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员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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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和考核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和考核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和考核制度是为了确保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制定的。

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培训课程:确定医疗设备使用人员需要接受的培训课程,包括设备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可以根据设备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培训课程。

2. 培训机构:确定进行培训的机构,可以是医院内部的培训部门或者外部的培训机构。

确保培训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3. 培训计划:制定医疗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

确保培训能够全面覆盖设备的操作要点,培训时间合理,培训方式便于操作人员学习和理解。

4. 培训资料:准备相关的培训资料,包括操作手册、培训课件等。

确保培训资料准确、全面,便于操作人员学习和参考。

5. 培训考核:对培训结束后的操作人员进行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理论考核可以通过笔试、口试等形式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可以通过模拟操作或者临床实践进行。

6. 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可以参考设备操作手册和相关标准进行考核标准的制定。

7. 培训证书:对通过考核的操作人员颁发培训证书,作为其具备相应医疗设备操作能力的证明。

培训证书的颁发应该有相应的制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8. 培训记录:建立操作人员的培训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成绩等。

为医疗设备使用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供依据。

以上是医疗设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和考核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医疗设备和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医疗器械员工培训计划(4篇)

医疗器械员工培训计划(4篇)

医疗器械员工培训计划(4篇)医疗器械员工培训计划一、医疗器械采购制度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1.供方必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采购的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3.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

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档案。

医疗器械采购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日期供货单位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注册证号灭菌批号产品效期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质检员签字二、医疗器械进货检验制度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1.验收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标准及购货合同对购入产物举行逐批检查验收,各项检查要完整、规范,并且要有记录。

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应在医疗东西入库凭证上签章。

2.查验项目应包括:1)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基本息是否与进货票据一致;2)产物外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完好;3)标识是否清楚、完整;4)进口医疗东西应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5)需特殊管理的产品: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填充材料、植入性医疗器械、婴儿培养箱及角膜塑形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及本书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货检验控制程序》执行;6)相关法规或购货合同规定的其它要求。

3.检验记录内容包孕:产物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

4.检验记录应保存至产物有效期或使用期限过后一年以上。

医疗东西进货检验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购进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产编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人员外观包装标识其他三、医疗东西产物进、出复核制度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1.库房管-理-员凭验收人员签章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

员工医疗器械培训制度

员工医疗器械培训制度

员工医疗器械培训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在医疗器械相关岗位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员工对医疗器械的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效能,并确保员工在操作医疗器械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

二、培训内容1.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培训1.医疗器械分类和命名规范;2.临床常用医疗器械的功能和使用方法;3.医疗器械的消毒和灭菌规范;4.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和问题处理方法;2. 医疗器械操作技能培训1.医疗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2.医疗器械仪器的设备维护和保养;3.医疗器械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4.医疗器械应急处理和故障排除;3. 医疗器械法规和合规知识培训1.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2.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的流程和要求;3.医疗器械监管部门要求和检验制度;4.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三、培训管理1. 培训计划制定针对不同员工的岗位需求和工作性质,制定医疗器械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2. 培训资源准备预先准备好医疗器械培训所需的资料、工具和设备,确保培训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 培训组织与实施培训部门负责安排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可以采用面授、在线视频、模拟操作等形式进行。

4. 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包括考试成绩、操作技能评估和员工满意度调查等。

四、考核标准1. 知识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制定相关考试,员工需达到合格分数才能通过考核。

2. 操作技能考核通过模拟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操作技能的考核,员工需展示出熟练的技能和正确的操作流程。

3. 安全合规考核员工需要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操作和合规要求有清晰的认知并予以遵守,违反安全合规规定将被视为考核失败。

五、奖惩措施根据员工在医疗器械培训和考核中的表现,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优秀员工可以获得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员工将接受再次培训和考核,违反安全合规规定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1. 为保证在岗工作人员能胜任相应岗位,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实施由行政部门负责主导,质量管理部门协助进行。

3. 做好培训计划行政部门根据相应岗位人员的现状和工作适应性需要,在质量管理部的协助下,于每年年初提出培训需求,报企业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本年度培训计划。

4.培训内容包括(1) 相关法律法规(2) 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技能(3) 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 其它方面5. 培训的形式分别为常规培训、岗前培训、上岗培训(1)常规培训每年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有关的教育或培训。

(2)岗前培训新入职及调岗员工应接受岗位技能和岗位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上岗培训从事特殊管理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 培训实施(1) 行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的具体时间、负责培训的主讲人,协助主讲人完成培训资料的准备。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完成培训材料的定稿、审核。

(3)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应的人员参与培训,并做好现场培训人员签到、培训内容记录等。

(4) 原则上每位在岗员工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 24 小时。

(5)凡国家或地方的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必须取得资格认可证书,方能上岗的培训,行政部门负责联系参与培训事官。

7. 培训考核(1) 原则上,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是文化方面的培训,采用现场提问或考卷方式进行考核;(2) 有关岗前专业技能的培训,采用现场实操或考卷的方式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培训档案内,若有考卷,一起共同归档。

8. 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医疗器械公司培训制度范本

医疗器械公司培训制度范本

医疗器械公司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管理、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确保培训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能够全面掌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 external training,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二、培训计划第七条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对象等。

第八条培训计划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九条培训计划应包括内部培训和 external training,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公司内部授课、经验分享、案例分析等,external training 主要包括参加行业会议、研讨会、培训课程等。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行业发展和法规变化,及时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时效性。

三、培训实施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邀请专业讲师或公司内部有经验的员工进行授课。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 external training,鼓励员工参加行业内的培训课程、研讨会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效果不佳的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再培训。

四、培训评估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培训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培训对工作的影响等。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培训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医疗器械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产品,要求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员工对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的充分了解,医疗器械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一、培训内容1.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法规执行的具体操作和相关责任等。

3.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医疗器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如机械设备操作、化学品使用、防火安全等。

培训内容应包括生产安全的法规要求、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课程,由专业机构或内部专家进行培训。

培训形式可以是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以提高学习效果。

2.现场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进行现场培训,例如参观其他企业的生产车间、实践操作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在线培训:建立在线学习平台,制作培训课程的录像或PPT,并提供在线答疑和测评功能,以方便员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需要进行学习。

三、考核制度1.知识考核:在培训结束后,进行知识考核,测试员工对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考核可以采用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等形式,以确保培训效果。

2.技能考核:对涉及操作技能的员工,进行技能考核。

培训结束后,通过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测试员工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掌握情况。

3.综合考核:定期组织综合考核,包括现场检查、内部审核、法规遵守情况等,以评估员工对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四、奖惩激励机制1.奖励制度: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如发放奖金、提拔晋升等。

2.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参加培训并持续学习的积极性,例如将培训作为员工考核的一项指标,对培训成绩好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评优待遇。

医疗器械培训制度范本

医疗器械培训制度范本

医疗器械培训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员工对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操作技能等方面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培训制度。

二、培训内容1.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2. 医疗器械产品知识:包括产品分类、产品结构、工作原理、适用范围、禁忌症等。

3. 医疗器械操作技能:包括产品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

4.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

5. 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包括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应急处置等。

三、培训对象1.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研发、生产、质量、销售、售后等各部门人员。

2. 外协供应商和合作伙伴:涉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人员。

四、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包括理论讲解、实操演示、案例分析等。

2. 外部培训:安排员工参加行业内的专业培训课程,如培训班、研讨会、在线课程等。

3. 在职培训:通过实际工作中的指导和带教,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4. 交流学习:组织员工参观同行企业,交流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

五、培训安排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医疗器械基础知识、岗位技能等。

2. 定期培训: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培训,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员工,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

3. 专项培训:针对公司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组织专项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4. 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制定一次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等,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六、培训效果评估1. 培训考试: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评估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

2. 培训反馈:收集员工对培训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法。

3. 培训成果应用:关注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的应用情况,评估培训成果。

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

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

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器械广泛应用于各种医疗场合,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医疗器械的复杂性及其对使用者技能和知识的严格要求,使得对医疗器械人员的培训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的重要性,设计原则和实施方法。

二、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培训,医疗器械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使用各种医疗器械,从而提高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2、保障患者安全:通过对医疗器械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可以降低因错误使用或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保障患者安全。

3、提升员工专业素养: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升其专业素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的设计原则1、目标明确:培训目标应明确,内容应针对医疗器械的特性、操作、维护等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设计。

2、科学合理:培训内容和方式应科学合理,符合学习规律,便于理解和掌握。

3、实践为主:培训应注重实践操作,让员工在实际操作中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4、持续改进:培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满足不断提高的医疗需求。

四、医疗器械人员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法1、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根据医疗器械的类型和使用特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等。

2、组建专业的培训团队:培训团队应由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教师和医疗专家组成,以保证培训质量。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应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相结合,以加深员工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4、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估,以了解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方法。

5、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如奖励制度、晋升机会等,激发员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建立反馈机制:员工应有机会反馈培训内容和效果,以及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培训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7、定期回顾和更新:培训内容应定期回顾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医疗技术和设备的发展,保证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最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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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员工培训制度篇一: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文件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适用范围:员工教育培训的管理。

4、职责: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制度内容:5.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5.2、法定代表人、质量管理员和销售负责人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5.3、因工作调整需要转岗的员工,应进行上岗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而定。

5.4、在岗员工必须进行医疗器械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

5.5、各项培训学习均必须考核,考核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提问回答、书面考试或现场操作等;考核结果均应记录在案,对考核不合格者,应责令其加强学习,并进行补考,连续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处理。

5.6所有内部、外部培训、教育应由质量管理员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历证明、每次培训的记录及考核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

文件名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页码:共 1 页第1 页篇二: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医疗器械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一、机构与人员第一条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37条规定的行为记录。

第二条企业应配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质管员),每门店至少1名。

第三条企业质管员依书面授权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并在企业内部依授权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质管员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质管员应接受上岗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质管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担任质管员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8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经营下列产品的,还应配备以下专业人员:(一)经营家庭用医疗器械产品的,应配备每门店至少1名医师或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形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眼科医师或中级验光员(经劳动部门认定)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经营助听器(植入性助听器除外)的,应配备2名以上(含2名)五官科医师或测听技术人员,并经生产企业或相关经营企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经营其他需要为个人验配的医疗器械企业,应配备至少2名以上(含2名)医师(或技师)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国家有就业准入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企业负责人、质管员不得兼任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承担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并应提供申办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第九条经营场所应设在方便消费者购买的门面房内。

经营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与办公、生活、库房等区域应分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第十条企业的经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无产权证以使用面积×1.2计,下同);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经营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专营医疗器械的,经营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使用面积);兼营医疗器械的,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使用面积)。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应有产品陈列柜,陈列所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

柜台及货架整齐,柜组标志醒目。

零售药店兼营医疗器械的必须设立专柜(橱)陈列医疗器械,不得将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混放。

第十二条经营下列产品,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角膜接触镜(不含角膜塑形接触镜)的,应设置检查室(区)、验光室、配戴室(区)等验配场所,配备配戴台、洗手池、干手器、视力表、检眼镜、镜片箱、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显微镜等仪器设备。

(二)经营助听器的,应设置接待检查室(区)、听力测试室等,配备专业听力测试仪器、计算机编程器等专用设备。

第十三条企业具备及时补、供货条件的,可不设仓库,但产品应全部上架、入柜或置于展示区;需要设置仓库的,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配备与所经营品种相适应的储存、保管设备。

第十四条经营需要验配或家庭用医疗器械的,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或约定第三方给予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企业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管理软件,能实现与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关联,及时上传购、销、存等相关数据,具有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远程监管平台对其购、销、存进行监督管理的条件。

三、管理与制度第十六条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及经营范围,制定下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措施保证予以实施。

(一)岗位责任制;(二)员工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三)医疗器械购销管理制度;(四)质量验收、保管及销售制度;(五)不合格产品处理程序;(六)质量跟踪和可疑不良事件调查、报告制度;(七)文件、记录、票据管理制度;(八)售后服务制度;(九)医疗器械召回制度;(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十一)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十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下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记录及档案,并有措施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员工健康检查档案;(二)员工培训档案;(三)医疗器械质量信息相关档案;(四)供货方及审核相关档案;(五)进货、验收、销售、退货等相关记录/凭证档案;(六)用户相关档案(必要时);(七)设施设备/计量器具管理档案(若有);(八)不良事件监测/召回及报告相关档案。

四、零售连锁企业特别要求第十八条零售连锁企业各门店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许可验收标准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零售连锁企业应设总部,总部应单独申领零售连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二十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指定一名最高管理层中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机构至少由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3人组成。

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门店质管员。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管员可分别由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兼任。

第二十二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机构与人员”的其他要求,包括质量管理相关人员资质等要求参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实施。

第二十三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经营场所可以设在相对独立的非门面房内,但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部队营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

第二十四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第二十五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设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经营品种相适应的配送中心。

各门店经营的医疗器械应由总部统一采购,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应设置仓库,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第二十六条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管理与制度”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实施。

五、角膜塑形接触镜验配门店特别要求第二十七条角膜塑形接触镜验配门店申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除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零售)许可验收标准相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验配人员应是中级职称以上的眼科医师或中级视光师或高级验光员(经劳动部门认定),并经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门培训。

(二)验配场地总面积不得少于45平方米,设置有接待室(区)、检查室(区)、验光室和配戴室(区)等,并有良好的环境及卫生条件。

(三)应配备相应验配设备,至少应包括:角膜曲率计、角膜地形图仪(8mm以上直径测量范围)、非接触眼压计、角膜厚度测定仪、电脑验光仪、综合验光仪、验光试片箱、裂隙灯显微镜、远/近视力表、检眼镜、眼底镜、荧光素钠试纸、焦度计、镜片投影仪(不低于7.5倍)、镜片弧度测定仪等。

(四)验配门店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八条验配门店应取得生产企业或角膜塑形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的授权/认定,并只能从该企业采购角膜塑形镜。

验配门店应与进货企业签定责任书,确定各自在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中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验配门店应有严格的验配管理规范。

(一)使配戴者充分了解角膜塑形镜的相关知识,包括:作用原理、临床使用现状结果、镜片矫治效果、维持期镜片的使用、配戴风险、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可选择的其他矫正近视的方法等。

(二)所有配戴者都应进行眼科和角膜塑形镜相关的必要检查,除眼科裂隙灯常规检查外,应包括:角膜形态、角膜厚度、眼轴、眼压、眼位、远\近视力、屈光度、泪液测试、角膜直径、瞳孔直径、眼底检查,并根据检查数据确定是否适合配戴角膜塑形镜。

(三)首次配戴镜片和定配前应进行试戴,观察、评估适配状态并进行试戴评估。

(四)根据检查数据和试戴评估结果设计定片参数和配戴方案。

(五)必须给配戴者提供配镜后使用指导,内容至少包括: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个人卫生要求、镜片配戴操作、镜片护理常规、护理产品和镜片盒的使用、出现副作用和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六)必须对所有配戴者建立档案,保存验配记录、复查记录,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存期至少为5年。

(七)随访复查的时间前6个月以内至少7次,6个月之后定期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屈光度、视力、移动度、中心定位、舒适度、荧光素染色、角膜地形图、眼压。

第三十条验(转载于: 博威范文网:医疗器械员工培训制度)配门店应从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取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要求。

第三十一条验配门店有责任指导验配者正确使用角膜塑形镜和护理产品。

严禁销售、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角膜塑形镜和护理产品。

第三十二条验配门店应保证角膜塑形镜具有可追溯性,能从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追溯至配戴者。

验配门店采购产品时,应同时索取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的《角膜塑形接触镜使用责任书》三联单(并加盖经营企业和验配门店印章)。

配戴者在验配角膜塑形镜之前,应阅读三联单内容并与验配人员共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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