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精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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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三十条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三十条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三十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教学常规与课程标准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学期初,要组织各学科任课教师认真研学《课程标准》,科学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努力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准确,教学进度合理清晰。

2.任课教师要掌握本学科课程标准,必须做到“六个清楚”,即:学科教学目标清楚,教材结构清楚,学科特点清楚,重点难点清楚,对学生的能力发展要求清楚、任教班级学生学情清楚。

3.抓好教学常规过程管理。

校长是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是具体负责人,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做到责任明确,职责清晰。

二、备课4.教案要有实用价值,做到围绕课程标准和教材备教学目标,备教学流程,备学生学情,备教学方法,备教学手段及教具,备课堂练习,备学生能力培养措施,备板书设计等。

5.所有课程上课前必须要有教案,实行超周备课,进行签阅和等级评价,并及时反馈。

课后,教师要及时进行课后反思,以随笔或后记的形式批注在教案的后边。

反思侧重课堂教学中情境创设、教学方法、学生学习方法、学习效果、教学辅助手段应用等方面的成功与不足,并提出个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教师要坚持写教学反思,并与其他教师交流、讨论,要通过课后自我评价、自我诊断、总结成功与不足等方式提高自己的教学技能和水平。

6.提倡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

各校要创新集体备课模式,提高集体备课质量。

三、上课7.严格按教学计划、课表上课,不随意调课或增减课时,教师调换课程要到学校教导处审核签字备案。

教师要做好课前准备,提前到教室候课,中途不能离开教室,课堂上着装要得体,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不坐着讲课,不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下课不拖堂,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8.课堂教学要坚持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

教师要积极探索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坚持探究式、合作式和讨论式教学,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教学实效。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三篇)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三篇)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包括以下几方面:1. 上课纪律:学生在上课时要求安静听讲,不得随意交谈、走动或干扰他人。

2. 准时到校:学生要求按照校方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

3. 教室管理:学生进入教室后要保持教室的整洁,桌椅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涂写、损坏教室设施。

4. 作业管理:学生要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不得抄袭、抢答他人作业,不得故意造成作业遗失。

5. 课间休息:学生在课间休息时要保持室内外的安静和秩序,不得打闹、捉弄他人,不得带食品进教室。

6. 课堂秩序:学生在课堂上应该专心听讲,不得打哈欠、走神,注意礼貌尊重老师和同学。

7. 考试管理:学生要积极备考,按时参加考试,不得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

8. 学校纪律: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校,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规行为。

9. 校园安全: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出行,不得在校园内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这些常规管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学习环境安全有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纪律意识。

同时,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以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的权益。

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二)1. 准时到校: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准时到校,迟到者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或补课。

2. 教室秩序:学生应保持教室内的整洁和安静,禁止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吃零食等行为。

3. 注意卫生:学生应保持个人卫生,包括清洁衣物、整洁发型、干净指甲等。

垃圾应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4. 进出教室:学生应按照老师的要求有序进入和离开教室,不得闯入其他班级的教室。

5. 安全第一:学校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学生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动,保证安全。

不得随意攀爬树木、跑出学校等行为。

6. 服装要求:学生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校服要求进行着装,不得穿着不整洁、不合适的服装。

7. 引导学生守纪律: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走动、说话、打闹等。

学生应严格遵守一些基本规则,如不欺负同学、不抄袭作业等。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中小学教学常规治理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根底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动素养教育,加强教育教学治理,标准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学常规治理要求)。

本要求从“备、教、改、辅、考、评、研、行〞八个方面对教学活动提出具体的标准要求。

本要求自2022年9月1日开始试行。

一、备课常规要求集体备课1.学校要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各备课组要详细制定学期的教学进度和备课组活动方案。

2.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备课组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两节课。

3.备课组长负责组织、安排备课组活动,至少提前一周催促主备人做好打算工作,协调、指导组员参与合作,安排专人及时做好备课组活动记录。

4.每位备课组成员都要在每次集体备课活动前认真做好个人初备工作,主备人须备出完整的教案,有条件的可将其制作成电子文本。

5.集体备课时,主备人要针对教学设计内容说明设计的依据、意图和思路,重点阐释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法。

备课组成员要围绕知识建构、能力开展、教法学法等深刻进行研讨,充分发表见解,优化教学设计,形成集体备课教案,并在此根底上形成学案。

6.每位备课组成员须在集体备课教案的根底上,结合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及所教班级的学情,进行个性化的复备,形成自己的个案。

7.集体备课中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进行教学反思,总结、交流教学心得体会,剖析教学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展行动研究活动,提高备课组从事校本研究的能力。

8.学校要定期对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教师教案的撰写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依据实际评定等第,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个人业务考核档案。

个人备课9.确定教学目标。

深刻领会课程理念,全面理解课程内容,挖掘课标要求的内涵并拓展外延。

教学目标的制定要全面、具体,贴近学生实际,做到三维目标有机融合;教学目标具有操作性,表达学生主体性;依据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辩证处理好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之间的关系。

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三十条

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三十条

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三十条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是规范中小学管理、促进中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根据相关教育法规政策要求,整理形成《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三十条》,供大家学习借鉴。

一、教学计划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工作计划的重要方面。

校长和教导主任要组织教师认真总结上学期的经验,针对出现的问题,依据县、乡镇新学年的教育教学任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出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学科教学计划。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一般每学期制定一次。

2.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提出的任务,制定出教研组计划,上报学校审定。

3.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和教研组计划,制定出学科教学计划、班务计划报教导处或教学片审批。

4.中小学必须按统一规定按时开学和放寒暑假,并严格依照上级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必修课程,开好选修课程,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得在节、假日补课。

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停课和提前结束新课。

教导处应及时、科学地排好周课表。

5.学校必须配齐《课程标准》,按《课程标准》检查教学效果,并要求教师严格按《课程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教学。

6.严格控制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7小时。

寄宿制小学每天可进行一节课后服务,中学可进行两节课后服务。

二、规章制度7.中小学必须健全各种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包括会议(校委会、职工例会、教研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职工考勤制度、学生一日常规、教学检查(评价)制度等,其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教师综合评价制度至关重要。

8.制定规章制度必须有政策依据, 且符合本校实际。

规章制度必须定期修订,能与时俱进。

9.制定规章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

规章制度一经形成,必须严格执行。

三、教学过程10.备课管理。

学校领导分工负责,每人抓一至两个教研组,指导教师备课。

备课的形式可以多样,要充分运用已有的课件,并利用网络等资源积极制作课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出电子备课的形式。

备课的有形成果主要是教学设计。

教研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教学设计,校长或教导主任定期或随时检查,查后定等,并签名登记注明日期。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这一中心,体现这一中心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是认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和深入开展教学研究。

为使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努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下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寿县教育局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计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教学思想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要认真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

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课程管理与开发第四条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要认真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在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好选修课程。

第五条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充分利用学校教具、学具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积极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外课程资源。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

实行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科任教师三级教学管理责任制。

校长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发观、研究并处理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

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依靠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全新经典完整版)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全新经典完整版)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体中小学教师及学生,涵盖教学常规管理的方方面面。

第三条教师应本着科学、公正、严谨、负责的原则,履行教学常规管理职责。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程,积极参与学习活动,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

第二章教师的职责第五条教师应定期备课,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科学有序地组织教学活动。

第六条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第七条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和考试试卷,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反馈。

第八条教师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学习效果。

第十条教师应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学生有权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服务,享受平等的学习机会。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导和要求,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和学习任务,并主动向教师请教和反馈学习问题。

第十四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遵守校园秩序,共同维护和谐的学习环境。

第十五条学生应关注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课堂管理第十六条教师应按时到达教室,做好课堂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教学用具和设备是否完好,准备教学材料和教具等。

第十七条教师应确保课堂秩序良好,要求学生按时到达课堂,安静就座,保持整齐的课桌椅和教室环境。

第十八条教师应制定课堂纪律管理规则,明确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规范,例如不讲闲话、不打扰他人、不使用手机等。

第十九条教师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讲授、讨论、实验、小组合作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二十条教师应合理安排课堂时间,确保每个环节的教学内容充实且有序,避免课堂时间的浪费。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2024小学综合学科课堂教学常规细则

2024小学综合学科课堂教学常规细则

2024小学综合学科课堂教学常规细则
1. 上课准备:
- 教师应提前准备好教案、课件、教具和其他教学资源,确保课堂教学有条不紊。

- 教师应核对学生的考勤情况,确保每位学生都到齐。

- 教师应确保教室环境整洁、安全,桌椅摆放整齐。

2. 上课时间:
- 上课时间应准时开始和结束。

- 上课期间,教师应掌握好时间分配,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3. 课堂纪律:
- 学生应准时到达教室,保持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和其他同学。

- 学生应主动参与课堂活动,积极回答问题,互相尊重交流。

4. 教学方法:
- 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解、示范、讨论、合作学习等,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主动性。

- 教师应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5. 评价与反馈:
- 教师应及时给予学生反馈,指导学生改进。

-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记录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进展。

6. 作业要求:
- 教师应合理布置作业,确保作业内容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符。

- 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并给予学生评价和反馈。

7. 备课计划:
- 教师应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保证备课质量。

- 教师应定期检查备课计划,确保教学进度。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小学综合学科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高效性,为学生的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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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管理规范(试行)
一、总则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最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2.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育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构建教学管理体系,促进教学规范;优化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实现教与学和谐发展。

3.学校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研究、教学评价、教学资源和教学组织等教学工作要素的管理,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思想管理
4.教学思想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首要任务。

学校要树立科学的教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努力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5.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课程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6.教师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掌握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因材施教,坚持平等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7.教师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组织教学,既要重视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把握,也要重视学生对基本学科思想、基本活动经验的感悟和积累,把三维目标落到实处。

三、教学目标管理
8.教学目标管理是实现科学管理的核心。

学校要落实教学目标管理,使学校教学工作形成整体一致的目标体系,避免教学目标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9.学校要遵循学校建设总体目标,编制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确定学校中短期总体教学目标。

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和教师要围绕学校总体教学目标,确定每个学期、每项工作、每个学科的分体目标。

10.学校制定教学目标既要突出目标的全面性,又要注重目标的具体化和量化,从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确定教育教学质量目标体系。

11.学校要建立计划、执行、检查、改进、评价五位一体的教学目标管理系统,注重跟踪、督查,抓实整改、评价。

四、教学计划管理
12.制定教学计划是教学常规管理的起始环节,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13.学校要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对全学期的教学教研工作提出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教研活动、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等作出具体安排。

14.学校各年级组、教研组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本学科特点,制定年级组、教研组计划,报教导处、分管教学副校长处审定后实施。

15.学校各任课教师要以本学科课程标准、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学科教研工作计划为依据,结合学科特点和自身教学特点,制定个人教学计划。

16.学校各项教学教研计划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制订完成,报学校教导处存档。

学校应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月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五、教学过程管理
17.教学过程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保证。

学校应当全面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使教师教学各环节做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18.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学校要坚持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备课制度,严禁无教案上课,严禁照抄照搬现成教案或旧教案。

19.个人备课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分析把握学情、整合教学内容、优化教法学法、选用教学媒体、设计教学过程、预设检测练习、合理设计板书、教案规范完整。

20.集体备课的基本程序:确定内容---个人初备--集体研讨--修正教案---重点跟踪---课后交流。

21.教师上课的基本要求:学习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准确、教学方法科学、信息反馈及时、教学行为规范、教学艺术精当。

22.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师了解学生获取知识的程度、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作业布置与批改要严格落实《滕州市作业教学指导意见》(滕教字(2013)10号)基本要求。

23.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因材施教的重要渠道,是促进学生夯实基础和拓展延伸必不可少的环节。

24.实验教学要严格执行《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滕教字〔2013〕72号)基本要求。

25.考试是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学生知识能力状况的综合评价。

考试要严格落实《滕州市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滕教函字2012(106)号)基本要求。

六、教学研究管理
26.教学研究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学校要建立以教师为本、以教学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严谨、务实的校本教研氛围。

27.校本教研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先进教学经验,学习与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学习规律,探索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生学习方式;研究提高教学基本功的途径和方法等。

28.校本教学研究的基本形式:课题研究、专题研讨、集体备课、听课评课、读书学习、教学反思。

29.学校要完善校本教学研究制度,建立经费保障、考核评价、表彰奖励等机制。

要鼓励和支持教师物化研究成果,展示学术成就。

七、教学评价管理
30.教学评价是研究教与学的价值的过程。

学校要以既定的教学目标为依据,建立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注重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

31.学校应建立多元的、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

要从教师教学素质、教学职责和教学绩效等方面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32.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机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要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33.学校要用好评价结果,对学生的评价结果应记入学生的成长档案,并指导学生正视缺点,发扬优点,确立奋斗目标,树起自尊心和自信心;对教师的评价结果应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八、教学资源管理
34.学校要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注意开发和利用信息化与实践性课程资源。

35.学校要加强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为教育教学服务,提高资源效益。

36.学校要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科学、高效、合理地规划、调配、使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的综合使用效率。

37.学校要开发富有学校和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

要重视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的开发和利用,每所学校要有2处固定的和若干处不固定校外实践活动基地。

要加强同社区和有关单位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好校外课程资源。

38.学校要有效整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努力开发开设探究性、开放性、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的校本课程,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九、教学组织管理
39.学校要建立健全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执行,教务(导)处及其它教学组织分工实施的教学管理机制。

40.学校校长要集中精力全面领导教学工作,潜心研究教学工作,倾心服务
教学工作。

41.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要协助校长主持、领导学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教学任务。

42.学校教务(导)处要精心组织实施和管理教务工作,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43.学校教科室主任应主持制定教科研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具体的教学研究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校本教学研究。

要加强教学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和运用,使之转化为教育教学效益。

44.学校和各教学管理机构以及全体教师在每学期结束时,应对照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回顾和反思,写出书面工作总结,并分层次交流。

45.学校和各教学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教学工作有章可循。

要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每年进行资料的分类归档、编目造册并保存;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十、附则
46.本规范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督导(视导)、检查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47.本规范由滕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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