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5 女性性侵案越来越频繁的五大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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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对近年来强奸案件屡发的几点思考

案例分析:对近年来强奸案件屡发的几点思考

类案分析:对近年来强奸案件屡发的几点思考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今年以来,在我院侦监科受理的一百多起案件中,屡次出现的强奸案引起了办案人员的重视。

这些案件各有特点,却又有诸多相似之处。

笔者认真翻阅06年以来我院受理的43起强奸案件,经大量的数据分析后发现这些案件的发生呈现出一定的特征和规律,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基于我院近年来办理强奸案件的经验,笔者参阅学者观点,对此类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

一、近年来强奸案件的特点(1)发案率高。

经统计,除个别年份外,每年我院辖区内强奸案件的发案率保持在8%—13%之间,与交通肇事等案件的发案率相当,并且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经过比较,这一数值与其他地区基本保持一致,反映出当前预防和打击强奸案件的严峻态势。

(见图一)06-13年冀州市检察院年受理强奸案件统计表2468101214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图一(2)涉案人员年龄高度集中,老龄化趋势明显。

在这43起强奸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绝大部分处在15岁至60岁之间。

而在此年龄段中,18岁至45岁的犯罪嫌疑人又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此外,48名涉案人员中,65岁以上的有3个,占6.2%;45岁以上的有11个,占25.5%;年龄最大的为68岁,并且老年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见图二)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年份06-13年冀州市检察院受理强奸案件犯罪年龄分布图图二(3)涉案人员身份单一,多为农村单身男子。

经分析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数身处农村,并且多为单身汉。

他们没有工作,缺乏收入来源,往往年过四十仍娶不到媳妇。

在此情况下,他们往往是村里人茶前饭后谈论的对象。

周围群众的嘲笑,更加剧了这些人堕落的思想情绪。

(4)涉案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48名犯罪嫌疑人当中,除少数读过初中外,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

儿童遭性侵事件为何频发

儿童遭性侵事件为何频发

儿童遭性侵事件为何频发最高法: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29日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这位负责人介绍,受经济社会转型、家长和相关机构监护防范意识不高、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儿童被体罚虐待致伤致残、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贯彻打击、预防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衔接;推动更多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家庭免受犯罪侵害。

原因剖析◆缺爱+性教育缺失◆“被性侵的女孩多来自关系不太和谐的家庭,普遍存在缺爱的特质。

”广西妇联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彭及桐透露。

“家长对孩子性教育模糊或空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孩子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受到侵害。

”广西社会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李祖枢表示,有调查显示,大部分受害孩子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性侵”。

◆变态风尚◆进化生物学家说,一旦名望和权力让性变得越来越唾手可得,人的自制力就会减退。

故此,公职人员在性侵幼女的案件中扮演着越来越显眼的角色。

而权钱结合能让人跨越一般禁忌,以获得“稀缺资源”为变态的乐趣。

这种变态的病毒也很容易蔓延开去,更多人迷恋“玩弄幼女”,是出于一种变态的风尚,满足自己的虚荣或交际。

◆法律缺失◆“从众多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可看出,法律在保护儿童方面失去应有的震慑力。

”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奸淫幼女的行为完全可以包括“嫖宿幼女”,但目前《刑法》却规定了两个不同罪名,给相关案件留了口子。

◆道德滑坡◆佟丽华指出,“我们明白问题的症结在哪儿,不知道向立法机关呼吁了多少次,但案件总在发生。

”佟丽华还警告说,“由于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不断滑坡,类似的案件会增加,如果法律保护不加强,孩子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当前女性犯罪增长原因及对策

当前女性犯罪增长原因及对策

>>> 安徽法院网 -理论研讨 - 刑事审判[ 关闭 ]当前女性犯罪增长原因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不仅在数量上日趋上升,犯罪的类型及实施暴力犯罪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而且对社会危害性和危害程度日趋增强。

凤阳县人民法院2009年审理女性犯罪案件15件20人,占受理案件数5.3%。

2010年审理女性犯罪案件20件26人,占受理案件数7.5%。

2011年审理女性犯罪案件39件45人,占受理案件数11.9%。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女性的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责任和道德问题的认识模糊。

甚至一些国家公务人员,对其法律上的职权和职责也认识不清,对法律的认识不足。

三年来该院受理的女性犯罪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66人,占女性犯罪总数的72.5%,高中文化程度的25人,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犯罪人,大多数女性对其犯罪行为存在模糊认识。

二是不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该县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城乡差别、贫富差距大,导致部分人员的金钱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他们不是想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钱财,而是想不劳而获,一些农村女性以及生活比较贫穷的女性为钱财而铤而走险。

女性犯罪类型中,涉及财产的案件占大多数,如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三年共受理25件,占女性犯罪的33.8%。

另外,部分女性好逸恶劳,心存一夜暴富心理,一部分犯罪分子也正是看中了其暴富心理,从而拉拢女性加入犯罪组织。

此类情况,2009年有1件、2010年2件、2011年有4件。

三是家庭原因和感情纠葛。

在面对家庭变故,特别是第三者插足破坏家庭时,许多女性往往不惜以牺牲他人的生命来捍卫家庭,从而引发血案、命案。

该院受理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中,因感情纠葛而引发的女性犯罪2009年有2起、2010年2起、2011年有5起,分别占同类案件的3.3%、4%和8.2%。

另外,在两性恋爱关系中,许多女性往往把感情看得比男性重,很容易受到不良男性朋友的唆使、诱导而单独或共同实施作案,甚至为了所谓的爱情不惜搭上性命。

强奸犯罪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强奸犯罪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强奸犯罪的成因及对策分析一、强奸犯罪的成因分析强奸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身体和心理伤害都是无法修复的。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一罪行的发生呢?以下从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个人因素:(1)心理因素:强奸犯往往具有妄想、精神失常、自卑、焦虑和情感不稳定等心理问题。

这些问题会影响他们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使得他们不能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2)性别因素:强奸犯主要是男性,这与社会文化和传统习俗有关。

男性在传统文化中被赋予了更为积极、强大的角色,而女性则被视为弱者。

这种性别不平等的观念会影响到男性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从而导致强奸犯罪的发生。

2.社会因素:(1)性教育缺失:在我国社会,性教育仍然存在一定的禁忌和保守观念,缺乏全面、科学、正确的性教育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不良影响。

一些青少年因为不了解性行为的正确与错误,出现性犯罪行为。

(2)媒体影响:媒体对性和暴力的渲染,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有的年轻人认为,像电影、小说、游戏中的强奸场景是一种影响力强、快感强烈的行为,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模仿的心理,产生性犯罪行为。

二、对策分析针对上述的成因,应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法律制度:应对强奸等性犯罪制定严格的法律规定,完善法律程序,加强对犯罪案件的惩治力度。

同时,应建立对未成年人、女性和弱势群体的专门保护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提高性教育水平:应将性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将性教育和人际交往、健康教育结合,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科学知识,让他们全面、健康地认知性与性行为,增强对性犯罪的预防和抵御能力。

3.加强媒体监管:应严格监管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内容与导向,制止对暴力、色情、低俗等方面的渲染和煽动,提高青少年的道德认识,减少与性犯罪有关内容的传播。

4.心理辅导和治疗:对于已经犯罪的性犯罪者,要进行专业心理辅导和治疗,通过心理康复、社会适应和矫正,帮助其回归社会,修复行为,并尽可能地预防再次犯罪。

当前性侵女童案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当前性侵女童案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当前性侵女童案的现状、成因及对策近年来,未成年女性(指未满18周岁的女性)遭受性犯罪侵害案件的逐渐增多,幼女遭性侵犯的报道屡屡见于报端,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强奸、强制猥亵未成年女性,强迫未成年女性卖淫等恶性的性犯罪案件的高发,给社会治安环境、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本文仅就未成年女性被害人受性侵害案件的现状、成因及对策进行较为粗浅剖析,借此希望引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重视,让未成年女性被害人这一弱势群体能得到全社会的关注,预防和减少类似犯罪,使受伤的心灵能够得到抚慰。

一、性侵女童案的现状。

目前,我国未成年女性遭受性犯罪侵害的现状不容乐观,而且形势日趋严峻。

仅2011年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就审理4起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同比上升200%。

㈠、部分学校、幼儿教育培训机构、农村分教点缺乏安全监管和安保措施,成为性侵害儿童案多发地。

全椒县某小学年近50岁的老师葛某某,从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一直担任女学生小萍的班主任。

自2011年元月份起,葛某某就对小萍产生邪念,利用老师和班主任的特殊身份,以谈恋爱为由,多次接近、引诱小萍。

2011年2月份,葛某某见时机成熟,从药店购买来避孕药,教小萍服用。

2011年3月一个周末下午,在明知小萍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葛某某在自己家中和小萍发生性关系。

此后,葛某某分别在家中和旅社与被害人发生十余次性关系。

2011年5月4日,被害人亲属报案,当日下午葛某就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却称小萍是真心喜欢自己。

全椒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葛某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㈡、在流动人口较多的某些社区,治安条件较差,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环境,加害人多为女童的邻里、亲属等熟人。

南京浦口一工人在到全椒岳父家走亲戚时,见隔壁邻居年幼女儿一人在家,欲行不轨,事迹败漏受到法律严惩。

2011年10月4日上午7时许,郑某来到岳父邻居家,发现家中无人,随后进入被害人小丽(女,1998年9月出生)的房间,发现小丽睡在床上,腿和臀部露在被子外面,遂产生邪念,对被害人动手动脚。

女性所受侵害

女性所受侵害

女性所受侵害与季节年龄有关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曹作和)朝阳法院近日针对女性被侵害案件进行了一项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女性被侵害案以暴力性犯罪、财产性犯罪和性犯罪为主。

暴力性犯罪多见于抢劫、抢夺和故意伤害罪,财产性犯罪多见于诈骗、盗窃和敲诈勒索,性犯罪集中于强奸、强制猥亵妇女和强迫卖淫罪。

法院分析了女性易受侵害的原因,并表示女性应加强自身的权益保护。

不同犯罪类型对应着不同年龄段,也有不同的特点。

性犯罪案件的女性被害人年龄段集中在18岁至30岁之间,占全部被害人的75%。

此类案件多发于4月至10月间,这一时间气温相对适宜,多数女性穿着暴露,犯罪分子容易产生犯意,而且实施犯罪易得手。

此外,根据法院调研,强奸案件中有近一半案件的被害人与加害人系朋友、同事等熟人关系,基于一定信任获得独处机会,得以实施犯罪。

普通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大多为中老年女性,多集中于45岁至75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较年轻女性有更多的积蓄,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对象。

网络婚骗类刑事案件,被害女性大多以中青年女性为主,这类女性大多经历过情感挫折,重新开始感情生活的愿望也更加迫切,而且这一年龄段的女性财力相对更为宽裕,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在抢劫、抢夺等财产性犯罪中,女性被害人往往具有“露富”的性格特征。

犯罪分子通常把作案目标锁定在佩戴金项链、金戒指,穿着华丽光鲜的女性身上。

法院分析认为,由于女性先天的力量不足,使女性具有易攻击的特点,再加上女性一般警觉性较差、遇事后反应能力较慢、在犯罪过程中对抗性不强,往往就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

女性被害人在受害后往往比较隐忍,受世俗观念的影响不愿声张;有些女性缺乏甄别力,而且极易对他人产生信任感;还有的女性法律意识淡薄,对事物认知能力相对较弱。

这些都是导致女性受害案件易发的原因所在。

性侵案件情况汇报

性侵案件情况汇报近年来,性侵案件在社会上频频发生,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困扰。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性侵案件的情况,我对性侵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汇报,以下是情况的详细汇报:一、性侵案件的发生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性侵案件的发生主要集中在学校、家庭、工作场所等地方。

在学校中,学生之间或者师生之间的性侵案件居多;在家庭中,亲属之间的性侵案件也时有发生;在工作场所,员工之间或者上下级之间的性侵案件也不容忽视。

这些案件的发生对受害者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二、性侵案件的原因分析。

性侵案件的发生有很多原因,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道德观念的淡化,导致了对性侵行为的纵容和放纵;第二,受害者的保护意识不强,导致了容易成为性侵犯的对象;第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对性侵行为的惩罚不够严厉;第四,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了一些人对性侵行为的认识存在偏差。

三、性侵案件的应对措施。

针对性侵案件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以应对,第一,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提高人们对性侵行为的认识和警惕;第二,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提高其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三,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性侵犯行为的处罚力度;第四,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正确的性观念和保护意识。

四、性侵案件的社会影响。

性侵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性侵案件的发生会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其次,性侵案件的发生会影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甚至导致其终身受创;最后,性侵案件的发生会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导致社会的道德风气日益败坏。

五、性侵案件的预防措施。

为了有效预防性侵案件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对性侵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性侵行为的警惕和防范意识;第二,加强对受害者的心理疏导和帮助,提高其自我保护和应对能力;第三,加强对性侵犯行为的打击和惩治,提高对性侵犯行为的惩罚力度;第四,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正确的性观念和保护意识。

针对女高中生的校园性侵害事件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2 8 4・ 期刊数据库 ( 文摘版 ) 经济 管理
针对 女高 中生的校 园性 侵害事 件 的成 因及对策 研究
弓瑞琼 吴 岩 严光 菊
泸州医学院,四川 泸州 6 4 6 0 0 0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未成年人 的校 园 性侵 害事件被 逐渐暴露 出来 ,其 中针对女 高中生的此类案件尤为 突出。本 文从 针对女 高中生校 园性侵 害的相 关报 道开始,分析 了导致此类案件频发 的原 因,并借鉴 国外在此方面取得的经验基础上 ,提 出从 事前预 防、事 中救助 、事后救 济三个方面来防. L k .  ̄ a l 类案件 的发生 。 关键词 : 女 高中生 ; 校园 ; 性侵 害 中图分类号 : G 7 1 8 .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 6 7 1 — 5 6 1 6( 2 0 1 5 )0 6 . 0 2 8 4 . 0 1
另有报道某 省一所高 中的女 生宿舍长期有 外来 不轨人员潜入 , 有学生发现 内衣 无故丢失或有人在 女生宿舍屋项偷窥等 ,最终 调查发现潜入人员为外面 的吸毒人 员,这些事件 的报道说 明校 园安全 问题 和性教育问题 的解 决迫在眉 睫。 2针对 女高中生校 园性侵 害事件 的原 因总结 针对女高中生校 园性侵 害事件频繁发生 的原 因很 多,主要 有各方监管不到位、 学校家庭性教育滞后 、 学生性保护意识差、 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等。 2 . 1各方监 督管理跟 不上 首先, 我 国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法律条文不够完善, 如刑法在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方面存在法条冲 突以及法益保护 的立法 空 白,刑事诉讼法 也缺乏对未成年 被害人 的专 门保护。 其次 ,教育主管部 门和学校在监督管理方面 也存在漏洞 ,如对 在校学 生的保卫工作不 彻底 、对录用教师 的考核指标不 完善、 对案发场所的监控配套不到位、 对受害学生的投诉渠道不通畅、 对涉案教师的包庇处罚不合理等。 2 . 2学校家庭性教育滞后 高 中阶段的学生在身心方面 已经逐 渐成 熟,对异性和性知 识都有较强的 了解愿望,但学校和家长都缺 少对 学生 心理变化 和性知识方面的正确引导, 他们更多关注 的是学生 的学习情况。 2 0 0 5 年公 安部和教育部主编 了 《 未成年人治安 防范 读本》 ,并 下发到各所学校 ,很多学校也因此开设 了生理课 或者 性教 育课 程 ,但 大 多 只 注 重 对 书 本 知 识 的 灌 输 , 对 于 敏感 章节 也 多让 学 生 自己阅读 ,有 的学校甚至在讲到相关 内容时对 男女生分班讲 解 ,从 而将 必要 的性知 识神秘化 ,加 上缺少专业 的教师队伍 , 导致很多学生缺少基本的性常识。 2 . 3学生的性保护意识差 高 中阶段的女生 已经具备 了一定的反抗能力,但 由于长期 性知识 的空 白,导致她们对人缺乏必要的戒备心理,在面对性 侵害时往往容 易被误导被诱骗 ,她们不知道如何保护 自己、如 何保 留证据 、如何对待性侵害等 ?大部分的高中生因为住校的 原 因而离开 了家长 的监护 ,家长很难在第一时间观察到孩子行 为 的异常 ,大部分学生在事发后多选择沉默 ,而不会告诉身边

浅析性侵儿童的成因与预防措施

浅析性侵儿童的成因与预防措施摘要:性侵儿童作为一种恶劣的犯罪现象在近几年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情形,这种犯罪现象不仅能从网络平台和社交媒体上可以看见就是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边也是日趋平常。

儿童作为祖国呵护的花朵和社会未来的建设者,他们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而社会对性侵儿童现象的整治的呼声此起彼伏,各界学者也是纷纷提出各种相应的主张与对策。

关键词:性侵儿童;现状;成因;预防一、性侵儿童的现状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公布的数据可知:2016 年全年,仅仅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就有 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数据显示2013—2016年的4年间,仅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案件量就达到10782起。

照这样换算下来的话,全国平均每天法院审结的案件就超过7件。

也就是说至少每天有超过7名的儿童遭到性侵伤害。

而以上的数据都只是进入司法系统审理的案件量,那些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又有多少呢?目前社会与学界达成的共识是大量的性侵儿童案件由于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的估算,性侵害案件中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案件中,其“隐案比例”在 1:7——即有7起案件才只有1起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方向明在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的一项报告中显示,其研究文献中提及的女童被性侵的比例为 7.5%~11.5%,男童被性侵的比例则是6.5%~9.6%。

如果简单按照最高比例来算,中国可能有至少超过2000万被不同程度性侵的儿童。

二、性侵儿童现象的特点(一)女性比例高于男性这里的性侵儿童现象中的儿童指的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结合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在性别上女性受性侵的情况占极大比例,甚至达到87%以上,而男性作为性侵的受害人的情况相对就较少。

在一项调查统计中显示多次被性侵的96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有87起是性侵女童的案件,只有9起性侵男童的案件。

强奸案频发究竟是何原因

强奸案频发究竟是何原因幼女强奸案频发,这是怎么了今年年初频频发生的印度强奸案致使印度已经被彻底的印上了强奸之国的烙印,让我们不禁感叹一个有着数千年辉煌历史的泱泱古国,一个佛法博大精深的上古印度,一个让玄奘不远万里求取真经的辉煌圣殿,一个被世界瞩目的神奇国度,就这样,一颗在高空璀璨耀眼夺目的明珠,轰然间暴走,乃至坠地,而且脸朝下(笑),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惋惜和痛心。

呵呵,到这里,您也许会问,为什么是脸朝下啊,您想啊,若不是脸冲下,让脑子进水,这一切还会发生吗?印度女性频频遭到性侵,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印度虽然现在是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如今封建思想残留严重,重男轻女,妇女和儿童的社会地位极低,她们永远都是被男人欺辱的一方,是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其二,因为整个社会都歧视女性,致使司法部门不作为,调查取证不给力,而且效率极其低下,很多强奸案都要拖上个十年半载才审理,那个时候,罪犯早就逍遥法外了;其三,就算是强奸犯被审判,顶多也就判个几年,罪不知死,而且他们出狱之后,社会还是没有看不起他们,他们还是可以找到自己想要从事的工作,完全可以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他们这种优越感会使得他们感觉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是正确的,所以,他们不忏悔,不检讨,不反省,不内疚,,就在所难免,就像吸毒一样,越来越上瘾,甚至无法自拔。

那么,说完了印度,再说说我们的国家,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的神奇国度,为什么最近也频频发生校园女生性侵案呢?我们的国家到底怎么了?不可否认,曾经何时,我们曾经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具体表现为:在学术思想方面,我们有诸子百家,诞生了孔子、孟子等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老子、庄子等为代表的道家思想;墨子等为代表的墨家思想;韩非子等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孙子等为代表的兵家思想;以及阴阳家、名家等,并有易经等至今高深莫测的哲学思考。

此外,我们还传承了佛学。

在政治制度方面,我们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秦始皇统一中国,创建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并行郡县制,在交通和通讯均不便利的情况下,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保证了中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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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性侵案越来越频繁的五大根本原因 2014-09-04 19:57:32丁丁的时评| 浏览255521 次| 评论106 条
近20年的时间里,我国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较20年增加近2倍,尤其是女性遇害事件增加幅度更大,而女性遇害的案件中,多数涉嫌被性侵,近一段时间以来,不断传出女大学生失联的消息,其中不少女大学生遭受性侵,而且有不少未成年少女或女生被性侵,并且还有不少女性下属遭受上司性侵案件同样频发,至于在公共场所女性被猥亵、骚扰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而留守女性和打工集中区域的更是女性遭受性侵的重灾区,可以说在增加的犯罪率中涉嫌女性性侵的犯罪比重是越来越大。

女性遭受性侵的犯罪越来越频繁,这也是当今中国社会值得高度关注的事件,因为这涉及社会的稳定,越来越多的灭门惨案警示我们,确实到了下大力气解决女性性侵问题的时候了。

为什么女性遭受性侵案越来越多?根据丁丁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五大根本原因:
一是越来越多的光棍是女性遭受性侵的最根本原因。

中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已是公认的现实,按照现在中国的男女比例,光棍数量在理论上至少达到3000万,何况有不女性有着独身主义,光棍数量可能更多,从我们的周边人群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感受,有大量的光棍就生活在我们的周边。

如此庞大的光棍群体,他们的性需要如何解决,对于已婚男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但对于那些光棍来说确实是煎熬。

而从近来女性遭受的性
侵案来说,多是光棍所为。

所以,3000万光棍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安定问题,随着光棍数量的越来越多,这样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二是经济遭遇瓶颈,失业人口越来越多,这是女性遭受性侵的最深沉原因。

光棍产生的根本原因当然是男女比例失调,而谁最终沦为光棍其实归根结底是经济原因。

现在,中国经济总体下滑,各行各业都不景气,而且这种态势将在很长的时间段内维持,这样,失业人口就会越来越多,现在,许多家庭甚至是全家失业,而且是那些正当其年的青壮年、大学生失业率也是居高不下,这些人整天无所事事,就有可能抱怨社会甚至危害社会,特别是他们的性问题需要解决,但没有钱就没有女性愿意嫁给他们,采取犯罪的方式解决性问题或许就成为他们的想法。

三是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导致解决性问题的成本抬高。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的性工作者遍及中国各个角落,而且各个层次都有,虽然对中国的家庭有着很大的冲击,但对解决性问题和就业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中国的光棍特别多的前提下,这种作用确实不容忽视。

然而,近年来,有关部门高举利剑,对卖淫嫖娼实行零容忍,全面打击卖淫嫖娼,这样,光棍、两地分居的人对于性问题的解决就出现了问题,虽然暗娼仍然有,但一般人寻找不到,由于风险增加,价格也水涨船高,对于本来就经济困难的这部分男人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所以,性暴力就在打击卖淫嫖娼的运动中加剧。

四是异地为官、两地分居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现在的中国,由于政治、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外出打工现象已经很普遍,异地为官、相互交流的现象同样很普遍,这样的结果是导致了各个层次的人群基本上是夫妻处于两地分居,虽然层次不一样,但生理需求却一样,所以,留守男女、外出打工男女、异地为官男女就容易因为生理问题而出轨,形成各种性侵事件,如上司骚扰下属、如村官、恶霸骚扰留守妇女等现象就成为各个区域的重灾区,而且这样的案例容易爆发成为恶性的灭门事件,如今年除夕之日的云南灭门案例就是典型,如某国税局长在办公室性侵女下属同样是典型,如官员热衷包养二奶现象之所以流行,夫妻分居应该是主要原因。

五是“越穿越少”是时尚是当代女性对时尚的错误理解导致了部分男性见色起心。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公共场所遭受猥亵、骚扰甚至性侵,虽然这些男人可恶,但与女性自己对时尚的理解错误是分不开的。

现在的许多年轻女性认为越穿越少、越穿越露就是时尚,而这样的恶果就让身边的男人很不容易把持住,容易产生非分之想,何况异性相吸引本来就是自然法则。

所以,有些女性在公共场所遭受亵、骚扰甚至性侵实在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所以,在财富分配越来越集中的年代,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当下,要想解决女性性侵问题光严厉打击还不够,还必须想办法去解决财富分配和男女比例失衡,而且女性要加强自身保护的意识,这才是降低女性遭受性侵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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