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修订稿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各方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员、难民、流动人口等。
第三条外来人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获得合法居留身份后方可进入本地。
第四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地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六条媒体及社会公众应与外来人员和谐相处,不得歧视、侮辱外来人员。
第七条针对外来人员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留、遣返等。
第二章外来人员居住管理第八条外来人员在本地居住需办理居住登记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九条外来人员居住在租赁房屋时应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出租用途。
第十条房东应在房屋内显著位置张贴外来人员的居住登记证明,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居住期满或需要变更居住地址时,应及时更新居住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不得在本地进行非法活动、聚众滋事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与他人串通欺骗工作单位或房东等。
第三章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第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地就业需办理就业许可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在本地就业应遵守工作规章制度,按时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外来人员的国籍、种族、宗教信仰等原因,限制其就业权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在与外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加强对其身份的核实,确保其具备合法劳动身份。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外来人员的就业许可证明,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不得从事与其所获得就业许可证明不符合的工作岗位,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章外来人员教育管理第二十条外来人员的子女享有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可以选择就近入学。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3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例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二、服务对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口:1. 在本地区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2. 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3. 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4. 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5. 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
三、服务内容1. 人口登记管理(1) 对于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2) 对于未在本地区注册户籍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进行暂住证办理;(3) 对于在本地区从事就业或经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注册证明,并进行雇佣登记或商户登记;(4) 对于在本地区求学的流动人口,要求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并进行学生登记;(5) 对其他需要服务支持的流动人口,根据情况进行个别登记。
2. 就业服务(1) 提供岗位信息,帮助流动人口找到就业机会;(2) 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就业技能;(3) 组织就业创业指导,帮助流动人口实现自主创业。
3. 教育服务(1) 提供学校入学咨询和报名指导;(2) 组织教育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教育水平;(3) 提供教育援助,资助有需要的流动人口就读。
4. 医疗服务(1) 提供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指导;(2) 组织健康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3) 提供医疗费用补贴和医保代缴服务。
5. 社会保障服务(1) 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社会保障政策,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 提供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福利的咨询和申请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因社会保障问题导致的纠纷。
6. 安居服务(1) 提供租赁住房信息和买房指导;(2) 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居住条件,提供居住证办理服务;(3) 协助流动人口解决住房纠纷。
四、服务流程1. 流动人口登记:(1) 咨询登记要求和所需材料;(2) 提供登记表格,并引导流动人口填写;(3) 核实流动人口身份和提供的材料;(4) 办理登记手续,发放登记证明。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例(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人口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重点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下列方面:(一)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二)流动人口就业培训与指导;(三)流动人口安居与社区融入;(四)流动人口医疗保障与健康服务;(五)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与关怀;(六)流动人口法律援助与维权服务;(七)其他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的工作内容。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第五条流动人口登记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旨在调查和记录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及其在本地区的居住、就业、社区融入等状况。
第六条所有流动人口在进入本地区居住后,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二)居住地址:流动人口在本地区的实际居住地址;(三)就业情况:流动人口的就业单位及工作情况;(四)社会保障:流动人口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及缴纳情况;(五)子女信息:流动人口的子女就读学校及学习情况等;(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非法泄露或滥用。
第九条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的更新和调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流动人口就业培训与指导第十条流动人口就业是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融入度的重要途径。
本地区应加大力度,提供适合流动人口的就业培训与指导服务。
第十一条就业培训与指导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及时向流动人口提供本地区的就业市场信息,包括岗位空缺、薪资情况、职业发展等;(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流动人口的就业需求,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三)职业指导与咨询:为流动人口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四)创业支持与指导:对于有创业意愿的流动人口,提供相关创业支持和指导。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3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为了维护本工程的治安秩序,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本地参加工作,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劳务证、计生证),并同时上缴一寸免冠照片____张(暂住证、劳务证、工作证、)。
二、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劳动部门办理《劳务证》,工程安保部门办理《工作证》。
三、务工人员必须随时携带三证,不得转借、涂改,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证》,以便出入生活区四、三证如有遗失,必须在于____小时内上报安保部门,并说明原因,经查明后补办。
五、《暂住证》期满需留住的,应在期满前____日内上报安保办公室,以便统一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延长手续,期满离开时,应缴销《暂住证》。
六、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服从安保、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床铺居住,积极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有关教育培训活动,严格遵守本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外地来本市探亲、访友人员,除安保部门统一登记外,暂住或预期暂住____日以上者,必须当日上报安保部门,并缴____张一寸照片,____日内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模版(2)1. 引言此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进入、就业、生活和离开等各方面事项,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 外来务工人员的招聘和进入管理a) 招聘透明:招聘岗位需公开发布,确保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原则。
b) 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条件方可进入。
c) 注册登记:外来务工人员需在进入目的地地方社会保障局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就业许可或居留证明等相关证件。
3. 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a) 合法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用工单位就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三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____-10-1422:56:35)转载▼标签:分类:社区活动杂谈1、流动人口户籍地、现居住地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两地管理的责任”共同管理。
2、流动人口户籍地在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前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
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3、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负责对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
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为,由现居住地或户籍地依照《条例》予以处理。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二)一、村(居)委会每月要逐户对本辖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调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健康检查等基本情况。
二、对未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督促其一个月内补证,并将其情况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报告。
三、每三个月向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或其指定联系人催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对没有按期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的,及时向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报告,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处理。
四、要利用流出人口流出前、节日、农忙返乡之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管理规范以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五、村(居)委会要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未婚女性、男性三类建立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设立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分类登记表,分类造册,分类归档。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三)一、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
对外来流动人口,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二、落实治安责任制。
出租房要与小区(村)签订治安责任状,外来流动人口应与房东签订治安保证书,每一个出租户都是责任人,要主动协助小区(村)管理好外来流动人口。
三、认真搞好协查。
居(村)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镇)、派出所配合,与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5篇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5篇【第1篇】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范例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平安,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村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我村内外来人员,包括下属单位、企业使用的外来人员及各种短期人员,须持有关介绍信到村办理记下手续并接受管理。
二、对外来人员的使用村严格按用工手续办理,村记下造册,发给有关证件。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村内住宿,对住在村内的外来人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并按市政府规定交纳城镇建设增容费和治安管理费。
三、外来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辆,必需证件齐全,在村内使用,停放一个月以上时光,到守卫科办理内部牌照,违背规定的扣留查处。
四、外来工作人员必需根据用工单位的管理规定,接受守卫部门的检查,主动展示证件,回答所咨询的有关状况,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属实者赋予嘉奖,知情不报者处罚。
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领导负责对外人员的教导、使用、管理,浮现问题由用工部门负责.【第2篇】某学院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学院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外来人口遵章守法,特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凡离开户口所在地来我校探亲、访友等在院居住的人员均为外来流淌人口。
外来流淌人口在到达学院三日内,应向学院总务处守卫部申请记下,办理《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出入证》,十五日内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证》,并与其签订《平安防范协议书》。
第三条外来流淌人口在我院应遵纪守法,爱惜小学院一切公共设施,考究环境卫生,并随身携带好《居民身份证》。
暂住证,流淌人口婚育证实。
学院出入证以便检查。
第四条学院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外来流淌人口进出校门,并帮助外来流淌人口到总务处守卫部举行记下,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外来流淌人口没有办理、展示相关证件,学院各部门不得聘任其在校从事务工、经商、居住、基建施工。
第六条总务处守卫部要催促检查外来人口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全院的外来人口定期不定期的举行平安大检查工作,发觉问题和隐患准时整改;第七条总务处守卫部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流淌人员,一经查实,将劝其离学院,并不得在学院从事任何劳务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保障外来旅游和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村景区和居住秩序,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繁荣、共保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坚决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二、要对各旅店、客栈入住人口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他们做好台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公安部门、村委会报告。
三、加强暂住证管理。
做到一人一证,最长有效期为一年,不得随意转让、冒领、伪造、骗取。
每月一次对我村的流入暂住人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外来人员的流量和动态,对新暂住人口或暂住证过期的,要督促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暂住户口,办理暂住证。
对不及时办理暂住证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在排查中如发现暂住人口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计划生育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我村外出人口开展必要的、有效的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审核工作,对已外出的应予补办。
负责做好与现居住地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收容遣送工作。
对于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和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浪乞讨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予以收容和遣送。
七、切实保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有序流动、遵纪守法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范文(二)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加,给社会治理和基础设施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流动人口,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本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对于流动人口,不论其来源地、职业或其他身份特征,都应享有平等的权益和机会。
2. 公正原则:在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依法公正执法,不歧视任何一方,确保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3. 便民原则:流动人口管理应以方便流动人口和社会为目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本(4篇)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加强社会稳定和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会,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
第二章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第四条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档案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二、流动人口应在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登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联系方式等;三、流动人口登记应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保证办理流程简便、便民快捷;四、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应与公安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确保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流动人口的随迁家属应在流动人口登记后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家庭居住登记,并享受与流动人口相同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应定期开展数据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社区服务管理第七条社区是流动人口的重要依托,社区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做好流动人口的宣传引导工作,让流动人口了解社区的服务内容和流程;二、建立流动人口的独立管理机构或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三、制定流动人口的服务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时间安排;四、针对特殊群体的流动人口,如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制定专门的服务计划,并加强对其的照顾和关怀;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合作,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就业培训等服务;六、加强流动人口的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师队伍,积极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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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一、对进入我村内外来人员,包括下属单位、企业使用的外来人员(长期临时工、合同工、季节性临时工)及各种短期人员,须持有关介绍信到村办理登记手续并接受管理。
二、对外来人员的使用村严格按用工手续办理,村登记造册,发给有关证件。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在村内住宿,对住在村内的外来人员,要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并按市政府规定交纳城镇建设增容费和治安管理费。
三、外来人员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等其它机动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在村内使用,停放一个月以上时间,到保卫科办理内部牌照(待工作结止退回),违反规定的扣留查处。
四、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的管理规定,接受保卫部门的检查,主动出示证件,回答所询问的有关情况,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经查属实者给予奖励,知情不报者处罚。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领导负责对外人员的教育、使用、管理,出现问题由用工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