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厦门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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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教务系统关于学生转专业报名操作文档

厦门大学教务系统关于学生转专业报名操作文档

厦门大学教务系统关于学生转专业报名操作文档
—转专业报名
说明
新教务系统分为管理端、选课端、师生服务端。

管理端使用者是教务处管理人员和各院系教务员,选课端使用者是学生个人,师生服务端使用者是学生、教师。

此文档主要讲解在新教务系统中师生服务端如何进行转专业报名。

转专业报名
学生登入师生服务系统:
路径:转专业报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当“报名”为可点击时,表示转专业报名已开放,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的内容。

点击“报名”,可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查看,可查看已申请的转专业。

点击
第二步:查询院系,点击“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按钮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注意两个志愿考试科目的要求,只有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报名方为有效:1. 志愿一和志愿二的科目一致,如都是英语+数学A,英语+数学B,或者英语+语文;2. 第二志愿的科目要求低于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A,第二志愿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B。

点击
第三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可在审核通过之前进行变更。

若需要退报,可点击“退报”按钮。

退报
第四步:报名情况查看,可点“查看”查询。

转专业审核情况可在“状态”一栏查看。

第五步:当确定报名志愿后,点击“打印”。

系统自动生成《厦门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报名表》,请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填上联系方式、申请理由、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教务人员。

点击。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厦大教[2005]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本科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本科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向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教务处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学生有缴纳学费的义务。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其专业年级的缴费标准,按照一学年(只需注册一学期者按一学期)额度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厦门大学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是为了适应不同学生的兴趣和能力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根据该方案,学生将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选择不同的经济学类专业方向,以便更好地培养他们在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该分流方案提供了以下几个专业方向供学生选择:
1. 国际经济与贸易:该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对国际经济活动和贸易的理解与分析能力。

学生将学习国际贸易政策、国际金融市场和跨国公司运营管理等课程,以及相关的贸易政策和法律知识。

2. 金融学:该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学生在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生将学习金融市场、投资管理、企业融资和金融风险管理等相关课程,以及国内外金融法规和政策。

3. 经济管理:这个专业方向着重于为学生提供在组织和企业管理方面的培训。

学生将学习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和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并获得有效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

4. 统计学:该专业方向注重培养学生在数据分析和统计方法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生将学习概率论、统计推断、数据挖掘和统计软件的应用等课程,以及进行实证研究和数据解读的能力。

通过这些专业方向的选择,学生能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深入学习,并为未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此外,厦大还提供了一些跨学科的选修课程,旨在帮助学生获得更广泛的知识背景并提供更多的选择。

总的来说,厦大经济学类专业分流方案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选项,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能力需求。

这将有助于培养出多才多艺、适应性强的经济学人才,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教务处

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厦大财[2004]6号高等教育阶段,各类学生缴费(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上学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按规定缴费,是学生诚信的一个重要体现。

教育收费是高等学校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收费项目经物价部门批准并执行。

为了加强各类学生的完费注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类学生每学年应缴的费用1、各类学生每学年应按物价部门批准我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交缴学费(培养费)。

2、由学校安排住宿的本专科生及需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应按入住的宿舍类型及标准缴交住宿费。

各类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完费注册。

1、各类学生注册、入住按照“先缴费,后注册,后入住”等原则进行管理。

2、各类学生各学年应缴的费用项目和金额,在入学前或上学期末由校财务处发文,通过各学院(系、所)通知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新生由招生办负责通知)。

学生或其家长应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的10天前,将本学年应缴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存入银行缴费卡中,由校财务处通知银行代扣应缴费用。

校财务处向银行索取收费票据及缴费清单,各学院(系、所)负责办理学生注册工作的责任人凭学院(系、所)的证明于注册前一天到财务处领取代扣收费票据及清单。

此后的收费票据及清单由财务处通知学院(系、所)领取。

3、各类学生缴费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系、所)办理注册手续。

各学院(系、所)负责办理学生注册手续的教学秘书应凭财务处出具的收费票据予以注册,并将收费票据(“交款人”联)交给学生。

需由学校安排住宿的学生须持住宿费收费票据到物业管理部门或曾厝垵学生公寓办办理入住手续。

4、各类学生在注册前未足额缴清学费或培养费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其所修课程暂不予确认成绩,待缴清后确认;未足额缴清住宿费的,学校暂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5、确实由于经济条件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清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的学生,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注册、入住等手续。

厦门大学新高考选科有什么要求

厦门大学新高考选科有什么要求

厦门大学新高考选科有什么要求厦门大学新高考选科有什么要求以厦门大学在浙江省招生专业选科要求为例: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要求类中所含专业本科人文科学试验班不提科目要求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言、考古学、哲学、历史学本科工科试验班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本科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与医学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本科经济学类不提科目要求金融学、保险学、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本科金融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法学类不提科目要求法学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加会计或财务)不提科目要求英语(加会计或财务)、俄语(加会计或财务)、德语(加会计或财务)、法语(加会计或财务)、西班牙语(加会计或财务)、日语(加会计或财务)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不提科目要求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本科英语(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不提科目要求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本科广告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数学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物理学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物理学、天文学本科物理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化学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化学、能源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测量学与技术本科海洋科学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本科海洋技术(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统计学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本科材料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能源动力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人工智能(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计算机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通信工程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软件工程(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软件工程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数字媒体技术(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化学工程与工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化学工程与工艺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本科建筑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本科基础医学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临床医学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本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管理科学、电子商务本科工商管理类不提科目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本科会计学不提科目要求本科会计学(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生专业)不提科目要求本科公共管理类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本科音乐表演不提科目要求本科音乐学不提科目要求本科绘画不提科目要求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不提科目要求本科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不提科目要求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不提科目要求厦门大学有哪些专业厦门大学的专业主要有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厦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

厦门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

音乐系
艺术学院 美术系
设计系
艺术类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 艺术类 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含多媒 体方向、动画方向)。
院 化学系 化学类(含化学、能源化学、化 理工 学生物学) 化学 能源化学 化学生物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理学 理学 理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理学 理学
化学化工 化学生物学系 学院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化学工程与工艺(含生物工程) 理工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生物学系 材料类 理工
计算机类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理工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 理工 信息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 学与工程、 电磁场与无线电技术)
仪器与电气系 航空航天 机电工程系 学院 动力工程系 飞行器系 自动化系 软件工程系 软件学院 数字媒体工程系 建筑系 建筑与土 城市规划系 木工程学 院 土木工程系 临床医学系 口腔医学系 中医学系 护理学系 航空航天类(含机械类、电气类、 理工 仪器类、航空类、自动化)
授予学位 文学 艺术学 文学 历史学 历史学 哲学 法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管理学 法学 法学
学院
侨务与外交系 金融系 文、理
财政系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经济学系 统计系 会计学系 财务学系 企业管理系 管理学院 市场学系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管理科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系 数学科学 概率与数理统计系 学院 信息与计算数学系 物理科学 物理学系 与技术学 天文学系
外交学 金融学 金融工程 保险学 财政学 税收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务 经济学 统计学 经济统计学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管理科学 电子商务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统计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 天文学

厦大分专业暂行办法

厦大分专业暂行办法

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选择专业应坚持如下原则:1.坚持学生自主选择、院系引导和调控相结合原则。

2.坚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与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学生选择专业的具体要求第三条学生应选择本人所在大类所属专业。

第四条学生选择专业一般在入学一年后、两年内(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第五条学院应为学生选择专业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指导。

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新生研讨课、本科生导师指导等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景,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引导学生在兼顾学习兴趣基础上理性选择专业。

第三章学生选择专业的程序第六条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学科发展规划和现有教学资源等制定专业接收计划。

接收计划应包括专业名称、接收人数、成绩排名规则(纳入排名的课程和成绩排名方法等)、专业先修课程等要求。

第七条为保证学生公平、公正选择专业,凡纳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第八条学院应在学生选择专业至少10个工作日前公布专业接收计划,并通知学生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成绩排名以及学习兴趣自主填报2或2个以上志愿。

第九条学院应根据专业接收计划、申请人数,按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确认各专业接收学生的名单。

第十条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所有申请学生都应作为预接收学生。

第十一条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数多于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按如下原则确认学生名单:1.凡高考成绩排名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相关科类实际录取人数至少前20%(具体比例由学院确定,排名次序由招生办公室提供),且入学后所有课程平均GPA达到3.0或以上者,将被优先确认专业。

2.学院按入校后的课程成绩对符合第十一条第1款的申请学生和其它申请学生分别排名(成绩排名规则应在专业接收计划中公布)。

厦门大学专业目录

厦门大学专业目录

厦门大学专业目录厦门大学现有各类学位授予教育,所开设的专业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其中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工学、农学以及管理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一、人文社会科学1.历史学:历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及其演变过程的学科,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进行研究。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历史学、世界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中国古代文献学、中国近代文献学等。

2.政治学:政治学是研究国家政治体制、政治实践、共同体政治行为以及政治现象的社会学科。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国际政治、中外政治制度比较、中国外交史等。

3.法学:法学是研究国家法律体系以及立法、审判等的社会学科。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法学原理、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经济法学等。

4.新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的学科,是探讨新闻传播活动的系统学习和思想实践,以及媒体所带来的影响、传播策略等问题。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传播学等。

5.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是研究社会和经济状况下的公共事务的学科,旨在为公共部门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国家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财政金融管理、行政法学等。

二、理学1.数学:数学是研究物理、化学、信息科学等科学及其研究方法的基础学科。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数学基础、数学分析、统计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

2.物理学:物理学是研究物质的性质及其变化的学科,以研究物质、力及能量的交换为主。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数理物理、实验物理、应用物理、生物物理、核物理、空间物理、光学与光子学等。

3.化学:化学是研究物质的结构、性质和变化的自然科学。

本科生可以选择专业有: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环境化学等。

4.生命科学:生命科学是研究生命科学性质的综合性学科,其主要内容包括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生态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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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 
厦大教〔2013〕56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选择专业应坚持如下原则:
第三条1.坚持学生自主选择、院系引导和调控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2.坚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与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学生选择专业的具体要求第六条学生应选择本人所在大类所属专业。

第七条学生选择专业一般在入学一年后、两年内(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第八条学院应为学生选择专业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指导。

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新生研讨课、本科生导师指导等形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景,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引导学生在兼顾学习兴趣基础上理性选择专业。

第三章学生选择专业的程序
第九条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学科发展规划和现有教学资源等制定专业接收计划。

接收计划应包括专业名称、接收人数、成绩排名规则(纳入排名的课程和成绩排名方法等)、专业先修课程等要求。

第十条为保证学生公平、公正选择专业,凡纳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第十一条学院应在学生选择专业至少10个工作日前公布专业接收计划,并通知学生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成绩排名以及学习兴趣自主填报2或2个以上志愿。

第十二条学院应根据专业接收计划、申请人数,按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确认各专业接收学生的名单。

第十三条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所有申请学生都应作为预接收学生。

第十四条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数多于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按如下原则确认学生名单:
1.凡高考成绩排名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相关科类实际录取人数至少前20%(具体比例由学院确定,排名次序由招生办公室提供),且入学后所有课程平均GPA达到3.0或以上者,将被优先确认专业。

2.学院按入校后的课程成绩对符合第十一条第1款的申请学生和其它申请学生分别排名(成绩排名规则应在专业接收计划中公布)。

3.学院按成绩排名,先确认符合第十一条第1款的申请学生,然后视剩余名额再确认其它申请学生。

第十五条经上述确认后仍有未被确认专业的学生,按学生下一志愿进行下一轮确认,依次类推。

第十六条所有志愿确认后仍有未被确认专业的学生,由学院与学生沟通后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依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确认专业。

第十八条经学院预确认专业的学生名单,应予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疑义后报教务处正式确认名单,教务处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

第十九条实施大类招生后,原有转专业作如下调整:如学院已做完专业分流工作,则按专业接收学生;如专业未分流,则按专业大类先接收学生,再由学院根据课程计划安排转专业学生与同年级或下一年级学生一起选择专业。

第四章学生选择专业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公室、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二十一条各学院成立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选择专业的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生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院系领导、具体负责该年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若干本科生导师以及教学秘书组成。

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实施办法应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高考成绩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等要素。

第二十三条学生选择专业应严格按规定办事,坚持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学校领导小组和各学院工作小组应认真受理师生的申诉,确保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凡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级开始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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