处理是民爆物品废品管理的最后环节,也是保障环境安全的关键环节。

销毁后,废品产生的毒性物质应当在严格的规定之下进行处理。

优先应当开展一些防范工作,例如检测物质的含量、常住人员紧密察看、进行对接试验等,以削减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废品销毁管理制度

废品销毁管理制度

废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报废爆炸物品的销毁方法:爆炸销毁法;焚烧销毁法;溶解销毁法;化学分解法,具体销毁方法按WJ9049-2005规定的方法执行。

报废爆炸物品:指仓库过期的或存在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用户退回的报废产品。

二、公司安监科负责报废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报废爆炸物品销毁。

三、安监科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对销毁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2、负责报废爆炸物品安全押运防止在运输途中丢失、被盗。

3、负责对销毁现场的四周警戒。

4、确认报废爆炸物品的数量及报废原因。

5、起草报废爆炸物品的申请文件(品种数量、地点、时间、销毁人员)及销毁方案。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报废爆炸物品应做到帐、物、卡相符。

2、报废爆炸物品,应尽可能及时处理,能当天销毁的不过夜,消除安全隐患。

3、安监科依据报废爆炸物品数量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报废申请,记录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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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

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

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是指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化、科学化地处理和销毁的一套制度。

火工品生产业作为一个危险性极高的行业,在进行生产时,废弃物的数量和种类非常之多,对于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因此,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火工品废品的种类火工品生产企业所产生的废品种类繁多,主要为以下几种:1.废渣、废渣块2. 废水3. 废气4. 废浆5. 废胶6. 废工艺设备、工具7. 废金属8. 垃圾这些废弃物对环境、生态造成的不良影响、污染程度也各不相同。

因此,在进行废品销毁时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处理和销毁。

二、火工品废品销毁的方式火工品废品销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转化和处理,主要处理方式如下:1. 加工制成新的产品。

比如将废渣、废渣块加入新的火药配方制成新的产品。

2. 重新纯化回收。

如废溶液的回收处理。

3. 埋置。

即对于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物,进行埋置处理。

这种方法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实施,比如废弃物种类为无机物等。

4. 焚烧。

这是处理有机物废弃物的常用方式之一,但是这种处理方法需要使用专业的设备,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

5. 化学反应。

这是用化学方法处理一些不能溶于水或难以溶于水的有机物废弃物的方法。

通过化学反应,废弃物被转化为新的无害化物品。

6. 压缩、固化。

某些废弃物可以经由物理方法进行压缩与固化,使之变成无害固体。

三、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的管理标准对于火工品废品销毁制度的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几点标准:1. 列出科学、合理的废品处理方案,确保废品处理方案达到清洁、无污染的标准。

2. 规范废品的收集、转运、储存、处理和销毁,确保废弃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给予警示,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的个人安全。

4. 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增强他们的化学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

5. 对于具有易燃、易爆、易酸、易碱等特性的废品,应采取特殊措施,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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