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委议事规则 模版
国有企业党支部议事规则(样本)

国有企业党支部议事规则(样本)国有企业党总支(党支部)议事规则(样本)为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和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进一步规范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的决策行为,加强议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党总支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切实维护公司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议事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地位。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紧紧围绕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新选人用人的机制。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确保在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公司章程和制度范围内开展议事活动。
二、议事范围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党总支工作职责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需要经党总支讨论做出决定的事项。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

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模版国有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党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1.议事范围1.1研究讨论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唆使、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1.2肯定公司党组织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1.3研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方案和有关重要事项;审批所属党支部(总支)换届和人员组成方案;1.4讨论研究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重要讲话和重要文件;研究和审批所属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审批所属党支部(总支)上报发展的新党员。
1.5肯定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目标和措施。
1.6讨论研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分析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1.7听取纪委、工会、团委等工作情况和离休老干部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1.8依照党管干部原则,研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计划;讨论研究公司中层干部任免和后备干部的提拔和考核。
1.9讨论须由公司党委决定的背纪党员的处罚。
1.10讨论上级党组织要求由本级党委集体讨论的问题,或书记、副书记认为需要提交党委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选定和审议程序2.1凡提交党委会审定的议题,特别是政策性强、触及部门较多的议题,主办或承办部门要提早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弄好科学论证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或建议,然后经党办或直接报请书记审定同意,方能列入党委会议程。
未经充分准备又未报请书记同意的事项,除事情紧急,经书记同意外,1般不应列入党委会议程。
2.2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会前应相互商讨、沟通,统1认识。
2.3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构成决议或决定时,均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每一个党委成员都要明确表明自己的意见。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第三条公司党委会按照下列原则议事:(一)依法合规原则。
党委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其中:属于董事会审议或决策权限的事项,或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应当在党委会审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履行相应的审议或决策程序。
(二)科学决策原则。
提交党委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事先经过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党委书记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公司党委会决策决定和讨论研究的事项:(一)“三重一大”事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国企公司党委议事和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国企公司党委议事和党委(扩大)会议制度党委议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保证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订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二条讨论分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条通过定期听取生产公司生产经营、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机构调整、各办(队)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重大问题的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讨论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规划,定期分析党风形势,看教育规划是否落实,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是否联系党员队伍思想实际,效果是否明显。
总结推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先进典型,推动教育不断深入。
第五条讨论分析干部的培养、使用、提拔、考核及教育情况,根据干部四化要求,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讨论分析思想政治工作的形势,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扎实。
第七条定期听取组织、纪检、工会、共青团、女工等工作的汇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党政工青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议事要求第八条议事前,必须规定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确定会议议题。
第九条做好会议议题所必需的调研、沟通等各项准备工作。
凡需调查研究而没进行调查研究的;凡涉及几个方面要进行协商沟通而没有协商沟通的;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必须进行必要的协商对话或民主讨论而没有进行协商对话或民主讨论的,都不得列入党委议事议题。
第十条议事要准备好讨论重要问题所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安排会议日程并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如需列席人员参加的会议,规定列席原则及有关具体事宜。
第十二条对某一问题形成决议前,必须经过充分的民主讨论,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决议。
决议形成后,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
模板-国有企业党委会工作规则模版

国有企业党委会工作规则模版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国共产党****建设集团公司委员会(简称**集团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动**集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集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充分发挥**集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为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第三条 **集团党委工作必须贯彻以下四项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
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必须坚持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坚持民主集中制。
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集团各级党组织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上级的重大决策、**集团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迅速有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第二章主要任务第四条 **集团党委在**集团发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主要任务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和决定**集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集团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集团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集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

国企基层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1 总则1.1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作用,促进健康、有效、和谐发展,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
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2 议事范围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要求,确定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2.1 传达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2 党委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以及党代会、职代会等重大活动安排事项。
2.3 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党员的发展、管理。
2.4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
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职数调整确定建议。
依照管理权限,基层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以及后备干部的确定,公司管理的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
2.5 基层单位管理的干部向地方任职、挂职、参加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人选的推荐。
2.6 中央及地方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2.7 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措施,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2.8 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群众工作以及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2.9 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审定,向上推荐的劳动模范、党群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人选确定。
3 管理职责及要求3.1 召开时间。
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无议题时也可以不召开。
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可依据职权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3.2 会议主持。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依排名顺序委托其他党委成员主持。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十二篇第一篇:总则1、公司党委会议是公司党委全体委员讨论党务和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
2、党委会议事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公司党委会议的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充分发挥党委会议的作用。
3、党委会议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同志间互相提醒、支持、帮助和监督的精神。
第二篇:召开会议1、公司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全体会议,其他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
2、党委会议应该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主持人,并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前必须做好会场环境、音响设备、记录器材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三篇:出席和请假1、公司党委委员应该准时出席会议,如有需要请假应该提前向主持人提出。
2、请假的委员可以授权其他委员代理出席会议,代理委员应该在会议开始前告知主持人。
3、连续3次无故缺席或者占有人数过半以上的委员无故缺席,将按照党内纪律予以处理。
第四篇:议程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确定清晰、具体的议程,由主持人主持会议。
2、会议开始前,应该将议程通知所有参会委员。
3、会议期间如有需要增补议程,应该经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第五篇:发言和讨论1、公司党委委员在会议中应该遵守基本的发言和讨论规则,不得人身攻击和搞小圈子。
2、发言应该围绕议题、有条理、言简意赅,要注意控制时间,避免太长或者重复。
3、发言顺序应该由主持人决定,应该给予每位委员公平机会。
第六篇:表决和决策1、公司党委会议的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少数服从多数。
2、重要问题的决策应该经过充分辩论,听取不同声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3、决策后应该统一口径,各委员必须积极执行,不得搞拖延和敷衍的情况。
第七篇:文件和记录1、公司党委会议应该形成一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委员名单、议程、发言、表决决议等。
2、会议记录应该尽快整理,由党委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向全体委员发放。
3、会议期间如果有需要,应该及时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向参会人员分发。
国有企业党委(支部)会议事规则样本(决策事项清单、议题申请表、议题清单、会议通知单、议题台账)

国有企业党委(支部)会议事规则样本(决策事项清单、议题申请表、议题清单、会议通知单、议题台账)第一条为加强X X公司党委(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集体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更好发挥公司党委总榄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讨论或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条公司党委委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通过参加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党组织生活会等向党委报告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情况。
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心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委会决定事项,必须经过充分讨论,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会议事,党委委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第五条坚持“末位发言制”,党委会讨论议事时,党委书记在充分听取其他党委委员意见后,最后一位发言。
第六条公司党委依照职责范围讨论和研究事项包含以下范围:(一)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应由党委会议研究决策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组织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党委会议主要决策事项详见《会议决策事项清单》。
第七条公司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确定之后,一般不再变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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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有限公司党委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科技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和《xx科技集团公司党组“三重一大” 决策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及要求精神,结合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党委决策议事规则
第二条党委决策议事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第三条党委决策议事内容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组各项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公司党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四)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调整;
(五)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处理;
(六)涉及到公司范围内的国家安全和维稳工作;
(七)公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中重要问题;
(八)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党委决策议事程序
(一)党委决策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需要提交党委的决策事项,提交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确定会议议案
1.提交议案: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议案,由发起部门填写《党委决策议案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后提前交党委办公室;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可直接提出议案,交党委办公室。
2.汇总报批:党委办公室在会前根据各方提出的会议议案,汇总后上报党委书记审定。
3.确定议案:党委书记根据有关议案的轻、重、缓、急和工作实际,确定是否提交会议议案。
党委会议严格按照会前确定的议题进行,没有列入议题的不得临时动议。
党委会议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党委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党委委员因故无法参加会议时,应事先向党委书记请假。
列席会议人员由党委书记根据(一)会议内容确定。
(二)会议研究决策。
党委会议采取集体讨论、表决决策的议事方式。
参会人员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发表意见,相关意见应在会议记
录上记载。
1.报告议案:提出议案部门负责向会议报告议案提出的背景、会前研究审议情况以及需要会议决策的主要内容。
2.审议议案:党委书记主持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各项议案,与会人员对各项议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3.民主表决:党委成员对议案进行表决。
(三)党委会议决策时,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党委书记应当根据讨论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四)党委会议决策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逐一作出决定。
决策过程中有三分之一党委委员反对的,应慎重决定;有二分之一党委委员反对的,应暂缓决定。
表决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五)党委做出决定的事项,党委委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坚决贯彻落实,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停止决定的执行。
(六)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情况时,党委书记可相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第三章党委参与决策议事规则
第五条党委参与决策主要是对参与决策的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是否符合科学民主程序等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党委参与决策议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