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项目中的成品(也称为物资)在运输、储存、装卸和施工过程中不受损坏、丢失或盗窃的一套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工程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1. 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工程成品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优化工程管理、节约成本、提高工程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目的包括:- 保护工程成品的完好性:工程成品通常需要进行长途运输和长期储存,因此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损害,如震动、湿度、温度等。
合理的保护制度可以减少这些损害,并确保成品在使用时符合质量要求。
- 防止成品丢失或盗窃:工程成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价值,因此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建立和执行保护制度可以有效减少成品的丢失或盗窃事件,维护工程项目的安全。
- 提高施工效率:成品保护制度可以确保成品在施工现场的及时供应,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和使用指导,从而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2. 保护制度的主要措施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涵盖了成品运输、储存、装卸和施工等各个环节。
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保护措施:- 成品包装:成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需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震动、碰撞和湿度等因素对其造成损害。
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抗压、防潮和防震等性能,并能适应不同环境条件。
- 运输管理:在成品运输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成品的安全到达目的地。
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保护设施,如防盗锁、GPS定位等。
同时,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成品的特性和运输要求。
- 仓储管理:成品在仓储过程中需要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仓库应具备适当的防火、防潮和防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 装卸操作:成品的装卸过程需要进行规范的操作,以防止成品的损坏或人员的意外伤害。
装卸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成品的特性和操作要求。
同时,应使用适当的装卸设备和工具,如起重机、叉车等。
- 施工现场管理:在施工现场,成品需要妥善安放和保护,以防止意外损坏。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成品保护原则 (1)三、分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3.1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2)3.2混凝土成品保护 (2)3.3顶棚、墙面成品保护 (3)3.4门窗、栏杆保护 (4)3.5楼地面饰面层的保护 (5)3.6电梯轿厢的保护 (6)3.7卫生间洁具的保护 (6)3.8橱柜的保护 (7)3.9电器设备、线管、面板、灯具保护 (8)3.10给排水成品保护 (9)3.11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10)3.12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11)四、燃气管道成品保护 (12)五、交楼前整改维修成品保护措施 (13)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供参考) (13)6.1进户、单元门门框 (14)6.2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14)6.3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15)6.4栏杆、百叶 (16)6.5施工过程中对楼梯踏步的保护: (17)6.6砼阳角保护 (17)6.7电梯招唤开关: (18)6.8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9)6.9窗框: (20)6.10窗台板成品保护 (20)6.11橱柜成品保护 (21)6.1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2)6.13强电管线保护 (23)6.14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23)6.15马桶成品保护 (24)6.16浴缸成品保护 (25)6.17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26)6.18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27)6.19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27)6.20厨卫砖阳角成品保护 (28)6.21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29)6.22地板成品保护 (30)6.23下水管道口封堵 (31)6.24园区路面砖 (31)6.25水泥地面 (32)6.26屋面瓦 (32)一、编制说明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包括半成品,下同)的保护,提高管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污染和损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完美交楼。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建筑工程施工的成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成品保护职责1.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施工队伍执行相应的操作。
2.施工队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要求。
3.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施工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规划: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规划,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避免土方、石方等杂物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2.施工路线:施工单位应规划良好的施工路线,确保运输设备和人员不会对成品产生碰撞或其他损害。
3.施工设备保护: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维护,避免设备的摩擦或其他因素对成品造成损害。
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单位应合理设置临时设施,确保施工期间成品不受天气等因素的影响。
5.原材料保护:施工单位在运输和存放原材料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原材料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6.防水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防水处理,确保成品不受水分侵蚀和渗透。
7.温湿度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温湿度进行监控和调节,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对成品造成损害。
8.施工质量监控: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施工成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施工现场清洁: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避免对成品造成污染和损害。
四、违规处理对违反该管理制度的责任人,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轻微违规者,首次警告,多次违规者,予以扣工资处分或者暂时停工。
对严重违规者,责任人应予以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成品保护制度(全面)

成品保护制度一、成品保护制度1.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
2、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3、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4、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5、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6、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7、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二、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1.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2、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3、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4、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5、各个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6、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7、经常性发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点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
8、对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
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遵循合理的施工程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成品的破坏。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保证工程验收合格,维护建筑工程的整体形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的单位及人员,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业主代表等。
三、建筑工程成品范围建筑工程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砖瓦、钢筋、混凝土、玻璃、门窗、装饰材料、设备等。
四、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应代表业主对工程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2.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成品的保护、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4. 业主代表应参与成品保护管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 施工前成品的保护1.1 砖瓦、混凝土等材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1.2 钢筋等金属材料应存放在防潮、干燥的地方,避免受到雨水等腐蚀。
1.3 玻璃、门窗等易碎材料应储存在平整干净的地方,避免受到撞击和损坏。
2. 施工中成品的保护2.1 施工现场应设置成品保护区域,确保成品不受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影响。
2.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成品周围环境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和影响成品的质量。
2.3 成品在吊装、运输等过程中应加强保护措施,避免发生碰撞、脱落等问题。
3. 施工后成品的保护3.1 施工完工后应对成品进行清洁、除尘等处理,减少外界环境对成品的影响。
3.2 完工成品应及时进行验收和保护处理,保证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3 完工后的成品应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确认成品的完好性和质量。
六、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记录1. 施工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情况、问题及处理情况。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成品的整体性、品质和安全性,制定本管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成品,如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部件等。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1、成品接收在成品到达现场后,施工方必须进行验收,核实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
2、成品安置(1)严禁将成品直接放置在地面,应先做好地面平整处理,再妥善安排放置位置。
液体成品应在地面铺设防水措施,防止污染。
(2)不同种类及规格的成品应分开存放,不得混合使用或混淆在一起。
(3)易碎或高价值的成品应放置在安全、易查的地方,并进行加强保护,如固定支撑、加强外包装等。
(4)对于需要长期存放的成品,应留意其使用期限及质量变化,定期检查及维护,提前预防和处理问题。
3、成品使用(1)在使用成品之前应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2)在工程施工中加强保护,防止损坏和污染,以及避免误用。
(3)在施工现场要注意作业安全,避免人员误伤和成品损坏。
(4)如有需要移动成品,应先做好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成品的安全性。
4、成品维护(1)施工现场应对成品进行保护和维护,避免因长时间的雨水浸泡、阳光的直接照射等因素而导致成品损坏,尤其是对于易腐蚀的成品。
(2)对于高价值的成品应定期检查其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5、成品保障(1)建立健全成品保障机制,确保施工现场正常运转。
(2)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障计划,具体实施时应注意安全、科学、合理,保证其可行性。
(3)确保成品的充足供应,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保证成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6、责任制度(1)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负责。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成品管理工作,对成品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等处理。
(3)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作为失责的惩戒。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一、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1.成品保护的目标(1)确保建筑工程成品在施工过程中不受到损坏;(2)保证建筑工程成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3)确保建筑工程成品按时交付使用。
2.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1)项目经理是成品保护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成品保护措施;(2)施工班组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情况;(3)相关部门(质检部门、安全部门等)需要配合项目经理和施工班组,确保成品保护的顺利实施。
3.成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1)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成品保护区域,并划定明确的范围;(2)成品保护区域应有清晰的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成品保护区域接口和连接部位需要进行特殊保护,防止受到损坏;(4)对易受损部位需要采取加固、遮挡等措施,确保安全;(5)成品保护期间,施工人员要加强监督,严禁乱坐乱踩、乱放乱搬等行为;(6)成品保护期间,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覆盖、遮挡等措施,保证成品不受污染。
4.成品保护的检查和验收(1)项目经理要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施工班组要做好日常巡视工作,如发现成品保护情况不良,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3)成品保护期结束后,由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成品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安全防护措施1.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在工程开工前签订,并公示。
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2)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秩序,设置警示标志、隔离设施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3)施工现场要保证合理的通风、照明等工作环境。
3.施工操作安全措施(1)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2)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3)对于危险区域和危险设备,要设置防护栏、安全网等措施,防止人员意外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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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总则施工阶段工种交叉繁多,成品和半成品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等情况。
因此必须加强对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加强交叉施工的成品保护制度。
安排各专业施工顺序,明确装修饰面作业、设备安装完成后的标准保护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施工工艺工序不合理和成品保护措施不合格引起的再次维修问题以及工期延误等问题。
细则1. 责任明确原则1.1. 总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需按照合同条款和此成品保护标准做法,对各自施工范围内的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1.2.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照此成品保护标准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并拒不执行的。
我方有权利委托第三方施工,并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成品保护费用;1.3. 总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进行成品保护后,需向其它单位移交作业面时,必须有书面确认的现场移交记录,记录内容清晰描述移交时间、范围及移交内容,确保书面记录的可追溯性,作业面移交单由项目管理部、移交方、接收方三方签认。
2. 工序合理化原则2.1. 合理规划工序,尽量避免多工种在同一作业面内交叉施工。
对于产品保护难度较大的材料如进户门、地面等尽可能安排在大部分工作量完成后进行安装;2.2. 施工单位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自检,避免上道工序质量缺陷导致成品二次破坏。
3. 先检查后保护的原则成品制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我方专业工程师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产品卫生清洁,然后再进行成品保护。
4. 持续保护原则对于成品保护措施被损坏、拆除的,必须及时恢复保护措施,做到发现即处理。
具体要求1. 工序衔接1.1. 地面饰面完成后的施工区域避免进行材料运输、拌灰、电焊、切割等工作。
如确实无法避免,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防止污染和损坏;1.2. 墙面饰面完成后不得因安装终端设备造成污染。
安装设备(灯具、开关等)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白手套,同时要有措施保护好墙面、地面不受污染和破坏;1.3. 吊顶龙骨安装完成后必须对吊顶内水、电、气、空调系统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待合格再进行封板、腻子找平、涂料饰面等工序。
2. 具体措施2.1. 原材料保护措施2.1.1. 所有原辅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2.1.2. 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纸。
2.1.3. 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2.1.4. 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且紧线机捆扎结实,严禁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2.1.5. 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2.1.6. 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防护措施,禁止铁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2.1.7. 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拖动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2.1.8. 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须将表面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清洁及加贴保护膜。
2.1.9. 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须进行覆盖,登记造册。
2.2. 吊顶工程(装饰板材)2.2.1. 吊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
2.2.2. 吊顶装饰板材不得受雨淋、变形、生锈,并注意防潮。
2.2.3. 在装饰板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伤。
2.2.4. 吊顶内的水管、汽管等应在安装面板之前试压完毕,以防因漏水而污损吊顶。
2.2.5. 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上下人损害吊顶。
2.2.6. 安装灯具、通风罩等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
2.2.7. 不得将吊杆吊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
2.3. 墙、地砖工程(装饰板材)2.3.1. 饰面材料不得堆放在露天被雨淋浸、水泡和长期日晒,板块要立放,光面对光面,设木垫块衬垫。
2.3.2. 禁止其他人员上去踩动并做保护标识,铺设完后房间要进行封闭,待强度达到后,用硬质材料加以覆盖保护。
2.3.3. 水电进入时,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面。
2.3.4. 地面施工时,要对水电已安装完成的综合布线的管槽、立管、线盒进行保护。
2.4. 门窗工程2.4.1. 木门框完成后,在1.2米以下用硬质材料将框周围包好,防止碰撞。
木门窗油漆应将五金件用纸胶带或塑料布包裹地,门窗套与墙面交接处贴纸胶带,以防止油漆对五金件及墙面的污染,油漆涂刷后漆膜未干前要安排人看护,防止触摸。
2.4.2. 铝合金门窗在安装前必须粘贴塑料保护胶带,以防止水泥砂浆的腐蚀和污染,在进行铝合金门窗与墙体的接缝处打密封胶时要及时清理多作的胶液。
2.4.3. 运输材料过程中,凡经过各类门口处时,行动要缓慢,防止撞坏门框。
2.4.4. 在风天施工时要及时将门窗关闭好,以防止门窗玻璃打碎和门窗框松动、变形。
2.4.5. 门窗玻璃要做好标识保护。
对滴在窗台、地面的油漆要及时擦干净。
2.5. 墙、吊顶(涂料)2.5.1. 墙面、顶棚涂料施工前应将地面清理干净,并用塑料布等地面覆盖,并对门窗进行包裹和保护,以便墙面涂料施工,防止对地面、门窗的污染。
2.5.2. 在涂刷分界线时,采用美纹纸粘贴的方法,避免污染其它界面。
2.6. 土建成品保护措施2.6.1. 墙、板如需开洞、开凿应事先同业主进行联系,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2.6.2. 砖墙及其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
2.6.3. 现场设置的施工设备应由木板或其材料垫离地面,防止油污粘贴地面上。
2.6.4. 在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
在已完、施工完的墙内和吊顶上进行安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了干净手套和穿了干净工作服后方可进行施工。
2.6.5. 涂刷油漆时要小心谨慎,切匆将油漆滴落在土建产品上。
2.6.6. 积极开展教育全体参建积工成品保护教育,严禁在土建建筑上乱涂乱画。
2.7. 安装成品保护措施2.7.1. 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踩踏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2.7.2. 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
2.7.3. 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2.7.4. 加强职工产品促进护的意识教育,对于违反者将予以重罚,直至责令当事人出场。
3. 其他要求3.1. 材料运输3.1.1. 使用电梯运输材料时,应对电梯轿厢采取保护措施后运输;3.1.2. 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3.1.3. 大宗材料运输动线需在进场规划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动线范围内成品保护需重点加强;3.1.4. 材料集中运输阶段,安排主要施工单位分时间段倒运材料,避免运输时间段过于集中导致运输通道堵塞发生成品破坏。
3.2. 现场管理3.2.1.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a) 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b)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2.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c) 施工现场用电应使用临时施工用电系统;d)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专业人员完成;e) 临时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座连接;f) 用电线路走向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g)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2.3. 我方人员将不定期对现场成品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对成品保护不力单位予以相应处理,发现人为故意损坏情况,责任人清退出场,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做法示例表4-01 墙面成品保护(阳角)标准做法保护措施:✧采用L型9厘夹板对阳角保护,高度1200mm;✧采用成品阳角条进行保护,并采用硅硐胶进行临时固定保洁要求在清洁瓷砖/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表4-02 地面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施工后封闭区域✧弱粘性薄膜+瓦楞纸,周边和衔接部位用胶带纸封闭;需进行下道工序区域✧弱粘性薄膜+瓦楞纸+9厘板,周边和衔接部位用胶带纸封闭;保洁要求在清洁瓷砖/石材类产品时禁用有颜色的清洁剂和易褪色的干净棉布(回丝)等擦拭表面,不得用铲刀、钢丝球等工具在瓷砖表面铲擦,用干净不退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表4-03 门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门框及门扇采用瓦楞纸对门内外两面进行保护;✧门锁五金采用出厂包装薄膜进行保护,并用胶带缠绕;表4-04 铝合金门窗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出厂前对铝合金框外表面(即安装后可见面)进行覆膜处理;✧铝合金扶手上表面采用:珍珠棉+胶纸或硬纸板保护;✧出厂前玻璃内外两面均采用静电吸附薄膜进行保护;保洁做法对门窗进行清洁,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严禁用铲刀、钢丝球清洁型材和玻璃表面。
不得使用对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表4-05 风机盘管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用原厂包装用的塑料薄膜完全覆盖,并用美纹纸将塑料薄膜与机身固定,确保每边都封闭密实。
✧出回风口均用薄膜裁剪成与风口同一尺寸,满铺,并用美纹纸将薄膜与风口翻边整条粘贴固定。
表4-06 室内电箱及管线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用泡沫堵塞管道接口;✧埋墙箱体安装后须粘贴薄膜进行保护;✧电箱面板安装前须完成最后一遍涂饰作业;保洁做法禁用钢丝球、毛刷等接触配电箱外壳表面,不得使用酸、碱性及有腐蚀性的清洁剂,用干净棉布湿润后轻擦即可表4-07 开关插座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用美纹纸布满粘贴。
表4-08 家具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安装完成,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质量合格后,采用发泡薄膜进行覆盖保护;保洁做法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干净不褪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表4-09 卫生家具及五金等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保护措施✧保留原包装物,安装完成后用原包装直接包裹,不得在保护纸壳上面堆放材料,或把保护纸壳移作他用,在保护包装上标识严禁踩踏等标识。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