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合同的增值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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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营改增后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营改增后签订合同注意事项营改增是指我国从2024年5月1日起,将原有的货物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一种增值税的税制。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合同签订有一定的影响。

下面是营改增后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合同条款的修改营改增后,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根据新的税法规定合理地调整合同条款。

营改增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即从销售额中扣除进项税额后缴纳增值税。

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增值税的纳税基数、税率、进项税额等相关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了,能够适应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要求。

第二,合同中的发票要求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向购买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双方对发票的要求,包括发票的种类、税率、开票的时间和方式等。

同时,还需要注意发票的有效期和开票金额的正确性,以避免纳税人无法正常开票或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的问题。

第三,合同中的税务风险分担由于营改增后税务政策的变化,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合理分担税务风险。

例如,由于发票有效期的限制,如果合同约定了超过有效期的开票时间,企业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无法完成纳税申报。

因此,在合同中可以约定由哪一方承担因税务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第四,合同的解决纳税争议的条款由于税法规定存在多种解释的情况,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加入解决纳税争议的条款,以避免因税务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这些条款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并明确由哪一方承担解决纳税争议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关注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作为企业经营者,签订合同时应密切关注营改增的相关政策。

税收政策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领域,企业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的最新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合同条款和经营策略,避免因政策调整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合同条款的修改、合同中的发票要求、税务风险分担、解决纳税争议的条款和关注营改增的相关政策等。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及对应税目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及对应税目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及对应税目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及对应税目1.销售或者进口
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提供的应税劳 务(受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单位或者个体工 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不包括在内。3.销售服务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 “营改增”应税服务征税范围
税率
征收率
6”
交通运输服务
11%
3%(特殊情形,
邮政服务
11%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11%
增值电信服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6%
建筑服务
11%
金融服务
6%
生活服务
6%

营改增后合同税务条款

营改增后合同税务条款

营改增后合同税务条款
合同范本专家。

合同标题,营改增后合同税务条款。

合同税务条款是营改增后合同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对合同双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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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合同税务条款需要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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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合同中约定发票条款

营改增后合同中约定发票条款

供应商(承包商)在开具发票时,为了减轻自己的税负,可能 会开具低税率的发票,甚至提供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
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 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 果仅是在合同中约定“合规发票”则有可能不能最大程度地取 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有效抵扣。
营改增后合同中约定发票条款 对于营改增后,发票的获取程度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的负担 情况。因此,在合同中对相关发票条款进行约定显得尤为重 要。 (一)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 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 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 收款方开具发票。 企业向供应商(承包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应当在合 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二)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有不同的结算方式,企业在 采购接受时,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结算方式, 并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时间。可以更大程度保证 企业自身利益,避免纠纷(如先款还是先票的问题)。 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由于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的问题,因此,一般建议企业掌握好取票进度。企业可在合同 中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如按进度等,但供应商(承包商)在开 具发票时必须先通知企业,并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方付款。 (三)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 同一税种可能存在多种税目,各税目的税率差别也较大。
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 类型和适用税率。比如在建筑承包合同中可以约定对方需要提 供“税率Βιβλιοθήκη 10%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也可以采取按不含税价签订合同,这需要企业对营 改增后的计价方式有比较充分的熟悉、了解。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预交问题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的预交问题

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部分税务机关明确按照不含税收入。例如,房企的预收账款111万(含税),按预计毛利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时按100计算20%,还是111万?
相关话题——跨地区预缴增值税,四种情形,四种境地,四种问题 <第三只眼>
三、其他税种预缴的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纳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了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一、增值税预
(一)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应预缴的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交税款
例如,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预收款1000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为【1000-1000/(1+11)*3%】*2%=19.46
而非1000/(1+11%)*2%=18.02
(二)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营改增背景下施工企业合同条款约定注意事项营改增是指将原先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为一种税种,即增值税。

营改增的实施对施工企业的合同条款约定有一定影响,施工企业在合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增值税税率: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不再区分行业,一般为16%或者10%。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税率,以便双方了解合同金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2.发票管理: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需遵守严格的发票管理要求。

在合同中应约定甲方提供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义务和甲方索要发票的责任,并明确发票的数量、种类和开票时间等。

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报销和抵扣税额的必备凭证。

在合同中应约定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和及时的施工报告和完成报告等相关材料,以便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销政策: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政策有所变化,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销政策。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乙方是否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以及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时间。

5.价款支付方式:在营改增的背景下,施工企业的价款支付方式可能发生变化。

在合同中应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价款是否含税,以及具体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6.税负变化风险:营改增后,企业可能面临税负变化风险。

在合同中应约定如何应对税负变化风险,可以约定甲乙双方根据税负变化情况进行价款调整或补偿等相关条款。

7.税务风险防范:施工企业应加强税务合规意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乙方履行税务义务的责任,包括报税、申报、纳税等方面的义务,并约定乙方承担违法纳税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8.程序规范: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甲乙双方遵守的程序规范,包括合同履行、发票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的程序要求,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9.纳税诚信: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履行纳税诚信义务的要求,包括及时、准确地申报纳税,并约定一方未履行纳税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10.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合同中应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相关的法律适用,以避免因税收问题产生的纠纷给合同履行带来困扰。

营改增后工程合同怎么签好

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营改增政策已全面实施,这无疑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带来了新的挑战。

那么,在营改增后,如何签好一份工程合同呢?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明确合同价款及税率营改增后,工程合同中的税率将发生改变。

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适用的税率,并根据税率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应包含增值税额,以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权益。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税率调整对合同价款的影响,避免后期因税率变化导致合同纠纷。

二、合理约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充分考虑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对合同价款、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此外,合同中还应增加关于税收政策变化对合同执行的影响及应对措施的条款,以降低政策风险。

三、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工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承包商还需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保管,确保合规性。

四、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营改增后,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诸多不确定因素,如税率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等。

因此,双方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

如有必要,可建立项目专项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问题。

五、关注政策动态,降低合同风险营改增政策不断调整,双方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面的变化。

此外,双方还可聘请专业税务顾问,为合同执行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确保合同合规性。

六、合理约定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行为、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内容。

在营改增背景下,合同违约可能涉及增值税等税款,因此,双方应充分考虑税制改革对违约责任的影响,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总之,在营改增背景下,签好一份工程合同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对合同执行的影响,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实现双方共赢。

2023年营改增后卖房增值税怎么算如何计税

一、国税总局发文明确,个人转让住房,在2023年4月30日前已签
订转让合同,2023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二、营改增落地后,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再继续缴纳
营业税。

增值税税率与营业税相同,但是计算方式不同,这就决定了增值
税税额比营业税税额低。

三、2023年营改增后卖房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含税销售额
÷(1+税率)】某税率。

附加税=增值税某税率。

扩展资料
2023年营改增后卖房增值税计税举例:以100万房产交易额为例
1、征收营业税时:
①营业税=100万某5%=50000元
②附加税=50000某(7%+3%+2%)=6000元
③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56000元。

2、变成增值税后:
①增值税=100万÷(1+5%)某5%=47619元
②附加=47619某(7%+3%+2%)=5714元
③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共53333元。

3、综合:营改增后,100万的房产税费能减少2667元。

营改增合同范本

营改增合同范本一、合同的背景及目的随着中国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营业税逐渐被增值税所取代,这一政策被称为“营改增”。

本合同旨在规定营改增政策下纳税主体与客户之间的税务事项,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二、合同的参与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作为合同的参与方:甲方(纳税主体): - 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客户): - 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合同的主要条款1. 税务登记甲方应按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增值税纳税人资格登记,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2. 增值税发票甲方应按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甲方发票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应在发票中详细标注以下信息: - 发票抬头 - 发票代码和号码 - 开票日期 - 货物或服务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卖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 买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4. 发票保管乙方应妥善保管收到的增值税发票,并在需要时提供给甲方。

乙方应按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和索取增值税发票,并确保发票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 税款支付甲方应按照国家税务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国家缴纳增值税。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按时缴纳税款,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7. 合同变更和解除双方同意,在营改增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解除合同。

8.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终止条件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约定,并对方经书面通知后,在一定期限内未予纠正;- 双方签订新合同,取代本合同;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3. 终止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完成合同终止前尚未履行完毕的义务。

财税(2016)43号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税计税依据

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25日
【名词解释】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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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工程承包合同增值税条款
1.对合同价款进行价税分离,分别列示不含税价款和增值税税额。

【修订示例】工程总承包总价(含增值税)为XX元。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XX 元,增值税为XX元。

2.明确提供发票的类型。

根据业主类型及业主的抵扣需求明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修订示例】在每月/季度执行甲方的验工计价程序,依据甲方批准的计价金额,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甲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甲方要求确认)。

3.明确发票开具时间。

修改工程款支付相关条款,目的保证进项税票取得时点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时点匹配。

开始预售前期预测销项税额,确保不提前交纳增值税,有足够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修订示例】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的XX%作为工程预付款。

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后,若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需如数返还预付款。

(如有预付工程款约定时)
在每月/季度完成验工计价程序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款项,甲方X日内按双方确认的验工计价金额,支付工程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在XX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发票附件约定。

汇总的专用发票,需提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盖章。

材料采购、办公用品采购中居多。

【修订示例】汇总专用发票开具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5.调整保证金相关条款。

明确保证金相关计算基数为不含税的工程价款。

采取以保函形式提供保证金。

【修订示例】乙方于合同签订前,XX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暂定总价(不含税款〕XX%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

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同等金额款项作为保证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XX天一次性无息退还。

6.调整质保金相关条款,明确工程完工时,开具全额工程结算增值税票据,含质保金。

【修订示例】乙方XX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并取得验收备案证,乙方提出申请后XX日工作日内付至该工程结算价款的95%,乙方需开具该工程结算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预留5%的质保金在XX年XX条件下支付。

7.明确甲供材的价款、结算及开票事宜。

对于计入合同总额的甲供材,应明确约定由材料供应商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直接向材料供应商付款或明确在甲方采购甲供材时,由业主、施工企业和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要求供应商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中需要约定运输费结算及票据开具,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税率
11%,材料17%,则选择销售并负责运输,开具含运输费的全额17%专票。

【修订示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由材料设备价款计入合同总额的,甲方应按提供材料的金额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甲方、乙方及第三方供应商另行签订三方协议,由材料供应商直接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输费由销费方承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或者委托施工方。

8.明确水电费结算流程,避免水电费的转售业务,重复纳税。

销售自来水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13%。

如果自来水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则根据税法规定,其只能按照简易办法、适用3%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主体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自行承担水电结算,对于短期施工合同,要降低合同价,甲方承担水电转售11%或3%的增值税税率。

【修订示例】施工期间水电费应计入工程总价结算,甲方不承担水电费代收代付,由施工单位向水电部门申请临时水表电表,自行向水电部门结算。

否则乙方承担甲方代收代付水电费而增加的税款。

9.明确代收转付业务的价款、结算及开票事宜。

对于红线内拆迀补偿价款,应明确不计入合同总额,由施工企业和业主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相关委托拆迀事宜。

【修订示例】双方约定红线内拆迁补偿价款不计入本合同总价,另行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相关委托拆迁事宜。

10.增加适用于工期跨营改增时点的工程项目的过渡期条款。


确因国家税制改革导致承包人增加的实际税负由发包人承担。

【修订示例】因国家税制改革及相关法律变化,导致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负担的税费发生增加时,此部分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票据、付款三流相符的要求。

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分别针对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不同税率业务分别和不同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按照不同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等。

可以签订三方合同。

【修订示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其中:工程设计涉及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材料和设备采购涉及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万元;工程施工涉及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X 万元。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XX,甲方和第三方单独签订合同,款项甲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第三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票。

12.甲方有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等,及时告知乙方。

【修订示例】如甲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税务登记变更、公司名称等,应在XX日内及时告知乙方的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13、和营改增不直接相关的其他合同事项。

独栋的不同业态产品施工合同,单独签订,不能单独签订的在总包合同中约定不同业态产品的工程造价,竣工结算资料的报备。

比如:地下室、独立的营销中心、别墅、商业和写字楼。

【修订示例】本工程合同包含X某设计图纸X楼、地下室、幼儿园、学校等土建、安装工程,不含XX工程。

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总价XX元,其中暂定价地下室、幼儿园、学校等等XX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竣工结算:工程结算价=XX,其中地下室部分单独结算。

乙方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送甲方签收,其中地下室同时单独报送资料。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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