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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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经典案例

经济补偿金经典案例

经济补偿金经典案例经济补偿金在劳动法中被视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

它是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赔偿,以部分弥补他们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面临的经济困难。

本文将介绍几个经济补偿金经典案例,以展示其应用与实践的重要性。

2. 案例一:李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李某是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在公司工作了十年。

因为公司业务调整,导致部门裁员,李某无奈地面临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劳动法规定,李某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在公司与李某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协商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同意支付李某一定比例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这样,李某在面临丧失工作的困境时,得以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帮助他渡过难关。

3. 案例二: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补偿金张某是一家制造企业的高级工程师,他在公司工作了八年。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减少员工以维持正常运营。

在这次裁员过程中,张某遭到了公司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得到经济补偿金。

张某与公司协商后,公司同意给予他三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这笔钱对于张某来说,虽然无法改变他失去工作的事实,但可以帮助他渡过一段时间的经济困难,并为重新就业提供一定的缓冲。

4. 案例三:王某因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关系被裁员王某是一家企业的销售经理,他在企业工作了五年。

然而,由于王某违反公司的行为规定,并多次引起纠纷,公司终于决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尽管王某的劳动关系是由公司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王某仍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公司与王某进行了协商,最终同意支付他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尽管王某的劳动关系被解除,但他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仍然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让他在失去工作的同时能够有一定的时间来重新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

经济补偿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上所述的案例表明,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与协商是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江苏法院2024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法院2024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认为公司未按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工资。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应支付员工所有合法权益。

案例要点:此案例引发了劳动合同解除的争议,涉及解除理由、经济补偿等问题。

2.员工工资计算错误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计算员工工资时出现错误,导致员工应得工资没有得到支付。

员工在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未支付的工资款项。

法院最终裁定公司应支付员工全部工资欠款。

案例要点:此案例涉及公司对员工工资的计算是否准确。

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多月未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赔偿滞纳金。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全部工资,并赔偿滞纳金。

案例要点:此案例涉及公司对员工工资的支付是否及时、完整。

4.公司无故拖延支付加班费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多次拖延支付员工加班费,员工对此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公司应付加班费且应支付违约金。

案例要点:此案例涉及公司是否支付员工加班费的问题。

5.公司解雇员工时未支付解雇经济补偿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解雇员工时未支付解雇经济补偿金,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解雇,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员工解雇经济补偿金及相应赔偿金。

案例要点:此案例涉及公司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解雇经济补偿。

6.公司恶意降低员工薪资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恶意降低员工薪资,员工认为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恢复员工原有薪资,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费。

案例要点:此案例涉及公司是否有权降低员工薪资。

7.公司未依法支付带薪年休假引发劳动争议案例概述:公司未依法支付员工带薪年休假,员工对此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及相应赔偿。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带薪年休假工资并赔偿相应金额。

案例要点:此案例涉及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带薪年休假工资。

关于劳动法法律咨询案例(3篇)

关于劳动法法律咨询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先生,男,35岁,某公司员工。

2019年7月,张先生入职该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职位。

合同约定,张先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公司每月15日支付工资。

2020年1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张先生被列入裁员名单。

张先生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遂寻求法律帮助。

二、法律问题1. 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 如果可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3. 张先生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法律分析1. 张先生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张先生被公司裁员,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张先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如果可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张先生在该公司工作14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应支付张先生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张先生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本案中,张先生因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张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解决方案1. 张先生向公司发送书面催告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如果公司未在催告函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金,张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薪酬管理法律案例(3篇)

薪酬管理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5岁,某公司员工被告:某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案由:劳动争议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加班费人民币XX万元;2.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人民币XX万元;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李某于2018年1月入职被告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

原告入职后,被告公司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

在工作期间,原告经常加班,但被告公司未支付原告加班费。

原告多次与被告公司沟通,要求支付加班费,但被告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2019年12月,原告因无法忍受被告公司的违约行为,向被告公司提出辞职。

辞职后,原告向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

仲裁委员会裁决被告支付原告加班费人民币XX万元,但未支持原告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1. 原告入职时,被告已告知原告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原告自愿加班,被告未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2. 原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1. 原告李某于2018年1月入职被告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

2. 原告入职后,被告公司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

3. 原告在工作期间,经常加班,但被告公司未支付原告加班费。

4. 原告于2019年12月向被告公司提出辞职,被告公司未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

法院认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被告公司未支付原告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被告公司未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经典案例大

劳动法经典案例大





原告高先生认为,比德创展公司的
行为违背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 乙肝‘小三阳’为由拒绝录用”的原则, 属于就业歧视。
被告比德创展公司始终辩称,高先
生并不是因为乙肝体检结果被拒绝录用的 ,而是因为培训不合格以及其他综合因素 ,不符合上岗要求。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比德创展公司要求高 先生进行体检时,公司的培训已经结束,如其 公司确实是因为培训原因而拒绝录用,则其在 培训结束一段时间后要求高先生进行入职体检 与常理不符。而且,比德创展公司也没有提供 其他证据充分证明其在邀请原告应聘后又拒绝 录用存在其他合理理由。因此,法院确定,比 德创展公司就是因为高先生体检结果为乙肝“ 小三阳”而拒绝录用。
平等就业权案例
高先生曾是上海一家单位的助理工程师,最初 比德创展公司找到他,希望他能去工作。经过 慎重考虑,高先生表示同意。此后,高先生还 完成了由比德创展公司经理发来的一份测试卷 ,该经理在看过测试卷后称可以接收其任职。
不久后,高先生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体 检,体检结果显示其为乙肝“小三阳”。当高 先生拿着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到比德创展公司 报到时,公司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 高先生将比德创展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单位 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比德创 展公司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 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 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
休息休假权
案例 妊娠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续 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
案情简介:
2011年2月28日职工入职,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约定职工工作岗位为人事主管,合同期限 为3年,自2011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7日。 2013年1月1日起职工月工资3000元。劳动合同 履行期内职工怀孕,现仍在妊娠期间。2014年2 月27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由与职工解 除了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法律案例完整(3篇)

劳动纠纷法律案例完整(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女,35岁,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2010年8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职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为人民币8000元,每月15日发放工资。

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

在工作期间,张某某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良好。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2013年4月,公司决定对张某某进行降职处理,将其职位调整为行政助理,月薪调整为5000元。

张某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公司的降职决定违法,遂向公司提出抗议。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是否有权对张某某进行降职处理?2. 降职处理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3. 张某某的工资待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四、仲裁过程1. 仲裁申请张某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1)撤销公司对张某某的降职决定;(2)公司支付张某某工资差额;(3)公司支付张某某赔偿金。

2. 仲裁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表现评价等。

仲裁员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组织了辩论。

3. 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1)公司无权对张某某进行降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未与张某某协商一致,擅自对张某某进行降职处理,违反了法律规定。

(2)公司支付张某某工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张某某工资,应当支付工资差额。

经济补偿金的各种计算案例

经济补偿金的各种计算案例

经济补偿金的各种计算案例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员工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产生损失时,雇主应支付给员工的一定金额。

它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补偿其失去的工作机会和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方法多种多样。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计算案例,以使读者更好地了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案例一:固定赔偿金模式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正常情况下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例如,某员工A在某公司工作满5年,每月工资为5000元。

按照固定赔偿金模式,A的经济补偿金为:5000元/月 × 5年 = 30000元案例二:工资倍数赔偿金模式有些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资倍数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以某员工B为例,此员工在某公司工作满8年,每月工资为6000元,合同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20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根据这一规定,B的经济补偿金为:6000元/月 × 20倍 × 8年 = 960000元案例三:工龄加成赔偿金模式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的工龄会对经济补偿金产生影响。

以某员工C为例,此员工在某公司工作满7年,每月工资为5500元,合同规定每工作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根据这一规定,C的经济补偿金为:5500元/月 × 7年 + 5500元/月 × 1年 = 47300元案例四:统一工期赔偿金模式在某些场合下,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金额是根据固定的工龄区间来计算的。

以某员工D为例,此员工在某公司工作满10年,根据合同规定,在前5年每工作满一年赔偿金为3000元,后5年每工作满一年赔偿金为5000元。

根据这一规定,D的经济补偿金为:3000元 × 5年 + 5000元 × 5年 = 40000元案例五:工资基数与工龄赔偿金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会将员工的工资基数与工龄相结合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以某员工E为例,此员工在某公司工作满6年,每月工资为4000元,前3年工作满一年赔偿金为工资的1倍,后3年赔偿金为工资的2倍。

劳资法律案例分享(3篇)

劳资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劳资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为复杂和敏感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劳资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劳资法律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运用与挑战,以期对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二、案例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案例背景】某公司于2010年6月招聘了张三,但在张三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11年5月,张三提出离职,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在本案中,公司未与张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企业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免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案例背景】某公司于2011年8月招聘了李四,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李四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李四不服,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

在本案中,公司未提前通知李四,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启示】企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提前通知劳动者,避免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三:加班费支付的法律问题【案例背景】某公司员工王五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

但公司未支付王五加班费。

王五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案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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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六)
2、己某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 工作年限为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第三款,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一) 项规定,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2007年12月 3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939元 /月×6个月=95634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四)
2、丁某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为14年, 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二)项、284号文第 三十三条规定,经济补偿为14个月平均工资, 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为6年,经济补偿为6 个月平均工资,合计20个月平均工资。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赔偿金为15939元/月 ×20个月×2倍=637560元。
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一)
2、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6年,按照《劳 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为6个月 平均工资,3000元/月×6个月=18000元;
以上合计36000元+18000元=54000元。
案例一
2007年12月31日前,根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 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案例四
根据284号文第三十二条(二)项、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 2013年12月31日 非协商一致或不胜任工作解除,经济补偿 计算年限不受12年的限制,赔偿金的计算 年限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14年
6年
经济4年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案例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的,计算 基数按社平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 支付年限最高为十二年。
2023年12月31日
1994年1月1日
14年 经济补偿12个月 共计24个月 16年 经济补偿12个月
2008年1月1日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三)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九)
2、壬某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 工作年限为7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 (二)项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第(三)项规定,经济补偿为7个月平均工资。
案例五
2007年12月31日前没有法律法规规 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 偿金,经济补偿金应从2008年1月1 日起计算。
2013年12月31日
1年 无经济补偿
6年 经济补偿6个月
2007年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六)
己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 日A公司因合同期满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双方 2008年1月1日后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己某离 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 为5313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 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 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 ×3倍=15939元。
六、劳动者病假期满后,用人单位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案例十
癸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08年1月1日开 始工资标准调整为3000元/月,2010年1月1日,癸 某严重患病,开始请病假,双方协商约定病假期 间月工资标准为1300元。2013年12月31日,A公司 以癸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另行安排的工作为由与癸某解除劳动合同(已经 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 元/月,A公司单位月平均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 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七)
2、劳动者依据此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在2007 年12月31日之前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 济补偿金,A公司无需向庚某支付2007年12月31日 之前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庚某2008年1月1日 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年限为6年,按照《劳 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 条、第九十七条第三款,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 (一)项规定,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939元 /月×6个月=95634元。
2013年12月31日
1994年1月1日
14年 6年 经济补偿6个月
经济补偿12个月
2008年1月1日
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十一)
甲某某2007年1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 月31日,经A公司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甲某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 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第四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 (二)项,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合 并计算,不再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为界分 段计算。甲某某年限自2007年11月1日至2013年12 月31日期间共6年2个月,经济补偿金为6.5个月平 均工资,共计6.5个月×3000元=19500元。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相关案例
一、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劳动者不胜 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一)
甲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 日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 同,甲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 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工作年限为14年,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 定,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3000元/月 ×12个月=36000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二)
故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10000元×3倍=30000元, 30000元/月×12个月=360000元; 2、2008年1月1日之后工作年限16年,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为 12个月平均工资,30000元/月×12个月=360000元; 以上合计360000元+360000元=720000元。
案例三
根据284号文第三十二条(二)项、第三十 三条的规定,非协商一致或不胜任工作解 除的,经济补偿年限不受12年限制,赔偿 金的计算年限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2013年12月31日
14年
6年
经济补偿14个月
共计20个月
经济补偿6个月
1994年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四)
三、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 的情形:
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五)
戊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 日A公司因合同期满依法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双方 2008年1月1日后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戊某离 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经济 补偿金? 答:戊某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 间工作年限为6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条、第九十七条第三款,284号文第三十二条第 (一)项规定,经济补偿为6个月平均工资,2007 年12月31日之前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 偿金共计3000元/月×6个月=18000元。
工资低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八)
(二)项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第(三)项规定,经济补偿为7个月平均工资,共 计3000元/月×7个月=21000元。
案例八
拖欠劳动报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 动合同法》实施前,司法解释(一)第十 2013年12月31日 五条已有规定,经济补偿金从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
丙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 日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丙某离职前12个月的 平均工资为3000元,如何计算赔偿金? 答:199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工 作年限为20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284号文第三十三条的 规定,经济补偿为20个月平均工资,赔偿金为经 济补偿的2倍,共计3000元/月×20个月×2倍 =120000元。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三倍(案例七)
庚某2007年1月1日入职A公司,单位一直未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12月31日庚某以A公司未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庚某离职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为 5313元/月,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 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 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 ×3倍=15939元。
丁某1994年1月1日入职A公司,2013年12月31 日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丁某离职前12个月的 平均工资为30000元,社平工资标准为5313元/月, 如何计算赔偿金? 答:1、按照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 标准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基数按照社 平工资三倍计算,故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5313元 ×3倍=15939元。
按照上述基数和月数,经济补偿金为15939元/ 月×7个月=111573元。
案例九
与案例八相同,经济补偿金从自用工之日 起计算。根据284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 2013年12月31日 工资高于社平工资3倍的按社平工资3倍 计算。
1年 经济补偿1个月
6年
共计7个月
经济补偿6个月
2007年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案例六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与案例五相同,应 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根据284号 2013年12月31日 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工资高于社平工资 3位的,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
1年 无经济补偿
6年 经济补偿6个月
2007年1月1日
2008年1月1日
四、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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