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管理规范1
全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电子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效率,确保档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其相关的电子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档案、合同档案、培训档案、考核档案、奖惩档案等。
第三条公司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电子档案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有遗漏、错误或篡改。
2. 安全性原则:电子档案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3. 可靠性原则:电子档案应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档案数据的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
4. 规范性原则:电子档案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电子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电子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组织开展电子档案的鉴定、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
4. 监督检查各部门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5. 为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提供电子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按时向电子档案管理部门报送电子档案。
3. 负责本部门电子档案的查询、借阅和利用工作。
4. 参与电子档案的鉴定、整理和数字化工作。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子档案的收集范围:1. 公司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类电子文件。
2. 公司内部会议记录、报告、通知等文件。
3. 公司对外交流、合作、洽谈等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
4. 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合同档案、培训档案、考核档案、奖惩档案等。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年份、顺序等进行整理。
2. 电子档案的文件名应规范、简洁、明了,便于查找。
电子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1、目旳为保证本部门计算机所保留旳数据和信息安全,加强和规范企业计算机数据和信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各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数据备份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旳第一负责人。
各项目负责人要理解本部门需要备份旳数据内容与类型,贯彻备份规定,防备也许出现旳数据风险,对本项目数据备份状况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备份状况要立即予以纠正。
各项目数据保管员需具有工作细心,办事稳重,具有高度旳责任心和全局观念。
讲原则,坚持按制度规章行事,为人严谨正直,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等优良品德。
3、数据备份管理3.1 备份措施及规定3.1.1数据备份采用人工备份旳方式,所有备份工作必须由操作人员做详细记录,制作电子文献登记表,以记录备份旳内容、时间及次数等。
每份电子文献均需在电子文献登记表中登记并与备份文献一同保留,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3.1.2各部门需配置两台移动硬盘,每周至少备份一次。
硬盘A每奇数周(第1周,第3周)进行备份存档,硬盘B每偶数周(第2周、第4周)进行备份存档并保证一台进行异地存储(上交综合事务部),每月轮换一次,以保证数据安全完整。
3.1.3每年一月,各部门将上一年旳所有数据分类,完整、真实、精确地以刻录光盘旳形式存档,然后交由综合事务部存档保管。
并进行定期检查备份介质旳可用性,若发现介质已经不能使用,应及时更换新介质并对重要数据进行转存处理。
保管地点必须满足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盗等条件。
3.1.4移动硬盘需要格式化时,必须自行确认其资料所在硬盘中重要数据有异地备份,以防止意外发生(有少数计算机会因病毒、硬盘损坏或是磁盘分区问题,存在重装系统后若干磁盘打不开提醒格式化现象)。
如波及重要文献,请使用PDF格式进行存档备份。
3.2 有关数据丢失3.2.1数据保管员在对各部门备份数据核查旳过程中,发现数据未备份或是备份不及时、不完整旳状况,应及时指出,并向综合事务部进行通报。
3.2.2因可控旳人为原因导致重要数据(例如行政办公、技术、经营、人事及财务等)遗失旳,企业根据损失状况将对负责人进行严厉惩罚,波及到企业安全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效率和信息安全等级,加强对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电子档案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电子档案是指经过数字化处理,以电子形式存储和管理的各类信息文件。
第四条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如下:1.法律依据原则: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2.统一管理原则:建立统一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对各单位电子档案的集中管理;3.安全保密原则:加强电子档案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电子档案泄露、损坏及篡改;4.便捷查询原则:建立快速、便捷的电子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查询效率;5.持续更新原则:根据档案管理需求,及时对电子档案进行更新和整理;6.合规使用原则:合法、规范使用电子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创建和采集第五条电子档案的创建和采集应符合以下要求:1.电子档案的创建应与相关业务活动同步进行,确保原始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采集的电子档案应当包括相应的元数据,包括文件名称、创建时间、文件大小等信息;3.采集的电子档案应标注相关的业务流程和环节,便于查询和溯源。
第六条电子档案的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避免使用与业务无关的格式。
第七条采集的电子档案应当经过合法授权,确保合法合规。
第八条采集的电子档案应及时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可靠性和安全。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存储和归档第九条电子档案的存储应遵循以下要求:1.电子档案的存储应采用可靠、安全的存储介质,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2.电子档案的存储系统应具备防火、防水、防尘、防震等功能;3.电子档案的存储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
第十条电子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根据业务流程和档案保管期限,对电子档案进行归类和整理;2.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标注相应的元数据和索引信息,便于查询和管理;3.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安全性。
合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原则:电子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2. 完整性原则:电子档案应保持其原始性,不得随意删除、修改。
3. 可用性原则:电子档案应便于检索、利用,保证信息的长期可用性。
4. 安全性原则:电子档案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破坏和丢失。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电子档案的收集范围:1. 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产生的各类电子文件;2. 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电子文件;3. 其他需要归档的电子文件。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收集要求:1. 收集的电子文件应完整、准确,不得缺件、漏件;2. 收集的电子文件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3. 收集的电子文件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电子档案的整理要求:1.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遵循《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2.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编号、文件形成日期、文件内容等信息;3.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保持文件的原貌,不得随意修改。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电子档案的保管:1.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用专用存储设备,确保存储环境符合档案保管要求;2.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破坏和丢失。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利用:1.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需知、需用”的原则,不得随意泄露;2.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3.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销毁第九条电子档案的销毁:1.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销毁的规定执行;2.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3.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

一、目的为加强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档案。
三、电子档案管理制度1. 电子档案的收集(1)各部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相关电子文件,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2)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电子档案的整理(1)电子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标题、日期等要素进行。
(2)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分类清晰、编号规范、标题准确、日期正确。
3. 电子档案的归档(1)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标题、日期等要素进行。
(2)电子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归档及时、归档完整、归档规范。
4. 电子档案的存储(1)电子档案的存储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
(2)电子档案的存储应遵循以下原则:存储设备安全、存储环境适宜、存储介质可靠。
5. 电子档案的利用(1)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及时、高效。
(2)电子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标题、日期等要素进行检索。
6. 电子档案的销毁(1)电子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进行。
(2)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安全、环保。
四、电子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收集相关电子文件。
2. 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标题、日期等要素进行整理。
3. 归档: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标题、日期等要素进行归档。
4. 存储:选择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进行存储。
5. 利用: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标题、日期等要素进行检索,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6. 销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进行销毁。
五、监督检查1.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性。
2. 规范操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电子档案的准确性。
3. 安全保密:加强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护,确保电子档案的保密性。
4. 真实完整:保证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电子档案的可信度。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部门形成的电子档案。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范围:包括学校各项工作形成的电子文件、电子报表、电子图表等。
2. 收集时间: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及时收集。
3. 收集方式:通过电子文件传输、网络下载、磁盘拷贝等方式收集。
第六条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按照档案类别、年份、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
2. 编号: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确保档案编号的唯一性。
3. 档案目录:编制电子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保管期限等信息。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学校应设立电子档案保管机构,负责电子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设备安全:确保电子档案存储设备的安全,防止病毒、误操作等导致数据丢失。
2.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对电子档案的侵害。
3. 数据备份: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查阅审批:查阅电子档案需经档案保管机构审批。
2. 查阅范围:查阅电子档案仅限于工作需要,不得随意扩大查阅范围。
3. 查阅记录:查阅电子档案需填写查阅记录,记录查阅时间、内容、目的等信息。
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学生电子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电子档案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电子文件,包括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活动档案等。
第三条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学生电子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失、损毁或篡改。
2. 准确性原则:保证学生电子档案内容的准确性,不得虚报、隐瞒或伪造。
3. 安全性原则:加强学生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破坏。
4. 可靠性原则:确保学生电子档案的可靠性和可用性,便于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电子档案的统一管理,包括:1. 制定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组织开展学生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监督检查学生电子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五条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辅导员等相关部门负责学生电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教学部门:负责学生学籍、成绩、考试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2. 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奖惩、活动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3. 辅导员:负责学生个人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学生电子档案的收集1. 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辅导员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集学生电子档案资料。
2. 收集的电子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学生电子档案的整理1. 整理学生电子档案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排列等要求进行。
2. 对学生电子档案进行编目、著录,确保档案信息准确、完整。
第八条学生电子档案的归档1. 归档的学生电子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排列等要求进行整理。
2. 归档的学生电子档案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归档的学生电子档案应定期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九条学生电子档案的保管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电子档案的保管工作。
工会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工会电子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全过程。
第三条工会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安全可靠:加强电子档案安全防护,确保电子档案不被非法侵入、篡改、泄露和损毁。
3. 规范有序:建立健全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实现电子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4. 效率优先:提高电子档案管理效率,确保电子档案的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工会电子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工会工作文件:包括会议记录、工作报告、工作总结、通知、通报等。
2. 工会活动资料:包括活动策划、活动记录、活动照片、视频等。
3. 工会财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收支凭证、审计报告等。
4. 工会会员资料:包括会员登记表、会员证、会员活动记录等。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整理要求:1. 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
2. 编号:为每份电子档案编制唯一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3. 标题:准确、简洁地描述电子档案内容。
4. 摘要:简要概述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电子档案的归档要求:1. 归档时间:电子档案形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归档。
2. 归档质量:归档的电子档案应完整、准确、安全。
3. 归档手续: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并由归档人和审核人签字。
第七条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1. 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档案存储设备,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
2. 环境:保持电子档案存储环境的清洁、干燥、通风,防止病毒、电磁干扰等因素影响。
3. 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利用与鉴定第八条电子档案的利用:1. 工会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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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试行)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的原则和方法。
二、引用标准
青岛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GB/T 18894—2002
三、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
1、电子文件
指在计算机及网络环境中生成的社会活动记录,即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归档电子文件
具有凭证和利用价值、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
3、真实性
指按规定对电子文件的内容和显示形态进行鉴定后,确认其与形成时的原始状况一致。
4、完整性
指电子文件的内容信息、背景信息、元数据等无缺损。
5、有效性
指电子文件应具备的可理解性和可被利用性,包括信息的可识别性、存储系统的可靠性、载体的完好性和兼容性等。
6、逻辑归档
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原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7、物理归档
指把电子文件集中下载到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
8、元数据
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包括文件的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文件处理软件、字处理和图形工具软件、字符集等数据。
四、管理体制和职责
1、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形成、承办、运转、收集、登记,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应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规定电子文件的归档时间、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检测数据等要求。
2、为保证归档电子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利用,从电子文件产生时就应按照制度要求,妥善管理,以确保其不散失、不损毁、不失真。
3、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部门要确保电子文件能有效机读。
4、档案管理人员应用严格保密档案人员的个人信息以及其他的档案材料的内容。
五、电子文件的收集
1、收集范围
凡是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正或调整及相关软件均属收集范围。
按照电子文件的信息类型包括:(1)文本文件:指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文字文件、表格文件等。
(2)图像文件:指用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获得的静态图像文件。
(3)图形文件:指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获得的静态图形文件。
2电子文件收集要求
(1)归档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并存,并在内容及相关描述上保持一致。
(2)文本文件收集时应统一将其转换为TXT、word、excel、wps等通用格式的文档
(3)静态图像文件收集时应统一将其转换为PDF、JPEG、jpg等常用格式,推荐使用JPEG、pdf。
(4)电子文件性质代码:R—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O—正式电子文件;N—无纸电子文件;T—文本文件;I一图象文件;G—图形文件;V 一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M—多媒体文件;P—计算机程序;D—数据文件。
六、电子文件的归档
1、归档要求
文件形成部门应随时对电子文件进行逻辑归档,定期把经过鉴定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进行物理归档,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登记和交接。
2、归档电子文件应按"件"进行管理。
一般情况下把一份电子文件作为一件,密不可分的几份电子文件应作为一件来进行管理,如:正文与附件、重要章程的历次修改稿等。
3、同一宗内的电子文件按照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或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等分类方案进行分类。
4、按电子文件类别代码相对集中的组织存储载体。
七、鉴定
1、电子文件的鉴定工作,应包括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鉴定及确定密级、归档范围和划定保管期限。
2、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检验和审核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2002 (见附录A的表A3)
3、电子文件保管期限和密级的划分工作,参照国家关于纸质文件材料密级和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文件的背景信息和元数据的保管期限应当与内容信息的保管期限一致。
4、归档时间
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按照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5、检测
在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时,应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的有效性及其信息记录格式、有无病毒感染等。
具体要求参照第八条。
6、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
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制作拷贝。
7、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依次为: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磁带、
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等。
不允许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8、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序号、全宗号、类别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归档后的电子文件的载体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
9、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4和表A.5)。
归档电子文件应以盘为单位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见附录A的表A.4),以件为单位填写续页(见附录A 的表A.5)。
八、移交、接收检验
8.1.1 文件形成单位在移交电子文件之前,档案保管部门在接收电子文件之前,均应对归档的每套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
8.1.2 检验项目如下:
——有无病毒;
——核实归档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检验及审核手续;
——核实登记表、软件、说明资料等是否齐全;
——对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核实其相关的软件、版本、操作手册等是否完整。
检验结果分别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3)的相应栏目。
8.1.3 档案保管部门应按照要求及检验项目对归档电子文件逐一验收。
对检验不合格者,应退回重新制作,并再次对其进行检验。
8.2 移交手续
档案保管部门验收合格,完成《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3)的填写、签字、盖章环节。
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交电子文件形成单位,一份由档案保管部门自存。
8.3 有效性保证
随着系统设备更新或系统扩充,应及时对归档电子文件进行迁移操作,并填写《归档电子文件迁移登记表》(见附录A的表A.6)。
九、电子档案的利用与保密
9.1.1 归档电子文件的封存载体不应外借。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人员不允
许擅自复制电子文件。
9.1.2 利用时应使用拷贝件。
9.1.3 利用时应遵守保密规定。
对具有保密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采用联网
的方式利用时,应遵守国家或部门有关保密的规定,有稳妥的安全保密措施。
9.1.4 利用者对归档电子文件的使用应在权限规定范围之内。
9.2 归档电子文件的鉴定销毁
9.2.1 归档电子文件的鉴定销毁,参照国家关于档案鉴定销毁的有关规定
执行,且应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
9.2.2 属于保密范围的归档电子文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应连同
存储载体一起销毁。
十、统计要求
档案保管部门应及时按年度对归档电子文件的接收、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
情况进行统计。
二○一○年月日
青岛全联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附录A(规范性附录)登记表格式
表A.1 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
表A.2 电子文件登记表(续页)
表A.3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