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会制度
学校院务会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 院长担任院务会主席,负责主持院务会,决定院务会重大事项。
3.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关工作。
4. 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院务会,负责汇报本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参加院务会,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诉求。
三、会议制度1. 院务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随时召开。
2. 院务会由院长或其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教职工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院务会会议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代表提出,经院长批准后列入会议议程。
4. 院务会会议纪要由秘书处负责起草,经会议主持人签字后,报院长审批。
四、会议内容1. 传达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
2. 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措施、重大决策。
3. 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预算。
4. 研究解决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选举和罢免院务会成员。
6. 审议教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会议纪律1. 院务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参加会议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3. 院务会成员应积极参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院务会会议纪要应认真执行,确保会议决定落到实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院务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院务会制度范文

医院院务会制度范文医院院务会制度是指医院为了保障正常运行和提高管理效能而设立的一种会议制度。
院务会是医院的权力机构,是由医院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组成的会议,负责决策医院的重大事项、审议重要文件和政策、评估医院的发展情况等。
一、院务会的组成1.医院领导:院长、副院长、主任委员等。
2.科室主任:各科室的主任。
3.医务人员代表: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代表。
4.行政人员代表:行政职能部门的代表。
二、院务会的职责1.决策医院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制定医院的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审议和通过医院的重大事项,如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医院章程等。
3.审议和通过医院的重要文件和政策,如院办法、规章制度等。
4.评估医院的发展情况,对医院的运营进行监督和督促。
5.协调医院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促进沟通和合作。
三、院务会的运行方式1.会议召集:由院长或副院长负责召集,确定会议议程。
2.会议时间和频率: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院长决定。
3.会议形式:一般为面对面会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
4.会议记录:由行政人员代表担任记录员,将会议内容记录下来并保存备查。
5.会议决议:会议决议由院长或副院长签署,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四、院务会的权力和责任1.决策权:院务会有权决策医院的重大事项,包括投资、合作、收购等。
2.督导权:院务会有责任对医院的发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
3.评估权:院务会有权评估医院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4.监督权:院务会有权监督医院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五、院务会的作用和意义1.提高决策效率:院务会能够集思广益,汇集各方智慧,进行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加强内部沟通:院务会是各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和合作的平台,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3.强化管理和监督:院务会能够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医院院务会议管理制度

医院院务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的沟通协作,促进院内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部门和工作人员,包含院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会议组织医院院务会议由院长主持,副院长、院领导、各科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特邀人员参加。
第四条会议周期院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章会议召开第五条会议召集院长依据工作需要和事项紧急程度,通知各与会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知应提前3天发布,包含会议时间、地方、议题等内容。
第六条会议料子参会人员在会前应对相关会议议题进行准备,并供应相关料子。
料子应提前一天提交给会议秘书,由会议秘书整理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第七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秘书书写,内容应包含会议时间、地方、与会人员、讨论过程和决议等。
会议纪要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给参会人员,并自动征求看法。
第三章会议内容与议题第八条会议议题确定院长依据医院工作需要确定本次会议的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议题应包含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点事项解决方案、医疗服务质量改进等内容。
第九条紧急会议在显现重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可以召开紧急会议,由院领导依据情况确定议题,并及时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条议题提议与会人员可以向院长提议新的议题。
院长评估后,决议是否将议题列入下一次院务会议的议题范围。
第四章会议决策与执行第十一条决策程序会议对紧要事项进行讨论决策时,应提出明确的方案和看法,并经过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投票表决。
对于紧要决策,应取得过半数与会人员同意才略通过。
第十二条决策落实会议通过的决策应由相关负责人落实执行。
有关部门和科室应依照会议决议的要求订立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进展报告各部门和科室应定期向院务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看法。
第五章会议效率与评估第十四条会议效率会议应依照预定时间开始和结束,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席,不得干扰会议进行。
医院院务会(周会)制度

医院院务会(周会)制度
一、为规范会议管理,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院务会(周会)为医院行政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时间为星期四下
午上班后半小时,会议取消或者延期,由院办室另行通知。
三、会议由院长主持,参加人员:医院党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临
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和各党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指示、总结点评前段工作和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中
途退场。
2.与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喧哗,手机设为振动呼叫。
3.与会人员应在会前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和科室工作,保证医院工作正常运行。
4.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的传达工作。
5.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人员,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在得到同意后,到院
办室履行请假手续,院办室要做好登记。
会议进行中,因特殊原因须提前离场的,应向会议主持人申请,在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对违反会议制度的,应按照医院《违规违纪警示制度》的相关条款以
及医院的其他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1.年度内无故缺席、迟到和中途退场一次的,给予一般警示一次,通报批评,罚款20元。
2.年度内无故缺席、迟到和中途退场二次的,给予黄牌警示一次,罚款
100元。
3.年度内无故缺席、迟到和中途退场三次的,待岗一个月;年度内连续四
次以上无故缺席、迟到和中途退场的给予解聘。
4.对于未能及时、全面传达会议内容,给医院造成不良的影响和损失的,
要追究与会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制度由院办室负责制定,院长签发后执行。
医院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为规范医院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畅通医院管理决策和协调沟通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院务会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和各行政科室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参加。
院务会讨论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策。
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重要工作和医院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对在医院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医疗安全、应急工作、学科建设、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和技术设备的引进等事项制定对策并做出决定。
院务会可根据会议的议题及内容由院长决定以领导班子工作例会、院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等形式召开。
(一)院领导班子工作例会院领导班子工作例会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所管辖的工作进行月度总结、分析,提出下个月度的工作计划安排。
院长就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院领导班子工作例会每月一次。
(二)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报院长审议,院长决定议题、议程与会议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传达与协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院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次。
(三)行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由院领导主持,院领导班子、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住院总医师参加,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记录。
各行政职能科室汇报上周所在部门的工作和本周工作计划安排,院领导传达上级指示和会议精神,并分别就所管辖的业务范围作出工作安排和部署。
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一次。
(四)专项工作会专项工作会由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主持,有关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就某一专项工作或应急工作进行协调和决定,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记录。
专项工作会由主办科室负责通知安排,不定期召开。
二、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参会,行办、党办主任做好记录。
院务会议管理制度

院务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院务会议的管理,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务会议是指针对院内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议题所召开的会议,包括院务会、院长办公会、院长工作会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院务会议的召开与管理。
第四条院务会议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院长是院务会议的召集人,院务会议的秘书处统一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会议程序第六条院务会议的召开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会议相关人员,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
第七条院务会议的议题应当根据院内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情况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提出议题建议。
第八条院务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工作会由院长或者代理人主持,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和副院长共同主持。
第九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条会议议题的确定,应当广泛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形成共识后方可确定。
第十一条会议决议应当通过会议记录和公函形式予以固化。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请会议秘书负责书写。
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十三条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参会,不得擅自缺席或者迟到。
第十四条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按照议程主动发言,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第十五条会议的秘书处应当对会议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议题讨论内容、会议决议等内容。
第十六条会议的秘书处应当对会议决议进行公函固化,并发送至相关单位。
第四章会议保密第十七条会议内容涉及机密事项的,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十八条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应当严格保护,由会议秘书处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带出或者外传。
第十九条对于因会议而制定的文件和文件副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相关部门存档。
第五章会议纪律第二十条会议过程中,不得出现无关议题的讨论,不得发表违反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
第二十一条会议过程中,不得干扰会议秩序,不得有辱骂、侮辱他人的言论和行为。
院务会管理制度
院务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院务会工作,规范院务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院务会决策的民主、科学和有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院务会各项工作。
第三条院务会是院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院校的整体规划、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院务会委员会是院务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院务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第二章院务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四条院务会由院长、副院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由院务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院务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制定并实施院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二)审核并批准院校的重大事项和决策;(三)对院校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院务会委员会是院务会的常设工作机构,由院务会成员组成,负责院务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协调推动院务会的日常工作,落实院务会的决策;(二)组织和召开院务会会议,成员有权提出议案和发表意见;(三)制定院务会工作细则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院务会的工作程序第七条院务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院务会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八条院务会会议的议程由院务会委员会主持确定,会议前七天发布。
第九条院务会决议须经过全体院务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能生效。
第十条院务会委员会对院务会的决议和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院务会的工作制度第十一条院务会要积极推动院校的各项工作,加强院务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第十二条院务会成员应当坚守职责,勤奋工作,以身作则,严格执行院务会的决议,维护院务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三条院务会成员应当积极向院务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关心院校的发展,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院务会的监督机制第十四条院务会委员会对院务会的决议和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院务会成员应当接受院务会的监督和检查,接受院务会委员会的问责和管理。
第十六条院务会委员会的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向院务会全体成员公开,并接受院务会的监督和检查。
院务会(院周会)制度
玉溪市人民医院院务会(院周会)制度为提高我院会议质量,改进医院工作作风,加强医院管理,推进医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国家和医院的各项政策、决定、通知等及时贯彻执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目的院务会是医院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和总结阶段性工作的例会,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和医院的有关决定,布置、总结工作。
二、参加人员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三、会议时间院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二周的周四下午召开。
院办公室每年初制定全院院务会会议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院办公室发布信息为准。
四、会议组织院务会由行政副院长主持,院办公室负责院务会的组织、准备及记录,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于会议结束后1-3天通过OA下发执行,并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和考勤制度,对会议签到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会议上通报、宣布的内容,发放的文件性材料等由职能部门提出,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并经院长办公室会审核通过后,庭前1天交至院办公室。
五、会议事项督查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院领导审定后通过医院OA下发执行,同时,院办将会议工作布置情况以《院务会(院周会)会议布置工作执行情况反馈表》下发相关部门,并督查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工作完成后3-5个工作日反馈院办,上报院领导审阅和存档。
六、会议要求(一)参加会议人员要有高度的全局意识,大局意识,准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迟到和早退。
(二)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人员要及时将会议内容传达到本科室全体职工。
(三)会议纪律1、确因工作需要(如急诊、手术、外出学习和开会等)不能参加的人员,须事先向院办公室请假,并确定替代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空席。
2、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禁止随意走动,手机处于振动或静音状态。
3、会议出席情况每月统计1次,报行政副院长及院长审阅,并在OA公示,会议出席情况与本人当月绩效考核挂钩。
七、其他会议其他会议经医院决定召开的全院性会议,管理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院务会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院务会会议制度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规范和加强院务会会议的管理,提高院务会工作的科学性、严谨性,增强会议的决策和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院务会的相关人员及会议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议召集1、院长是院务会的召集人,负责确定院务会的会议日期、时间、地点。
2、院务会的会议通知应提前7个工作日发出,包括会议的目的、议程、时间、地点等内容。
3、确定院务会会议议题,应征求各部门建议,并按照秘书处提供的格式提出。
第四条会议组织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由主管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副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
2、秘书处应提前1天将会议文件送交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充分了解会议议题。
3、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会议程序1、院务会议方式包括常规会议和紧急会议。
2、常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紧急会议根据院长的特别要求进行召开。
3、常规会议议程根据各部门需求和院务会工作安排,由秘书处提出建议,经院长批准后确定。
4、会议由主持人或副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由秘书处一一宣读议程。
5、每个议题由提出者做介绍,经讨论后由院长或者负责领导做出决策。
6、秘书处应对每次会议进行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情况和最终决策。
第六条会议决议1、会议决议应当公开透明,确保会议决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2、院务会议的决议应当坚决执行,对不执行决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对重要决议,院长应当立即进行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落实。
第七条会议记录1、秘书处应对每次会议进行记录,形成会议记录,确保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日期、召集人、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讨论情况、决议结果等内容。
3、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院长审阅并存档。
第八条会议评价1、院务会的工作评价由院长牵头组织,对会议的各方面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2、院务会的工作评价应当形成评价报告,对于会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医院院务委员会制度
医院院务委员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管理与决策,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内管理制度的要求,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务委会”)是负责医院院务管理和决策的最高机构,负责订立医院发展战略规划、重点事项决策和政策订立。
第三条院务委员会是由医院领导、医疗、护理、行政和后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的综合性委员会。
第二章构成与职责第四条院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构成,其中主任由医院院长兼任,副主任由医院副院长担负。
第五条院务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 订立医院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审议并决策有关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职业道德等重点事项。
2. 确定医院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订立和调整医院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3. 确定医院的组织架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评审并任命、调整医院的紧要岗位,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4. 审议并批准医院重点设备采购、物资储备、财务预算等紧要事项。
5. 监督医院各部门的工作落实和绩效评估,及时解决重点问题和纠纷,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
第六条院务委员会依据需要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特定领域的研究和决策。
第七条院务委员会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八条院务委员会会议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会议决议应当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才略生效。
第九条院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认真记录会议内容、讨论看法、决策结果等,并保管备查。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程序第十条院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议事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院务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包含:1. 会前准备:由主任组织医院相关部门供应有关料子和报告,并对议题进行初步研究。
2. 会议召开:主任依据日程布置召开会议,委员定时参加,主任主持会议并宣布会议议程。
3. 议题讨论:依据会议议程,依次讨论各项议题,并听取各相关部门的汇报和看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院务会制度
院务会是全院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院长助理、社工师等人员组成。
院务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一、院务会的主要内容有:
1、传达上级精神,制定本院学习、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
2、讨论制定全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措施,重大改革方案,劳务分配方案等。
3、讨论通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决算及其他重要文件。
4、讨论制定全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执行措施。
5、听取各部门主管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
6、研究和部署全院近期工作。
7、对全院的服务、护理、教学、科研、行风建设、劳务分配、职工福利、行政管理、人事、外事、财务、奖惩、经济核算、仪器设备、后勤、保卫、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策。
8、讨论研究其他重大问题,研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二、院务会议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做到科学决策。
三、凡需提高院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按“院务会议议题申报程序”申报。
四、院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行政办公会、机构周会传达,或由院办负责传达到有关部门。
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由院办负责协调、组织实施。
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分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五、院务会每周五下午召开,特殊情况时,由院长临时决定或由院长指定专人召开。
行政办公会制度
行政办公会由院长或办公室主持。
参加人员为全体院中层以上领导及职能科室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
一、行政办公会的内容主要是: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根据机构工作重点,确定会议主要议题,听取、布置、检查各行政职能科室的阶段性工作,研究和解决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处理并决定有关事项。
二、行政办公会每两周一次,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召开。
三、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安排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执行,院办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协调和检查执行情况。
四、行政办公会实行签到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需事先向院办请假,并指定专人代为参加。
院周会制度
机构周会是发布机构信息的主渠道,由院长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参加人员为全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参加不得请假。
院办负责会议记录。
一、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通知精神。
2、通报全院有关行政、工会、业务工作情况;布置需要及时解决和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对机构近阶段工作进行小结。
3、公布机构有关人事任免、奖惩决定、规章制度等文件。
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会议要点,并负责将院周会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员工,同时积极组织贯彻执行。
保证上情下达,政令畅通。
三、院周会每两周一次,一般安排在周二下午召开。
四、院周会实行签到制,如遇因公外出,需事先向院办请假,对无故缺席者,按目标管理考核规定执行。
行政晨会交班制度
一、行政晨会交班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15准时开始,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二、参加人员: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总值班人员、值班领班长。
三、程序及内容:晨会交班由院领导主持,值班领班长、行政总值班人员分别对值班时协调、处理的有关业务、行政等事宜进行交班。
由院办督查交班时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晨会交班需处理的有关事宜及时解决落实,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次日的晨会上反馈。
五、晨交交班由院办负责记录,并将纪要在0A上公布
六、参加晨会的人员实行签到制,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如遇外出学习、开会等特殊情况,可由部门其他负责人代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