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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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分析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分析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分析摘要: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是处于首要位置的,积极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有助于保证生态、资源的安全,积极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全面发展。

而在目前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入研究分析,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不足,促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达到实效。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问题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一项基础性的制度,有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生态文明的顺利建设。

近些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效的保护和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不利于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也会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以及修复等造成负面影响。

为此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促使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首先,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不清晰,交叉问题突出。

在机构改革之前,自然资源是分部门进行管理的,所以各部门对于自然资源的定义、界定标注等是有差异的,这就使得数据统计的口径不能有效融合,存在着严重的交叉统计的情况,不能对自然资源的家底进行彻底的清查。

其次,缺少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主体。

自然资源部对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职责进行统一的行使,但在具体实践中,依旧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的权益并没有落实到实际的情况。

对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国有土地资源由政府行使,没有法律授权、委托管理制度为参考。

对于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法律并没有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进行明确规定,虽然《宪法》中对水流、森林、草原、矿藏、荒地以及山岭等自然资产的所属作出规定[1],即归集体所有,但是并没有确定到底是哪一级的农村机体经济组织所有。

再者,产权体系、产能等不完善。

有些自然资源缺少完善的使用权体系,使用权重叠交叉,还有些自然资源无使用权权利体系,法律依据不足,在实践中不能对使用权人的权益进行保证。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是指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用和保护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传统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中,国家或地方政府通常扮演着主导角色,通过政府出让、政府管理等方式来调控自然资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传统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传统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的问题。

在过去,一些自然资源的产权归属经常不明确,容易导致资源的浪费和争夺。

一些矿产资源的产权归属曾经存在争议,导致资源开发难以进行,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

传统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介入过多,容易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浪费。

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和管理容易受到利益集团的干扰,影响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传统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存在缺乏市场机制的问题。

在过去,自然资源的流转往往依赖于政府的调控和干预,缺乏市场化的机制。

这种情况下,资源产权的流转成本较高,使得资源的配置不够灵活和高效。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可以考虑进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

要加强对资源产权的明晰化和确权。

通过建立统一的资源产权登记制度,明确各类资源的产权边界和归属,加强对资源产权的法律保护和监督。

要推进资源产权的市场化流转。

通过建立资源产权交易市场,鼓励资源的自由流转和有序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

要建立健全的资源产权交易制度和规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要强化对资源的监管和保护。

加强对资源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监管,遏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

加大对非法开采和破坏资源的惩罚力度,维护资源产权的安全和稳定。

要推动政府的角色转变。

政府应逐步转变自己的职能角色,从资源调控者转变为资源管理者和监督者,加强对资源的综合规划和管理。

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推动资源的共治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它关系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2013-11-29 16:12 作者:王玮来源:中国环境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简称《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何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为何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怎样核算?空间用途管制与环境功能区划又是什么关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现有管理体制存在哪些不足?市场与政府在其中应分别扮演什么角色?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为什么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什么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需要“看得见”的手?针对这些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研究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作出了解读。

1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如何界定根据自然资源特性,可规定一定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应首先界定自然资源概念,传统的概念是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包括有形的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和无形的光、热等。

我的理解是《决定》扩大了自然资源范畴,不仅将传统意义上投入经济活动的自然资源部分纳入进来,如矿藏、森林、草原等,也包括作为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环境资源,如空气、水体、湿地等。

这就使得保护对象更加丰富和合理,进而为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加空间。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产权主要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根据自然资源特性,第一种类型是对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纯自然、非人工自然资源,可以规定一定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第二种类型是对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自然资源,可以把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都赋予保护者和生产者。

一般来说,对于像水资源、清洁空气资源、污染物排放权、碳配额等自然资源产权比较难以清晰界定。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即是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权益。

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确定产权归属:通过法律法规规定自然资源的产权归属,明确资源使用权和经营权归属,使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得到确立和保护。

2. 建立产权流转机制: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的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机制,使资源产权可以便捷、安全地进行流转,促进资源在市场中的有效配置。

3. 设立资源产权登记制度:建立资源产权登记注册机构,记录和维护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变更,确保资源产权转移的合法性和可查性。

4. 加强产权保护: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自然资源产权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加大对非法侵占、破坏自然资源产权的打击力度,确保产权得到充分保护。

5. 强化监管和执法: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和执法体系,加大对自然资源利用、保护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激励资源过度开发和滥用。

通过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的相关问题有很多,下面将对其中几个重要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是自然资源产权的确权与流转问题。

在传统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下,国有土地无法流转,导致了土地资源不能充分流动,造成了资源配置不合理、低效率的问题。

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产权确权制度,允许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流转和交易,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其次是自然资源产权的保护问题。

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建立起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保护机制,保障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防止产权被侵犯。

这需要建立起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市场监督等多方面共同配合的机制,加强对资源产权的保护和维护。

再次是自然资源产权的合理划分问题。

在改革中,需要对不同资源的产权进行合理划分,明确其归属和使用权,以避免自然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合理划分的标准可以根据资源的使用价值、稀缺程度和环境影响等综合考虑,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另外一个问题是自然资源产权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问题。

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往往与环境保护存在着矛盾,因此需要建立起自然资源产权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机制,使二者能够互相促进。

这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环境评估和补偿机制,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充分利用资源。

最后是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的社会影响问题。

自然资源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其改革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农民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利益,确保改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改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众多。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保护自然资源的产权,合理划分资源产权,协调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考虑各方利益,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所赋予的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包括陆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渔业资源以及气候资源等。

在现代社会中,自然资源的利用与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则是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背景与现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是指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权属、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

在中国,自然资源曾经长期被归为国有,实行了长达数十年的集体所有制。

这种集体所有制的体制在资源分配方式上存在着不合理性,导致了资源过度开发、浪费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启动了改革,逐步推进资源产权的私有化和市场化。

自然资源产权的私有化进程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

初期的改革重点是对土地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民家庭获得了土地使用权。

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更多的自然资源开始向市场倾斜,涉及到了水资源、煤炭资源以及森林资源等。

这些改革举措基本上是以国有资源的私有化为主线,开放了资源流通的渠道和推动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在资源产权私有化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资源私有化导致了一些资源的过度开发,例如土地资源私有化后被大规模开发建设,引发了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

资源私有化还引发了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一些私人所有的资源并未得到有效利用,而一些公有资源则被少数人垄断。

资源的私有化也带来了环境保护难题,因为资源私有化往往会让资源开发者在短期内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对资源的长期保护。

由于这些问题,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依旧面临诸多挑战,需进一步探讨解决之道。

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1.公有资源私有化引发的利益纷争公有资源私有化是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但在私有化过程中往往会引发利益纷争。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与探讨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可以为人类利用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和能量。

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自然资源进行管理和分配的制度和规则。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因此,对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当前,我国自然资源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导致资源管理的效率低下。

其次,资源产权的界定不够明确,导致不同部门对同一资源的权利认定不一致。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将自然资源当作收入来源,过度开发甚至滥用自然资源,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

在资源管理、规划和评估方面,需要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建立紧密联系,实现协同管理,提供更高效的资源监管和利用航道。

二、明确资源产权归属。

制定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同自然资源产权的归属,规范不同部门对同一资源的使用和转让。

例如,对于水资源,应该明确集中、地方和群众的水资源使用权,以及河流和湖泊的财产权等。

三、推行产权交易。

引入市场机制,实现资源产权的市场化交易,让资源所有者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价值。

例如,可以将水资源采购权、使用权、保护权等资产化,引入市场竞价交易,刺激社会各界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和修复。

资源开发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加强环保审核,对资源开发和利用产生的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治理和修复,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立环境资源补偿机制。

在资源撤离、转移、利用等环节,应引入环境资源补偿机制,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利用、绿色开发等途径,对保护和增值自然资源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总之,自然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摘要:自然资源是财富之母、生存之基、生态之依、发展之本,产权制度是其管理的核心基础。

自然资源资产具有“公、私”交融的特性,明晰自然资源资产的“私权保护”和“公权管治”的管理本质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几个关键问题。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分析1导言自然资源问题关系到环境、生态、空间等诸多问题,能否得以解决以及解决的效果和代价,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生态文明的其他相关制度能否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石。

如果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础不牢”,就会导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动摇不稳”。

2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能及其构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能,是指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各项权利的能力。

从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内涵的讨论不难看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受)益权,因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能包括产权主体实现其既有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的能力。

这种能力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既有制度上的约束,也有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因素。

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权能的构成往往是不完备的,具体表现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国家所有权人职能不到位,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处分权过度受限以及收益权受到侵害,以及对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包括用益物权)转让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3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及其结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是指自然资源资产各项权利的归属人。

产权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事业、社区等合法机构或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享有公民权利的自然人)。

产权主体一般可以分为国家、集体、企业、个人或其组织(如农村集体)等。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类型及其相对比例关系。

我国作为公有制国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结构有其特殊性:一是国家(及其代表人)在产权主体结构中占有重要、甚至居支配地位;二是集体往往在耕地、草场等农业用地的产权主体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三是企业等产权主体是居国家或其代表人、集体组织等基础产权主体之后,由国家或集体所让渡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经营权)及收益权的权利主体,同时也是各类产权主体中行为最为活跃的产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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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十问 ?2013-11-29 16:12 作者:王玮来源:中国环境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简称《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何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为何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怎样核算?空间用途管制与环境功能区划又是什么关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现有管理体制存在哪些不足?市场与政府在其中应分别扮演什么角色?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怎么编制?为什么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什么自然资源生态补偿需要“看得见”的手?针对这些问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研究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作出了解读。

1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如何界定根据自然资源特性,可规定一定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等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应首先界定自然资源概念,传统的概念是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包括有形的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和无形的光、热等。

我的理解是《决定》扩大了自然资源范畴,不仅将传统意义上投入经济活动的自然资源部分纳入进来,如矿藏、森林、草原等,也包括作为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环境资源,如空气、水体、湿地等。

这就使得保护对象更加丰富和合理,进而为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加空间。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产权主要有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根据自然资源特性,第一种类型是对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纯自然、非人工自然资源,可以规定一定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第二种类型是对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自然资源,可以把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都赋予保护者和生产者。

一般来说,对于像水资源、清洁空气资源、污染物排放权、碳配额等自然资源产权比较难以清晰界定。

对于这种情况,不应过分关注环境资源的所有权问题,主要从占有权、使用权角度去确定,如把水资源、排污权按照配额方式有偿分配给需求者,然后实现配额之间的市场交易。

2 为何要健全资产产权制度明确环境、生态等公共自然资源的“主人”,实现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佳配置自然资源产权不清晰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资源的掠夺性使用。

近年来, 我国部分地区大气污染加重, 雾霾围城的情景不断出现,就是因为大气作为“无主”资源被过度利用了。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就是为明确环境、生态等公共自然资源系统的“主人”,赋予其保护自然资源的动力,让其获得使用这些自然资源利益的同时,承担起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解决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问题,实现空气等资源的最佳配置和使用。

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领域,农村土地承包制、林地所有权改革就是这类资源典型的产权制度改革,而且这种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效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只有自然资源“主人”,才能通过市场配置、行政划拨等方式,使自然资源“主人”在各种可能的用途之间作出最优选择,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匹配。

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是国家对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按照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等用途或功能进行监管,表明一定国土空间里自然资源无论所有者是谁,都要按照用途管制规则进行开发,不能随意改变用途,诸如耕地用途、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管制。

当前阶段, 自然资源用途或功能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的森林、草地、水体、湿地、滩涂等生态空间不缩小,甚至扩大生态空间面积。

3 怎样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可从自然资源资产和其所提供的生态产品两个层面进行核算由于自然资源资产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外部性,在缺乏有效的政府干预和宏观政策调控下, 单纯依靠市场途径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导致了对资源的掠夺性消费和对环境的无节制破坏。

如果能够核算自然资源资产价值, 并且实行对非经济成分的评估机制的话, 那么就可以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明晰后,需要对其进行定价。

另外,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正确评估,能够为确立生态服务市场交易制度、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机制提供科学依据。

从生态生产角度来看,目前很多自然资源都可以被视作生态资源,如森林、草地、河流、湖泊、湿地等,具有很强的生态生产功能。

因此,自然资源的核算可以从自然资源资产和其所提供的生态产品(也就是生态效益两个层面展开核算。

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主要是对自然资源资产实物存量进行核算,并记录核算期内变化,包括自然资源资产数量和质量变化。

在资产实物量核算基础上,利用价值评估方法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存量进行货币化价值评估,反映自然资源资本总值。

生态产品生产总值(简称 GEP 核算,主要是评估生态产品的服务价值,形成一组以生态产品生产总值(GEP 为中心的关键指标,与经济核算中的 GDP 相对应。

其目的是对水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耕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大气系统和动植物等生态资产提供的有形生态产品价值和无形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同样以生态产品实物量核算为基础,对各生态要素为人类提供的有形生态产品和无形生态服务进行货币价值核算。

对生态产品的服务价值进行加总就得到了生态产品生产总值(GEP ,它与绿色 GDP 共同形成评估地方政府生态绩效的“两张表”。

4 用途管制与功能区划是何关系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必须通过国土空间的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来划定和落实自然资源用途管制,通俗地说是对一定国土空间里的自然资源按照自然资源属性、使用用途和环境功能采取相应方式的监管。

用途管理实质上就是功能管理。

用途管制必须通过国土空间的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来划定和落实。

从提供资源产品角度,把国土空间划分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三大类,这就是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目标。

而环境功能区划主要是根据生存生态安全和聚居环境安全两大环境功能划定国土空间,本质上与主体功能区是统一的,是主体功能区的环境空间“落地”。

环境功能区再往下划分, 划分为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保育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等 5类环境功能区和 12类亚功能区。

具体来说,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构成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为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本生态安全保障;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是承载我国主要人口分布和经济社会活动的区域, 重点保障区域人居环境健康。

结合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及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优化开发区域,实行不同的用途管制,按照不同用途和功能采用各有侧重的生态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标准。

在工业开发区和城镇化区域重点考核 GDP 和资源效率,在重点开发区域重点考核工业和服务产品价值,在限制开发区域尤其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核算生态产品价值,淡化甚至取消 GDP 考核。

5 现行管理体制有哪些不足在现有市场定价机制中,自然资源没有完成产权确定,更谈不上对资源进行合理定价宏观上,首先,缺乏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决策部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不完善。

现有体制割裂了环境要素综合保护与自然生态系统管理的关系;其次,生态保护责任关系不明确,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职能分工不合理,部门之间协调程度差、合作效率低;第三,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和权力不匹配,区域、流域环境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

具体来说,在现有市场定价机制下,由于很多自然资源没有完成产权确定,更谈不上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定价,导致许多企业不计成本地滥用和过度开采资源,如许多矿产资源、水资源等。

另外,有一些生态资源压根就没有纳入市场定价,如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良好生态环境等,结果使这种免费产品被无约束地使用,造成了经济社会无法承受的代价,导致了负财富效应问题。

同时,对于自然资源部门,开发与保护、经济与环境的双重职能集于一个部门,往往会顾此失彼甚至只注重开发。

再有,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权限分散在过多的部门中,既阻碍了相关资源的科学有效配置,也不利于开展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降低了市场和政府两方面的效率。

因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6 如何权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自然资源价格能由市场形成的就交给市场,政府管理自然资源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为更好地体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 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过程中, 一方面彻底贯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的原则,在政府制定的制度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使免费使用的自然资源变成有价值的资源, 变成“谁使用谁付费”的资源。

例如同样是树木, 作为造纸、种植等用途的经济林,就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做法实现最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 政府应向法治和服务型转变, 自然资源管理方式要由行政手段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例如,同样是树木,如果是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那就不能全部按照市场的做法进行交易, 而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或者生态补偿的方式给予经济回报。

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领域, 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目前还谈不上决定性作用, 总体上政府还是起主要作用。

但用市场经济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空间依然很大, 实现从传统上依赖行政干预手段向更多地使用市场经济手段、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自愿保护等手段。

特别是要善于利用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环境税、生态补偿等经济手段推进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

7 为何探索编制资产负债表因为有难度,所以是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正是负,能表明当期地方政府的生态政绩如何这是《决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目的是破除和扭转地方发展唯 GDP 论。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就是要核算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及其变动情况, 以全面记录当期 (期末-期初自然和各经济主体对生态资产的占有、使用、消耗、恢复和增殖活动,评估当期生态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的变化。

由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基础和依据, 因此, 如果这个变化是正的, 说明当期的自然资源资产是增值的, 当期地方政府的生态政绩是正的, 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反之则意味着当期的自然资源资产在贬值或下降, 说明辖区政府的生态政绩是负的,对生态文明做出了负贡献,领导“乌纱帽”应该摘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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