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志愿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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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支持

四、政策支持

四、政策支持1.生活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12000元/人/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补贴14600元/人/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8000元/人/年(含交通费1000元/人/年)。

2.考研加分。

“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

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4.转“村官”。

参加本省“两项计划”期满当年的浙江生源、本科、党员毕业生(具体应按照期满当年省委组织部对“两项计划”志愿者转村官的要求为准),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可任选生源地或本省服务地的一个岗位报考,可简化选聘程序,直接通过考核方式予以聘用。

聘用后,其志愿服务期视作在村(社区)工作年限。

5.报考公务员。

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

“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6.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

可参阅《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

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

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

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
西部计划是我国政府在2011年正式启动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
大力发展“西部陆地”,实现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可持
续发展。

国务院和各省市政府鼓励、支持和推动学生和社会志愿者参
与到西部计划的实施中来,推动西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进程。

西部计划对志愿者的待遇十分优厚,针对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
我国政府正式启动了志愿者待遇管理体系,于2012年第三季度以前适
用下列待遇:
一是工资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将按照国家
规定获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活动结束前一个月支付全部工资。

二是补贴待遇。

志愿者一般每月会发放补贴费用,根据志愿服务
的情况不同,补贴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三是住宿待遇。

志愿者可根据西部志愿者活动情况,依托当地学校、社会组织等筹建的志愿活动中心,或者安排住宿在志愿者家庭。

四是医疗保险待遇。

在活动中,志愿者可申请免费投保当地基础
医疗保险,责任全面。

西部计划志愿者是西部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我国
社会改革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带头人,志愿者待遇体现出国家和社会的
关怀和支持。

志愿者们取得的收获不仅仅只有经济上的待遇,更隐含
着教育上、社会责任感上、自我发展上的成就感。

志愿者待遇只是国家或社会对志愿者们支持的表现形式,真正重
要的是志愿者们的责任心和热情,西部计划希望通过诸如此类支持政策,来吸引年轻人参与到西部发展进程中来,以建立起更和谐社会秩序。

西部计划志愿者规章制度

西部计划志愿者规章制度

西部计划志愿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西部计划的相关规定,讲究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第四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具备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精神,不谋私利、服务社会。

第五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完善自我,谋求进步。

第六条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应当以服务为宗旨,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全民。

第七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保护环境,珍惜资源,防治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团结合作,弘扬团结友爱、互助互爱的志愿者精神。

第九条西部计划志愿者活动应当注重公平公正、诚信守约,遵守约定,绝不变卖诺言。

第十条志愿者应当遵循志愿者服务的基本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热情服务,细心倾听。

第十一条西部计划社会工作志愿者活动应当强调尊重被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保护其隐私,维护其合法权益,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他们的参与。

第十二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积极倡导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者精神,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尽力推动社会进步。

第十三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多样化、富有创意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基层,融入社区,关心民生,服务民众。

第十四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加强自我教育,提高文化素养,学习相关知识与技能,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遵守项目纪律,服从指挥,不得违反组织安排。

第十六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爱护工作设备,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七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活动中如遇困难,应当及时向组织汇报,寻求帮助,共同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意外事件。

第十九条西部计划志愿者应当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不乱扔垃圾,不随意破坏自然景观。

六盘水市钟山区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

六盘水市钟山区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

六盘水市钟山区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一、背景介绍钟山区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的西部,是一个山区地区。

为了加强社区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钟山区决定推行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通过转编西部志愿者为正式工作人员,激励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同时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西部志愿者的意义与价值西部志愿者是指在贫困地区或偏远山区自愿参与社区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他们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积极推动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西部志愿者的存在和工作对社区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转编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志愿者的热情和参与度,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的目的与意义1.提升志愿者的待遇和福利:转编政策将使西部志愿者从无报酬或低报酬的状态转变为正式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2.激励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转编政策将给予志愿者更多的机会和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参与积极性,推动社区服务的深入开展。

3.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转编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社区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的专业性和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的具体内容1.转编条件:–志愿者必须在西部地区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志愿者必须通过相关的考核和评定,达到一定的工作水平和标准。

2.转编程序:–志愿者申请转编,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

–经过初审和面试,确定符合转编条件的志愿者名单。

–组织志愿者参加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胜任正式工作。

–完成转编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3.转编待遇:–转编后的志愿者将按照相应的岗位和级别确定工资和福利待遇。

–转编后的志愿者享受正式工作人员的权益和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五、西部志愿者转编政策的实施与推进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转编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是一项旨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西部地区教育、医疗、
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计划。

作为一名大学生,参与西部志愿者计划不仅可以帮助他人,也能够增长见识、锻炼能力,是一次难得的人生体验。

首先,参与西部志愿者计划可以拓宽视野、增长见识。

西部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环境与我们所处的城市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上,更体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方面。

通过参与西部志愿者计划,可以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西部地区的真实情况,增加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培养宽广的国际视野。

其次,参与西部志愿者计划可以锻炼大学生的能力。

在西部地区,志愿者们需
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挑战,包括语言沟通、工作技能、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挑战。

通过这些挑战,大学生可以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

这些能力和品质对大学生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参与西部志愿者计划可以为西部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西部地区的教育、医疗、环保等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而大学生们的专业知识和热情可以为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帮助。

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是一项有意义的活动,不仅可以为他人带来
帮助,也可以让大学生们获得成长和收获。

希望更多的大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西部志愿者计划中来,为中国西部地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美好的明天努力奋斗!。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惠政策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关于印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19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第十条: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

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帮助解决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十六条:各级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将已有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

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认定、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把相关政策落实好、衔接好,切实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

要注意整合团内资源,为志愿者提供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就业创业、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服务。

第二十七条:各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要动员各方资源,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

努力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为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条:志愿者经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考核优秀的,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外,可参评县、市、省优秀志愿者;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等奖项评选。

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得申请延长服务期。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8项政策支持:1、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西部计划项目”)志愿者管理,促进实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项目办”)初步录取并经服务州市项目办审核合格的报名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全国项目的体检项目及标准。

第三条体检合格的入选毕业生名单在服务县公示三天。

公示合格后,入选毕业生与服务县项目办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省项目办统一提供)。

协议签定后,服务县项目办发放《确认通知书》。

服务县项目办将最终服务名单分别向州市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备案(文字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第四条志愿者报到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致使志愿者不能正常参加志愿服务的,经服务县项目办批准并报州市项目办备案,可终止志愿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在指定期限内持《确认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服务地所在县参加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无故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违约。

第六条培训期间,服务县志愿者协会按照《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注册号使用身份证号),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志愿服务证。

第七条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

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落实免费住宿等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为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

服务县项目办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服务工作情况。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自我管理的权利。

服务县项目办保障志愿者参与自我管理的权利。

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临时党、团支部。

第九条志愿者立足本职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每周工作时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除志愿者集体活动和党、团组织活动外,其它业余时间由志愿者自行安排。

西部计划志愿者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政策保障西部计划是国家扶贫开发重要战略,也是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积极作用的一项战略性举措。

为保障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政策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保障志愿者招募和管理的公平性和透明性首先,应该对志愿者进行招募和选择,从能力、专业性、精神面貌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权衡,确保志愿者的品质和素养均符合西部计划的要求。

其次,在志愿者管理方面,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确保志愿者的权益不受任何非法侵犯。

同时,为了避免志愿者的误解和不满,应当公开志愿者管理和招募的相关信息,以便志愿者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二、保障志愿者的基本权益志愿者在参加西部计划过程中,应当受到与员工同等的待遇和保障。

应当建立专项的社保机制,为志愿者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方面的保障,并采取必要的制度措施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应还给其相应的劳动报酬,确保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三、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志愿者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往往面临巨大的风险,如果志愿者没有相应的保障,不仅会对志愿者本人造成危险,也会影响到志愿者服务对象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志愿者的安全保障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应该加强对志愿者进行安全培训与技能提升,确保他们能够有效避免和处理安全隐患。

其次,在志愿服务地点,必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志愿者服务对象和其本身的安全。

四、保障志愿者的思想自由和尊严在西部计划服务工作中,志愿者应当享有思想自由和尊严。

志愿者无论在上岗前,还是在服务过程中,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关怀,同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有权向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保密措施的保护。

西部计划需要大量的志愿服务,怎样制定相应保障政策,保障志愿者的权益,是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西部地区创造了广阔的发展机会,需要更多志愿者参与其中,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因此,应该在法规和政策上对志愿者进行进一步保障,为其服务保障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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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志愿者政策(大学生服务西部)基础问答知识1、问: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是由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从2003年开始,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003年,将面向全国招募5000-6000名志愿者。

2、问: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参加"西部计划"?答:如果你是普通高等学校2003年应届毕业生,无论是本科生、研究生、大专生都可报名参加。

主办单位将在全国公开招募、选拔那些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尤其是鼓励西部高校和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如果你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将得到优先选拔。

3、问:参加"西部计划"后,主要可能从事哪方面的服务?答:如果你是医学院校毕业的将从事医疗、防疫、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如果你是学农、林专业的,可以从事农业技术、扶贫开发方面的工作;当然你还可以从事教学工作、专职或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到乡镇青年中心从事服务工作;在承担业务工作的同时你还可担任学校副校长、卫生院副院长并通过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

4、问:参加"西部计划",会在哪里服务?答:主要是在我国西部的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从事志愿服务。

在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服务,东中部一个省招募的志愿者主要集中派遣到西部一个省开展服务,同时我们也会考虑志愿者本人的意愿。

5、问:听说参加"西部计划"还享有相应政策,是这样吗?答:是的。

国家对"西部计划"非常支持,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享有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应的政策支持。

6、问:参加"西部计划"后,考研还能加分?答:是的。

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如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当然,要考上研究生,还需要你付出更多的努力。

7、问:参加"西部计划"后,考公务员还能优先录用?答:是的。

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今后,服务单位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将优先录用、招聘你们这批参加西部志愿服务的大学生。

国家对西部志愿者的十二项优惠政策1. 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 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3. 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5.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

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7. 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 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9. 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10.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11.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12.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

西部计划各专项行动制定的相关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其政策执行。

志愿者经费保障1.志愿者补贴、保险。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家庭所在地或服务地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

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

各服务省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2.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3.其它经费。

各服务省项目办争取地方财政列支培训经费。

各服务县所在地的县委、县政府应大力支持项目办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管理经费。

西部大开发中如何充分有效发挥志愿者的作用2009年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第七个年头。

该计划自启动以来,短短几年时间,在全社会的关注、各大媒体的大力宣传之下,高校毕业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踊跃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出,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举措,是为了实现“人才西移”、缓解东部就业压力的必然途径,也是缩小地区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措施。

事实证明,自2003年第一批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始,大学生志愿者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广大志愿者牢记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在支农、支教、支医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更为重要的是,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到来,带去了一些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打破了当地一部分群众传统的认识、解放了一部分群众的落后思想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涟漪效应”。

尽管这种效应的作用不能在短时间内体现出来的,但从长远来看,志愿者发挥的这种作用定会日益显现。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而不断发展、完善。

随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深入开展,一些新的问题,诸如志愿者管理、利用以及志愿者的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大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志愿者人员过于分散、组织关系不合理,容易出现管理漏洞。

志愿者来自全国各大高校,分布在西部十几个省份的农业、教育、卫生等多个部门。

由于志愿者人员多、分布广、交通不便,再加上志愿服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给服务地组织志愿者集体活动设置了很大的障碍。

一些志愿者从一开始直到服务期满,除了参加集体培训外,很难参加服务地组织的其它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党团关系存放管理制度严重影响志愿者开展有效的活动。

志愿者的组成以共青团员为主,志愿者的团组织关系被分配到服务单位,但是有的服务单位人员年龄结构偏大,根本没有团员,更没有团支部,因此许多的团员志愿者连团费也没地方交,更不用说参加团活动。

在这种情况之下,广大志愿者就如同找不到组织,只能在自己的小圈子、参加服务部门组织的活动。

但是许多单位忙于工作,根本没时间组织一次像样的活动。

志愿者自然也就被堵在活动的大门之外。

(二)有些部门对志愿者的身份不明,部分志愿者当打杂工用,存在着严重的资源浪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经实施3个年头,尽管各大媒体对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因素,许多的受援单位的部门人员,包括部门领导对志愿者政策相当模糊,对志愿者该享受哪些权利,该履行哪些义务更是搞不懂。

具体地说,是对志愿者来西部到底应该干什么搞不清楚,因此在志愿者使用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弊端。

加上志愿者从事的志愿服务时间期限比较短,也就是1-2年,熟悉工作一般需要3个月(志愿者问卷调查得知),如果1年的话,还没来得及熟悉工作业就离开了,如此一来单位便很难给志愿者委以重任。

只提供一些打杂的工作,比如打扫卫生、接电话等等。

有些志愿者成了某些领导的专职打字员。

有一些单位把志愿者当作劳动力来使用,遇到秋天灌溉的时候,许多的志愿者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并且一干就是好几个月。

这些做法存在着严重的资源浪费,使广大志愿者成为彻头彻尾的勤杂工。

与其国家投资这么大来实现西部人才转移,到不如组织一批普通人员,这样还可以解决一大批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大学生志愿者资源利用率,真正为西部的发展做出贡献,是部门人员尤其是部门领导必须好好思考的问题。

最近,国家出台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就业,为广大志愿者投身西部奠定了坚实的政策保证。

但是,西部计划志愿者利用率比较低的问题的存在,却阻碍了此项政策顺利实施。

志愿者需要的是信任,需要的是放手、大胆的干,希望能够在自己的服务岗位上切实地锻炼自己,能够真正发挥所学,为西部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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