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格全套)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格全套)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格全套)

公司安全检查记录表

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

检查时间:检查组织部门:

参检人员:

隐患整改通知书

通知时间:接收部门:接收人:

事故隐患分析和现状评估报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填表日期:

重点部位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编号:SM-ZD-66090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 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原名称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记录备查。 对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经核实无误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记录 单位名称: 苏州雷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台账编号: 04

苏州雷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相关法律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一)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自查单位:(公)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隐患类别排查内容(在□中打√或×)自查隐患详情说明自查责任人核查隐患详情补充说明 安全教育管理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是否落实书面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护校安园”队伍是否建立□;校园保安数量是否达标□;保安是否持证、规范着装上岗□; 2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所有教职工分岗位签订《学校岗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是否签订涉及日常安全教育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安全、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协议□;学校法人是否与校园内职工用房责任人或校园外教育用房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3是否建立与学校实情相符的安全管理网络图□; 4是否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否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是否聘请公安、消防、食药、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专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6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实行分类存放、

专人保管、登记使用□; 7安全教育活动过程是否落实□,学校领导每月是否落实安全工作专项部署会议学校分管负责人是否落实安全隐患周排查制度(工作台账)□; 8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运动会、参观学习、实习、艺演出、外出参赛等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并建立分级审批制度□; 9学校是否修订完善与学校实情相符的涉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防火灾、防冰冻、防溺水、防震、防空袭、防重大传染流行病、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防暴恐袭击、防意外事故等各类应急预案□; 10学校领导是否落实领导干部安全工作一日体验制度□; 11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是否建立双线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学生假期或非上课时间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家庭间、学生间的隐形矛盾排查□; 12日常巡查工作是否实现无缝对接,巡查记录是否落实□; 13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六个一”要求:一次主题教育、一条宣传横幅、一次主题班会、一期板报、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有条件的家庭家长带队开展一次游泳活动)是否落实□;“六不”措施是否落实(即不私自下水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2883—2016 I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做法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具体做法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分类:上级部门检查、月度综合安全大检查、各系统专业检查、临时性检查(上级部门、法定节假日及复工复产检查)、区队、班组员工日、周隐患检查、管理干部巡查、带班领导及中层带班隐患检查、专项检查、干部上岗记录隐患检查。 (一)上级部门检查 每月根据上级部门来矿检查时间安排,矿领导应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按时安排人员参加迎检,并积极配合(提供 检查组所需内业资料),检查结束后,由矿长亲自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措施,根据检查文书所列隐患,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按照“五定”表形式,制定隐患落实整 改表,一是经部门领导、矿长审签后,下发至主管部门;二 是通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平台隐患录入子系统(录入),由 主管部门安排相关区队(或人员)进行落实、整改,并及时 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平台(隐患录入子系统)上进行闭环、销号、销警,(隐患闭环管理分为六项:白色:正常,未超 出整改时限,绿色:轻警,超出整改时限0—1天之间,蓝色:低警,超出整改时限1—2天之间,黄色:中警,超出 整改时限2—3天之间,橙色:重警,超出整改时限3—4天 之间,红色:巨警,超出整改时限4天以上),凡是超过整 改时限未进行闭环、销号、销警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条,(此项只考核主管部室),在隐患落实整改期间,由安

全管理部安排安全员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所查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部专职人员编写隐患整改报告,经部门领导、矿长审签后,加盖公司公章,于检查文书要求前2日内上报至相关检查部门进行备案。 (二)月度综合安全大检查 1、下发通知:在组织检查前由安全管理部编写检查通知(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及人员、相关要求等),并经矿长签批后,通过公司1号群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平台首页下发,通过检查方法的改变,取消了原有的口头通知不规范性,提高了安全检查的严肃性; 2、组织签名、召开会议:由安全管理部专职人员负责制定检查标准、签名表、各组隐患登记表,并于检查当日8:30分之前组织参加检查人员进行集中签名,同时协助部室领导召开检查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专业(重点)、安排每组带队负责人、检查行走路线、清点各相关部门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人员参加检查等); 3、责任追究:各检查小组按照区域分工负责本小组行走路线隐患排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过后一个周期(循环)内,被矿级领导或上级部门查出较大以上隐患存在时,追究该检查组失查责任,并对该检查组所有成员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考核; 4、隐患汇总上报:各检查组所查隐患于12:00前报送至安全管理部,并在下午14:00召开各小组组长会议,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会审、核实,通过“碰头会”的召开,进一步

水利工程全套表格与填写范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 目录 填表基本规定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第二部分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第九部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填表基本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 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如:95.0%。 6.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缝纹,抗压强度25.3 23.3Mpa。 7.表头填写。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9.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10.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但实测值应作表格附件备查。 11.《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内用斜线“/”表示。 12.《评定表》从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施工单位填写自评等级。监理人员复评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的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监理单位复评意见”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复评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

(完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完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辑整理: 尊敬的读者朋友们: 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部内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为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总则 1。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各单位、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督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 要实现安全生产,就必须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何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介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仅供学习参考。 一、《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 《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修正,修正部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内容更全面、责任更明确、要求更严格、实施更规范、表述更科学。 1、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要求 (1)对生产经营单位要求(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2)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要求(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①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 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③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⑤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3)主要负责人职责要求(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7项):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要求(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7项):①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②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③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④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⑤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⑥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⑦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其他从业人员履职要求(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对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1)基本要求(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2017水利工程监理规范全套表格(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2014版水利(SL288-2014)施工监理工作最新常用表格 附录E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E.1 表格说明 E.1.1 表格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承包人用表。以CB××表示。 2 监理机构用表。以JL××表示。 E.1.2 表的标题(表名)应采用如下格式: 注2:“施工放样报验单”——表格名称。 注3:“承包[ ]放样号”——表格编号。其中①“承包”:指该表以承包人为填表人,当填表人为监理机构时,即以“监理”代之。②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两个以上承包人时,为区分不同承包人的用表,“承包”可用其简称表示。 ③[ ]:年份,[2003]表示2003年的表格。④“放样”:表格 的使用性质,即用于“放样”工作。⑤“号”:一般为3位数的流水号。

的第3次放样报表可表示为: E.2 表格使用说明 E.2.1 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采用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表格;如果表格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可调整或增加表格。 E.2.2 各表格脚注中所列单位和份数为基本单位和推荐份数,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予以具体指定各类表格的报送单位和份数。 E.2.3 相关单位都应明确文件的签收人。 E.2.4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可用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申报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灾害应急预案、施工工艺试验方案、专项检查试验方案、工程测量施测方案、工程放样计划和方案、变更实施方案等需报请监理机构批准的方案。

E.2.5 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检验月汇总表、工程事故月报表除作为施工月报附表外,还应按有关要求另行单独填报。 E.2.6 表格中凡属部门负责人签名的,项目经理都可签署;凡属监理工程师签名的,总监理工程师都可签署。表格中签名栏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视具体授权情况由相应人员签署。 E.2.7 监理用表中的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指所监理的施工合同名称和编号。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E.3.2 监理机构常用表格目录见表E.3.2 表E.3.2 监理机构常用表格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90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hidden dangers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工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工厂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工厂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工厂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厂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水利工程竣工资料[全套]表格

目录 一、工程项目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工程投标文件 4.开工报告 5.施工大事记 6.工程施工管理报告 7.竣工验收报告 8.竣工图(另册) 9.工程质量等级核验申请 二、工程质量管理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质量保证体系 3.岗位责任制 4.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 5.工程技术交底 6.图纸会审纪要 7.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三项制度 8.设计变更通知

9.施工日记 10.各种会议纪要、来往函件 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1.原材料、构件及设备合格证书 2.原材料复试报告 3.砂、石骨料试验报告 4.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5.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土料干密度试验报告 7.粉喷桩施工记录 8.土建工程定位测量资料 9.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10.沉降观测资料 11.设备安装调试资料 四、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资料 1.工程项目划分表 2.质检站对工程项目划分的批文 3.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表 4.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5.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6.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7.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8.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9.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自检记录表及拌和物质量评定表(1)Ⅰ分部xx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自检记录表 (2)Ⅱ分部xx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自检记录表 (3)Ⅲ分部xx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自检记录 ...... 附表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用表; 附表2、质量评定类《水利水电全集质量评定表》请去网上找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 附表1、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序号表格名称表格类型表格编号 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CB01 承包[ ]技案号 2 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CB02 承包[ ]进度号 3 施工图用图计划报告CB03 承包[ ]图计号 4 资金流计划申报表CB04 承包[ ]资金号 5 施工分包申报表CB05 承包[ ]分包号 6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CB06 承包[ ]机人号 7 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CB07 承包[ ]材验号 8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CB08 承包[ ]设备号 9 工程预付款申报表CB09 承包[ ]工预付号 10 工程材料预付款报审表CB10 承包[ ]材预付号 11 施工放样报验单CB11 承包[ ]放样号 12 联合测量通知单CB12 承包[ ]联测号 13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CB13 承包[ ]测量号 14 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CB14 承包[ ]合开工号 15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CB15 承包[ ]分开工号 16 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表CB16 承包[ ]设采号 17 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CB17 承包[ ]开仓号 18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CB18 承包[ ]质报号 19 20 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措施报审表CB20 承包[ ]缺陷号 21 事故报告单CB21 承包[ ]事故号 22 暂停施工申请CB22 承包[ ]暂停号 23 复工申请表CB23 承包[ ]复工号 24 变更申请报告CB24 承包[ ]变申号 25 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申报表CB25 承包[ ]进调号 26 延长工期申报表CB26 承包[ ]延期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资料整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一) (安全管理) 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1)项目部制定各工种或各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操作规程在作业部位进行悬挂。 2安全检查(1)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3)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有效整改,并记录。 3安全教育(1)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按现场人员名册填写;(2)经常性安全教育情况; (3)各工种及变换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情况。 4班组活动分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5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与之对应的上岗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无过期情况。其它操作工由企业培训发证上岗并建立档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二) (文明施工) 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 1现场围档(2)围挡材料选用坚固、稳定、美观; (3)围挡必须连续设置。围挡边不得堆放重压物。 2施工地场(2)有排水措施,现场无明显积水; (3)工程施工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4)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 3材料堆放(1)有材料堆放平面布置图,并按图堆放;(2)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符合规定。 4现场住宿(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严格分开; (2)在建工程未兼做宿舍; (3)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限定人数;(4)有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并上墙; (5)室内高度低于2.4m时,采用36V安全电压; (6)室内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 5生活设施(1)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并有水冲设施及专人管理; (2)食堂使用洁净燃料符合卫生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并穿戴工作服上岗; (3)生熟食分开存放,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相应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记录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相应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记 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相应隐患排查治理记录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安全经营。 3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科和公司领导报告。 安全科负责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记入隐患治理台账,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业务人员 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4隐患

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的分类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局部停止运行,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査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隐患排查分为公司排查和基层单位自查两种形式。公司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经安全科汇总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基层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安全管理) 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 1)项目部制定各工种或各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规程在作业部位进行悬挂。 ( 1)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2)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 (3)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有效整改,并记录。 (1)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按现场人员名册填写; 3安全教育(2)经常性安全教育情况; (3)各工种及变换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情况。 4班组活动分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5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与之对应的上岗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无过期情况。其它操作工由企业培训发证上岗并建立档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二) 序号排查内容1现场围档2施工地场3材料堆放 4现场住宿5生活设施 (文明施工) 排查要求 (2)围挡材料选用坚固、稳定、美观; (3)围挡必须连续设置。围挡边不得堆放重压物。 (2)有排水措施,现场无明显积水; (3)工程施工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4)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 (1)有材料堆放平面布置图,并按图堆放; (2)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符合规定。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严格分开; (2)在建工程未兼做宿舍; (3)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限定人数; (4)有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并上墙; (5)室内高度低于 2.4m 时,采用 36V 安全电压; (6)室内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 (1)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并有水冲设施及专人管理; (2)食堂使用洁净燃料符合卫生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并穿戴工作服上岗; (3)生熟食分开存放,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河北省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统计表式的通知》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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