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2010]44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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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2010]44号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10.11•【字号】黑政法发[2010]80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2010]44号文件的通知(黑政法发[2010]80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法制机构: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修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国法〔2010〕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一、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法制机构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是行政复议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是行政复议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及时反映行政管理领域的新动向、新问题、新趋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法制机构要认真学习修订后的统计制度,各市(地)政府(行署)法制办要督促县级政府法制机构配备统计工作软硬件设施,高质量地做好统计工作,并将统计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二、从本年度开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适用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统计周期调整为一年统计一次,统计期间调整为上一年度的12月11日至本年度的12月10日。
为便于修订前后制度的衔接,2010年度的统计期间确定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0日。
从2011年开始,按照修订后的统计期间进行统计。
统计报表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纸质文件须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升级文件或者修订后的统计报表(电子版)可于年底前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下载。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一、政府重视、领导支持,强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县法制办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也积极支持和督促县法制办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对于以县政府名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出庭应诉。
为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我县将依法按程序行政,违法导致行政复议作为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扣分内容。
县政府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要求纳入县政府对各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同时,县政府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经举报核实的或是执法人员严重违法的,均作为扣分依据,确保了政府政令畅通和法制层级监督到位。
二、畅通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近两年来,县法制办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自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数量少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
(均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受理1件(但以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因申请人不能补正材料不予受理1件,另外1件转州政府受理。
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经复议后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件。
行政复议案件量有所上升,截至5月上旬,县法制办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1件尚在办理中。
同期,县人民法院受理州中院发回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依法积极应诉行政复议。
县政府作为刘安淑申请州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收到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县法制办受县政府县长委托,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配合下依法积极进行了复议答辩,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它有关资料,最终取得了州政府维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政府批复所作出通知的行政复议结果。
【2019年整理】国家工作人员报备管理系统

报备单位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类别、名称、所属系统、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各信息项的定义及说明如下:
组织机构代码:必填项。国标GB11714-1997规定的组织机构代码,长为9位(不包括中间的连字符‘-’)。
◆注:报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确定以后一般不允许修改,特别是当系统中有部分数据已经上报时系统会给出严重警告,如图(3-6)。报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动后,报备单位应及时通知接受报备信息的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
2.用户设置:系统默认用户为“0000”,口令为“00”。当同时有多个用户使用本系统时,可用“0000”工号登录后,进行用户设置(详细介绍见3.5用户设置);
3.代码装载:代码由出入境部门统一下发,存在更新代码时,可用此功能进行装载,(详细介绍见3.6代码装载)。一般情况下,前端采集系统使用单位不允许修改代码。
升级完毕后,请重新启动前端采Fra bibliotek系统,并进行数据库恢复(详细过程见3.8数据库恢复)。
第3章
3.1
在使用系统之前必须首先对系统的环境进行配置,配置内容如下:
1.报备单位信息设置:设置报备单位信息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类别、单位名称、所属系统、报备联系人、报备联系电话等(详细介绍见3.4报备单位信息设置)。
3.已上报人员修改:对已上报到出入境部门的数据进行修改。
4.已上报人员撤销:对已上报到出入境部门的人员撤销上报。
5.查询:可按多种条件对上报情况进行查询。
6.系统管理:对前端采集程序的使用环境进行配置,包括报备单位信息的设置、操作用户的设置、系统代码的管理等。
1.3
本系统软硬件环境要求:
硬件:CPU P133以上
内存 32MB以上
硬盘 2GB以上
国家工作人员报备管理系统

国家工作人员报备管理系统前端采集使用手册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2003年7月目录第1章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前端采集介绍3 1.1系统描述3 1.2主要功能描述3 1.3软硬件环境要求3 1.4操作要求4第2章系统的安装与升级5 2.1系统安装5 2.2系统升级8第3章系统使用环境配置9 3.1配置内容9 3.2系统登录9 3.3系统主界面说明10 3.4报备单位信息设置12 3.5用户设置14 3.6代码装载15 3.7数据库备份16 3.8数据库恢复17第4章国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上报18 4.1功能介绍18 4.2首次报备人员的采集184.2.1 新增184.2.2 修改204.2.3 删除21 4.3已上报人员修改21 4.4已上报人员信息的撤销23 4.5已撤销数据清理24 4.6查询24 4.7数据卸载(数据上报)26 4.8数据卸载打印29 4.9数据卸载恢复30 4.10数据装载30 4.11外来数据装载31第5章常见问题解决36第1章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前端采集介绍1.1 系统描述国家工作人员报备管理是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实现按需申领护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按需申领护照后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核查、审批提供依据。
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前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前端采集系统”)提供在报备单位范围内采集按照规定需要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数据及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上报这些数据的功能。
本手册旨在指导操作人员如何按要求使用前端采集系统。
1.2 主要功能描述前端采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1.国家工作人员采集:实现对首次报备人员的信息采集。
2.上报:将首次采集的信息、已上报人员的修改信息、已上报人员的撤销上报信息卸载成文件(加密存储),同时打印国家工作人员报备登记表,并通过软盘或其它方式上报到相关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3.已上报人员修改:对已上报到出入境部门的数据进行修改。
4.已上报人员撤销:对已上报到出入境部门的人员撤销上报。
行政复议工作的自查报告

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的自查报告一、政府重视、领导支持,强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为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我县将依法按程序行政,违法导致行政复议作为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扣分内容。
县政府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要求纳入县政府对各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同时,县政府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经举报核实的或是执法人员严重违法的,均作为扣分依据,确保了政府政令畅通和法制层级监督到位。
二、畅通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近两年来,县法制办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自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数量少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
(均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受理1件(但以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因申请人不能补正材料不予受理1件,另外1件转州政府受理。
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经复议后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件。
行政复议案件量有所上升,截至5月上旬,县法制办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1件尚在办理中。
同期,县人民法院受理州中院发回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我县由于机构改革的需要,主要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职具体抓政府法制工作。
近年来,为了加强县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县政府办公室还指定了1名秘书兼职负责。
同时,县政府还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律指导性工作。
县编办发文正式设立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并作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挂牌在县政府办公室,设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中调剂2名。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一、政府重视、领导支持,强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县法制办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也积极支持和督促县法制办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对于以县政府名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出庭应诉。
为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我县将依法按程序行政,违法导致行政复议作为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扣分内容。
县政府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要求纳入县政府对各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同时,县政府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经举报核实的或是执法人员严重违法的,均作为扣分依据,确保了政府政令畅通和法制层级监督到位。
二、畅通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近两年来,县法制办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自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数量少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
(均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受理1件(但以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因申请人不能补正材料不予受理1件,另外1件转州政府受理。
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经复议后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件。
行政复议案件量有所上升,截至5月上旬,县法制办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1件尚在办理中。
同期,县人民法院受理州中院发回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依法积极应诉行政复议。
县政府作为刘安淑申请州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收到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县法制办受县政府县长委托,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配合下依法积极进行了复议答辩,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它有关资料,最终取得了州政府维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政府批复所作出通知的行政复议结果。
某市行政复议系统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案例

某市行政复议系统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案例
发布源:北京北大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建设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和规范化程度,保障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市法制办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借鉴现代管理学的成果,把制度的理念通过程序固化到计算机工作流程中,构建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办案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规范、固化、完善的行政复议业务办理体系,实现行政复议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二、提升客户价值
本项目旨在建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管理模式先进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及门户网站平台。
构建覆盖全面的行政复议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统一、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信息门户,并且基于统一、权威的行政复议数据库建立起跨区域的行政复议监督网络、监督管理机制、案件报送平台,通过与门户网站的整合,加强法制行业内互联互通,适应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的新的业务需求变化。
运用综合化手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管理,并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行政复议工作,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内外监督,实现公平、公正的目标,还能够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复议申请和查询,更好地保障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项目建设内容为构建先进、行为规范、程序严密、信息公开、结果公开、运行高效、办案有力的行政复议网络运行系统,为市级及各区县提供统一的行政复议平台软件。
主要包括网上办事厅、行政复议业务系统。
更多资讯:
依法行政信息化解决方案
行政执法(云)解决方案。
江西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西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渠道作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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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
最新修改内容
1、行政复议案件信息案件录入时来件处理方式更改为必填项;
2、应诉案件登记项目中“上诉人”增设“政府机关”项;
3、案件信息中的“代理人”增加“公务员”一项;
4、初始化数据时增加了提示功能,确定“初始化”后,才会完成操作;
5、页面的案件信息修改为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显示;
6、系统增加“副省级”城市在处室设置时的级别问题;
7、在数据汇总界面,增加了按时间段随时数据汇总上报;
8、针对同一单位通过两台以上机器录入的案件信息,可通过“上报案件信息”导出数据包,汇总到一台机器上,进行上报。
主要是针对有些单位通过不同的机器在录入案件信息后,无法进行数据汇总而新增的功能(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9、原汇总统计数据的纠错功能不强,不能给用户提示错误数据的具体位置,现增加提示“错误位置”;
10、在系统生成报表时如果数据填写错误时,增加了提示,以便纠正;
11、复议案件占比、同比分析所生成的列表中,新增加“排序功能、导出word”功能;
12、在手工录入报表界面修改为按照报表的顺序排列,并将原来三栏格式改为两栏格式;
13、报表数据上报时,在没有数据的时候,原为“0”的数据,已改为空白;
14、在报表查询中,新增了“报表删除”功能;
15、占比、同比分析中,应诉案件添加了“复议后应诉、未经复议情况”的总计项;
16、在案件查询中,新增了“案件是否超期”的查询条件;
17、系统新增了“产品自动升级”功能,在互联网的状态下,系统会自动进行升级,如果自动升级失败或网络不通时,在用户登录界面,会有升级失败的提示,用户应按照系统的提示来正确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