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范围和规则
国企党支部议事规则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3篇(最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总支建设,不断强化公司党总支在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推进党总支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参加人员为公司党总支委员。
监事可列席会议。
根据需要其他人员可列席会议或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
根据需要可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
第二章议事规则第三条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
因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主持,可委托党总支副书记主持,会议召开情况、决议事项应及时向党总支书记报告。
第四条党总支会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或紧急事项需要研究,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会议主要内容第五条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国资委等重要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
第六条研究决定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经营方向、重组改制、资本运作、产权交易、风险控制及重点项目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研究决定权限内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免、调动和奖惩事项。
第八条研究决定公司党的自身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企业文化、精神文明等建设工作和群团组织等方面的决定事项。
第九条研究决定重大突发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十条通报、检查党总支会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其他应由党总支会决定的事项。
第四章议题内容第十二条议题准备(一)议题提出人必须是党总支成员,非党总支的领导或其他人员可通过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提出,会议讨论的文件由有关部门准备。
(二)议题提出人必须在开会前1--3天 (紧急工作、任务需党总支讨论的除外) ,向党总支书记提出,并有议题的内容、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及相关资料。
(三)涉及党务工作、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前,主管领导和部门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由书记、总经理提交党总支会讨论。
第十三条议题的收集和确定(一)党群工作部负责在会前将收集到的议题进行汇总,并初步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报送党总支书记审批。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1.议事范围1.1研究讨论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唆使、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1.2肯定公司党组织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1.3研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方案和有关重要事项;审批所属党支部(总支)换届和人员组成方案;1.4讨论研究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研究和审批所属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审批所属党支部(总支)上报发展的新党员。
1.5肯定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目标和措施。
1.6讨论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分析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1.7听取纪委、工会、团委等工作情况和离休老干部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1.8依照党管干部原则,研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计划;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干部任免和后备干部的提拔和考核。
1.9讨论须由公司党委决定的背纪党员的处罚。
1.10讨论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本级党委集体讨论的问题,或书记、副书记认为需要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选定和审议程序2.1凡提交党委会审定的议题,特别是政策性强、触及部门较多的议题,主办或承办部门要提早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弄好科学论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建议,然后经党办或直接报请书记审定同意,方能列入党委会议程。
未经充分准备又未报请书记同意的事项,除事情紧急,经书记同意外,1般不应列入党委会议程。
2.2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应相互商讨、沟通,统1认识。
2.3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构成决议或决定时,均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每一个党委成员都要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
国有企业党委议事规则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科技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xx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三重一大” 决策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及要求精神,结合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党委决策议事规则第二条党委决策议事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党委决策议事内容(一)公司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组各项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二)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公司党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四)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调整;(五)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处理;(六)涉及到公司范围内的国家安全和维稳工作;(七)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中重要问题;(八)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党委决策议事程序(一)党委决策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需要提交党委的决策事项,提交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确定会议议案1.提交议案: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案,由发起部门填写《党委决策议案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后提前交党委办公室;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可直接提出议案,交党委办公室。
2.汇总报批:党委办公室在会前根据各方提出的会议议案,汇总后上报党委书记审定。
3.确定议案:党委书记根据有关议案的轻、重、缓、急和工作实际,确定是否提交会议议案。
党委会议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不得临时动议。
党委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广东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意见》、《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主要内容:(一)审议集团经营、财务、投资等有关事项的方案及实施办法;(二)研究部署集团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三)研究集团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提请集团审议的重要事项,审议子公司上报集团的事项(包括财务、车辆购置等内容);(四)研究、协调、处理经营管理问题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议决的事项;(五)审议集团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投资和担保、产权转让、改制重组、薪酬管理、领导人员管理等与集团资产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件;组织实施集团投资、融资、资产处置计划和方案;(六)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七)审议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审议全资、控股企业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八)审议集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全资、控股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九)审议集团风险管理体系方案;(十)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注册成立新公司(或分公司),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及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十一)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注销、解散、申请破产;(十二)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产权转让、划转、评估及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十三)审议购置、报废、折价转让原值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十四)审议集团其所属各级公司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土地、房屋和实物资产的划拨、转让、置换、处置;土地、房屋和实物资产改造、改建、重建;出租期限为5年及以上的土地、房屋和实物资产租约;重大资产纠纷及涉税费用和出让金的事宜;(十五)审议股份公司定向增发方案,上市发行方案、借壳买壳方案;(十六)审议集团重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资产损失的处理事项;(十七)审议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合并、分立、重组、解散、改制等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券商等中介机构事项;(十八)审议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信托产品等重大融资事项;(十九)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以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或担保的银行贷款行为,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公司对外捐赠、对外担保和对外借款业务;(二十)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对所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及对所参股企业提供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二十一)审议集团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集团对非控股公司的内部调剂资金;(二十二)审议集团标的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的诉讼案件以及所有经济诈骗案件;(二十三)审议集团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以物抵债事项;(二十四)审议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公司拟从事股票、期货、保险等高风险业务以及变更主营业务(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转让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二十五)审议集团及所属各级公司所有信息系统应用软件项目;(二十六)审议集团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年度预算方案(包括财务、费用、融资、人工成本等)和预算调整方案,集团收支两条线制度要求的每月预算的费用支出情况,集团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及说明,集团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以前年度的亏损、挂帐损失,需要核销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实收资本,以及企业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二十七)审议集团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调整事项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二十八)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

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秉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1、探讨并制订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命令、决议的具体内容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探讨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关键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5、探讨通过党支部呈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呈报和关键性报告。
三、议题的确定:1、提出申请党支部可以探讨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探讨由书记核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举行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可以全体党员按时出席,无法参加者会前向书记告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投票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五、议事和同意: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同意问题或构成决议,必须推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顺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实行口头投票表决;对经过充份探讨仍存有分歧意见的问题展开举手表决;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对于当时同意没法的问题,可以递交下次会议行政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是国有企业董事会的基本制度规范,规范了国有企业董事会的组织架构、会议程序、议事规则、决定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国有企业正确、有效实施管理、决策和监督。
一、董事会的组织架构1.1 董事会由法定人数及以上的董事组成,经行政主管部门任命或者选举产生。
1.2 董事会设立董事长和秘书处。
1.3 董事长是董事会的主席,负责领导董事会工作。
秘书处为董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秘书服务工作。
1.4 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规划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委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的董事或管理人员组成。
二、会议程序2.1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2 董事长应当定期召开战略规划委员会和财务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会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前审议相关议题,并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
2.3 董事会会议按照议事日程顺序依次进行,董事长应当保证每位董事能够充分发表意见。
2.4 会议记录应当详实,并由记录员认真核对,经过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有效记录。
三、议事规则3.1 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进行,不能随意擅自更改议程。
3.2 同一议题只能在一个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不能分散在多个会议上讨论和表决。
3.3 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议题,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决定或者签署有关协议,并加盖董事会公章。
3.4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重大议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密,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四、决定程序4.1 董事会对于企业的重大决策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保证多数意见被听取,并形成具有决策效力的决议。
4.2 任何董事当面或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对意见时,应当作为会议记录之一,并在决策中得到充分考虑。
4.3 对于涉及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公众利益的重大议题,应当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国有企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议事规则
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的企业,其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利益。
因此,国有企业的议事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有企业的议事规则。
一、会议召开
国有企业的会议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议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和地点,应当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会议应当有明确的议程,议程应当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
3.会议应当有主持人,主持人应当按照议程主持会议。
4.会议应当有记录人,记录人应当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二、会议程序
国有企业的会议程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讨论应当充分、公正、客观。
2.会议应当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发言应当有时间限制,发言人应当遵守会议纪律。
3.会议应当根据讨论情况进行表决,表决应当遵循多数原则。
4.会议应当制定决议,决议应当明确、具体、可行。
三、会议纪律
国有企业的会议纪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与会人员应当准时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
2.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打断他人发言,不得发表不当言论。
3.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秩序,不得在会场内吸烟、喧哗等。
4.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四、会议记录
国有企业的会议记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议记录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
3.会议记录应当保存好,不得随意更改或泄露。
以上就是国有企业的议事规则,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确保国有
企业的健康发展。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第一篇:总则1、公司党委会议是公司党委全体委员讨论党务和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2、党委会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公司党委会议的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充分发挥党委会议的作用。
3、党委会议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同志间互相提醒、支持、帮助和监督的精神。
第二篇:召开会议1、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全体会议,其他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2、党委会议应该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主持人,并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前必须做好会场环境、音响设备、记录器材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三篇:出席和请假1、公司党委委员应该准时出席会议,如有需要请假应该提前向主持人提出。
2、请假的委员可以授权其他委员代理出席会议,代理委员应该在会议开始前告知主持人。
3、连续3次无故缺席或者占有人数过半以上的委员无故缺席,将按照党内纪律予以处理。
第四篇:议程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确定清晰、具体的议程,由主持人主持会议。
2、会议开始前,应该将议程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议期间如有需要增补议程,应该经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第五篇:发言和讨论1、公司党委委员在会议中应该遵守基本的发言和讨论规则,不得人身攻击和搞小圈子。
2、发言应该围绕议题、有条理、言简意赅,要注意控制时间,避免太长或者重复。
3、发言顺序应该由主持人决定,应该给予每位委员公平机会。
第六篇:表决和决策1、公司党委会议的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重要问题的决策应该经过充分辩论,听取不同声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3、决策后应该统一口径,各委员必须积极执行,不得搞拖延和敷衍的情况。
第七篇:文件和记录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形成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委员名单、议程、发言、表决决议等。
2、会议记录应该尽快整理,由党委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向全体委员发放。
3、会议期间如果有需要,应该及时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向参会人员分发。
关于国企党支部议事规则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
关于国企党支部议事规则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国企党支部议事规则作为国有企业的党支部,其议事规则应该是非常积极的,同时,其遵循的原则也与普通企业不同。
以下是国企党支部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1.尊重公司而非个人:国企党支部的议事规则强调的是“良好的行为”,这是指在公司内部讨论和决策时,不应该针对特定人员或涉及个人利益,这要求每个参与人员都应该尊重公司的利益。
2.保护公司机密:国企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中,也强调了保护公司机密的重要性。
成员们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确保公司在讨论时不会泄漏任何机密或敏感信息。
3.民主决策:国企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也注重民主决策。
在打算实施重大改革或做出重大决策时,应该向全体党员透明地展示相关信息,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建议等反馈。
4.实事求是:国企党支部的议事规则的精神也是实事求是。
成员需要以数据和事实为支撑,而不是个人感受或经验,来做出决策。
5.合理分工:国企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中还提到了合理分工的重要性。
参与人员应该根据各自的优势和专业知识,发挥所长,共同讨论和决策。
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强调成员应直接服务于公司的利益,保护员工的利益,推进公司的发展。
下面是公司党支部议事规则的要点:1.遵纪守法:公司党支部的议事规则应该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持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2.尊重公司:在讨论和决策时,成员应该尊重公司,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
3.民主参与:公司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鼓励所有成员参与,鼓励非正式会议和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讨论和交流的氛围。
4.保护员工权益:公司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也着重保护员工的权益。
公司成员应该采取措施,提高员工的待遇和福利。
5.切实落实:公司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需要切实落实。
所有成员都应该积极参与会议,提交建议和意见,以实现真正的共识。
同时,必须按照议事规则执行,确保最终决策的有效性和执行性。
企业党组织议事规章制度
企业党组织议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促进党组织工作的开展,维护企业党组织的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企业内部党组织的议事活动,以规范企业党组织的运作,保证党组织内部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条企业党组织应当遵守党的章程和方针政策,保证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完善企业内部组织事务。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应当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领导权集中统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第五条企业党组织的议事规章制度应当以服务企业的经营发展和员工利益为宗旨,实现党组织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六条企业党组织的议事规章制度应当建立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促进企业员工的思想认同和团结合作。
第二章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形式第七条企业党组织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企业内部设立党支部或党委,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第八条企业党支部设在企业内部具有代表性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该部门或岗位的党建工作。
第九条企业党委负责全面领导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内部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议事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第十条企业工作小组是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企业内部党组织的工作。
第三章企业党组织的议事活动第十一条企业党组织应当定期召开党支部或党委会议,研究解决企业内部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企业党组织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议程应当合理安排,确保会议的效率和实效。
第十三条企业党组织会议应当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全体党员的作用,形成共识,并按照会议决议执行。
第十四条企业党组织应当建立并健全议事记录制度,记录每次会议的讨论内容、决议内容和执行情况,并加强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企业党组织应当建立并健全党员参与会议的制度,鼓励党员积极参与企业党组织的议事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第四章企业党组织的议事规章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党组织应当定期评估议事规章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议事规章,确保党组织的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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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九)研究下级呈报需要党组批
复的有关问题等。
三、议事规则
(一)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 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二)会议议题由委员、成员或党 办主任或组织部门或上级组织提出, 经书记同意后列入正式议题,不能临 时动议提出议题。
(三)召开会议要提前2天以上时 间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学习、调查研究、 发言准备;有些重要议题还要交专家、 法律顾问论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议题 会前要做好沟通协调;讨论决定干部问 题,会前要经书记、纪检、组织人事部 门碰头会初审。
(九)不得随意向外泄露会议争 论的人和事,应维护班子团结。
四、怎样做好会议记录
1、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
2、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人;
3、有合适的记录工具;
4、要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 点、会议议题、主持人、应参加人员、 实参加人员、未能到会人员及原因和 书面意见、记录人姓名职务; 5、要记录每一个人的正式发言
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
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
以及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集团总
公司等上级组织的重要会议、文件精 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的
意见。
(二)研究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 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在执行中 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破解对策;分析阶 段性企业发展形势和内外环境。 (三)研究企业党的建设、文化 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 方针政策、党纪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文
件、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提出贯彻落
实的意见和措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先于讨论审议企业“三重一大”问题,
就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
和大额度经费支出等向有关部门或上级提出意见、 建议。
(三)讨论提出党组织年度工作 计划、主要报告和总结,讨论党组织 重要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的建立、 修订、废除和落实,经党员大会或党
(四)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发展工 作计划,审批成立或撤销下属单位党 组织,审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审议 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
(五)讨论决定加强党的思想、 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研究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研究学习型
并记录原话,不能只记会议结论;
7、如需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 报告、会议简报、会议决议(决定)等, 由会议记录人或指定专人撰写,报会 议主持人或主要领导签发;
8、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未经 主管领导或上级组织的批准不得借阅、 复印,更不得涂改。
会议程序提示一下
谢谢大家!
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范围和规则
(四)研究讨论如何调动党内外 干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完成党和国 家或上级交给的任务。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干部任免、推荐、考核、奖惩、选聘。
(六)研究内设机构建设和党组成 员分工。
(七)研究财务年度计划、投资、
(八)研究公司党组需要提交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或股东大会、
(六)讨论审议公司精神文明建 设、依法治企、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生育、企业和谐稳定、职工权益和切 身利益保障等问题。
(七)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等群 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
(八)讨论决定下级党组织的请示
二、企业党组会议议事范围
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
用。党组织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
谢谢大家!
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范围和规则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一个重大原则问
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实施党对企业领导 的基本保证,不可缺少或代替。
同时提出: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这就形成了我国国企现行的领导体制,新老三会并
存: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 善经理(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各级党组织职责依据: 党组织依据党章和中央文件;
企业依据宪法和企业法;
下级组织依据上级组织; 分公司依据总公司。 分工的原则是各司其责、相互衔接、交叉任职。
一、企业党组织议事范围
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中党 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 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七)会议应充分讨论,允许每 个人发表意见;书记不能先发表赞成 或反对意见;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 虑;
如发生争执难以形成统一意见, 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做出决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八)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 执行,分工负责;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 上级组织报告,但不得公开反对或不 执行或擅自行动。
(四)党组或党组织会议必须半数
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 题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不能到 会人员应向主持人请假,或书面表达 意见。
(五)研究多个事项,应逐项研究
(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
表决。
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 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参与表 决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