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零碳建筑评价标准

零碳建筑评价标准一、能源利用效率1.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国际先进水平,可通过提高设备能效比、优化能源系统运行方式、合理分配能源负荷等方式实现。
2.建筑能源利用应实现多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以提高能源自给率。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1.建筑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风能等,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2.可再生能源利用应与建筑主体设计相结合,形成一体化的建筑结构与能源系统。
三、节能措施1.建筑应采取多种节能措施,如围护结构保温隔热、LED照明、智能控制等,以降低能耗。
2.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认证或通过专家评审。
四、建筑材料环保1.建筑材料应选用环保、低碳、可再生的材料,如天然石材、木材、竹材等。
2.建筑材料应无有害物质释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五、建筑设计优化1.建筑设计应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自然采光和通风效率,以减少对人工照明和空调的依赖。
2.建筑设计应采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如生态绿化、雨水收集等,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优化。
六、室内环境质量1.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空气质量、噪声等。
2.室内环境质量应通过专业的室内环境质量认证,如IAQ认证。
七、能耗监测与管理1.建筑应配备能耗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建筑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节能建议。
2.能耗监测系统应具有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以便为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提供依据。
八、碳足迹核算与报告1.建筑应进行碳足迹核算,明确其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量。
2.建筑应定期发布碳足迹报告,公开其在环保和低碳方面的成果和努力。
九、持续改进与优化1.建筑应在评价周期内进行定期评估,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2.建筑应积极推广先进的低碳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
十、社会责任与可持续性1.建筑应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环保行动。
2.建筑应积极推动可持续城市发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创造良好的生态效益。
1113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gq

Ⅲ优选项 1. 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国家批准或备案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2.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Ⅰ控制项
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3.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5.使用非自来水或非地下水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 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Ⅱ一般项 1.采用雨水集蓄及利用技术。 2.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自来水或非地下水水源。
1.建筑施工和运营兼顾了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 2.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护、改造和更换。 3.对空调通风系统、水箱等公用设施按照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19210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维护。 4.办公、商场类建筑耗电、冷热量等按经济核算单元实行分别计量收费。 5.办公、商场类建筑建设并运行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
Ⅲ优选项 1.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 标准。 2.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3.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Ⅰ控 制 项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 50189-2005第5.4.5、5.4.8及5.4.9条规定,锅炉热效率符合第5.4.3 条规定。 3.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1总那么1.0.1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全然国策,引导采纳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推动建筑的可持续开展,标准节能建筑的评价,编制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价。
节能建筑评价应符合以下规定:1节能建筑的评价应包括建筑及其用能系统,涵盖设计和运营治理两个时期;2节能建筑的评价应在到达适用的室内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1.0.4节能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节能建筑energyefficientbuilding遵循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节能的全然方法,设计和建筑的到达或优于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建筑。
2.0.2节能建筑评价energyefficientbuildingassessment按照建筑采纳的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治理措施,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对建筑的节能性能进行分析判定并确定出节能建筑的等级。
2.0.3围护结构传热系数heattransfercoefficientofbuildingenvelope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l℃,在单位时刻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
2.0.4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meanbeattransfercoefficientofbuildingenvelope考虑了围护结构存在的热桥妨碍后得到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2.0.5合同能源治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节能效劳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工程的节能目标,节能效劳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效劳,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效劳公司的投进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效劳机制。
3全然规定3.1全然要求3.1.1节能建筑评价应包括节能建筑设汁评价和节能建筑工程评价两个时期。
3.1.2节能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小区为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局部的指标应以该栋建筑所处的室外条件的评价结果为准;建筑小区的节能评价应在单栋建筑评价的根底上进行,建筑小区的节能等级应依据小区中全部单栋建筑均到达或超过的节能等级来确定。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节能建筑评价应符合的条件
1、首先要包括建筑和建筑的用能系统,其中要包含设计和运营管理着两个阶段。
2、要达到适用的室内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节能建筑评价基本要求
1、节能建筑评价要包含节能建筑设计片评价、节能建筑工程评价这两个阶段,且缺一不可。
2、节能建筑评价要以单栋的建筑,或者是建筑小区作为评价对象。
(1)、在评价单栋建筑时,只要是涉及到了室外部分的指标都应该要以该栋建筑所处的室外条件的评价结果为准。
(2)、在对建筑小区的节能的评价,应在单栋建筑评价的基础之上来进行,其等级评定要由小区中心全部的单栋建筑在都达到或超过节能等级来确定。
3、节能建筑设计评价,一般是要在建筑设计图纸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节能审查,并且在审查合格后进行;节能建筑工程评价要在其建筑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节能工程完成验收,并且要在其运行超过一年后次啊能进行。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个系统而综合的评价和指导体系,用于评估和推动建筑物的绿色发展和环境友好性。
以下是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能源利用效率:评估建筑物在能源使用方面的效率,包括建筑的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能源管理系统的运行等。
标准可以包括建筑物的能源消耗指标、装备的能效比和建筑物的节能设计措施等。
2. 资源循环利用:评估建筑物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建筑材料的选用、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
标准可以包括建筑材料的环境性能指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废物回收利用率等。
3. 室内环境质量:评估建筑物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照明和声学环境等。
标准可以包括室内污染物浓度限制、采光设计和噪音控制等。
4. 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评估建筑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管理措施,包括建筑物对周围生态系统的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管理等。
标准可以包括生态恢复措施、建筑物周边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风险管理等。
5. 创新与技术应用:评估建筑物中采用的创新技术和应用,包括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的应用等。
标准可以鼓励和奖励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
6. 社会与经济效益:评估建筑物对社会和经济的贡献,包括就业机会、经济影响和社会责任等。
标准可以包括建筑物的社会效益评估、经济效益分析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7. 标准与认证体系: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体系,用于对建筑物进行评估和认证,以衡量其绿色建筑水平。
标准可以包括评价方法和程序、认证标识和推广措施等。
以上是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应用有助于指导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同时,这些标准也能为建筑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并对社会和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摘要:一、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定义和重要性二、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分类三、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四、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影响和挑战正文:一、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定义和重要性建筑节能评价标准是衡量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消耗量的一种标准,通过对建筑物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评价,以推动建筑行业的节能减排,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利于引导和推动建筑行业向节能、环保、低碳方向发展,促进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其次,有利于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最后,有利于提高建筑品质,提升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二、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分类建筑节能评价标准根据评价对象、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等方面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评价对象,可以分为住宅建筑节能评价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等;2.根据评价方法,可以分为静态评价法、动态评价法等;3.根据评价内容,可以分为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评价标准、建筑能源系统节能评价标准等。
三、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我国地域广阔、气候多样、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等因素,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标准的制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需求分析、制定目标、标准制定、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实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努力。
政府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济激励等手段推动标准的实施;企业需要将标准要求纳入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提高建筑节能水平;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提高节能意识,积极参与节能活动。
四、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影响和挑战建筑节能评价标准的实施对我国建筑行业和经济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降低了建筑能源消耗,减少了环境污染;二是推动了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三是提高了建筑品质,提升了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二建《建筑工程》备考: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2019二建《建筑工程》备考:节能建筑评价标准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作为比较热门的实务科目之一,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
建议考生可以先梳理好各章节组织架构,然后按部就班地进行复习。
一、居住建筑1.围护结构(1)严寒、寒冷地区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外窗(门)洞口室外部分的侧墙面应进行保温处理。
(2)严寒、寒冷地区单元入口门设有门斗或其他避风防渗透措施。
(3)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建筑屋面,外墙具有良好的隔热措施,屋面、外墙外表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小于0.6。
更多备考详情,请前往应用商店下载考试100。
(4)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分户墙、分户楼板采取保温措施,传热系数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节能标准规定。
2.室内环境(1)厨房和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有通风措施,或预留安装排风机的位置和条件。
(2)相对湿度较大的地区围护结构应具有防潮措施。
二、公共建筑1.建筑规划(1)公共建筑的选址、总体设计、建筑密度和间距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2)新建公共建筑要保证不影响附近既有居住建筑的日照时数。
(3)项目建议书或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专项内容。
(4)公共建筑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时,进行自然通风专项化设计和分析。
(5)公共建筑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时,进行天然采光专项优化设计和分析。
2.围护结构(1)围护结构施工中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规定,透明幕墙节能材料要求同门窗节能工程。
建筑材料和产品进行的复检项目应符合规定,透明幕墙材料要求复试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2)采暧空调建筑人口处设置门斗、旋转门、空气幕等避风、防空气渗透、保温隔热措施。
(3)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南向、西向、东向的外窗和透明幕墙设有活动的外遮阳装置。
活动的外遮阳装置能方便地控制与维护。
(整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_50378-

一、编制背景在建筑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同时增加环境负荷。
据统计,人类从自然界所获得的50%以上的物质原料用来建造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备。
这些建筑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又消耗了全球能量的50%左右;与建筑有关的空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等占环境总体污染的34%;建筑垃圾占人类活动产生垃圾总量的40%。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
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人均资源等条件不同,对绿色建筑的研究与理解也存在差异。
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节约能源,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提出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主要内容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环境保护,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提法不同,内涵相通,具有某种一致性,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建筑理念。
我国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都严重不足,同时我国的消费增长速度惊人,在资源再生利用率上也远低于发达国家。
我国各地区在气候、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中国现有建筑总面积400多亿平方米,预计到2020年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
在我国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意义重大而十分迫切的任务。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反映建筑领域可持续发展理念,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1 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引导采用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推动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节能建筑的评价,编制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评价。
1.0.3 节能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节能建筑的评价应包括建筑及其用能系统,涵盖设计和运营管理两个阶段;
2 节能建筑的评价应在达到适用的室内环境的前提下进行。
1.0.4 节能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节能建筑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遵循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节能的基本方法,设计和建造的达到或优于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建筑。
2.0.2 节能建筑评价energy efficient building assessment
按照建筑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对建筑的节能性能进行分析判断并确定出节能建筑的等级。
2.0.3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l℃,在单位时间内经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
2.0.4 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mean b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考虑了围护结构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
2.0.5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节能建筑评价应包括节能建筑设汁评价和节能建筑工程评价两个阶段。
3.1.2 节能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小区为对象。
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室外部分的指标应以该栋建筑所处的室外条件的评价结果为准;建筑小区的节能评价应在单栋建筑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小区的节能等级应根据小区中全部单栋建筑均达到
或超过的节能等级来确定。
3.1.3 节能建筑设计评价应在建筑设计图纸经过相关部门的节能审查并合格后进行;节能建筑工程评价应在建筑经过相关部门的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并运行一年后进行。
3.1.4 申请节能建筑设计评价的建筑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
2 规划与建筑没汁文件;
3 规划与建筑节能设计文件;
4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3.1. 5 申请节能建筑工程评价除应提供设计评价阶段的资料外,尚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
2 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检测报告、专项分析报告、运营管理制度文件,运营维护资料等相关的资料。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2.1 节能建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建筑规划、建筑围护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与照明、室内环境人类指标组成;节能建筑工程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建筑规划、建筑围护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与照明、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七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应包括控制项、—般项和优选项。
3.2.2 节能建筑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或第5章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应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A、AA 和AAA三个等级。
节能建筑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2.2—1或表3.2.2—2的规定。
3.2.3 AAA节能建筑除应满足本标准第3.2.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围护结构指标方面,居住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2项,公共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3项;
2 在暖通空调指标方面,居住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2项,公共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4项;
3 在电气与照明指标方面,居住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1项,公共建筑满足的优选项数不应少于2项。
3.2.4 当本标准中一般项和优选项中的某条文不适应建筑所在地区、气候、建筑类型和评价阶段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参与评价,参评的总项数可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应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对项数的要求按原比例调整后,每类指标满足的一般项数不得少于1条。
3.2.5 本标准中各条款的评价结论应为经过或不经过;对有多项要求的条款,不满足各款的全部要求时评价结论不得为经过。
3.2.6 温和地区节能建筑的评价宜根据最邻近的气候分区的相应条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