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在金融投资与财富管理中的运用
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服务介绍

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服务介绍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它们通常提供多种服务,其中财富管理服务是最受投资者欢迎的之一。
本文将介绍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服务,包括其定义、特点、投资方向以及为客户获取收益的方式。
一、财富管理服务的定义财富管理是指通过专业的机构,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规划、管理和保值增值其财富的服务。
信托公司作为财富管理的主要提供者,通过与客户密切合作,为他们的资产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增值。
二、财富管理服务的特点1. 个性化定制:信托公司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财富管理策略。
2. 多元化投资:信托公司通过广泛的投资渠道和产品,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降低风险。
3. 全程监控:信托公司通过专业的风险控制和管理系统,全程监控客户账户的投资情况,及时作出调整以保护客户利益。
4. 专业团队:信托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财富管理团队,包括投资经理、风险控制专家和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三、财富管理服务的投资方向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服务通常涵盖多个投资方向,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重点方向:1. 证券投资:通过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产品,实现资产的增值,同时分散风险。
2. 房地产投资:通过投资商业地产、住宅地产等,实现收租金和资产增值。
3. 资本市场投资:通过参与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于中小企业,获取更高的回报。
4. 海外投资:选择国外市场的投资机会,如投资海外资产、购买海外房产等,实现资产的增值。
四、财富管理服务的收益方式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服务通常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为客户获取收益:1. 投资收益:信托公司通过灵活的投资组合管理,追求客户的投资收益最大化。
2. 利息收入:在财富管理过程中,信托公司可能通过购买债券等固定收益工具,为客户获取利息收入。
3. 分红收入: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的客户,可以通过股息和分红获得一定收益。
4. 资本增值:信托公司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市场分析,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增值,从而为客户带来收益。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介绍

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介绍信托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资产管理、财富传承、投资管理等领域。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进行介绍,包括信托业务的定义、特点、分类以及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1. 信托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以独立受托人身份对委托人的财产进行管理、保管和运用的一种服务。
其中,委托人是信托的发起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商业银行进行管理。
2. 信托业务的特点(1)以信托合同为依据:商业银行和委托人之间通过签订信托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信托业务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2)具有独立性:商业银行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独立管理委托人的财产,与商业银行的自有财产相分离。
(3)强调责任与义务:商业银行以诚实、信用、勤勉、谨慎、忠实的义务对待委托人,并承担管理、保管和运用财产的责任。
(4)灵活多样:信托业务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目标,设计不同的信托计划,包括财产管理信托、财产保护信托、财产增值信托等。
3. 信托业务的分类(1)按照信托财产的来源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自有信托和代理信托两种类型。
自有信托是指商业银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信托业务,而代理信托是商业银行代为管理委托人的财产。
(2)按照信托财产的用途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资产管理信托、投资信托、财富传承信托等,以满足委托人的不同需求。
(3)按照信托期限分类:信托业务可以分为固定期限信托和不固定期限信托。
固定期限信托是指商业银行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管理委托人的财产,而不固定期限信托是指商业银行长期管理委托人的财产。
4. 商业银行信托业务的作用(1)创造财富增值机会:商业银行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策略,为委托人提供风险可控的财富增值机会。
(2)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商业银行通过信托业务的推广,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3)实现财富传承:商业银行的信托业务可以帮助委托人实现财富的有序传承,确保财产安全,为后代留下丰厚的遗产。
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案例解析成功案例分享与分析

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案例解析成功案例分享与分析【正文】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案例解析成功案例分享与分析信托公司作为金融领域中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承担着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的重要责任。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信托公司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自身的财富管理策略,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本文将分享并分析一些成功的信托公司财富管理案例,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有所启发。
案例一:养老金投资管理某信托公司通过创新的投资理念和策略,成功地为一位企业员工提供养老金投资管理服务。
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期限,信托公司为其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组合。
通过分散投资于不同资产类别,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信托公司为客户实现了稳定的回报,并在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保持了资产流动性。
在这个案例中,信托公司通过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量身定制了投资方案。
通过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资产配置,信托公司成功地为客户实现了长期的财富增值。
案例二:家族财富传承规划一位富豪家族希望寻找一家信托公司来帮助他们进行家族财富传承规划。
该家族希望确保在资产传承过程中,实现财富的最大化并维护家族企业的长久发展。
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信托公司为该家族制定了全面的财富管理计划。
通过收集并分析家族成员的资产情况、战略目标和个人需求,信托公司提供了多种选择,包括设立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管理、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等。
通过实施有效的家族财富传承规划,信托公司为客户达到了财富稳定增长和家族企业的可持续经营提供了重要支持。
案例三:慈善信托管理信托公司在慈善领域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某信托公司与一位慈善家合作,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帮助其实现长期的慈善目标。
在这个案例中,信托公司依托其专业的慈善管理团队,通过资产管理和项目筛选,帮助客户实现了对教育、环境保护、贫困救助等方面的长期慈善目标。
通过与客户密切合作,信托公司根据客户的慈善愿望和发展理念,制定了长期的慈善计划,并提供了专业的监督和管理服务。
信托公司的基本职能和作用

信托公司的基本职能和作用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托服务,以实现客户的财富管理、资产配置和遗产传承等目标。
信托公司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成为投资者、企业家和家族办公室的重要合作伙伴。
以下将重点介绍信托公司的基本职能和作用。
一、财富管理信托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通过优化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和资产配置,帮助客户实现资产增值和财富保值。
信托公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方案,并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和投资组合管理服务,以达到最大化客户财富的目标。
二、信托服务信托服务是信托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其主要包括信托财产的托管和管理、信托贷款的发放、信托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等。
信托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托管机构,负责管理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价值的增值。
同时,信托公司还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信托贷款服务,为客户提供灵活的融资渠道。
三、资产配置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资产配置方案,包括投资于不同类型的资产,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信托公司凭借其专业的投资团队和行业研究能力,能够进行风险分析和投资评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投资机会和稳定的资产增值。
四、遗产规划信托公司在遗产规划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帮助富裕家庭和企业家制定合理的遗产传承方案,保护家族财富的延续和家族成员权益的平衡。
信托公司可以帮助客户设立信托基金,将财产进行分散化管理,并提供专业的遗产税筹划建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五、法律及遗嘱执行信托公司在遗嘱执行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确保客户的遗嘱得到正确执行,并将财产按照遗嘱规定进行分配。
信托公司作为专业的受托人,负责管理和保护客户的遗产,与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密切合作,以确保遗产的可持续管理和顺利过渡。
六、慈善事业信托公司积极参与慈善事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慈善咨询和管理服务。
发挥信托公司自身优势开展差异化财富管理

精心整理发挥信托公司自己优势展开差别化财产管理发挥信托公司自己优势,展开差别化财产管理最近几年来,我国信托业处于高速成长久,信托制度优势充足显现,受托财产规模快速提高,各种信托产品层见迭出,信托在财产管理领域的应用日趋宽泛。
展望将来,跟着理财工具的日趋丰富以及理财市场的渐渐完美,居民非积蓄金融财产的比率会进一步提高,高净值客户的投资理念日趋成熟,这势必推动我国财产管理市场的高速发展。
与此同时,十二五规划也表现出激烈的时代特点,过去的规划追求“国强”,十二五规划则追求“民富”,表现了大多半国人的激烈愿望,这些都对信托的应用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使信托业迎来了新挑战和新机会。
因此,信托公司将在财产管理领域迎来难得的发展机会,而差别化是实现可连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财产管理市场的发展远景光明但也面对激烈竞争在 20 世纪 90 年月,陪伴着全世界经济的快速增添、社会的成熟稳固及个人财产的不停累积,财产管理市场储藏着巨大的能量,财产管理业务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时机。
数据表示,全世界百万富豪的人数连续以每年超出 6%的速度增添,净财产的增添则达到 8%以上,此中,新兴国家的增添率最高,中国、韩国、印度、俄罗斯及南非的增添率都在 15%以上。
即便在金融危机的最困难时辰,全世界财产仍旧达到 92.4 万亿美元,可投资财产超出百万美元的家庭数目超出900 万户。
此刻,财产管理业务已经成为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利润增添点,是整个金融服务业中成长最快的部分,财产管理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和宽泛。
世界各大金融机构纷繁推出各种拥有吸引力的产品和服务,推动财产管理业务的升级发展,重申以顾客需求为中心,着重质量服务的全面与专业,经过收买及吞并扩大服务领域。
整体而言,为了知足客户不停增添且日趋变化的需求,财产管理业务已经变得特别宽广和复杂。
表 1?全世界著名财产管理类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分类排名股权组合固定利润组豪侈品及艺财产传承和名信托服务家庭办公室次投资合投资术品投资转移1UBS UBS UBS UBS UBS UBS2MerrillLync CitigroupPr CitigroupPr CitigroupPr CitigroupPr CitigroupPrh ivateBank ivateBank ivateBank ivateBank ivateBank3GoldmanSachCreditSuissABNAMROHSBCPictetCreditSuiss s eGroup PrivateBank eGroup4CitigroupPr HSBCPrivateBNPParibasCreditSuiss HSBCPrivate HSBCPrivate ivateBank Bank eGroup Bank Bank5Credit MerrillLyncCoutts JPMorganCreditCoutts SuisseGroup h SuisseGroup6HSBCPrivateJPMorgan JPMorganRoyalBankofJPMorgan Pictet Bank Canada7JPMorgan DeutscheBanINGMerrillLyncJPMorgan BankDegroof k h8MorganStanlABNAMROMorganStanlFortisGoldmanSachMerrillLync ey ey s h9BNPParibas BNPParibas HSBCPrivate SocieteGeneBNPParibas JPMorgan Bank rale1ABNAMRO ING CreditSuiss Coutts ABNAMRO Fortis0eGroup数据本源: EUROMONEY,2007在中国,因为经济的高速增添、各样因素的商品化、各种财产市场的发展、婴儿潮形成的年纪财产差别和财产分派的构造差别,中国所创建的经济奇观正在产生巨大的财产效应,浮现出愈来愈多的富饶人士,产生了以收入和财产为重要标记且规模日趋增添的中产阶层。
信托课程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在众多金融产品中,信托以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灵活的运作机制,逐渐成为高净值人士和企业进行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信托课程的学习,通过系统的学习,我对信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的一些感悟和心得体会。
一、信托的基本概念与特点1. 信托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2. 信托的特点(1)独立性: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分离,具有独立性。
(2)安全性:信托财产的权益归属明确,风险隔离,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3)灵活性:信托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
(4)长期性:信托关系稳定,受益人可以在信托期限内享受稳定的收益。
二、信托在我国的现状与发展1.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我国信托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信托业在资产规模、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2. 我国信托业的现状目前,我国信托业已经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主,各类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信托产品种类丰富,涵盖了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房地产信托等多个领域。
3. 我国信托业的发展趋势(1)监管趋严: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我国监管部门对信托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旨在规范信托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
(2)业务创新:信托业将继续深化业务创新,拓展业务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3)国际化:随着“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信托业将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实现国际化发展。
三、信托课程的学习感悟1. 深化了对信托法律制度的认识通过学习信托课程,我对信托法律制度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包括信托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关系、信托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信托的基本功能

信托的基本功能信托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通过将财产交给信托公司或受托人管理,实现了财产的保护和管理。
信托具有多种基本功能,包括资产保护、财富管理、遗产规划、慈善事业支持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托的基本功能及其作用。
1. 资产保护信托在资产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个人或企业将财产置入信托时,这些财产就被独立于委托人的个人资产,并由受托人进行专门管理。
这样一来,即使委托人个人出现经济困境或法律纠纷,信托财产也不会受到影响。
信托可以帮助个人或企业有效地保护其财产免于风险。
2. 财富管理信托还可以用于财富管理。
通过将财产置入信托,委托人可以委任专业的受托人来进行资金和投资组合的管理。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目标,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投资决策,以实现财富的增值。
信托还可以提供个性化的财富管理方案,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目标进行资产配置,实现风险控制和收益最大化。
3. 遗产规划信托在遗产规划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设立信托,委托人可以在自己有生之年将财产进行有效的分配和管理,为子女、配偶或其他受益人提供经济保障。
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设定受益人的权益和分配方式,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并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矛盾。
信托还可以为下一代提供教育基金、医疗保障等特定用途资金,确保他们得到全面的照顾。
4. 慈善事业支持信托也被广泛用于慈善事业支持。
通过设立慈善信托基金,委托人可以将一部分财产用于慈善事业,并由受托人进行专门管理和使用。
慈善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支持特定领域或项目,如教育、医疗、环保等。
受托人负责确保慈善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公正分配,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5. 其他功能除了上述基本功能外,信托还具有其他一些功能。
信托可以用于企业重组和资产重组,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优化和风险分散。
信托还可以用于特殊目的资产管理,如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
信托还可以用于特殊人群的资产管理,如未成年人、残疾人等。
信托具有多种基本功能,并在资产保护、财富管理、遗产规划、慈善事业支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托公司的资产保护保障你的财富安全

信托公司的资产保护保障你的财富安全在如今的经济社会中,人们对于财富的安全和保障变得越来越重视。
信托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资产管理和保护服务。
本文将介绍信托公司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它如何保护你的财富安全。
一、信托公司的功能和作用信托公司是由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设立并管理的,其主要任务是将资金管理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人员。
其功能和作用可以总结如下:1. 资产保护:信托公司帮助个人和企业管理和保护资产,包括房产、股票、债券、基金等各类资产。
通过信托公司,你的财富可以得到合理的配置和风险控制,降低财产损失的风险。
2. 财富传承:信托公司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财富传承方案,帮助确保财富的流转和后继人的权益。
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你可以合法地规划财富的继承和使用,并避免因继承纠纷而导致的财产争议。
3. 投资管理: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金融投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
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你可以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和专业的投资建议,提高财富增值的可能性。
4. 风险分散:信托公司通过将客户的资金投资于多个项目,实现对风险的分散。
这种多样化投资的策略可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信托公司如何保障你的财富安全作为资产管理和保护的专业机构,信托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障你的财富安全:1. 严格的监管制度:信托公司受到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营。
这种监管制度保证了信托公司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保护客户的权益不受侵害。
2. 专业的资产管理团队: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资产管理团队,包括投资经理、风险控制专家等。
他们具备丰富的金融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科学地管理和保护你的资产。
3. 多样化的投资组合:信托公司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为其构建多样化的投资组合。
通过分散投资的策略,信托公司降低了客户的投资风险,增加了资产的安全性。
4. 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信托公司在资产管理过程中设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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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在金融投资与财富管理中的运用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等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中国的信托法已经颁布10多年,信托资产的规模也已经超过了14万亿,可以说,信托的功能与作用为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
上半年助推股市加速上涨的“伞形信托”,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与非议。
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解读信托在金融投资与财务管理中的实务运用。
一、如何理解信托制度信托,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意愿,来获得委托人所授予的财产,为了委托人所指定的受益人或者特定的目的来管理、运用财产。
信托的五要素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保护人和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信托制度的核心。
五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下图:对信托的正确理解,首先要有效区分委托和信托。
实践中不乏“信托是一种特殊的委托”的错误观点。
保护人在国内信托法中的规定是缺失的,公益信托中有监察人这样的立法定位,但在私益信托中没有保护人这样一个角色。
我个人认为,信托在设立之后,委托人本身就是法定的保护人,除法定保护人之外,委托人如果是个人死亡之后或法人丧失主体资格之后,信托还可以正常存续,根据信托的契约化原则操作来看,共存保护人或新的保护人如何设定,可以通过信托文件来解决。
二、信托制度的实务特点及功能1、信托制度目前有以下实务特点:(1)财产权发生真实转移是信托有效设立的前提(信托财产的可转让性)。
(2)破产风险隔离是信托的法定优势。
破产风险隔离本质上是双隔离:既要隔离于委托人的财产破产风险,也要隔离于受托人。
(3)信托受益权既不是物权,也不是债权。
信托收益权就是一项财产,不能用大陆法系的物债两分的逻辑来理解。
(4)委托人人格的存续与否不影响信托的存续。
信托有效设立之后,委托人即退出信托财产法律关系之外,所以委托人对财产本身已经不再享有权利。
(5)受托人应遵守诚信与审慎管理义务。
从信托法上来讲,兑付与信托财产的运营、受托人的商誉等很多问题密切相关,受托人没有刚性兑付的义务。
(6)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及其影响。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信托制度的创新和配套建设。
尽管并不当然影响设立财产权信托的效力,但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受托人的道德风险难以约束。
财产权信托的税收立法也会受到影响。
2、基于信托的原理和实务特点,信托制度通过民事信托、商事信托、公益信托及其他特殊目的信托,通常可以有以下功能:(1)资产打包器:把不同的、分散的、单一的资产通过注入一个信托计划,实现资产打包的功能,比如在资产证券化融资中的运用。
(2)资产隔离器:这是显而易见的。
实践中当需要将信托设立者的一部分资产与其他风险资产进行隔离的时候,信托是法定的隔离工具。
(3)资产拆分器:根据信托法之规定,财产权信托的设立过程,其实是信托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所创设的信托受益权是份额化、可流转的。
标准的资产证券化只是将信托受益权进行增信、评级、公开交易。
(4)资产聚合器:对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以及家族信托而言,信托就是起到了聚合的功能。
(5)资产转换器:这一资产转换主要是借助了信托在聚合、拆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运用,以及对信托受益权的创设来实现的。
(6)资产节税器:通过信托来节税,是将来的一个趋势。
由于现阶段国内信托税务立法还有待推进,再加上国内遗产税还没有出台,这一功能还有待挖掘。
3、根据以上特点及功能,我们常常基于资金池的构建、资产池的构建以及金融工具与产品方案这三个部分,来利用信托工具构建产业金融逻辑,实现信托在商事信托领域的灵活运用。
三、信托运用于金融投资与财富管理的分类解读1、房地产金融与信托信托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信托真正发展起来是从07年开始,始于房地产发展产生的制度红利。
信托抓住了这样一个机会,快速发展。
房地产信托是实践中信托产品中非常多的一类。
房地产信托的模式在实践中也在不断变化,变化原因有市场监管的原因,也有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等等。
实务中房地产信托的模式有很多种,概况起来看,大概有四种:模式1:基本模式。
设立信托制基金(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股权、债权或夹层融资的方式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融资。
通过信托构建一个基金,以受托人名义投资房地产项目公司。
模式2:复合模式。
在上述模式1的基础上,构建投资基金时,将信托、有限合伙、资产管理计划综合起来运用,有时还会进一步采取结构化、对冲的法律安排。
这样设计,既有综合运用不同制度工具的优势因素,也有应对监管的因素。
模式3:收益权信托模式。
收益权信托实践中争议大,主要集中在收益权信托的有效性上,即信托收益权是如何构造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实践中,一类做法,构造一个特定资产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成立财产权信托。
财产权信托是把资产进行拆分,进行证券化,拆分为份额化的信托收益权,然后将信托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
另一类做法,设立一个资金信托计划,通过财产权转让的方式给原始权益人提供投资。
前者主要是利用了资产证券化逻辑,后者主要是为了应对房地产信托贷款的监管限制。
模式4: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模式(REITs)。
这既是房地产信托的一种模式,也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模式,详见下文“资产证券化与信托(5)”的陈述。
2、信托制证券投资基金就产品架设来说,信托制证券投资基金和房地产信托并无本质的不同。
一方面,利用信托或者“信托+有限合伙”的模式构建一个基金(资金池),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投资顾问通过一个相对审慎的决策机制构建一个股票资产池,并以所构建的基金来交易这些股票。
比较典型的产品就是定增基金和阳光私募。
3、财产权信托与资产证券化(1)ABS公募模式融资方通过转移资产使经营资产特定化、资产隔离,形成基础资产。
以基础资产的现金流进行证券化。
从风险防控角度,现阶段绝大部分由原始权益人补充增信。
现在很多投行部门在做资产证券化业务时,首先衡量基础资产是什么,其次衡量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的信用如何。
在证券化中,会做结构化,选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增信、评级,再将证券发给投资者。
SPV在做资产证券化时目前有三类:信托计划,券商的专项资管计划、基金子公司。
就法律关系而言,无论是上述哪一类计划,广义上都应属于基于信托制度的信托计划,只是管理人的身份由于监管的原因存在差异。
(2)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证券化的法律体系较为清晰。
发起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在贷款池中进行基础资产遴选,打包放入SPV中,设立信托计划,再将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卖给投资者。
对于有抵押债权转移是否需要变更抵押登记的问题,司法实践也早有定论。
在主债权转移的同时,担保物权一并转移。
资产入池并不要求以抵押变更登记为前提。
实践中基本不存在操作性的争议。
(3)企业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关注的法律焦点是有没有有效设立一个财产权信托,有没有实现资产的转移,即资产的真实出售。
真实出售的判断,在实务中可参考以下法律标准:一是构造基础资产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清晰界定财产或财产权集合的权益边界;二是转让方丧失对基础资产的收益索取权,转让方的债权人不能够对基础资产进行追索,三是所转移的财产和财产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完全转移。
(4)私募资产证券化模式和公募模式的资产证券化相对照,所谓私募模式,就是以私募基金来构建资金池,并与资产池进行交易。
同时,私募基金的受益人份额也可以进一步流转。
这是实践中所谓的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一种。
和公募资产证券化相比,在实质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操作周期更短,资产评级要求可能会降低,同时融资成本会比公募高。
(5)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国内真正属于标准REITs产品的,可能是2013年上市的开元产业信托基金和很早以前的越秀REITs。
最近国内也出现了一些新的REITs 或准REITs产品。
但严格来说,这些产品大多算准REITs产品。
以最近广为宣传的“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虽然媒体将其包装为国内第一只公募REITs,但显然不是标准的REITs产品,只是这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了一部分房地产物业的股权而已,当然,这也是一个显著的突破。
将来公募REITs的两个路径,一是像越秀、开元那样,通过离岸的架设(SPV体系)打造资产池,境外SPV通过持有境内WOFE的股权,设立基础资产,发行信托基金,信托基金持有了SPV的股权;二是在境内公募发行信托制基金,用于收购国内经营性物业并获得租金和增值收益,一般基金期限比较长。
国内发展REITs的问题,是目前经营性物业价格比较高、收益率比较低,导致很多REITs很难做。
REITs本质是一个聚合投资。
当然,通过发行REITs产品为开发商或持有不动产物业的企业提供融资,也是一个现实的房地产金融路径。
4、土地信托我们在实践中主要做了四类土地信托的信托实践,一是土地流转信托,二是土地整治与复垦搬迁安置权信托,三是土地经营收益权信托,四是公益林信托。
土地金融与信托的创新实践,要点主要集中在基础资产的分拆、隔离登记和农业产业化等问题。
尤其农业产业化的基础缺失,导致了土地金融、土地信托融资存在市场缺陷,影响信托产品的创新和发展,需要很长的时间来优化。
本质上,土地信托的问题,和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信托存有共性,都是财产权信托的问题。
5、家族财富管理与信托从国际化的角度,成功的家族信托有很多。
大家耳熟能详的有两类:一类像洛克菲勒家族、李嘉诚家族、邵逸夫家族、默多克家族、王永庆家族等这些顶级富豪家庭的家族信托,具有典型的市场影响;另一类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所衍生设立的家族信托,比如SOHO潘石屹夫妇、龙湖地产吴亚军、雅居乐集团陈氏家族等。
后者所设立的家族信托也是境外信托。
发展国内家族信托业务,现实的路径是从单一功能的资金类家庭信托产品入手。
当这样的产品多样化发展之后,家族信托将会被更广泛地接受,受托人规则等也会逐渐得到发展,国家的法治环境也会逐渐改善,综合类的家族信托产品甚至家族办公室这一顶级家族信托业务也会得到发展。
实践中,可以先从婚姻类、教育类、投资类、持股类、传承类等不同的角度设计产品,来满足家庭财富管理的需要。
国内的家族信托业现状,目前落地的家族信托业务主要包括三种:(1)迷你家族信托产品(300-500万);(2)主流现金类家族信托产品(1000万-5000万);(3)离岸家族信托产品,对国内律师来讲,需与国外律师配合完成,包括境外信托的设立、企业的境外上市、通过外商投资来控制境内的资产等。
从法律环境来看,发展境内现金类家族信托业务,障碍比较少。
常常被诟病的,是国内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缺失,导致财产权信托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
我个人认为,国内法律环境可以支持设立家族信托,包括财产权信托。
登记制度的缺失可以通过技术性安排来寻求解决的办法,当然国内的民事信托法律环境需要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