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0.13•【字号】鲁教基字[2008]23号•【施行日期】2008.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23号)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21号,以下简称《评价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目的、内容(一)评估目的1.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中小学课程开设实际状况;2.分析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的实际水平、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3.研究提高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对策。
(二)评估内容1.中小学课程的设置与管理;2.学校的课时及作息(含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时间安排;3.学校课程实施的效果;4.学校的课程评价、考试、作业情况;5.教材与教辅资料的使用情况;6.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情况。
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评价方案》指标体系中标注“★★”的指标暂不实行一票否决,评估结果不打分排队,不对外公布,只对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进行内部反馈。
二、评估方式、人员组成、工作要求(一)评估方式此项评估分省、市、县(市、区)三级进行,省直接评估普通高中,市评估初中,县(市、区)评估小学。
省对市、县(市、区)的评估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各级的评估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部门具体实施,三年评估一轮。
(二)人员组成省、市、县(市、区)三级教研部门,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人员分别组成本级的评估组,承担本级的评估任务。
省级评估组成员从省督学、课程专家、省(市)教研人员、高中校长中遴选产生,评估组组长由教育厅从各有关处室、单位抽调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
课程落实情况评估实施方案

课程贯彻状况评估实行方案一、课程管理旳指导思想以“三个面向”为指针, 以学生旳全面发展为关键, 全面贯彻“纲要”提出旳“变化课程管理过于集中旳状况, 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旳适应性”旳规定, 深入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加强校本课程旳开发, 严格按国家课程原则指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深化教学研究, 改善教学措施, 不停提高教学质量, 有效增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地发展,认真贯彻《卢龙县教育局有关课程管理旳实行意见》。
二、课程管理旳总体目旳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全面贯彻国家课程原则, 努力按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原则组织-学校旳教育教学活动, 探索与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原则相适应旳增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发展旳教育教学新途径新形势, 使每一种学生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旳一代新人。
2.全面贯彻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原则, 科学安排地方课程, 努力开发校本课程并完善学校校本课程旳实行、评价、管理制度, 突出学校校本课程特色。
3、根据新课程计划和原则旳精神, 制定学生积极全面发展、教师不停全面发展旳评价原则, 并认真实行努力实践、探索, 形成学校对师生旳科学评价体系。
4、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以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旳精神, 不停探索新形势下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行管理旳有效途径和形式, 不停总结反思已形成学校课程管理旳系列经验。
三、课程管理旳重要内容1.树立与新课改相适应旳新理念。
认真组织全体老师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学习《国务院有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旳决定》, 学习“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原则”、学习有关课程改革旳新理论、新信息、新经验, 在学习旳基础上开展认真地讨论, 以使全体老师树立起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旳教育教学观念, 为新课改奠定理论基础。
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旳规定, 开齐课程, 开足课时。
山东省小学初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

山东省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1.课程理念(40分1. 1理念学习(15分1. 1. 1学习制度(5分【观测点】学校的学习制度、实施措施与实施记录A 级标准:学习课程理念的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每次学习都有详细记录。
B 级标准:学习课程理念的制度比较健全,措施比较得力,每次学习都有记录。
C 级标准:有学习课程理念的制度、措施,多数学习有记录。
D 级标准:很少组织教师学习课程理念。
1. 1. 2学习记录(5分【观测点】教师的学习笔记。
A 级标准:80%以上的教师有学习课程理念的笔记,并且内容比较丰富。
B 级标准:70%以上的教师有学习课程理念的笔记,并且内容比较丰富。
C 级标准:60%以上的教师有学习课程理念的笔记,但内容不够丰富。
D 级标准:有学习课程理念笔记的教师不到 60%,并且内容不丰富。
1. 1. 3学习效果(5分【观测点】教师反映A 级标准:教师对课程理念理解准确深刻,且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B 级标准:教师对课程理念理解基本准确。
C 级标准:教师了解课程理念,但理解不准确。
D 级标准:教师不了解课程理念。
1. 2理念体现(25分1. 2. 1宣传理念(10分【观测点】会议记录、校报、校刊、广播和网络等媒体。
A 级标准:通过会议、校报、报刊、广播与网络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全面地向师生、家长宣传新课程理念。
B 级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课程理念。
C 级标准:能够宣传课程理念,但形式单一。
D 级标准:很少向师生、家长宣传课程理念。
[说明 ]不要求学校重新配置没有的媒体。
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在校报、校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中,有什么媒体查看什么媒体,只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媒体即可。
1. 2. 2校园文化(5分【观测点】学校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A 级标准:学校自然与人文环境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
B 级标准:学校自然与人文环境较好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
C 级标准:学校自然与人文环境较少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
课程评价实施方案

新课程实施评价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牢固确立“勇于创新,倡导多元,追求特色”的办学理念,规范学校课程实施行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加大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大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标任务:学校课程设置分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通过努力,力争达到一下几点:1.提高学科教学水平,推进课程改革的落实。
;2.教学工作管理规范性强、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3.教学秩序良好,有明显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各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三、评价目标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课程评价为切入点,运用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全面评价我校的课程实施状况,力求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改结合,重在提高”的目的。
四、工作措施(一)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认真学习课程设置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安排课程表,结合学校实际配备了专兼职教师,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组织教师对课程以及课程实施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学习,加强了教师对科目设置、课程特点等方面的了解,提高教育教学的重视程度,为课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严抓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1.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学校教师考核细则,着重体现了新课程精神,突出了教师在备课、上课方面的个性体现和创新实力,确保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继续明确规范了一些制度,特别是对学校课程计划的执行要求自觉严格,决不擅自调课;“细则”在组织课外活动方面也作了较为具体的要求。
2.加强随堂听课的力度,教学工作从基础抓起。
我们采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随堂听课的方式,改变以前课前通知,教师精心准备,课后不假思索的情况。
这样,有利于教师加强对教材的钻研,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课后进行教学反思。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及细则

教师访谈
查阅资料
管理
目标
(4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扎实推进素质教育(1分)。
2.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开全开齐三级课程(1分)。
3.建立学校、年级、学科教研组织的网络以及各项校本教研的规章制度(2分),缺少一项规章制度扣0.5分。
重点检查:1.学校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举措。2.学校课程表、教师任课表、班级课程表,学年初教师分工安排表。3.校本教研的规章制度。4.校本教研记录。
现场观察
查阅案例
主题
研究
(3分)
围绕教师课程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合作团队进行研究,通过理论学习、课例研究、连环跟进等研究行动,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提高教学效果(3分);没有研究主题扣1分;主题研究仍停留在说课、议课的层面,问题研究不深刻,跟进研究计划不具体或没有抓住新课程实施中的真实、现实的主要问题扣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评估方式
课
程
管
理
20分
实施
方案
(3分)
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方案和我省课程计划及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包括国家、地方、校本)实施方案,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最晚从本学年初开始,前两年或前一年已有的方案上报备案)。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上报(3分);方案不完善或操作性不强(1分);无方案(0分)。
2.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提高的教学活动考查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检查、评价、反馈和交流(1分);只有制度和方案,但无活动记录,落实不到位扣0.5分。
3.采取教师自定内容、时间,学校或教研组听课、评课的方式,把教师日常教学活动考查结果作为教师评估的主要依据(1分)。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估标准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估标准
简介
本文档旨在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评估标准,以确保
这些课程能够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发展目标。
评估标准
以下是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估标准:
1. 教学目标:课程应明确设定教学目标,能够促进学生的综合
素质发展和实践能力提升。
2. 内容设计:课程内容应兼顾理论知识和实践活动,能够激发
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
3. 教学方法:教师应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包括讲授、示范、实践等,以提供学生多样化的研究体验。
4. 学生参与:课程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包括个人和团体活动,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5. 教师评估:教师应及时评估学生的研究情况,采用多种评估
方法,包括考试、作业、项目报告等。
6. 学生评估:学生应参与对课程的评估,可以通过问卷调查、
小组讨论等方式了解学生的课程反馈和建议。
7. 教育资源:课程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设施、图书馆、实验室等,以提供学生实践和探索的机会。
8. 教学效果:课程应追踪学生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评估课
程对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效果。
总结
以上评估标准将有助于确保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能够达到
教学目标和学生发展目标。
教师和学校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设计、
实施和评估课程的有效性,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XX小学《有关进一步推进新课堂达标活动》实施方案

XX小学《有关进一步推进新课堂达标活动》实施方案滕州市实验小学善南校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课堂达标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新课堂达标活动,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意见》(枣教发19号)、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课堂达标活动的指导意见》(枣教科院发2号)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实施精准教学,推进新课堂达标,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滕教体函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新课堂达标推进领导小组组长:李维恩副组长:杜媛媛组员:宋明明时猛孙友坤王璐关爱英赵莹李婷婷李可可二、分阶段、分专项实施全员达标(1)学科课程标准的掌握(2)学期课程纲要的编写(3)学历案(单元方案)的撰写(4)“教-学-评一致性”的课堂实施从以上四个方面有序达标,逐项落实,人人过关,梯次推进。
三、开展“三学”活动一是学理论。
学习新课程理念,更新课程观念,开展关于教育教学理论、课堂评价与教学实践等内容的读书学习活动(开展以“从《窗边的小豆豆》看教育理念”为主题的读书交流活动),聚焦核心素养,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是学规范。
学习省、市教学规范与常规,明确达标要求与标准,聚焦教学改进,打造高效课堂。
三是学典型。
学习并践行先进地区和学校的“教-学-评一致性”典型经验,走出去、引进来,推动学校变革,全面培育特色品牌。
四、开展“三研”活动一是开展课标研读。
深入研读课程标准,理解课程价值,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实施,关注课程评价。
着力研究课程标准与教材、教学、评价的一致性问题,研究课程标准如何转化为学期课程纲要目标、课时学习目标,掌握课程标准的分解策略。
研究如何叙写学习目标,设计与学习目标相匹配的评价任务,确保评价与目标的一致性。
建立学校课程标准测评长效机制,建立学科课程标准测试题库,实施课程标准常态化测评达标。
本学期,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内容将作为学期末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办学条件评估查验办法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查验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一、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县域内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含教学点)。
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规定,评估范围还包括辖区内的直属中小学、未纳入备忘录的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举办的中小学。
二、评估内容学校设置与校舍、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教育教学装备和师资配备4项指标。
指标体系:A1学校设置与校舍: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B3普通教室;B4学科专用教室;B5公共教学用房;B6学生生活用房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B7田径场;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A3教育教学装备:B9实验仪器、器材;B10图书资料;B11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B12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B13体卫艺教学设备;B14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A4师资配备:B15师资配备说明:A4师资配备和B11中的教育城域网是对县(市、区)的评估指标;其余三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是对学校的评估指标。
三、评估办法评估采取县级自评、市级评估、省级评估的办法进行。
四、评估结论认定(一)县(市、区)评估结论对县(市、区)的评估结论,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
达标条件:1.县域内所有学校均为“达标”和“基本达标”等次,且达标学校占学校总数的比例在70%以上;2.全县(市、区)师资配备、教育局域网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达到评估标准要求;3.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
以上三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认定为县(市、区)不达标。
(二)学校评估结论对学校的评估结论,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3个等次。
学校评估结论认定标准:每项B级指标评价结论分为A、B、C三个等级。
达标学校: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达到8个及以上,其余指标为B等;基本达标学校: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大于等于5个,小于8个,其余指标为B等(中心城区学校允许存在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不达标学校: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小于5个或出现C等(不包括中心城区学校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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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省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指标
说明:1.总分按500分(不包括学校特色30分)计算。
2.“三级指标”的评价细则与评价方法另行制定。
3.有▲▲号的指标:只要有1项出现,学校就暂缓评价进行整改,达到标准后再评价。
有▲号的指标:有2项及以上为B,学校不能评为合格。
4.只有A级标准的,按满分的90-100%打分;只有A与B两级标准的,达不到B级要求就打0分。
5.得分≥300分为合格;<300分为不合格。
注释:
[1]《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
[3]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字〔2002〕19号),《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3〕12号)。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基字〔2005〕14号)。
[6]《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附件3:山东省初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指标
说明:1.总分按500分计算,学校特色单独加分。
2.“三级指标”的评价等级标准另行制定。
3.有▲▲号的指标:只要有1项达不到要求,学校就应进行整改,达到标准后再评价;有▲号的指标:有2项及以上为B,学校不能评为合格。
4.只有A级标准的,按满分的90%~100%计分;只有A与B两级标准的,达不到B级要求计0分。
5.得分:≥300分为合格,<300分为不合格。
注释:
[1]《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教基〔2006〕5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
[3]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字〔2002〕19号)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教基字〔2003〕12号)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的通知(鲁教基字〔2005〕14号)
[6]《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鲁教基字〔2007〕20号)
[7]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艺[2002]12号)
附件4: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试行)
说明:1、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周。
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复习考试时间2周,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2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周。
1-6年级每课时40分钟,7-9年级每课时45分钟。
2、设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科学和艺术)的不再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音乐和美术课程。
3、各校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课程表,将本校课程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同时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与作息时间表一同进行公示。
4、各镇街教委办要将所属中小学课程表及作息时间表在本镇街教育网站进行长期公示。
附件5:滕州市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活动安排表
注:每天上午8:00出发,下午1:30出发。
附件6:滕州市初中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活动安排表
备注:每天上午8:00从教育局出发,下午13:30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