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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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加工业等。

第三条成品保护是指对已生产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以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运输、存放等环节导致成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成品保护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包括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成品的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七条仓储部门应当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成品的存放和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八条物流部门应当加强对成品的运输管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成品不受损坏。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成品保护责任,推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制定成品保护规定和标准,明确成品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到规范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成品的包装工作,采取合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成品的存放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档案,对成品的保护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便于随时查阅。

第四章成品保护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成品保护培训,培养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成品保护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当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2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2

一、成品保护措施(一)成品保护的原则1、合理安排工序,确定保护方案在准备工作阶段,由项目经理领导,配合绿化专业施工员对施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安排工序,加强工种的配合,正确划分施工段,避免因工序不当或工种配合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研究确定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具体的保护方案,对重要构件保护下发作业指导书;2、建立成品保护责任制,责任到人;派专人负责各专业所属劳务成品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3、各专业施工员会同各分区的成品保护责任人进行定期的巡回检查,将成品的监护作为项目重要工作进行;4、加强职工的质量和成品保护教育及成品保护人员岗前教育,树立工人的配合及保护意识,建立各种成品保护临时交接制,做到层层工序有人负责;5、除在施工现场设标语外,在制成品或设备上贴挂成品保护醒目的警示标志,唤起来往人员的注意;6、对成品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因粗心、漠视或故意破坏工地成品的单位和个人,视不同情况和损失,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1)以现场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2)项目部绿化、土建和水电安装施工员负责实施;3)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上的成品保护;2、建立成品保护的责任由项目经理组织划分成品保护责任区,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3、确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各专业施工员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确定成品保护的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4、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各专业施工员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各成品的保护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实施;5、健全成品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表2-1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作业区域的申报作业前各专业应向项目部呈报《进入作业区域申报表》;完成作业移交各专业在某区域完成任务后,须向项目部书面提出作业面移交申请,批准后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成品损坏登记成品造成损坏,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各专业需提供责任人,确认后,由各专业自行协商解决或由项目部取证裁决,责任方须无条件接受;未提供责任人的,责任自负;成品保护教育由各专业有关负责人员对其员工进行教育,增强员工成品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成品;(三)成品保护一般措施表3-1成品保护一般措施措施内容成品包裹: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如大理石或高级抛光砖贴好后,用立板包裹捆扎;木坐凳易污染变色,油漆前裹纸保护;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采购物资的包装: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交付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采购单位在订货时向供应商明确物资包装要求;包装及标志材料不能影响物资质量;对装箱包装的物资,保持物资在箱内相对稳定,有装箱单和相应的技术文档,包装外部必须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及防护(如防雨、易碎、倾倒、放置方向等)标志;贮存物资要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必要时(如安全、承压、搬运方便等)应规定堆放高度等;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规定;对有毒、有害的物资与其它物资分开存放;对易燃、易爆的物资与助燃物资(如乙炔和氧气)分开存放,且保持规定的距离;对保质期有要求的物资(如水泥)有明显的保质期标识,做到先进先出,并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有质量变化时,记录下来,报物资设备现场管理部评价和处置;(四)主要施工项目成品保护措施8、苗木成品保护1)对已栽植苗木加强管理,做好养护管理工作;重视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依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控制各类病虫害的发生;严禁使用对环境有较强污染作用的各类化学杀虫和杀菌药物;应当通过加强养护,增强树势;保护鸟类,利用天敌;把握时机,物理消灭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体现人与动物、植物和谐共存的关系;2)对材料仓库要经常检查,做到通风、不漏雨、仓库周围排水畅通;3)雨天新到苗木要及时苫盖,以防雨水淋湿土球造成散球,不利于成活;4)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种植品种和时机;5)抽水设备必须保障绿地内无积水,做好排水防涝工作;6)掘苗时要在当天将土球包好,防止洒水浸泡,以免雨水冲刷散坨,成为裸根植株,致使成活率下降;7)运输苗木时,运输车辆要准备好蓬布,将下雨时要将苗木土球苫盖,防止雨水冲刷土球,造成根土流失,影响栽植后植株成活;8)栽植树木,花卉的地段要做好排水坡度,达到排水顺畅;低洼地段要开设明沟,挖设集水坑备好抽水泵,以便排除积水;9)保持支撑牢固,防止大风刮倒、刮歪、树木,及时排清围堰内积水;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管理措施和承诺方负责;。

装修期间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装修期间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装修期间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装修期间成品装潢材料不受破坏,保证装修质量,提高业主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装修期间成品保护工作。

二、目的1. 保护装修期间成品装潢材料不受破坏,确保装修质量。

2. 提高装修工地安全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3. 保障业主利益,提高业主满意度。

4. 规范装修施工管理,提高施工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承接的装修施工项目。

四、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2. 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3. 施工班组负责具体执行。

五、具体措施1. 施工前准备(1)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和外来人员注意安全。

(2)保证施工现场畅通,排除安全隐患。

(3)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避免施工材料和工具对成品造成损坏。

2. 施工过程中(1)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时,要注意周围成品装潢材料,不得随意碰撞,必要时应设置临时性保护措施。

(2)如果需要在成品区域内进行施工,需提前与项目经理沟通,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征得业主同意。

(3)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要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堆乱放,避免对成品造成破坏。

3. 施工后(1)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成品装潢材料的整洁和完好。

(2)如发生意外造成成品装潢材料的损坏,需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六、监督检查1. 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确保施工作业遵守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2. 每周进行一次成品保护管理情况的检查,对违反成品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改和处罚。

七、奖惩制度1. 对遵守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班组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成品保护规定的班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处理,并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成品保护原则 (1)三、分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3.1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2)3.2混凝土成品保护 (2)3.3顶棚、墙面成品保护 (3)3.4门窗、栏杆保护 (4)3.5楼地面饰面层的保护 (5)3.6电梯轿厢的保护 (6)3.7卫生间洁具的保护 (6)3.8橱柜的保护 (7)3.9电器设备、线管、面板、灯具保护 (8)3.10给排水成品保护 (9)3.11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10)3.12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11)四、燃气管道成品保护 (12)五、交楼前整改维修成品保护措施 (13)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供参考) (13)6.1进户、单元门门框 (14)6.2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14)6.3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15)6.4栏杆、百叶 (16)6.5施工过程中对楼梯踏步的保护: (17)6.6砼阳角保护 (17)6.7电梯招唤开关: (18)6.8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9)6.9窗框: (20)6.10窗台板成品保护 (20)6.11橱柜成品保护 (21)6.1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2)6.13强电管线保护 (23)6.14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23)6.15马桶成品保护 (24)6.16浴缸成品保护 (25)6.17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26)6.18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27)6.19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27)6.20厨卫砖阳角成品保护 (28)6.21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29)6.22地板成品保护 (30)6.23下水管道口封堵 (31)6.24园区路面砖 (31)6.25水泥地面 (32)6.26屋面瓦 (32)一、编制说明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包括半成品,下同)的保护,提高管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污染和损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完美交楼。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各参建单位及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规范各单位人员的现场行为,保证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护,以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

二、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的成品保护管理。

2.2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规定移送国家相应司法机关处理。

三、职责3.1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有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3.2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负责成品保护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参建各方成品保护方案、措施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处罚。

3.3总包单位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的总体安保工作、各工序的穿插、交接的协调管理工作、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宣贯工作,以及对各分包单位成品保护措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3.4分包单位负责合同范围内工作的成品保护方案的制定和工作,负责对自由人员的行为教育、约束工作,负责其产品的保护工作,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场地和自有仓库的安保工作。

3.5未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由该成品的供货单位/施工单位负责。

3.6已交接的施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由接收单位负责。

3.7各单位成品遭到破坏或丢失时,除能提供证明破坏、盗窃者的有效证据外,均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四、管理程序4.1总包单位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4.2分包商应主动对本分包工程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进行了解,也应主动了解下道工序可能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在此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做好保护,同时将自己分包范围内的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编制、落实到位,并使其在下道工序中得到贯彻。

因分包商未按要求将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或者未对隐蔽项目明确标示告知造成的损坏由该分包商负责。

4.3各单位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应该对成品保护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的、明确的要求。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的原则“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即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分包单位(班组),有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工作)措施及管理,成品(半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损坏,由损坏单位(班组)负责修复及赔偿。

管理制度如下:
1、楼梯间实行锁门管理,开锁门时间:7:00-20:00,特殊情况提前报备;
2、标准层户内实行入户门锁门管理,每五层设1名成品保护看护管理员;
3、管理员联系方式贴在楼梯间显眼位置;
4、进入户内施工作业的分包单位(班组)提前一天到精装项目部开施工
单,施工要注明作业人员的信息、楼层、房号、具体房间、施工部位,
施工时长等信息;
5、进入房间前由看护人开门进入,双方共同查验现场成品情况并拍照,
施工完毕通知看护人到现场再次查验现场情况。

作业人员进入户内施工
期间,需对该户进行成品看护管理,第三人进入造成的破坏由申请施工
人员负责修复及赔偿;
6、进入户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违者罚款200元/次,同时
不予配合再次开门作业直至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7、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大小便,违者1000元/次;。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2、成品保护的原则: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成品保护的责任: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施工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各施工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施工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总包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总包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总包发放到施工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甲供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总包单位也应纳入成品保护。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砼浇筑、线管敷设),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a.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施工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施工单位。

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总包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一般是户门安装完后),装饰施工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施工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总包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b.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施工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会签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施工之间进行,总包起协调监督作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c.夜间加班须提前申请,经过总包批准办理进户加班手续后方可进入作业区,并自觉接受成品保护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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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洲国际广场二期工程1#-4#楼
成品保护要求及具体措施制度
针对本工程流水施工、各工种各工序的交叉作业、施工作业层面广等特点,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是体现现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减少返工机率、确保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与措施,因此,我项目部要求各施工班组将成品保护的措施统一按以下原则及方法实施进行。

一、责任划分原则及总体要求:
1、各班组需对各自施工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及监督管理,发现肆意破坏的及时通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2、对已完成施工的房间,项目部有专人负责保管钥匙和开门工作,凡未经许可一概不得进入已完成施工的房间内;需要进入时及时通过项目部施工员获取钥匙,并做好记录。

各班组施工完毕后必须关好门窗。

拿钥匙人员必须完工后进行复查。

做到每天下班检查一次。

保证所有的门、窗呈关闭状态!
3、楼内施工部位明显处由施工员安排张贴的成品保护标志牌,如挂“防水未干”、“材料堆放处”、“小心碰撞”、“有电危险”、“注意保护”、“注意安全”、“禁止吸烟”、“节约用水”等警示牌加以提醒及保护。

4、实行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下一道工序施工队长必须参加上一道工序的验收,上一道工序施工质量合格、成品保护到位后,方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电梯上下运料进出电梯时,应采用细木工或钢板做过桥,以防运料推车与轿厢门槛直接接触挤压;用细木工板等材料对电梯轿厢进行成品保护;
6、对成品(半成品)进厂材料要严格检查控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不合格材料坚决退场。

7、各班组长必须加强对工人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以上保护条例思想,让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
1、成品保护的一般方法主要有:“盖、遮、围、堵、包、绑”。

盖:即对成品进行覆盖,如地面工程采取软膜、包装箱、石膏板末覆盖保护等;遮:即采取搭棚等措施对成品进行遮护;围:即在成品四周采取围护措施,限制人流、车辆等进入;堵:即将有关排水、电气等管道事先进行封堵,防止杂物、泥土等堵塞孔道;包:即对成品进行有关包裹工作,如采用泡沫板、布条、设备包装箱等对物体进行包装运输;绑:即在物体运输过程中采取有关绑扎、支架固定等措施防止物资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损坏。

2、正确合理的施工顺序是搞好成品保护的前提,是一切成品保护方法能取得最大成效的关键。

颠倒施工顺序,将造成工序的交叉污染防不胜防。

组织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审核其工序的合理性,按经批准后的施工计划实施。

如未合理安排工序,造成成品污染,应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各专业各分包应相互合作,加强沟通。

各专业各分包不可避免存在交叉作业,相互影响时,各方应加强协商,采取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将其对成品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三.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具体措施要求:
1、进户门:
方法:进户门门槛过车时必须两边铺设竹胶板,门槛部位用彩条布或袋子进行包裹处理,方可过车。

要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

保洁要求: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

处罚措施:发现未进行保护自私上车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禁止自私敲、踢等破坏行为。

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造成破坏的,责令进行修复。

严重的直接清场处理。

2、公共部位地板砖:
方法:地板砖铺贴安装完成后由施工班组将地板表面打扫干净,先满铺地板纸盒子,用透明宽胶连接,周边和衔接部位用胶带纸封闭。

交由项目部施工员验收。

保护要求: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员安排在明显部位张贴禁止上人、上物标志,各人员必须全面执行。

其他施工人员上人、上物时及时清理散落材料。

处罚措施:发现未到上人、上物时间肆意上人、上物的处以500元一次罚款,施工完毕后未做好成品保护的,处以500元/处罚款,并责令做好保护。

后续的破坏由其自行负责。

3、窗框:
方法:若需通过窗框进行施工,必须对相应部位进行软包后方可通过。

找补窗口时应对窗框进行保护膜保护。

保护要求:施工时对窗框造成污染的及时进行清理,尤其是砂浆。

不能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一般以擦拭灰尘为主。

处罚措施:1#、4#楼南侧不得从窗户处通过,需进入从施工电梯处进入。

若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4、屋面防水:
方法:需通过屋面进行施工的,必须铺设竹胶板进行保护。

防止材料、机具的,防止位置必须铺设竹胶板。

保护要求:禁止在防水上面直接拌制材料(砂浆、砼等)。

外墙施工时对已完成的防水上部用彩条布进行覆盖保护。

处罚措施:屋面防水上部直接搁置材料或机具的,发现一次处以200元/处。

造成防水破坏的责令其进行恢复。

直接在上部拌制材料的,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施工时未对防水层进行保护的,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5、厨房卫生间防水:
方法:未达到上人时间严禁上人
保护要求: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员安排在明显部位张贴禁止上人、上物标志,各人员必须全面执行。

未达到上人时间严禁上人踩踏!
处罚措施:未达到时间肆意上人踩踏的,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累计计算。

造成破坏的,责令其恢复。

严重者直接清场!
6、楼梯踏步:
方法:未达到上人时间严禁上人
保护要求: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员安排在明显部位张贴禁止上人、上物标志,各人员必须全面执行。

未达到上人时间严禁上人踩踏!
处罚措施:未达到时间肆意上人踩踏的,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累计计算。

造成破坏的,责令其恢复。

严重者直接清场!
7、强、弱、消防箱等
方法:装修总包在刮腻子前,将面板拆除后用软膜包装,防止污染;原箱体面用3mm板或石膏板封堵,再用胶带粘贴牢固,防止尘土、粉末等落进或碰伤内部元部件。

保护要求:不得用钢丝球、毛刷等接触配电箱外壳表面,不得使用酸、碱性及有腐蚀性的清洁剂,用干净棉布湿润后轻擦即可,施工完毕后及时上锁。

处罚措施:非电气专业施工人员禁止开箱,发下一次处罚500元。

肆意破坏的,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

8、地漏、卫生器具、通气孔提前用布包扎等方法做好临时堵塞防护,以免掉入杂物。

严防砼、水泥砂浆等进入存水弯。

临时堵塞时,用短钢筋吊住自制尼龙包堵头,在其上作好水泥砂浆顶盖,制作顶盖时用报纸隔离防止污染或采用成品保护盖。

9、抹灰工程
遵循正确的抹灰施工工艺操作流程,一般是打点、冲筋完成后先天花后墙面,并及时修理墙面地方,避免“回头垢”污染已
成品墙面。

成品抹灰墙面不允许乱涂乱画等人为破坏。

避免材料运输对棱角处产生碰撞造成脱落缺口。

10、涂料工程
1)涂刷前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涂刷质量;
2)在涂刷墙面涂料时不得污染地面、踢脚线、窗台、阳台、门窗及玻璃等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要时采取遮挡措施;
3)涂料未干透前禁止打扫室内地面,严防尘土等污染涂料;
4)涂刷完的墙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磕碰墙面,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而造成污染。

发现墙面乱写乱画者处以500元/次罚款。

四、其它成品保护要求:
1、钥匙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复查、登记制度,做到钥匙不离手,施工完毕进行复查。

每天下班进行复查。

2、施工电梯司机每天检查安全门的关闭情况,发现有未关闭的,必须第一时间关闭。

每天上下班随时清扫电梯内垃圾。

保证内部整洁。

3、施工员对成品保护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肆意破坏的按本制度进行处罚。

并及时在明显部位张贴各种警示标志。

4、各劳务负责人安排人员对楼层内的垃圾进行清理,清扫完毕后交施工员复查。

并锁好门、窗。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各班组严格按此制度进行施工、保护。

发现肆意破坏的,项目部将按本制度进行处罚!
山东鲁杰建工集团青海分公司
海洲国际广场项目部 2016年4月9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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