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
初治菌阳肺结核临床路径

儿童肺结核临床路径(2016年版)一、儿童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儿童肺结核。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2014年WHO《国家结核病规划关于儿童结核病处理指南(第二版)》,2011年版《中国儿童结核病防治手册》。
1.临床症状:其他原因不能解释的持续咳嗽超过3周,发热(体温 >38 °C,持续 14天以上,排除疟疾/肺炎等其他常见疾病引起)、盗汗、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体重下降或生长迟滞等。
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3.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原发综合征,粟粒性肺结核或其他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痰液/胃液检查: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或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5.与菌阳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史。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2014年WHO《国家结核病规划关于儿童结核病处理指南(第二版)》。
1.药物治疗:(1)推荐治疗方案:2HRZ/4HR(低HIV流行区、低INH 耐药区:涂阴肺结核、纵隔淋巴结核、外周淋巴结核);或2HRZE/4HR(低HIV流行区、低INH耐药区:肺部病灶广泛、涂阳肺结核、合并严重肺外结核;或高HIV流行区、高INH 耐药区);3HRZE/9HR(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结核性脑膜炎、骨结核,强化期需延长至3个月,总疗程延长至12个月)。
链霉素不推荐作为儿童结核病的一线用药。
(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
(2)治疗模式:强调儿童结核病每日用药,不推荐强化期的间歇治疗。
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3)推荐剂量:INH(H)10 mg/kg(7~15 mg/kg),最大剂量300 mg/d; RFP(R)15 mg/kg(10~20 mg/kg),最大剂量600 mg/d; PZA(Z)35 mg/kg(30~40 mg/kg),EMB(E)20 mg/kg(15~25 mg/kg)。
制定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

制定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在医疗领域,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制定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和优化资源利用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定义和背景,并详细介绍其制定的过程和应用效果。
一、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定义和背景临床路径是指医学专家和临床科研人员结合临床实践经验,根据特定疾病或病种的诊疗规范,制定出一系列标准化的医疗流程和治疗方案。
它将多学科专家的意见整合在一起,旨在提供患者全程、连续的医疗服务。
规范诊疗流程是根据医学临床指南和循证医学的原则,在临床路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医生在特定环节中的操作和决策流程。
它以患者为中心,强调基于循证医学的诊疗决策,旨在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
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制定背景是现代医学的发展需求。
医学技术不断进步,疾病诊断和治疗手段不断丰富,而患者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临床路径和规范诊疗流程能够帮助医护人员更加系统化、标准化地进行诊疗工作,提高整体医疗质量。
二、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制定过程1. 建立制定小组:选择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组成制定小组,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科学的路径和流程。
2. 收集研究证据:对相关疾病或病种的诊疗研究文献进行全面收集和分析,筛选出高质量、可靠的循证医学证据。
3. 制定路径和流程: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制定出一整套临床路径和规范诊疗流程,明确诊断、治疗、护理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和要求。
4. 专家评审:将制定好的路径和流程提交给专家进行评审,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5. 实施与培训:将制定好的临床路径和规范诊疗流程在医疗机构内进行推广和培训,确保医护人员熟悉并能够正确执行。
三、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应用效果临床路径与规范诊疗流程的应用可以带来一系列的效果和优势。
首先,它可以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制定标准化的路径和流程,可以减少医疗差错和不必要的干预,规范医护人员的操作行为,提高临床决策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与诊疗指南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与诊疗指南门诊医学临床路径是指医疗机构设定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工作流程,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医疗资源利用率,同时减少患者等待时间和医疗费用。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南和标准,以确保诊疗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从门诊医学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的概念、制定流程、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1.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概念门诊医学临床路径是指在门诊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制定一套详细的诊疗计划和流程,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环节,以指导医护人员的工作,提高诊疗效率和质量。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医疗技术、医疗资源、患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以达到对患者“及时、全面、连续、协调、安全”的医疗服务。
2.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制定流程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制定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
首先,医疗机构需要确定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范围和目标,明确路径的制定目的和意义。
然后,组织专家对相关疾病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诊疗指南和标准化的治疗方案。
接着,进行临床路径的设计和优化,包括流程、时间节点等内容。
最后,经过讨论和评审后,形成正式的门诊医学临床路径,并进行推广和实施。
3. 诊疗指南的作用诊疗指南是指在门诊医学临床路径中规定的各个环节和步骤,用于指导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操作和决策。
诊疗指南可以减少医疗事故和误诊漏诊的发生,提高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和满意度。
同时,诊疗指南还可以规范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4. 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门诊医学临床路径的实施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的提升作用。
通过临床路径的规范化和优化,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患者的等待时间,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另外,门诊医学临床路径还可以促进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门诊医学临床路径和诊疗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对医疗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临床诊疗路径-肺结核病-实用

肺结核病【诊断】一、临床表现(一)症状1.全身症状:午后低热。
乏力。
盗汗,食欲不振,体重下降。
月经失调或闭经;病灶急剧播散时可出现高热。
2.呼吸道症状:①咳嗽:多为干咳或少量粘液痰,病变范围大或支气管内膜结核时咳嗽较剧,合并感染时咳胺痰。
②咯血:约1/3的病人有不同程度的咯血。
③胸痛:性质不定,固定性针刺样痛,随呼吸和咳嗽加重常提示胸膜受累。
④气促:多见于广泛肺组织破坏。
胸膜增厚。
大量胸积液及并发气胸时。
(二)体征取决于病变性质,部位。
范围和程度。
干酪性肺炎时病变部位叩诊浊音,可闻及湿罗音或支气管呼吸音。
浸润型肺结核好发于上叶尖后段,可于肩胛间区闻及湿罗音。
病变广泛纤维化或胸膜增厚粘连时,可出现胸廓塌陷。
气管和纵隔移位和呼吸音减弱。
(三)特殊表现1.“结核性风湿症”:多发性关节痛或关节炎以四肢大关节较常受累,结节性红斑和环形红斑好发于四肢伸侧及踝关节附近,多见于青少年女性。
2.无反应性结核:是一种严重的网状内皮系统结核病,见于极度免疫抑制的患者,表现为高热、骨髓抑制或类白血病反应。
3.“非寻常”实验室所见:某些严重结核可出现血细胞减少,类白血病反应、肝功能损害、电解质异常如低钠、低氯血症等。
二、检查(一)X线检查原发型肺结核的典型表现为肺内原发灶,淋巴管炎和肿大的肺门或纵隔淋巴结组成的哑铃状病灶。
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在X线胸片上表现为均匀分布于两肺野,密度和大小相近的粟粒状阴影。
亚急性和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的结节大小和密度不一分布不均,可有融合,病变以中上肺野为主,继发型肺结核的X 线拓象是好发于上叶尖后段和下叶背段。
肺结核空洞的洞壁一般比较光滑,液平少见或仅有没液平。
病程较长者纤維组织增生明显,纤维收缩可致肺体积缩小、胸廓塌陷、气管和纵隔向患侧移位、肺门抬高、下野肺纹理呈垂柳状等。
(二)CT有助于发现隐蔽区病灶和孤立性结节的鉴别诊断。
(三)痰结核菌检查是确诊肺结核最特异性的方法。
无痰患者或不会咳嗽的低龄儿童可在清晨抽取胃液检查结核菌。
肺结核(复治)-临床路径表单B

调节免疫(百令胶囊1-2 po tid胸腺肽肠溶片10mg potid)
可选
临时医嘱:
血常规
定时复查
血沉
定时复查
肝功+肾功
定时复查
痰涂片找抗酸杆菌
复查
血糖谱
合并糖尿病复查
医嘱项目:第8- 14天
备注
长期医嘱:
同前
临时医嘱:
血常规
定时复查
血沉
定时复查
肝功+肾功
定时复查
痰涂片找抗酸杆菌
复查
血糖谱
合并糖尿病复查
临床路径表单(B)
科室:感染科
疾病名称:肺结核(复治)ICD-10编码:A15. A16.
合并症:其他并发症(高血压、糖尿病、肝损害等情况时)
临床路径名称:肺结核(复治)
标准住院日≤35天。
医嘱项目:第1- 3天
备注
长期医嘱:
结核科护理常规
必选
二级护理
必选
特殊疾病护理
必选
普通饮食
必选
留陪人
必选
5%GS 250ml ivdrip qd
出院带药
乙胺丁醇0.75-1gpo qd(根据病情体重选择剂量)
出院带药
丙硫异烟胺0.1po tid(根据药敏结果)
出院带药
护肝(西利宾胺200mg po tid益肝灵软胶囊0.66 po tid)
出院带药(二选一)
护胃(雷贝拉唑胶囊20mg po bid奥美拉唑肠溶片10mg qd铝碳酸镁1.0po tid)
医嘱项目:第15- 21天
备注
长期医嘱:
同前
临时医嘱:
血常规
定时复查
血沉
定时复查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及诊疗规范(2019版)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2019年版)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1.耐多药肺结核2.单耐利福平肺结核3.疾病编码(ICD-10:A15.0、A15.1)。
以上病例均为第一诊断。
如有严重合并征或并发症者不宜进入临床路径。
可根据病情选择个体化治疗。
(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国防痨协会《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5年版)》,世界卫生组织2014年版《耐药结核病规划管理指南伙伴手册》等。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等。
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痰液检查:①传统表型检测包括固体培养+药敏实验、液体培养+药敏实验;②基因检测包括GeneXpert、溶解曲线、基因芯片法等。
通过上述检测证实为利福平耐药 (RR-TB)、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MDR-TB或XDR-TB)。
对耐药高风险患者,如痰菌阴性可使用支气管活检或灌洗液获得耐药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中国防痨协会《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5年版)》,WHO2018年《耐多药/利福平耐药治疗指南更新版》等。
1.耐多药结核(MDR-TB)的药物治疗原则:(1)充分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以及当地耐药结核病流行状况;(2)根据药敏结核尽可能保证方案中有4种以上有效药物。
前6个月的方案中需选用至少4种可能有效的药物,之后至少为3种药物;(3)根据体重确定药物的剂量;(4)每天服用抗结核药物;(5)如使用注射剂,至少使用6个月,或痰菌阴转后至少4月;(6)建议长程治疗疗程为18-24个月,并根据患者治疗效果予以调整。
(7)使用贝达喹啉方案的疗程参照NDIP扩展项目流程。
(8)考虑患者经济因素、注射剂能否执行等因素,通过知情同意制定可行方案。
2.耐多药结核(MDR-TB)推荐治疗方案:(1)MDR-TB短程方案:4-6Am(Cm)-MFx(Lfx)- Pto -Cfz –Z-H高剂量-E/5Mfx(Lfx)- Cfz-Z-E①短程化疗方案推荐用于未接受二线药物治疗或治疗不超过1个月的MDR-TB或RR-TB 患者。
结核病临床路径

2.不少于本辖区20%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每个医院至少开展5个病种临床路径
管理。
(二)临床路径入组比例
各试点医院对本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 组率不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规划
重点突破: 全民基本医保建设 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 公立医院改革
结核病临床路径
( Clinical pathway for TB)
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 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临床中心 办公室主任 WHO结核病研究培训合作中心 秘书长 李亮 主任医师
临床路径的起源
1971年,美国成立SITO 基金会,致力于医疗品质的改善及 医疗费用的控制。 1981年通过以诊断相关分类法(DRGs) 为基础的付费方式 ,明显降低了病人费用 1990年,美国 Boston 的New England Medical Center报 告施行临床路径的经验 1995年2月:台湾林口长庚纪念医院 1996 年临床路径进入我国大陆
概念
Wikipedia(维基百科):建立在循证基础上、针 对特定疾病治疗管理的多学科手段。 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 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 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 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特征与目的
针对医疗机构 规范医疗过程 减少医疗差异 降低医疗成本
治疗
治疗地点的选择: 1.在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 核患者,应当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 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 2.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可在确诊机构治疗,或将患者转诊到其 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肺结核临床路径

肺结核临床路径一、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肺结核(ICD-10:A15)。
(二)诊断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1.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胸痛等。
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3.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痰液检查: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或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5.既往未经抗结核治疗,或抗结核治疗时间少于1个月。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
1.药物治疗:(1)推荐治疗方案:2HRZE/4HR或 2H3R3Z3E3/4H3R3(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
强化期使用HRZE方案治疗2个月,继续期使用HR方案治疗4个月。
(2)疗程一般6个月。
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3)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2.根据患者存在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对症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21-28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A15肺结核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2)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等);(3)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或C反应蛋白)、血尿酸;(4)痰抗酸杆菌涂片及镜检、痰分枝杆菌培养;(5)心电图、胸片。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检查项目:(1)视力及视野检测、腹部超声检查;(2)抗结核药物敏感试验及菌种鉴定(痰分枝杆菌培养阳性者选做);(3)支气管镜检查(怀疑存在支气管结核或肿瘤患者);(4)胸部CT检查(需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或胸片显示不良者);(5)胸部超声(怀疑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患者);(6)尿妊娠试验(育龄期妇女);(7)细胞免疫功能检查(怀疑免疫异常患者);(8)痰查癌细胞、血液肿瘤标志物(癌胚抗原等)(怀疑合并肿瘤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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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2012年版)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对肺结核可疑者或患者的诊断及治疗管理工作。
一、肺结核诊断(一)肺结核可疑者的筛查.肺结核可疑者指具有结核中毒症状(低热、乏力、盗汗等)或伴呼吸道症状者(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伴咯血);或通过健康体检发现的肺部阴影疑似肺结核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WS288—2008)》,《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三)诊断流程。
1.医疗机构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1)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2)痰分枝杆菌培养及菌种鉴定;(3)胸片;必要时肺CT。
2.根据病史、检查可将肺结核患者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以及确诊病例。
(1)疑似病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①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②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2)临床诊断病例。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临床诊断病例:①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②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③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抗结核抗体检查阳性;④痰涂片3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且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⑤痰涂片3次阴性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经诊断性治疗或随访观察可排除其他肺部疾病者。
(3)确诊病例①痰涂片阳性肺结核.凡符合下列3项之一者为痰涂片阳性肺结核病例:2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1分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②仅培阳肺结核。
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者为仅培阳肺结核:痰涂片阴性;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加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③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3。
通过以上检查仍无法确诊者,可进行以下检查以协助诊断及鉴别诊断:(1)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2)结核抗原、抗体检测;(3)胸部CT(需与其他疾病鉴别诊断或胸片显示不良者);(4)支气管镜检查(怀疑存在支气管结核或肿瘤者);(5)痰结核杆菌定量PCR;(6)肺组织活检。
4.不具备诊断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将肺结核可疑者转诊至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二、肺结核治疗(一)治疗地点的选择。
1.在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应当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
2。
在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可在确诊机构治疗,或将患者转诊到其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3.对具有以下指征的患者,可考虑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1)存在较重合并症或并发症者;(2)出现较重不良反应,需要住院进一步处理者;(3)需要有创操作(如活检)或手术者;(4)合并症诊断不明确,需要住院继续诊疗者;(5)其他情况需要住院者。
(二)治疗方案选择的依据.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
(三)诊疗过程中的检查检验项目.1.血常规、肝肾功能(含胆红素):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开始后第2-4周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结果异常者检查频率可适当增加。
2.尿常规(使用注射剂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结果异常者检查频率可适当增加。
3。
尿妊娠试验(育龄期妇女在治疗前检查);4.电解质(使用卷曲霉素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以后每1个月检查1次;结果异常者检查频率可适当增加。
5.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第2月、5月、6月(复治患者为第8月)各检查1次;耐多药结核患者注射期每1个月检查1次,以后每2个月检查1次.6.听力(使用注射剂者,如链霉素、卡那霉素、阿米卡星)、视力、视野(使用乙胺丁醇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开始后第2-4周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7.胸片: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治疗开始第4周检查1次,以后每3-6个月检查1次,治疗结束时检查1次.8。
心电图(使用喹诺酮类者):治疗开始前检查1次,以后每1-2个月检查1次.(四)治疗方案。
1.推荐药物治疗方案:(1)初治肺结核:2HRZE/4HR或2H3R3Z3E3/4H3R3。
(2)复治肺结核:2HRZES/6HRE或2H3R3Z3E3S3/6H3R3E3 或3HRZE/6HRE。
有药敏试验结果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以及既往用药史制订治疗方案。
如果患者为多次治疗或治疗失败病例,可根据患者既往治疗史制订经验性治疗方案,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耐多药肺结核:6 Z Am(Km,Cm)Lfx(Mfx)PAS (Cs,E)Pto /18 Z Lfx(Mfx)PAS(Cs,E)Pto(括号内为替代药物).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Lfx:左氧氟沙星,Mfx:莫西沙星,Am:阿米卡星,Km:卡那霉素,Pto:丙硫异烟胺,PAS:对氨基水杨酸,Cm:卷曲霉素,Cs:环丝氨酸.(4)对于病情严重或存在影响预后的合并症的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5)特殊患者(如儿童、老年人、孕妇、使用免疫抑制以及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可以在上述方案基础上调整药物剂量或药物。
2。
在进行化疗的同时,可针对患者的并发症或合并症进行治疗。
(五)治疗效果判断标准。
1。
初、复治肺结核。
(1)治愈:涂阳肺结核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连续2次痰涂片结果阴性,其中1次是治疗末.(2)完成疗程:涂阴肺结核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疗程末痰涂片检查结果阴性或未痰检者;涂阳肺结核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最近一次痰检结果阴性,完成疗程时无痰检结果。
(3)结核死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因病变进展或并发咯血、自发性气胸、肺心病、全身衰竭或肺外结核等原因死亡。
(4)非结核死亡:结核病患者因结核病以外的原因死亡。
(5)失败: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至第5个月末或疗程结束时痰涂片检查阳性的患者。
(6)丢失: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中断治疗超过两个月,或由结防机构转出后,虽经医生努力追访,2个月内仍无信息或已在其他地区重新登记治疗.2.耐多药肺结核(1)治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患者完成了疗程,在疗程的后12个月,至少5次连续痰培养阴性,每次间隔至少30天;②患者完成了疗程,在疗程的后12个月,仅有一次痰培养阳性,而这次阳性培养结果之后最少连续3次的阴性培养结果,其间隔至少30天:且不伴有临床症状的加重。
(2)完成治疗:患者完成了疗程,但由于缺乏细菌学检查结果(即在治疗的最后12个月痰培养的次数少于5次),不符合治愈的标准.(3)失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治疗的最后12个月5次痰培养中有两次或两次以上阳性;②治疗最后的3次培养中有任何一次是阳性;③临床决定提前中止治疗者(因为不良反应或治疗无效).(4)丢失:由于任何原因治疗中断连续2个月或以上.(5)迁出:病人转诊到另一个登记报告的机构。
(6)死亡:在治疗过程中病人由于任何原因发生的死亡.(六)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就诊,并给予正确处置.(七)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治疗患者的治疗转归结果应及时通知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
三、病例报告和登记(一)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断的肺结核患者(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均为病例报告对象。
凡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病例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二)结核病患者登记。
1.登记单位.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本地区结核病患者的登记工作。
2。
登记对象.活动性肺结核、新发结核性胸膜炎和其他肺外结核患者均为登记对象.此外,下列患者也应进行重新登记:(1)结防机构已登记,中断治疗≥2个月后重新返回治疗的肺结核患者;(2)初治失败的肺结核患者;(3)涂阴转为涂阳的肺结核患者;(4)结防机构登记的复发肺结核患者。
四、医院感染控制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应具备以下结核病医院感染控制措施:(一)设立结核病医院感染控制机构,并配置相关人员;(二)制订并有效实施医院感染控制计划;(三)采取多种途径,对医务人员、患者以及家属进行结核病医院感染控制信息教育;(四)采取合理患者诊疗流程,确保患者在医疗卫生机构最短时间完成诊疗;(五)门诊、病房、实验室以及检查室配置必要环境控制措施(如通风、紫外线消毒等);(六)传染性患者外出时佩戴外科口罩;医务人员与传染性患者接触时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健康教育(一)定期对医务人员开展健康宣教培训.1.确保患者准确了解结核病作为传染病,对自身、家庭以及周围健康人的危害。
2。
确保患者了解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3。
确保患者了解结核病治疗疗程、治疗方案、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按医嘱治疗的重要性。
4。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如何预防结核杆菌感染.(二)对肺结核患者开展健康教育.1。
疾病传播途径:结核病是一种主要经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传染期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必须外出或与健康人密切接触时应当佩戴外科口罩。
2。
疾病预后:经过正确治疗,大部分患者可以治愈,不规范治疗可演变为耐药结核病,有终身不能治愈的风险。
3。
规范治疗的重要性:按时服药、确保治疗不中断是治愈的重要保证。
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
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一、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ICD—10:A15.0、A15。
1).(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世界卫生组织耐药结核病规划管理指南(2008年紧急修订版)》等。
1。
临床症状:可出现发热(多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等。
部分患者可无临床症状。
2.体征:可出现呼吸频率增快、呼吸音减低或粗糙、肺部啰音等。
轻者可无体征。
3。
影像学检查: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4。
痰液检查: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生物学等检查证实,至少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临床诊疗指南•结核病分册》,《耐药结核病化学治疗指南(2010年版)》等。
1.药物治疗:(1)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治疗方案:①充分考虑患者既往用药史以及当地耐药结核病流行状况;②应当至少包括4种有效或几乎确定有效的药物,其中包括1种氟喹诺酮类药物,1种注射剂;③根据体重确定药物的剂量;④每天服用抗结核药物;⑤注射剂至少使用6个月,或痰菌阴转后至少4月;⑥治疗疗程应为痰培养阴转后至少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