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校学生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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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干部作风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干部作风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干部作风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干部的工作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干部的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廉洁、奉献的原则,服务学校、服务教育事业,做到严格自律,勤勉尽职。

第三条学校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腐败,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条学校干部应当维护学校团结稳定,严守学校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第五条学校干部应当亲近师生,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思想情况和困难问题,帮助师生做好学习和工作。

第二章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六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实行干部选任任用综合评价考核制度。

第七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持事业为重、能力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程序。

第八条学校设置专门的干部选拔任用机构,负责学校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九条学校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前,应当按照程序公布招聘公告,面向全校范围广泛招聘干部,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十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人才能力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干部人员,实行年度干部轮岗和任职制度。

第三章学校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干部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干部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自我提升,争做优秀的学校管理者和教育工作者。

第十三条学校干部应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干部行为准则。

第十四条学校干部应当注重团队协作,培养团结合作的意识和合作精神,促进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

第十五条学校干部应当关心和支持下属员工,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员工困难和问题,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_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_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和中间力量,是师生之间进行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是学校实施教育、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

学生干部队伍工作的得力与否和学生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校整个育人目标的实现。

一,要找准位置,明确职责,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实现这一目标,固然需要广大教职工全身心的投入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中,而根据大学的特点,充分发挥好学生干部的作用同样非常重要。

实践证明,学生干部对于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能起到教职工所替代不了作用。

我觉得我们的学生干部应该发挥以下作用。

第一、在学风、班风、校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学生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同学。

一般说来,一个合格的学生干部应该思想进步,学习刻苦,遵守纪律,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这就体现出一定的先进性,自然而然的会起到一种示范作用。

班干部是班集体的中间力量,他们各司其职,积极工作,以身作则,广大同学在他们的带动影响下,奋发向上,团结一致,使得班集体的凝聚力和荣誉感大大增强,从而推动良好学风、班风的形成。

反之,如果一个学生干部学习不努力,成绩后进,言行不端正,自律不严,那他就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就没有应有的威信,甚至还会起到副作用,这就失去了当好一个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更谈不上履行一个学生应尽的职责。

第二、要在各项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作用。

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要通过各种活动来体现。

团学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根据院,党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和所在班级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的组织开展能代表广大同学进取要求的、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各种学习活动、文体活动、科技活动、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对于这些活动,学生干部当然要站在第一线,从活动的策划到人员、物质条件的落实,都要去一一组织和安排,还要对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

学生干部作风处罚制度

学生干部作风处罚制度

经管学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作风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会的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根据《经管学部团总支学生会章程》等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学部学生会全体成员,违规学生会干部将由学生会组织纪检部根据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本管理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条:对违规学生干部的处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教育予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学生干部的纪律处分要与学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四条:对有违规、违纪的学生会干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或者下列之一的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劝退(四)开除第二章分则第五条:例会、值班以及参加活动无故请假或请假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一)无正当理由、弄虚作假请假经核实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次数 3 次及以上者,予以劝退处分。

(二)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超过 3 次者,较少参与部门活动者,予以批评处分。

(三)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 5 者,基本未参加本部门活动,视其性质给予警告处分。

(四)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请假次数累计 8 次以及 8 次以上者,基本未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分。

第六条: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一)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 2 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 4 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迟到、早退累计 6 次者视其性质及后果,给予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七条: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次数较多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给以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一)每学期例会、值班以及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无故缺勤 1 次者,视其情形给予批评或警告处分。

学校部门作风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部门作风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部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部门作风建设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部门作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作风建设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七条工作纪律1. 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2. 工作时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或串岗。

3. 工作态度应热情周到,不得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推诿扯皮。

第八条工作效率1. 各部门应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第九条服务质量1. 提高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

2. 加强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服务需求,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条责任意识1. 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对工作负责,对服务对象负责。

2. 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纠正。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学校设立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作风建设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整改。

第十三条将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作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校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校干部作风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各级干部,包括校领导班子成员、科研院所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等各级干部。

第三条学校干部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学校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服务全校师生,保守学校机密,不得搞特殊化,不得违纪违法。

第五条学校干部应具备高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亲和的人际关系。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六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平公正、擅长从严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根据岗位要求保证择优录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搞权力寻租、走后门。

第八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实行岗位竞争,选拔适应岗位要求、胜任、负责的人才。

第九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加强政治考核,确保干部综合素质过硬,热爱学校事业,对学生负责。

第十条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应实施综合考核评价,不应一刀切,要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第三章干部廉洁自律第十一条学校干部应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十二条学校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亲属的礼金、礼品等。

第十三条学校干部应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

第十四条学校干部应自觉抵制腐败思想,警钟长鸣,避免受到不良风气的侵蚀,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

第十五条学校干部应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自身的自我约束和教育。

第四章干部作风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干部应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做到事事认真、处处用心。

第十七条学校干部应积极主动为学校事业贡献力量,树立服务意识,为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十八条学校干部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进修。

小学教师对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小学教师对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小学教师对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四篇篇一“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4月12日,在调兵山四小教师政治学习会上,学校党支部组织老师们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群众关系的“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思学校各项工作。

蔡红艳副书记对“八条规定”和“六条禁令”逐条进行了讲解。

强调指出: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教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

全校教师要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开展自我梳理、自我解剖、自我整改,将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精神上来,从思想上、观念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抓好“五风”建设,即党员的党风、领导的作风、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学校的校风。

要把改进工作作风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结合起来,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开会要简短精炼,教师在撰写各种计划、总结、心得体会、教育信息时,要少讲假话、空话、套话,简短务实求真,各班要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打印室要加强管理,节约纸张等。

通过这次政治学习,教师们都非常感慨与支持。

大家谈到,学校是重要的育人机构,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勤俭办学,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教师要在学校教育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教师们将以务实的风气正作风、带教风、促学风、塑校风,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教人民满意的学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二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会议上审议通过八项规定,主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下面来跟大家谈谈我学习八项规定后的心得体会:八项规定内容是这样的:“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特别是“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本

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规范学生的日常学习行为和学术道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学风建设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精神风貌。

第三条学风建设应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风建设应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风气。

第五条学风建设应注重科学实证,推崇学术独立、务实创新的学风。

第二章学习行为规范第六条全体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课题研究、科技创新等学术活动,不得推脱或逃避。

第八条学生上课应认真听讲,不得在课堂上进行无关活动,不得打瞌睡或干扰他人。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和课外阅读任务,不得抄袭、抄袭他人作品。

第十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不得随意翻阅图书、损毁图书或向外借阅。

第三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十一条学生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学术成果的版权,不得代写代做作业或让他人代写代做。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不得抄袭、剽窃、造假、涉嫌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术引用规范,正确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得滥用他人名义或篡改他人观点。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术交流规范,参与讨论和交流时应保持礼貌,尊重他人意见。

第十五条学生应关心学术研究和学术前沿,积极参与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

第四章执纪执法和监督机制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学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风建设的规划、管理和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学风建设委员会设立学风督导小组,负责对学生学风行为进行监督和督促。

第十八条学风建设委员会有权对学生违反学风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裁,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或者更严重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学校将学风建设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通过考核奖励和处分等手段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风建设。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和成效——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例

高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和成效收稿日期:2017-09-19作者简介:李小梅(1974-),女,陕西人,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监察处副处长,研究方向:教育管理;李蓉(1981-),女,陕西人,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委秘书,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一、主要措施1.加强日常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

一是每学期开学前后,加强对广大教师、学生进行专题引导教育,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

二是在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印发通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电话提醒,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分组深入到杨凌部分酒店、旅游景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公车定点停发、封存、派车登记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是加大对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四是纪检监察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守公开的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举报。

2.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坚持分层分类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领导干部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教育;对广大科教人员突出廉洁从教、廉洁从业、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对青年学生突出廉洁修身与学术诚信教育。

二是拓展反腐倡廉新媒体教育渠道,改版了纪检监察网,及时更新内容,有针对性地转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三是把廉洁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之中。

3.深入专项检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开展公务接待检查工作,对发现个别单位在学校外国专家公寓公务接待中超标准使用白酒和香烟的问题,对涉事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通报批评,对应负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并给予相关单位校内通报批评。

二是开展公务出国检查工作,对超预算团组涉及的校领导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团组其他成员由纪委、监察处给予告诫谈话和批评教育。

三是开展劳务费检查工作,对违规发放劳务费涉及的单位进行了全校通报批评,对全校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及机关双肩挑干部和学院(系、部、所)担任处级职务的业务干部履行管理工作职务范围内的评审费用要求清退,并召开处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专题工作会议,通报查处情况、解读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督促各单位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范本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范本为了提高实小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立足于学生需求,关注学生发展1. 以学生为中心,以满足学生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积极开展个性化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3. 尊重学生的发展兴趣,提供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和社会实践机会。

二、倡导科学教学,提高教学效果1.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指导教学过程。

2. 注重教学内容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学生学有所获。

3. 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强化团队合作,形成良好工作氛围1. 强化教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

2. 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促进经验分享与互助,提升教学水平。

3. 共同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保持教育教学创新的活力。

四、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1. 严格按照学校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执行。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科学地安排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3. 提倡科学学习方法和工作技巧,鼓励教师不断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规范工作纪律,加强责任意识1.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风范,积极示范学生。

2. 严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学生、教职工一视同仁,严守保密工作。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维护校园秩序1. 培育和践行学校核心价值观,共同追求学校发展的目标。

2. 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倡导文明礼仪,宣传文明行为,净化校园风气。

3.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七、合理使用资源,建设美好校园1. 积极争取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 关注环境保护,倡导节约能源、减少浪费,共同建设美好校园。

3. 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以上就是实小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范本,我们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积极践行,共同为实小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生干部学风建设规章制度

学生干部学风建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学风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营造和谐的校园学习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是学校的骨干力量,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好示范作用。

第三条学生干部学风建设应以培养学生的自律自尊、刻苦钻研、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等优秀品质为核心。

第四条学生干部要注重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促进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第二章学习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翘课旷课,迟到早退。

第六条学生干部应当热爱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的学习水平。

第七条学生干部应当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不得作弊,不得抄袭他人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第八条学生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敢于挑战困难,持之以恒,勤奋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第三章生活行为规范第九条学生干部应当住校,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等不良行为。

第十条学生干部应当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得参与校园暴力、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应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规律作息,合理饮食,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学生干部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四章活动管理规范第十三条学生干部应当积极参加各项学校组织的活动和比赛,展现良好的学生典范形象。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应当按时参加学生干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当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勇于承担责任,积极推动学生工作的发展。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当加强自我管理,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涉嫌腐败、贪污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每学期对学生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干部要接受学校的监督,主动接受教师和同学的批评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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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学生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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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学生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深化当前在全校学生干部队伍中开展“三风”建设活动的成效,坚持张扬与朴实的结合,激情与理性的结合,自信与谦虚的结合,不断完善学生干部知识体系、能力体系、人格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理论水平高,工作作风实,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正人先正己。

学生干部要带头学习规定,严格遵守规定,自觉维护规定。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以学生干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影响和带动广大同学,真正赢得同学们的信任和拥护。

二、细则
第一条不准搞形式主义,切忌走过场,要做求真务实的表率。

要切实改进学生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问题。

要善于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广大学生群体中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制定活动方案,要从学生需求出发,多征求普通同学意见和建议,满足学生合理诉求,使活动更贴近学生实际。

可办可不办的活动尽量不办,多发挥基层学院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形成校院两级联动的校园文化活动良性机制。

第二条不准徇私舞弊,要做公平正义的表率。

学生干部,特别是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组织中的学生干部(如学习部、安检部、体育部等)以及具有学生干部考评分核算、各学院分团委考核评比核算职能的各个学生组织,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一旦发现有此类现象,一律严肃处理。

第三条不准拉关系,请客吃饭,酗酒等,要做自清自律的表率。

不准以各种名义接受或组织学生干部聚餐,特别是不准学生干部以组织名义集体拿钱聚餐,
部长、干事间、校院学生干部间互请等不良风气的产生。

如有特殊情况,务必征得团委主管学生组织老师同意。

第四条不准拉帮结派,做团结共事的表率。

不准说不利于团结的话,更不准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对待工作,开展活动,各个组织、各个部门间要互帮互助,互相商量,相互扶持,不要单摆浮搁。

对待下属要讲求工作方法,不能简单粗暴。

要用感情凝聚人,用制度约束人,用高尚的道德品格、扎实的理论修养、务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人。

第五条不准搞文山会海,要做高效勤政的表率。

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开会前仔细研究思考工作会议的提纲要领,让会议更具有时效性和实效性,确保每次会议有收获,能解决问题。

第六条不准搞形式、排场,做简约亲和的表率。

能不用礼仪和学生干部引领的尽量不用。

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如遇特殊场合需要礼仪及学生干部引领的,不准超过两名。

校学生干部参加学院活动时,如有教师出席,原则上学院不予介绍。

第七条不准消极懈怠,做勤奋敬业的表率。

学生干部要经常向主要负责的老师汇报工作情况,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主动想事、干事,破解难题,不能有畏难情绪。

第八条不准搞一言堂,要做民主集中的表率。

主要学生干部要学会倾听、善于倾听下属及基层学院学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有事情共同研究,民主决策。

要经常召开部内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同勉励,共同提高。

三、监督及处罚
1、定期实施学生干部民主测评制,将三风建设测评机制常态化,以广大学生干部群体满不满意、拥不拥护,作为学生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准。

2、学生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活动,即校学生会负责全校学生干部,院学生会负责本院学生干部,校团委、学院团委部分老师、学生干部、普通同学负责对校学生会干部的检查与督促,形成层层联动,上下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3、定期发放调查问卷,考核学生组织在广大学生中的满意度,以及具体开展工作及活动情况。

4、接受全校师生监督,设立监督邮箱校团委监督举报电话:84533470或84533292;监督举报邮箱:jlndxsgb@。

各学院团委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由院团委向各学院学生进行公布。

5、违反以上规定,被校团委、校学生会每学期通报累加三次以上者,开除学生干部群体;以上规定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命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学院的监督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分团委考核评比,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体现。

(各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共青团**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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