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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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管理规定1 目的、依据为了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8〕1号)以及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对公司固定动火区设置以下规定。

2 固定动火区定义就是指由公司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 设置条件3、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2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罐区、设备、装置等不应小于30m(部分动火点安全距离受实际情况限制不符合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满足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3、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畅通。

3、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 管理要求4、1 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与其它杂物,并配备足够、适用的灭火器材。

检维修必须使用的煤油、机油、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应与动火区域有效隔离。

4、2 固定动火区入口处应有明显的标志。

标志应包含“固定动火区”的字样,固定动火区的范围及管理责任人及有效期限,防火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灭火器具的名称、数量等内容。

4、3 从生产区域拆下的设备、管道等进入固定动火区必须经清洗、检测合格,并确认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

未经清洗、检测合格的设备、管道等严禁进入固定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4、4固定动火区动火作业应遵守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5 固定动火区的审批5、1固定动火区应每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由生产技术部、安环部负责,符合固定动火区设置条件的,由安环部确认,总经理审批。

固定动火区每半年由安环部进行一次复审。

固定动火区申请表火区域不能放置油漆、气瓶等可燃液体与气体;现场要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

当固定地点动火区域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或现场存有较大的火险隐患时,则取消固定动火的资格,重新按照临时动火进行管理。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固定动火区域是指企业、单位或建筑物内经过审批设立的专门进行焊接、切割、热加工、火化物品(如烟花爆竹)等需要使用明火进行操作的区域。

在进行固定动火作业时,由于使用明火和高热源,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加强固定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

2. 固定动火区域的划分固定动火区域的划分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场所特点、作业要求和防护措施等因素确定。

固定动火区域应当设置固定标识,标明固定动火区域的名称、范围和作业规定等内容,并进行明显标示。

3. 合理使用明火和热源进行固定动火作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遵照现行法律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把控企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要求在明火点火前,必须认真检查动火设备及现场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必要时进行防范措施或者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 操作人员的要求固定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内部经过培训,并经过能够证明掌握基本防火知识和技能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证书,进入固定动火作业区。

对于临时性能上岗或任务交替的情况,也应有安全资格证书、培训记录、经历等事项的登记和备案操作程序。

此外,作业过程中的动火点燃、操作变更、检验验收等任一过程,应当由特定的安全管理人进行值班监管,并提供反馈数据和实时替换操作人员。

5. 监管与检查监管和检查是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安全管理部门应开展定期巡视、检查固定动火作业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管理人员查处违规现象。

巡检应该以日常巡检、月度抽查、季度大检查和年度验收等形式逐步深化,特别制定年度安全验收报告,向主管部门提交,收集各方反馈数据,并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处理方法。

6. 安全技术培训除了规范划分固定动火区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监管管理、贯彻严格的作业操作程序外,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知识普及也是保障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1. 安全责任制度
为保障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固定动火区域安全标准》及公司实际,实施
专人、专岗、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落实责任制为基础,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检查管理
为加强固定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严禁动火、禁止人员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离开
或离岗;在作业前,要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消除安全隐患。

3. 作业人员管理
要求所有进入固定动火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评估,并需
出示合格的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确保其具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安全防护措施
在进入固定动火区域之前,作业人员要全身穿戴防护服及安全带等必要的安全
装备,避免在作业过程中受到任何伤害。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处理作业,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毒面具。

5. 环境排放
在固定动火区域中,所有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或有害噪音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
的控制措施,避免对环境和听力等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6. 废弃物管理
在固定动火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均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和储存,以确保其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7. 紧急处理
在固定动火区域内若突发火灾、泄漏等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作业人
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散和加剧。

同时,在与事故有关的区域内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结语
以上就是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作为员工应该牢记这些规定,认真执行,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生产、生命和财产安全。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2394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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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3.1动火类别3.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3.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

3.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2.4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3.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3禁火区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地点3.4动火原则3.4.1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禁火区域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禁火区域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禁火区域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禁火区域动火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包括固定禁火区域和临时禁火区域。

第三条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禁火区域划定和标识第四条禁火区域划定由该区域管理人员和消防部门共同确定,并在禁火区域的入口处设置显著标识。

第五条禁火区域的标识内容包括禁火区域的名称、禁火区域划定依据、禁止动火的标志等。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禁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第七条禁火区域的标识应保持明显清晰,如发现标识破损、褪色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三章禁火区域动火申请和审批第八条想要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事先向禁火区域管理人员提交动火申请。

第九条动火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作业人员名单、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禁火区域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动火申请的审批。

第十一条禁火区域管理人员应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已批准的动火作业,消防部门应派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禁火区域动火安全控制第十二条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控制。

第十三条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包含动火作业内容、禁止进入等内容。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消防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要求佩戴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在动火现场设置灭火器材,以应对突发火灾。

第十六条动火现场应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品或其他火源。

第十七条动火现场周围应设置阻火带、防火墙等防火措施,确保动火现场的安全。

第五章动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第十八条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动火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内容。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

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固定动火区域是指在工矿企业、建筑工地以及其他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场所中划定的特定区域。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较高的风险性,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固定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固定动火区域的划定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应在建筑设计或施工前,充分考虑固定动火区域的设置,明确划定合理的范围。

2. 固定动火区域应以安全为前提,尽量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和设备可以安全操作。

3. 固定动火区域的划定应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和场景需要进行调整,确保灵活性和有效性。

三、固定动火区域的安全设施1. 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隔离设施,以隔离燃烧危险物质和其他区域。

2. 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专门的动火工作台,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3. 固定动火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入。

四、固定动火区域的安全操作规程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2.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和合格认证的人员进行,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经验。

3.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动火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可靠性。

4.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加强监控和管理,禁止离开工作岗位,确保即时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

5.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正确的事后处理,避免燃烧残留物引发火灾。

五、固定动火区域的应急预案1. 每个固定动火区域都应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紧急疏散和灭火等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在固定动火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前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3. 应急预案应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指令流程,以及通讯联络和救援资源的准备。

六、固定动火区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1. 固定动火区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动火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4篇)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4篇)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操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全员参与的过程,责任应当明确,措施应当得当。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五条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基层组织、安全生产部门等。

第六条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制定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单位负责制定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对禁火区域的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火源和火灾隐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三章动火作业方案第九条在准备进行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方案应当由责任单位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第十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动火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说明;(二)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对象;(三)动火作业的时间和地点;(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五)动火作业的责任分工;(六)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

第十一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对动火作业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当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应当遵循以下安全措施:(一)明确火源防护范围,设置专人值守,防止外来人员进入;(二)动火现场应清理干净,防止易燃物品存在;(三)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灭火器材,并保持灭火器材有效;(四)动火现场应当实施有效的通风措施,防止烟雾积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应当设置警戒标志和警示标识,明确作业区域。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施工人员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培训。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5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5篇)

安全动火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由生产、维修车间申报,部门安全负责人及公司安全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一)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二)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____米。

(三)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四)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五)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六)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二、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生产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三、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一)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四)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五)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六)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厂明文规定,并在厂区平面图上标明。

四、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____小时)。

五、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部门安全负责人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单位动火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动火单位安全负责人、动火部位所属单位安全负责人复查后,报公司安全办终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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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动火区域安全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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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动火作业。

3.内容
3.1动火类别
3.1.1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拆除设备的部件、管线修补工作。

3.1.3自给设施的制作、维修。

3.2固定动火作业区域的划分条件和要求:
3.2.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3.2.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15米。

3.2.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2.4正常生产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可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此时固定动火区内严禁动火。

3.2.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3.2.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3.3禁火区
除规定固定动火区外其他地点
3.4动火原则
3.4.1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4.2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可动火可不动火的维修任务,不得随意在固定动火区随意动火。

3.4.3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现场配置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有效使用。

3.4.4动火周围的下水井、阀门井、地沟等清除易燃物后,并采取覆盖隔离。

3.4.5严格按照《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

3.4.6动火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一人单独操作,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其他
4.1固定动火区域审核部门为公司安全环保部。

4.2固定动火区域有效期为半年,到期安全环保部人员对现场进行危险危害辨识,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准。

4.3固定动火区域内的机械及电气设备使用要符合安全要求,备件及其他工具放置整齐,安全环保部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现象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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