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升高级职称的管理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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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

晋升聘用高级职称的管理办法(试行)

一.关于晋升高级职称报名的管理办法

1.当年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上级部门规定的全部材料上交相应职能科室审核,其中医务科负责审核医技人员报送的资料,护理部负责审核护士报送的资料。

2.医务科和护理部经认真审核后,对于达到晋升职称条件的报送资料提交办公室复核;对于未达到晋升职称条件的报送资料予以退回。

3.办公室对报送资料复核无误后,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向卫生局申请晋升高级职称的报名。

4.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再由办公室和护理部具体负责指导并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报名所需的资料。

二.关于聘用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定后,将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文件交到办公室,并进行登记。

2.医院聘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名额以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的核定人数为准。

3.如果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聘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名额数量少于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人数时,必须依据待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时间、中级任职期间的综合得分等因素进行排名,按照排名先后,根据相应的名额依次进行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1)待聘人员排名办法:

①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首先按照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时间(年度)进行排名。

②具备优先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批次聘用,与上一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排名。

③符合延迟聘用的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延迟的时间(年度)聘用,与下一或二三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排名。④同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备优先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级职称任职期间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⑤聘用前由办公室负责对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名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聘用程序。

(2)待聘人员的聘用办法:

①办公室根据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聘用高级职称名额数量,依据当年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排名顺序,确定被聘用人员,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报卫生及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②同年度待聘专业技术人员因排名靠后未能聘用时,必须等待下一批次人事和卫生主管部门核定许可的高级职称名额再次排名聘用。

③高级职称聘用实行年度优先,即上一年度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未聘完时,不能聘用下一年度的待聘人员。

④如果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聘用高级职称名额数量,多于上一年度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时,应首先聘用上一年度的待聘人员,然后根据下一年度待聘人员的排名先后进行聘用。

(3)可优先进行高级职称聘用的条件:

①被确定为市级及以上级别重点学科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可提前一年度

进行排名,仍然按照排名先后进行聘用。

②如果待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达到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条件,可优先进行聘用,并且不再考虑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年限和排名。

(4)延迟聘用高级职称的条件:

①中级职称任职期间(指中级职称聘用起至高级职称聘用前)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如果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做为主要责任人受到处罚,根据发生次数,每次延迟一年度,即与下一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人员进行排名待聘。如果发生多次,则延迟累计的年度。(注:因2013年前对重大医疗纠纷处置无相应标准和记录,本条款参照2013年及以后年度记录为准。)

②待聘人员所在科室已聘的高级职称(包含正高和副高)比例超过同工作类别人员总数的60%(指聘用当年的比值)时,暂停该科室该类别专业技术人员聘用高级职称。必须按照本科室“退一进一”的原则,延迟至比例低于60%时,在该年度进行排名待聘。

③中级职称任职期间(指中级职称聘用起至高级职称聘用前)发生违反医德医风问题,被县卫生局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时,延迟一年度聘用,即与下一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人员进行排名待聘。

④因不服从医院关于高级职称聘用管理办法,无理、无故在上级部门取闹、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迟一年度聘用,即与下一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人员进行排名待聘。

⑤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中级职称任职期间(指中级职称聘用起至高级职称聘用前),未在临床一线或调离临床一线工作,需要延迟高级职称聘用年度:

Ⅰ.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凡未在临床一线岗位工作但中级任职期间

临床一线工作达到5年的,按照其未在临床一线或调离临床一线工作岗位的时间长短(截止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年度计算),进行适当的延迟:1-5年内,延迟1年;6-10年内,延迟2年;超过10年,均需要延迟3年。Ⅱ.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凡未在临床一线岗位工作且中级任职期间临床一线工作未达到5年的,按照其未在临床一线或调离临床一线工作岗位的时间长短(截止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年度计算)和低于5年的年度数综合考虑,进行适当的延迟:1-5年内,延迟1年加低于5年的年度数;6-10年内,延迟2年加低于5年的年度数;超过10年,均需要延迟3年加低于5年的年度数。

⑥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延迟聘用一项以上条件的,聘用时应该按照累计的延迟年度为准。

三.关于本管理办法的概念说明:

1. 中级职称任职期间综合成绩指负责高级职称报名审核的护理部按照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年终考核等指标计算的成绩。

2.推迟聘用年度指推迟至下一或二三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年度,与聘用年度无关。

3.聘用年度以实际聘用年度为准,与自然年度无关。

4.临床一线岗位包括临床科室(含门急诊、麻醉、供应室)中的医护人员、医技科室中的医技药人员。

四.本办法中的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聘用名额受限时,可参照本办法聘用。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医院制定的有关高级职称聘用的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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