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党员权利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党员党纪处分恢复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办理恢复党员权利手续工作规程(慈纪委〔2011〕7号)阅读:4770发布时间:2012- 04- 09第一条为保障党员权利,促进党纪处分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办理恢复党员权利手续,坚持分级管理,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基层党委应当在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受处分党员及其所在党支部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事项。
原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督促及时予以告知。
第四条书面告知一般应当直接送达。
受处分党员长期外出的,送达人应当将告知书通过国家邮政机构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
无法联系的,可以在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两名及以上正式党员见证下,由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签收告知书,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在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两名及以上正式党员见证下,可以将告知书放置在其家庭住所,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条受处分党员应当在留党察看期满后十日内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恢复党员权利的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对党纪处分的认识态度、留党察看期间的表现和本人要求。
原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基层纪委对其谈话考察并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包括受处分党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错误的情况、思想认识及工作方面的表现等。
第六条受处分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恢复党员权利申请的,基层党委应当再次书面告知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事项,并按照本工作规程第四条送达。
第七条受处分党员自首次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拒不递交申请或表示不愿恢复党员权利,或者自首次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后依然未能同其取得联系的,由基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符合除名条件的,由基层党委予以除名。
关于恢复某同志党员权利的批复范例(WORD1页)

***党[200*]*号签发:***
关于恢复***同志党员权利的批复
第一分公司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解除***党内处分的请示》收悉。
鉴于***同志在留党察看期间,能够从思想上认识自己的错误,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处处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积极肯干、在学习上积极带头,以实际行动改正了错误,提高了素质。
依据《党章》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经研究,同意恢复***同志党员权利。
特此批复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党委恢复党员权利批复
制发单位:中共山东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党纪处分恢复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办理恢复党员权利手续工作规程(慈纪委〔2011〕7号)阅读:4770发布时间:2012- 04- 09第一条为保障党员权利,促进党纪处分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办理恢复党员权利手续,坚持分级管理,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基层党委应当在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受处分党员及其所在党支部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事项。
原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督促及时予以告知。
第四条书面告知一般应当直接送达。
受处分党员长期外出的,送达人应当将告知书通过国家邮政机构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
无法联系的,可以在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两名及以上正式党员见证下,由其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签收告知书,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在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两名及以上正式党员见证下,可以将告知书放置在其家庭住所,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条受处分党员应当在留党察看期满后十日内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要求恢复党员权利的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对党纪处分的认识态度、留党察看期间的表现和本人要求。
原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直接或者委托基层纪委对其谈话考察并做好记录,谈话内容包括受处分党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改正错误的情况、思想认识及工作方面的表现等。
第六条受处分党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恢复党员权利申请的,基层党委应当再次书面告知办理恢复党员权利的相关事项,并按照本工作规程第四条送达。
第七条受处分党员自首次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内拒不递交申请或表示不愿恢复党员权利,或者自首次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后依然未能同其取得联系的,由基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符合除名条件的,由基层党委予以除名。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注意环节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注意环节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6月12日前)。
1、村党支部主要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开好二个会(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员会):1、支委会。
学习传达县、乡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本村支部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研究确定本支部参加“两推一选”群众代表人员名单;讨论确定召开“两推一选”日程和时间等。
2、党员会。
(1)组织学习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重点组织学习•关于转发†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清委组…2012‟22号)、“七种不能”任职资格条件等;(2)乡包村领导宣读对本村正式党员资格条件初审情况,为公开组织奠定基础。
(3)讨论确定本支部参加“两推一选”群众代表人员名单,以及党员、群众代表不计入到会人数的情况。
(4)讨论确定召开“两推一选”的议程、日程和时间等。
特别提示:经乡党委会研究,确定“两推一选”会议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
做好四件事:1、成立领导小组(原则上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
2、上报请示。
向乡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数等内容)。
3、发布公告。
通过公开栏、会议等发布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的内容为候选人基本条件、不能作为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和新一届村支部成员职数等)4、宣传引导。
通过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尤其是要把“七种不能”和严肃换届纪律文件精神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报名审查阶段。
(6月13至25日)1、乡镇党委主要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开好一个会。
乡召开党委会听取各村报名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名单。
同时,对各村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情况进行审核。
特别提示:因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个硬要求,人数要超过全体党员的五分之四,为保证到会率,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关于恢复XXX同志党员权利的请示

关于恢复XXX同志党员权利的请示
六苴中心学校党总支:
XXX,男,XXX年XXX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学高级级教师,XX县XXX人。
20XX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XX年7月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1994年8月参加工作在XX中学任教,20XX年9月至XX年2月历任XXX中学教务主任、副校长兼班主任。
XXX在担任XXX中学教务主任、副校长兼班主任期间,于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期间,利用其经管学校专款的职务之便,将所经管的XXX中学农村学生肉食补贴及贫困学生救助金XXXX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之规定,经中共XXX乡委员会20XX年5月25日党委会讨论决定,给予XXX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留察期自20XX年5月25日起)。
20XX年因工作需要,调到XXX中学任教,现担任XX班主任管理,XX 政治、XX地理教学工作。
在处分期间内,XXX同志能虚心悔改,遵纪守法,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深刻反省自己,彻底剖析自己的人生,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班级管理工作,工作兢兢业业,与教职工和睦相处,热爱关心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无违纪违法行为,各方面表现较好,赢得了师生的一致肯定。
XXX年X月7日下午经XX中学支部大会讨论,参会的XX名正式党员票选,一致同意按期恢复XXX同志党员权利。
当否,请批示
XXXX中学党支部XXX年XX月XX日。
浅谈基层党组织如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考

138作者简介:时晶(1986— ),女,汉,陕西省勉县人,本科,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党史党建。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通过一系列举措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全面从严治党还面临诸多问题,笔者试从基层党员的角度分析当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一、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很多重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赋予了“全面从严治党”以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总依据是党章,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重点是抓住关键少数。
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党的地方组织及基层组织遵循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管党治党建设党的责任。
在汉中市域范围内,其直接主体责任即汉台、南郑、勉县等区(县)、乡镇(街道)级党组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用党章党规党纪来管党治党。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最基础的一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委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他们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好比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如果没有他们的参与,全面从严治党就如水中浮萍,没有根基。
2019年12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广大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属地防控工作的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势,统筹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网格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基层疫情防控斗争,并加强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协同合作,共同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同时,在外派医疗救援队、公共卫生中心、集中隔离点等关键部位建立临时党组织,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的工作。
从中央到地方,从地方到基层,从基层到普通党员,党的组织体系的强大优势在疫情防控中得到了充分彰显。
纪委监察厅(局)解除行政处分及恢复党员权利程序

解除行政处分及恢复党员权利程序1、流程图说明:虚线部分为非必经程序2、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1)解除行政处分操作说明○1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工作人员填写《受理解除行政处分申请登记表》,报室负责人审批,由室负责人指定承办人办理。
○2承办人审查受处分人受处分期间表现,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受处分人在受处分期间表现情况的书面材料。
○3经审核,对已经改正错误,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承办人提出《审阅意见》提交室务会集体审议。
○4《审阅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监察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并按处分权限报批。
○5制作《解除处分决定书》,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宣布解除处分,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
○6解除行政处分后,有关材料存入受处分人原案件档案。
注意事项○1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提前解除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期限的一半。
○2处分解除的时间自处分期满之日起计算;不符合解除条件的,处分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地6个月。
○3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其所在单位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由变化后的机关按照任免权限解除处分。
○4特殊贡献,是指在受处分期间,表现突出,有重大贡献,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
改正错误,是指在处分期间,没有再犯与受到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同一性质的错误,也没有其他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违纪行为。
(2)恢复党员权利操作说明○1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满后,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提出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
○2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考察申请人留党察看期间的表现,对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决定恢复申请人的党员权利。
○3党支部制作《关于恢复某某党员权利请示》,报上级党委批准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并报纪委备案。
○4党员权利恢复后,案件承办人应将有关材料存入受处分人原案件档案。
注意事项○1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可再延长一年;坚持错误不改或又有其他应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夯实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

夯实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作者:朱基钗孙少龙来源:《党的生活(黑龙江)》2021年第01期1月4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
这是继2004年《条例》修订以来,党中央再一次对该《条例》做出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
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内容、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行使等进行了规定。
明确党员享有13项权利此次《条例》修订后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第二章的章名由“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
多出的三个字,强调的是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
举例来说,该章规定党员有党内监督权,党员要敢于开展监督,通过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理、处分要求,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作为制定《条例》的根本遵循,党章原则规定了党员享有的8个方面权利。
修订后的《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做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对权利表述方式进行了创新,具体到每项权利,都采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直观反映权利的实质,又准确表达权利的内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划出权利行使的边界,要求党员行使权利应当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等。
坚持义务与权利相统一,严明纪律要求修订后的《条例》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一方面,修订后的《条例》立足党员权利保障专门法规的定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并切实完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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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党员权利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何坤坤
来源:《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7年第8期
“水务局老李同志的处分期满了,他所在党组织已经提出申请,是否按期恢复他的党员权利?”我请示市纪委监察局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刘副局长。
“受处分期间他表现如何?是否真
正改正了错误,达到党员标准?”刘副局长问。
“根据我们回访掌握的情况,受处分期间,他表现良好,应该是认识并改正了错误,能够
达到党员的标准。
”
“不能是‘应该’。
我建议你再详细了解一下他的表现,可以查看一下他在受处分期间是
否有新举报,并向他的领导和同事进行深入了解。
”
根据领导的建议,我首先和案管室的同志进行了沟通,没有发现老李同志的信访线索。
随后,我们来到了水务局,向他的领导和同事们了解情况。
“受处分后,我代表党组织定期和他谈了几次话,他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一开始也很消极,后来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勇于自我改正,并积极参与局里和党组织的活动。
前段
时间他儿子结婚,给局里汇报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办,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我同意按期
恢复他的党员权利。
”水务局张局长说。
和几位领导谈话后,让我对老李同志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有了新的了解。
但是仅凭他们的评
价还不能全面了解其真实表现。
于是,我建议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对该同志能否按期恢
复党员权利进行表决。
张局长对此很支持,并邀请我们参加。
会上,张局长要求大家本着实事求是和对老李同志负责的态度,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是否同意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
经统计,水务局26名党员全票通过。
拿着这个统计结果和水务局党组织提供的表现鉴定,我们和老李同志进行了谈话。
“一开始我很消极,感觉同志们都是用异样的眼光来看我,在单位上也抬不起头来。
但是
经过你们的回访和领导的谈心,我真正认识到了错误,特别后悔。
所以,我认真学习党章党规
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时时对照自己,争取早日回到党员的队伍中去。
”一
见到我们,老李真诚地说。
“你能这样想我们很高兴。
根据我们的了解,领导和同事们都同意按期恢复你的党员权利,这说明同志们并没有因为你犯过错误而放弃你,也说明你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
“嗯,我应该对领导和同事们说声谢谢,也应该对你们说声谢谢。
是你们给我敲响了警钟,把我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
如果对我放任不管,我就会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走上犯
罪的道路,现在想想都感觉后怕。
”
“是啊。
大家一听说纪委,就觉得我们工作的重点是‘惩治’,但实际上我们更重要的职
能是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
任何错误都是由小到大发展起来的,发现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
及时指出来,通过红红脸、出出汗能防止我们偏离正确的轨道。
党组织培养一名党员干部不容易,希望咱们都能走正道,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对党对人民有用的人。
”老李听了我的话,不
停地点头。
回到单位后,我们如实给领导汇报了此次考察的情况,最后经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期恢复了老李的党员权利。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