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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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XX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是覆盖各部门单位的综合性办公信息管理系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与重要载体。

第二条学校按照“安全实用、逐步完善”的原则建设OA系统。

第三条为保障学校OA系统能够顺利推广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依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系统的组织管理第四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OA系统的主管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与指导下,负责学校OA系统建设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结合智慧化校园建设,制定系统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系统的有关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管理,保证系统规范、有序运行。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设OA系统管理员一名,具体负责OA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制定系统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名OA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一名OA系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OA系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 OA系统负责人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二)组织完成学校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推广的各项任务;(三)负责组织本单位使用系统人员的培训;(四)负责本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五)对本单位系统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六)负责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其他有关事宜。

第八条 OA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部门OA系统所有流程、表单等的制订工作;(二)负责培训和指导本部门人员OA系统的使用操作;(五)接受学校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六)处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其他有关事务。

第三章系统的信息管理第九条各门单位须对自己在OA系统中发布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内容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和严肃性负责。

第十条学校OA系统中各种公文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和学校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以电子文件形式在OA系统中流转、发布的各类校内公文,学校不再使用和接收各单位就其制作的纸质公文。

大学办公自动化OA系统管理办法

大学办公自动化OA系统管理办法

大学办公自动化(OA)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升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以下简称 OA 系统)科学规范管理和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 系统是覆盖学校各单位的综合性办公信息管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内容主要包括公文管理、议题申报、会议管理、督办管理、工作日志、文档管理、一般性业务等功能模块。

OA 系统运行实施后,除涉密公文等特殊事项外,学校党政综合事务均使用 OA 系统完成。

第三条OA 系统运行应坚持优化办公流程、提高办公效率为原则,OA 系统处理办公业务应该遵守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四条OA 系统由学校集中管理。

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OA 系统的基础平台维护、数据备份、网络接入及各项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保障系统可操作性、安全性及稳定性。

第五条学校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 OA 系统的总体运行等工作,设专人为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日常运行管理与监督,协调技术开发公司解决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根据组织部干部任命文件确定 OA 系统中二级单位的机构设置和单位负责人职务信息的提供和确认。

第七条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按照电子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 OA 系统中产生的电子公文及其他电子材料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并负责各类归档电子公文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负责 OA 系统中人员信息的全面管理,指定专人(一般为二级单位综合科或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作为人员信息管理员,及时提供和核对 OA 系统使用人员的人事信息(含岗位职责等内容)。

第九条涉及 OA 系统的其他管理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协助做好 OA 系统的数据管理维护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使用职责第十条OA 系统的使用范围包括全校教职员工及需要使用该系统的其他人员。

OA 系统用户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分为管理用户和普通用户,具备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校内各单位应明确一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OA 工作的责任人,指定一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业务规定及流程、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人员(一般为二级单位综合科或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为本单位 OA 管理员。

东鲁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东鲁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东鲁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系统)是覆盖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部及学院(统称“二级单位”)的综合性校务管理信息系统,是“互联网+重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为保障OA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科学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公文管理、会议管理、事务管理、简报信息、信息公开、督办管理、部门协同及部门通讯录、行事历等。

第三条OA系统用户涵盖学校正式在册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展到非正式在册工作人员。

第四条OA系统用户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分为管理用户和普通用户,具备相应的管理和使用权限。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校长办公室是OA系统的主管部门,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OA系统建设的协调与管理。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制定OA系统建设计划、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单位OA系统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系统规范有序运行。

校长办公室设OA系统管理员一名,具体负责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用户培训及业务咨询工作。

第七条二级单位是OA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OA系统。

第八条信息化主管部门是OA系统的技术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系统开发与建设、系统运行技术支持、系统技术培训等。

第九条建立OA系统经费保障机制,将OA系统建设经费纳入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统筹管理。

第三章二级单位管理职责第十条二级单位应确定一名单位负责人作为OA负责人;确定一名系统管理员和一名系统中转员(两者可以兼任),负责本单位OA系统的管理和日常办公信息的处理。

第十一条二级单位OA系统负责人工作职责:(一)组织完成学校下达的OA系统建设任务;(二)负责本单位OA系统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保密;(三)督促和检查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和中转员的工作;(四)组织开展本单位OA系统用户培训;(五)负责OA系统其它有关事宜。

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

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以下12个方面探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的意义、目标、内容、措施和优化策略等。

一、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现代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合理规范学校内部办公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该制度的建立对于推动学校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目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数据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保护学校信息安全,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制度的内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系统建设、系统运行、信息保障、数据管理、用户权限、网络安全等方面。

其中,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硬件设备的购置和配置、软件安装和升级等;系统运行主要包括用户登录和注销、系统操作流程等;信息保障主要涉及备份和恢复、安全策略实施等;数据管理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录入、存储和查询等;用户权限主要包括用户角色和权限的设置、权限分配等;网络安全主要包括网络设备和系统的安全防护、信息传输的加密等。

四、管理措施要有效管理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系统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用户的操作技能和应对能力;定期进行系统评估和审核,及时调整和优化系统配置。

五、保障机制为确保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

包括备份和恢复机制,以保证数据不丢失;定期更新和升级系统和软件,以保证系统的功能完善和安全性;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攻击监测,保护系统不被非法侵入;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系统故障和意外情况。

六、风险管理在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管理中,应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管理策略。

如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加强对系统的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建立安全管控制度,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办公效率,节约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办公流程,现就学校办公自动化(以下简称OA)系统的规范使用,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OA系统是数字化校园的一个子系统,是学校实现办公自动化的基础平台,包括周程安排、公文处理、通知公告、综合信息、站内信、移动办公等功能模块。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三条本系统运行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党政办公室为主管单位,负责日常运行;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用户管理、信息日常管理、资料收发及检查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日常管理与监督,指导各使用单位操作办公自动化工作流程。

第五条信息中心安排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OA系统管理员(OA秘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责任第七条各部门分管OA系统负责人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部门OA系统使用管理;(二)完成学校OA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的各项任务;(三)负责组织本部门使用OA系统人员的培训;(四)负责本部门OA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五)对本部门OA系统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六)负责本部门OA系统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八条各部门OA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本单位OA系统中用户管理和维护,负责各类文件和信息的传递、分发、清理及内部归档等工作;(二)负责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在OA系统中非涉密信息的互相传递(发送、接收)工作,确保信息处理及时、准确、畅通;(三)负责本部门在OA系统中信息的日常维护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四)确保本部门办公网络安全、畅通;(五)接受学校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单位的业务指导,并具体负责培训和指导本部门其他人员对OA系统的使用操作;(六)处理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工作其他事务。

第四章帐户管理第九条各单位的相关教职员工(统称用户)在系统中分配唯一实名制帐户。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二、使用权限1.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权限应按照工作职责划分,在合理范围内授予相关人员使用权限。

2.系统对于机密级别的信息,只能授权给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使用。

3.每个用户只能拥有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合理权限,不得随意提升权限或擅自借用他人权限。

三、安全管理1.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信息,不得将账号密码告知他人或泄露给他人。

2.不得采用弱密码,密码应复杂、定期更换并定期检查密码强度。

3.用户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时,应遵守公司的网络安全规定,不得传播病毒、恶意软件等。

4.禁止未经许可擅自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进行一些未经授权的操作,如删除系统文件等。

四、数据管理1.用户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时,应使用标准命名规范进行文件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禁止删除他人文件或数据,如有必要,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3.用户在导入或导出数据时,应注意数据的导入导出格式,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4.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数据备份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五、维护管理1.系统管理员应进行定期的系统维护和升级,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用户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时,如发现系统存在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给系统管理员,并配合解决问题。

3.所有系统修改和系统安全升级必须经过审批并记录在案。

六、培训和文档1.公司应对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用户的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2.应编写系统使用手册和操作指南,以供用户参考,同时应及时更新手册和指南内容。

七、违规责任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用户,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录扣分、停用权限、甚至解聘等。

2.对于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用户,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追究违规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用以指导和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管理质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为公司的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制度法规
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制度法规是指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其中的内容:
1. 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范围和目的:明确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范围和目的,确保
其在办公工作中的合理应用。

2. OA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责任:明确OA系统的建设与维护责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3. OA系统的使用权限和管理:明确OA系统的使用权限和管理规范,包括用户的级别、权限分配、注册、登录、密码保护等。

4. OA系统用户行为规范:规定OA系统用户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非法操作、滥用权限、泄露信息等行为。

5. OA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措施:明确OA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备份、数据加密、防火墙等保护措施,以及数据的存储、传输、访问控制。

6. OA系统的更新和升级管理:规定OA系统的更新和升级管理规定,确保系统功能的持续优化和升级。

7. OA系统的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持:明确OA系统的故障处理和技术支持流程,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需求。

8. OA系统的培训和使用指南:提供OA系统的培训和使用指南,确保用户了解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流程。

9. OA系统的监督和评估:建立OA系统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系统的运行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以上仅为可能包括在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运行管理规定制度法规中的一些内容,具体的制度和法规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办公自动化(OA)系统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OA)系统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

办公自动化(OA)系统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对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保障系统中的信息安全。

2 适用范围所有使用了OA系统的计算机。

3 职责3.1信息化办公室3.1.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在OA系统实施及运行期间为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并定期对使用OA系统的单位进行检查;3.2各二级单位3.2.1 OA系统的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3.2.2 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本单位OA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技术指导工作。

4 定义4.1 OA系统软件:包括个人办公、网络办公、信息管理、辅助办公、其它应用及位于后台的系统设置五大模块。

4.2 OA系统硬件设备:包括网络中心机房设备,全公司室内、室外布线,各单位安放的机柜、交换机、以及光纤收发器等线路及设备。

5 工作程序5.1 日常使用5.1.1 各单位要确定一个OA管理员并报信息办备案。

5.1.2 用户在使用邮件时,应经常清理过期邮件,保证邮箱的容量。

5.1.3 用户在参与网上留言、在线交流、论坛等栏目时,应做到文明用语。

5.1.4 各模块对应的管理、维护人员要及时录入信息,尽量使本模块中的内容完善,文档丰富,模块的内容至少每周更新一次。

5.1.5 各模块名称,对应的部门,管理人员和相应权限及主要任务如“附表一”所示。

5.1.6 OA系统各模块的管理员要做好本模块的权限设置,如本模块下属的栏目管理员、类别管理员、论坛版块管理员等。

5.1.7 公司目前暂不具备办公自动化条件的部门,按传统的纸质文件方式进行办公;具备办公室自动化办公条件的部门,对于OA系统中已经建立的模块或流程,在试运行期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并行使用,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系统正式运行之后,则不再使用传统的纸质方式进行传递。

需要在系统中设置工作流程的单位需按“附表二”的格式报批后,由OA系统管理人员录入到系统中。

5.1.8 各OA用户每天至少在上班和下班时间各登陆一次OA系统,及时查看个人待办事宜及邮件,如发现某人连续2天(出差、节假日、病事假除外)没有处理已经被催办的事宜,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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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 (1)学院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2 (7)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3 (12)个人使用电脑及网络的管理规定4 (17)学生个人电脑的使用要求5 (18)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院办公效率,节约运行成本,规范办公流程,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我院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范使用,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办公自动化系统是我院数字化校园的一个子系统,包括内部邮件、会议安排、公告通知、公文发布、文件阅办、请示(报告)批办等功能模块,是我院实现办公自动化的基础平台。

第二章系统管理第三条本系统运行由学院集中统一管理,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主管部门,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系统维护,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信息资料收发、日常管理及检查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院办、党办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各使用单位操作并协调解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定期备份数据。

第六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纳入分管工作范围,并指定一名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本部门该系统使用和相关事宜的协调处理,支持学院系统管理员开展业务指导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查收本系统发布的各类文件、信息,并履行相关告知、文件传阅和归档等职责;负责本单位和人员信息变更处理等。

第三章帐户与系统安全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的教师员工(统称用户)均在系统中分配唯一实名制帐户。

上述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办理销户或转户手续。

第八条为了不影响正常工作,新增人员的开户和调离岗位人员的销户或转户由所在单位及时提出书面申请,由系统管理员办理。

因使用单位名称、公章、用户出现变更、撤销、合并等情况而需要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做相应处理的,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系统中用户拥有的帐户的公文处理权限由院办、党办根据该用户的行政和党务分工所赋予的岗位职责分配,并根据岗位和分工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第十条实验实训中心系统管理员应采取实时监控、定期备份、定期查杀病毒等措施,防止系统中数据的丢失和被非法使用,确保系统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各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户资料。

用户密码应经常更换,登录系统后因故离开要退出系统,以确保帐户安全。

用户密码遗失或遗忘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并通过系统管理员封锁该用户的帐户;解封帐户需持本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实验实训中心办理。

第十二条涉密公文及有关资料不得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办理,仍沿用原有处理办法并按规定范围发布,如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泄密等事故的,依据《保密法》及相关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使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从事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该系统的操作及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尽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所有使用人员要自觉遵守系统运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自己的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必须对文件资料的保密性、正确性、完整性、发布范围负责,不得将涉密信息、带毒文档录入该系统。

第十五条按规定应使用本系统的人员,如因出差、请假等特殊原因离开而无法及时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处理文件时,须事先通过工作授权功能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代理人应履行委托人的一切义务。

第十六条不得在本系统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公告或讨论,一切言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他人权益及隐私,严禁在讨论区发布私人信息。

第十七条各用户必须每天上班后及下班前及时登录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以免影响和耽误工作。

第五章电子公文的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电子公文是指有别于纸质公文的以计算机电子文档为载体,以计算机网络及其他数据通信介质为传递渠道的新的公文及公文处理形式。

第十九条实施电子化办公后,除涉密公文外,院党政发文办理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完成。

第二十条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电子公文的文种、格式、行文规则须遵守现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我院相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每一环节的办理人可以使用系统提供的功能完成各自应该处理的工作,办理人处理完自己应处理的事务后,应将工作单发送给流程规定的下一环节处理人员。

如下一环节有多人可供选择,则根据公文的内容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选择正确的发送对象发送,如发送错误,应在接受方未办理前及时收回。

接受方收到通知信息后,应及时办理。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公文处理的时效性,各单位、各部门有关人员应经常进入系统查看有无需要自己处理的事宜。

不能以未获取办公信息的任何理由延误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院电子公文归档实行纸质载体和电子文档双套制,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互为镜像。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运行的电子公文,办结后统一由本单位、本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员完成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其他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关的电子文档按学院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第二十六条办公自动化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要定期输出纸质文档进行归档。

第二十七条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电子公文与原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对外发文和学院用于存档的纸质公文由院办、党办统一印制、用印。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从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复制公开发布的公文为纸质形式,被复制的电子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系统中其他模块的使用和管理,参考以上规定执行。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三十一条当办公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院办、党办或实验实训中心,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第三十二条办公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及时排除时,各使用单位可暂时按照原方式(有纸化办公)进行操作,保障正常办公。

待恢复正常后,需在系统中补发该文件。

学院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2第一条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推广现代化教学手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办公的含义是指校内所有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活动。

办公自动化是指使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办公设备和多媒体教育技术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

第三条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是我院办公自动化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全院办公自动化规划、网络与数据建设和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第四条办公自动化的内容包括:在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活动中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并将在活动中形成的数据电子化,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各部门、个人各司其职,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一)权限与责任:凡在校园网的办公系统上发布全院性新闻、公告的,须经学院有关部门授权;发布本部门信息的,须经部门领导审核;车辆安排等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的部门管理活动需求须由部门负责人操作;电教设施申请、电脑故障报修、后勤报修由使用者操作。

功能菜单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人员负责。

(二)处理时限:原则上优先处理办公自动化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的事物。

凡学院配机的用户,每个工作日8:30前必须开机登录办公系统浏览信息,处理相关事务,并在当天下班前30分钟将处理结果答复对方。

(三)电子档案:办公活动形成的电子数据、文档作为历史档案的一部分,应妥善保管。

年底将属于归档范围内的电子档案以磁盘、光盘或打印件形式移交给学院综合档案室。

(四)专人负责: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办公自动化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规划和建设起着协调、指导作用。

部门兼职信息员为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联络员和部门数据信息的提供者。

(五)保密及安全:凡已经联上校园网的用户,必须遵循国家和学院有关网络安全和保密的规定。

有破坏网络安全和泄漏机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六)防盗防毒:各用户必须做好防盗、防病毒措施。

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的技术防范,并会同保卫处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兼职信息员工工作要求(一)各部门兼职信息员作为学院校园网络建设的骨干,是学院网络综合管理部门和本部门联系的纽带,承担本部门的信息收发和网络安全的责任。

(二)信息员的日常工作是将校园网及办公自动化的信息及时传达到本部门,并给予本部门人员技术指导。

(三)信息员应配合信息网络室检查和维护本部门计算机,如协助安装杀毒软件并督促其使用者维护等。

(四)负责本部门办公信息的网上发布和本部门主页的更新及数据维护,对涉密信息严禁上网。

(五)信息员有权监督本部门人员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允许非本院教工使用办公用计算机和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禁止私自安装调制调解器。

(六)接受学院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的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自觉提高业务水平,能基本解决本部门教工计算机故障及网络故障,如不能解决应报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七)严格遵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如发现本部门教工在网络上发表非法言论和浏览非法信息应给予制止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办公自动化使用情况作为教工年度考核和评优的内容之一。

第八条学院鼓励教工参加本院举办的电脑应用培训,授课人员的教学时间计入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线路故障的报修及维护。

(一)维护的基本原则1、学院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线路故障由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维护。

2、除网络故障由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上门维修外,其他办公设备故障一律送中心网络室登记、维修;3、先送修先维护,按送修先后顺序安排维护人员检查维修,网络线路故障优先解决;4、故障由非教工人员使用造成;网络配置由非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授权人员修改造成;使用MODEM上网受到黑客攻击;因浏览非法网站造成的配置被修改等,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可以不予维护或推迟维护,并报所在部门处理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发生故障时由用户填写维修审批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送设备及审批单到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经维修人员诊断后报中心领导审批。

维修完好后由用户签领。

(三)维修方法1、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对报修应给予及时响应,并安排维护人员维护;2、维护人员应做好维护单的填写工作,当维护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配件损坏需更换时,应在设备维修审批单中描述需要更换配件的情况,报中心领导审批。

并由设备管理员调配配件;设备在校内无法维修的,统一送校外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则有维护人员负责与厂家联系报修事宜。

(四)反馈评价1、维护人员维修完毕,用户必须在维修回执单上签名确认故障已排除,并填写意见;2、计算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会不定期给用户打电话查询维修情况,获取评价信息,并依据评价信息作为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依据。

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3第一条为了加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络)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络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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