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区公共财政
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在测算各地 区标准支 出过程 构成: 一是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 财政在进行 一般性转移支 付时, 主要形式。 返还的额度 以来源 地的税收为依据, 以1 9 9 3 年为基 中, 对民族地区的特殊支出因素进行了充分考虑 , 包 括民族地 年, 将 中央从 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如数返还给地方, 且逐年 区的高海拔、 低人 口密度、 高寒 、 干旱的气候等 。 同时在设定
分配 , 首先根据各地 区的影响财政 收支 的客观因素, 核定该地
专项转 移 支付 对 民族 地 区的倾 斜 。目前 , 在 种 类 繁 多 的专
区的标准财政 收入 和标准财政支出, 并确定支付系数 , 然后按 项转移支付 中, 有很多都是专门针对西部欠发达地区主要是民
诸 如 艰 苦边 远 地 区津 贴 、 边 境 地 区转 移支 付 、 西部 照下列公式进行确定对该地区的转移支付额 : 某地区一般性转 族 地 区 的 ,
民族 地区各项社会 事业 尤其是 基本 公共服务 事业 的发 移 支付 不 断 向民 族 地 区倾 斜 , 在 以上 财政 转 移 支付 政 策 架 构
展, 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建 成 小康 社 会 的一 项 重 要 内容 。 新 中, 对 民族地 区的特殊 照顾 或政策倾斜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 中国成 立 以来 , 中央 财政 一直 重视 民族 地 区的 发 展 , 注 重 对 民 方面 : 族 地 区 的财 政 支 持和 政 策 倾 斜 , 有 效 缩 小了民族 地 区与 发 达 地
的思 路 。
家 族苗 族 自治 县 、 黑龙 江 省杜 尔伯 特 蒙 古 族 自治县 等5 3 个 非 民 族 省 区及非 民族 自治州 管辖 的 民族 自治县 。
有关自治权内容的分类

有关自治权内容的分类:1.徐杰舜、覃乃昌等编写的《民族自治权论》(1991年版)一书中把自治权的内容分为:第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管理权。
作者认为: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最核心的就是拥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主权。
包括:1)各级自治机关相应地建立一级财政,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2)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国务院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
3)民族白治地方依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财政收人多于财政支出的,定额上缴上级财政,上缴数额可以一定几年不变,收入不敷支出的,由上级财政机关补助。
4)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5)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
6)自治机关对本地方的各项开支标准、定员、定额,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和具体办法。
7)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的时候,除应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以外,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某些需要从税收上加以照顾和鼓励的,可以实行减税或者免税。
第二、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权。
作者认为: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最重要的就是拥有管理和安排地方经济建设的自主权。
主要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权,经济建设决策权,自然资源管理权、基本建设管理权、企业管理权、产品管理权。
第三、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外经济权。
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对外经济权有特殊作用。
包括:进出口贸易权、开展边境贸易权、开辟对外贸易口岸权、制定灵活政策权。
第四、民族自治地方的文化教育权。
在行使民族自治权中,文化教育权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一项自主权。
包括:语言文字自主权、教育自主权、文学艺术新闻出版自主权、科技发展自主权、体育发展自主权、对内对外文化交流协作自主权。
第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干部培养使用权。
第六、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
公共财政维度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中图分类号 :0 1 文献标志码 : 文章编号 :6 3 2 1 20 )4 O 4 一 2 F6 . 5 A 17 — 9 X(0 8 l一 o l0
政 体制是 由集 中的计 划经济体 制下 的中央集 权式 的财政体 制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税制财政体 制 , 与我 国经济的发 这 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 是一项 极其重要 的民族 展, 单一制 国家形式 以及 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有着 重大的关 系。在计划经济时期 , 国的财政活动范围极广 , 我 几乎覆盖 了 社会 经济 生活的方 方面面 。这 是 由当时的生 产资料公 有制 ( 国有制 ) 占绝对支配地位所决定的。现在我 国的财政体制经 过经济转 轨时期的分税制财政体制① 向社会主义 市场 经济条 件下 的公共制财政体制转变。 而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是一定财政体制下的 自 治权 。 与一个 国家的财政体制有直接关系。正如 15 9 2年 8月 9日毛泽东主席 亲 自签 署并颁 布了 《 中华人 民共 和困民族区
区域 自治权 , 其理论 和制度基 础是 民族 区域 自治 。民族 区域
自治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 民族 问题 的基本理论 , 合中 结 国的具体国情 , 创造性地 提出解决中国 民族问题 的基本政 策 和一项重要 的基本制度 。民族 区域 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 下、 在各少数 民族聚居 的地 区 , 立 自治机 关 , 设 行使 自治权 。 民族区域 自治 , 不只是 民族 或地方 的单 纯 自治 , 而是 民族 因 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 , 是政治 因素与经 济因素的结合 。而民 族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 自治下 , 民族 区域 自 治地 方机关享 有的一项 基本的 自治权。换句话说 , 民族 区域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是 指在 国家基本 的财政体制下 , 民族 自 治机关根据宪法原则 和民族 区域 自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 f 如
民族地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_问题与对策

谓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将部分财政收入无偿地让渡给下级政府、企业和居民时所发生的财政支出。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中央财政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
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
目前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一.对民族地区进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的问题(一)转移支付规模过小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收入,受增量数额所限。
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为1529.85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为155.63亿元,分别占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38760.20亿元的3.95%和0.40%。
这样低的转移支付比例,相对于民族地区的财政困难和持续发展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相比之下,发达国家转移支付占中央财力的比重一般在15%~40%之间。
一般性转移支付不仅额度小,而且面向整个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面很大, 因此其在增强民族地区的财力方面虽然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现财力均等化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
(二)缺乏法律规范现行的转移支付办法是财政部制定的,在执行中具有随意性与不确定性,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没有从立法上根本解决转移支付的问题,即不能以立法的形式保证与监督转移支付的及时足额到位,不能从法律上保障地区间公共服务的基本均等和纵向横向的地区财政收入的平衡,也不能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转移支付的规模数量界限、规定转移支付的方式与程序,从而无法从法律上体现转移支付的规范与科学。
(三)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统一,造成部分财政支出的责任不清自1980年实行中央、地方“分灶吃饭”的预算体制以来,上级政府出政策、下级政府出钱,以及在某些支出项目的安排中上下级政府之间“钓鱼”的矛盾长期存在,反映出各级政府间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楚。
改革开放30年少数民族地区财政工作研究——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

用 品 的手 2 1 2 照顾 等, 这 因地 制宜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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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 , 少数 民族 特需 的生 活 日用 品 , 如蒙 古 马靴 、
蒙古 族 服装 、 色食 品 、 具等 , 特 用 由于 受少 数 民族
人 数 限制 , 能 在 本 民族 地 区销 售 , 场 相 对 狭 仅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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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移 支 付 制 度 尚不 完 善 。 《 .转 民族 区域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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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直接增加 了取暖开支。全 区道路交 通等级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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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散 , 内 城 镇 之 间 路 途 较 远 , 加 大 了 财 政 区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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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重不 足 , 支 持 民族地 区经济 和 社 会事 业 发 展 对
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景下 ,民族 区域 自治 地 方要 调 控 民族 自治 地方 的经 济 发 展 ,有利 于实现 民族 经济 和谐 、长期 的发展 ,促 进 民族 自 治地 方经 济稳定地 增长 。
3 民族 自治地 方财政 自治权 实断发展的同时 ,西部
流通 经 济
中国市场 21 车 第3 11 1 6期 ( 总第67 ) 4期
论 共 政 体 制 下 民族 自治 地 方 公 财 财 政 自治 权 的 实 现
甘 晓 薇 ,胡 哲 儒
( 内蒙古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
0 07 ) 100
[ 摘 要] 自治权 是 民族 区域 自 的核心 ,财政 自治权 则是 自治权 的核 心 、发 展 民族 地 区经济 的财政 政 策的 核 心 。 治 加快和 深入对 民族 自治地 方财政 自治权 的研 究 ,为 实践提 供厚 实的理 论基础 ,将 促进 民族 自治地 方财政 自治权在 不断发 展 的公 共财政 体制 下的切 实实现 ,以及 更好 的发展 和 完善。 [ 关键词 ]公共 财政体 制 ;民族 区域 自治 ;民族 自治地方财政 自治权 ;实现 [ 中图分 类号 ]F 3 82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 编号 ] 10 — 4 2 (0 1 6 05 — 2 0 5 63 2 1 )3 — 18 0
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引言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对于拥有独立的文化、语言、风俗习惯的民族群体,为维护和发展自身特殊利益而享有行政、经济、文化等领域内自治权利的地方行政区域。
公共财政体制下,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是保障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探讨在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的重要意义和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重要意义1. 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可以更好地满足当地民族群体的特殊需求,维护民族团结,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合理分配财政资源,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更有效地发展当地经济,提高民生水平,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效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将使地方政府更加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财政政策,增强政府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提高政府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
3. 推动国家的和谐发展公共财政体制下,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统一与地方发展的有机结合。
通过政府的财政协调和支持,巩固国家的统一大局,推动不同民族自治地方的共同进步,增强国家的和谐发展。
面临的挑战1. 财力不足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常常面临财力不足的困扰。
由于历史原因或地理条件等因素,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收入有限。
在实现财政自治权的过程中,如何解决财力不足的问题,成为民族自治地方面临的重要挑战。
2. 财政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在财政领域的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在实现财政自治权的过程中,他们需要提高财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体系,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财政管理的效能。
3. 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公,也是实现财政自治权面临的挑战之一。
在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需要更加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不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合理且公平地分配,避免因利益分配不公而导致的社会矛盾。
论财政预算对少数民族地区财政公共性流失的防范
南于 民族地 区经济文化等方 面的特殊性 ,国家相应赋予 了特殊 的财政权 限。为 了促进 民族地 区的政治 、 经济 、 文化 、 教育事业 的发 展 ,国家在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主要表现一 是从 预算 管理 制度上体现 了对少数 民族地 区的特殊 照顾 ; 二 是根据 当地 的具体情况 增拨专款给予补助 。预算管理制度方 面 : 一是 为了解决 少数 民族地区生产 、生活 、文教 、卫生等 方面 的特殊要 求 ,国家会 每年安排一笔 自治地方机动金 。国 家每年在计算 自治 区 、自治州 、自治县收人 比例或补助数额 时, 按照上年的经常支 出 ( 不包括基本建设拨款和流动资金 ) 决算数 ,另加 5% 的机 动金 。二是对 于少数 民族地 区存在 的 转移性支 出 ,中央预算 每年会安排一部分 的补助费 ,解决特 殊开支 ,专款专用 。三是在执行 年度预算过程 中,对其超收
在提供公 共产Βιβλιοθήκη 的活动 中会 产生越 来越 多的问题 ,其 中财政公共性 的流失尤为突出。
【 关键词 】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公共性
一
、
少数 民族地 区财政 公 共性 的表现 及与财 政预 算 的
关 系 ( 一 )少数 民族 地 区财 政 公 共 性 的表 现
少数 民族地区财政是 民族 自治地方政府为 了实现 国家所 赋予它 的职能 和行使 自治权力 ,组织财政收入 、统筹分配财 政资金 而形成 的以 自治为核心 的特殊分配关系 . 同样是 国家 财政 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 国民经 济起着组织管理的作用 。民 族地 区的财政管理 和资金运行都 具有 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既 有共性 ,又有特殊性 ,特殊性 指的是 自治性 、民族性 、依赖 性 。财政公共性主要表现在 : 财政收入归属 的公 共性 ,民族 地区公共财政收入为地方全体居 民所 有 ,其归属于公 ; 财政 支出用途的公共性 ,民族地 区公共财 政支出只能用于当地政 府 生产和提供地方性公共产 品和公共 服务 ,最 大限度地 满足 地方 性社会公共需要 ; 财政 收入来源 的公共性 ,民族地区地 财政 收入主要用于满足本地 区的社会公共需要 ; 主体公共性 的表 现 ,即从 事 民族地 区公共财政收入 的有关 事务 属于公共 事务 ,那 么从事这 种公共事 务的主体也应具有公共性 。 ( 二 )财政 预算 管理 给 民族地 区财政公共 性提 供 了可靠
财政转移支付提升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效应评价
族地 区的转 移 支付 力 度 , 促进 地 区 问基 本 公共 服 务 的均 等化 [ 。财 政转移 支 付制度 在 民族地 区的运 行 2 ]
状况 如何 , 提 升 民族 地 区基 本公 共 服 务水 平 的 效 对 果怎样 , 系到 民族地 区经 济社会 的健 康持续 发 展 , 关
共 服 务 支 出的 差 距 已较 小 。但 考 虑 到 民族 地 区 当前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存 量 低 、 本 高的 现 实 , 族 地 区基 本 公 共 服 成 民
务 支 出的需求缺 口仍较大。对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 务支 出供给影响 因素的回 归分析表明 , 等量 财政 转移支付对提升
中 图分 类号 :1 7 8 F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2 4 3 2 1 ) 40 3 -4 1 7 - 3 X(0 00 -1 10
受历史、 自然 、 口分 布等 因素 的影 响 , 国大 人 我 部 分 民族 地 区公 共服 务 供 给 的成本 过 高 , 方财 政 地 无法 提供 与全 国大 体均 衡 的社 会公 共 服务 [ 。为 了 】 ] 帮 助 民族地 区加快 发 展 , 国家对 民族 地 区财政 转 移
分别排 名 全 国 3 1个 省 市 区的第 2 2位 、 2 第 8位 和第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财 政 支 出 的 因 素 分 析 , 出 相 应 的 得
结论 。
一
、
民 族 地 区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的 财 力 均 衡 效 应
.
分 析
为 了方 便 进行 研 究 , 们将 各 地 区 的地 方人 均 我
V_ . 0 No 4 o 3 . 1
公共财政维度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公共财政维度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一、前言在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是一项特殊的制度设计,旨在为少数民族群体创造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而这个制度的实现离不开财政的支持。
本文将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财政的自治权。
二、公共财政与自治权公共财政用于社会公共事务,包括国防、司法、教育、医疗等。
在国家级财政支持下,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地区特点来安排财政预算。
但是,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而言,在公共财政维度下是否有足够的自治权?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国的宪法法律,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
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拥有足够的自治权来满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政治文化需要。
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在实际操作中,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预算拟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拥有财政预算拟定的权利。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有权调整预算中不合理、不合理的部分,从而更好地支持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2. 税收政策调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有权制定自己的税收政策。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制定合适的税收政策。
这些将使地方政府受益,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3. 支出安排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有权利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安排支出。
在保证财政独立性和自治权利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以调动当地相关单位,如当地的企业、社会组织等来共同参与和支持支出安排。
这对于当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4. 财务监管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自主对本地区的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这需要一定程度上对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确保所有预算拨款资金的透明和规范使用,同时避免制度性的过度审批和主观性操作。
四、结论在中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历史背景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应该拥有足够的自治权,特别是在公共财政的维度下。
因此,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合适的方法来提高其财政自治权,以满足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需要,实现自我发展,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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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的特征
公共性
公共财政的分配和使用,只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
就目前我国的现状而言,财政的公共性在日益增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其活动 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宗旨。
非营利性
法治性
公共财政主要由社会成员缴纳的税费实现,税费的缴纳需要 政府运用法律规范进行约束,规范财政的收入。
• 公共财政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其收入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公共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很快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存在的问题
• 公共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
项目结构方面:非税收占据的比例较高,并有逐年增加之势 所有制结构方面:公有制经济对税收的贡献率非常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产值低 部门结构方面:民族自治地方对第一、二产业依赖严重,第三产业对公共财政的贡献率有待提高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
第一节
公共财政概述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
第三节
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
1 第一节
公共财政概述
1.1 公共财政的概念
关于财政和公共财政的辨析 财政是政府的理财活动,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凭借公共权力建立起来的,以 强制性、无偿性和公开性为特征的收支活动,体现的是政府与企业、个人两大经 济主体之间的,以及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经济行为、分配关系。 公共财政是指国家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政府分配行为。其以市 场的失效为存在前提,是政府以政权组织的身份,依据政治权利,在全社会进行 的以市场失效为范围的,以执行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一 种政府分配行为。 关于公共财政与公共产品 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就是全体成员可以共享的集体消费品,每个人对公 共产品的消费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公共产品主要包括纯公共产品、准公共 产品以及俱乐部产品。纯公共产品主要有两个特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 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是公共产品和大部分准公共产品的主要供应者,所提供 的公共产品也就构成了政府的支出———公共财政。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较少
民族自治地方由于所处的特殊环境,经济 落后,社会贫困,产业不发达,导致财政自给的 能力较弱,需要接受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支持。
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转移支付
我国对民族自治地区的补助标准高于非民 族自治地区,同时,国家还设立了多项专门针 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支持项目:民族工作经 费、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 教育支出在民族自治地方的 公共财政支出中的地位日益 突出 • 社会保障支出仍然有待提高
12
3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3.1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概述
财政的转移 支付制度是指以各 级政府间存在的财 政收支差异为基础, 以实现各地政府财 政能力均等化,各 地公共服务水平均 等化为基本目标的 一种财政资金流转 制度。其起源于两 个不平衡:纵向的 财政失衡,横向的 财政失衡。
7
1.3 我国的财政体制
财政政策的目标是通过财政力量影响社会,是动态的财政过程。而财政作为一 种资源在各级政府中的不同分配构成了财政体制。我国自1994至今一直实行分税制。 分税制按税种或税源划分 中央和地方税收的一种财政管 理体制,其实质是处理中央政 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 权关系的制度安排。 我国的分税制将税种划分 为中央税(关税、个人所得税 等)、地方税(耕地占用税、 房产税等)与地方共享税(增 值税、资源税等)。
• 公共财政收入流失严重 • 地方税的管理权限过分集中中央,地方政府只拥有某些权利
10
原因:宏观赋税水平低,税收优惠等政策性因素、税收缺位,税种设置不规范和税制不合理,税 收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税收流失。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
• 经济总量及其增长率: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总量小,从根本上影响了公共财政规模。 • 产业结构:税收贡献率低的第一产业比重高,贡献率高的二、三产业比重偏低。 • 居民消费水平:消费水平低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能力,易形成恶性循环。 • 政策因素:税收优惠政策、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政策都会减少地方公共财政。
科学设计财政转移支付的机构和模式
•科学协调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的关系 •科学设计财政转移的拨款结构和财政分配的方法
•财政转移支付操作程序的科学化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分工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配套的法规体系 加快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改革,促进财政转移支付效益的提升
与一般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区别
法律依据
《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实行特别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因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成本较高
民族自治地方地域广阔,人口稀少,交通 不便,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的成本高;经济建设、 科教文卫建设成本较高;贫困人口集中,边境建 设和扶贫任务艰巨。
支付入多出少
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受助者, 享受着国家财政的特别照顾。
主要项目
• 公共机构支出 • 公共安全支出 • 公共事业支出 • 公共福利支出 • 公共工程支出
支出结构
• 基本建设投资非常大,公共 财政对经济干预比较深 • 政府公务支出的比例比较高,
存在问题
•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还不够强 • 公共财政赤字规模较大 • 对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财政依 赖过大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衡
稳健的财政政策
•鉴于长期以来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带 来很多问题和风险,2005年,中央开 始实施核心为“控制赤字,调整结构, 推进改革,增收节支”的稳健的财政政 策。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稳健的财政政策, 从国家总体财政支出来说,增长会有所 减少,但是在统筹战略的安排下,国家 对民族财政的支持不仅不会减少,反而 保持较快增长。
6
我国的财政政策
积极的财政政策
•由于1997年蔓延东南亚的金融危机, 1998年我国的经济供求态发生了变化, 整个社会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乏力。 从1998年下半年起,积极地财政政策 正式实施。这拉动了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促进了产业结构的 优化,增加就业,改善了人民的生活。 但同时也面临债务风险、通货紧缩、社 会投资挤出效应等问题。
8
分税制大大提升了中央和 地方两者的积极性,公共财政 收支出现大幅增长。但是,分 税制也存在一定问题: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明确 收入划分不规范 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财政资金管理体制和机制不 健全
2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
2.1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当前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状况
民族自治地方增加公共财政收入的措施
• 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培育税源 • 适当提高税负,增加税收能力 • 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工作,减少税收流失 • 中央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提升财政收入能力
11
2.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支出
公共财政是政府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这种服务型 的财政具备两大特征:不以盈利为目标,维持社会公平;公共财政过程的公众公开。
任划分尚不清晰
以保证财政转移
支付的平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督机制
16
3.4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
•公正原则 •科学原则 •透明化原则
明确财政转移支 •扶助与激励相结合原则 付制度的原则
•财政转移支付总的目标是平衡纵向和横向的财政能力,但
明确财政转移支 付的目标
是每一个发展阶段都要有其明确的目标。
17
5
1.2 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 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制定的税收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 财政政策类型: 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中性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主体: 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财政政策的功能: 导向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稳定功能 财政政策的目标: 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稳定、公平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财政政策工具: 税收政策、政府公债、公共支出、政府投资
15
民族自治地方赶超发展需要大量的投入
民族自治地方由于特殊的政治影响和文化 因素,在当前经济发展差距已经很大的情况下, 其承担的任务和压力是比较大的。
3.3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转移支付制度的 前提不明确,责
财政转移支付数 额确定的原则难 专项拨款使用效 益需要增强
财政转移支付缺 乏有效的法律监
14
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 转移方向: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 有无转移支付条件:无条件转移支付和有条件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方式:体制、专项、结算补助和税收返还
财政转移支付的功能
弥补纵向财政缺口 弥补横向财政缺口 弥补外部效应 实施宏观调控
3.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改革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 快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改革,对改善财政转移支付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18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