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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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证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少儿推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在少儿出生后 1 个月内,其监护人应该到少儿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预防
接种证。

二、全市各预防接种门诊一致使用省卫生厅印制的“儿
童预防接种证” ,其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或使
用其余版式接种证。

三、预防接种证依据受种者的居住地推行属地化管理。

设有产科接种点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见告重生儿监护人实时
到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成立预防接种证。

四、预防接种门诊一定按规定为适龄少儿成立预防接种
证,作为少儿预防接种的凭据、记录、和证明;同时,做好
其余适龄人群预防接种的记录工作。

五、户籍在外处的 7 岁以及以下少儿居住当地时间在 3 个月以及以上,由居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实时成立预防接种
卡(簿),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成立预防接种证。

六、接种单位对适龄少儿实行预防接种时,应该检验预
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七、预防接种证由实行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

书写工整、
文字规范、填写正确、齐备、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
以阳历为准。

八、预防接种门诊在少儿入托、入学时,应配合托幼机
构、学校检验预防接种证。

未准时成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丢失者应给与实时补办。

九、预防接种证由少儿家长或其监护人保存,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加盖公章。

十、应实时录入少儿预防接种信息,依据一致的规定,将完成基础免疫信息库中的接种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备份。

预防接种登记报告与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登记报告与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登记报告与使用管理制度篇一:预防接种登记报告和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登记报告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应有专门保健医生负责乙肝、卡介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按实际需要定期领取《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及乙肝疫苗、卡介苗;并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

二、接生单位要在产房出生登记本上登记出生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具体情况。

特殊接种禁忌要注明。

三、规范填写《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和《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登记册》,并指导家长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到其居住地预防接种门诊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及各项预防接种相关资料。

四、每月5日前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上月出生儿童乙肝、卡介苗常规接种情况。

篇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制度1. 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

2. 做好预防接种信息登记报告,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登记、录入和更新,及时将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查询掌握流动儿童接种信息。

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上报。

3. 对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及时统计分析。

4. 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长期保管。

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1. 所有疫苗有专人管理,做好疫苗领发登记。

为保证疫苗来源正规渠道,应从本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领取时要索要疫苗批签发或批检验证明文件复印件、进口疫苗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过期疫苗要登记并上交。

2. 每年及时正确地制定下一年的疫苗需要量计划及时掌握疫苗使用量及耗损量。

3.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均按照冷链要求操作。

4. 冷链应有经培训的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做到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范本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范本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预防接种证的发放、管理和使用,确保接种证的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接种服务对象(包括员工及其家属、外来人员等)的预防接种工作。

二、管理原则1. 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完整准确:预防接种证要保证所有的接种记录都能准确反映接种史,避免漏接或遗漏。

3. 保密性:预防接种证涉及个人隐私,必须保护其秘密性,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和披露。

4. 定期更新:预防接种证应定期更新,更新后的证件将替代原有证件,确保证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接种证的发放和管理1. 接种证的发放:我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接种计划和规定,定期向接种服务对象发放有效的预防接种证。

2. 接种证的领取和核对:接种服务对象收到预防接种证后,应及时领取并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3. 接种证的使用和保存:接种服务对象应当妥善使用和保存预防接种证,避免丢失和损坏。

4. 接种证的更新:接种服务对象在接种计划中预定的时间和途径更新预防接种证。

更新时应提供相关的接种查验记录和证明文件。

四、接种证的使用要求1. 接种证的携带:接种服务对象在接种服务时应携带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方便接种工作人员查看和记录。

2. 接种证的查验:接种服务对象在办理入职、入学、参加公共活动等情况下,必须配合接种工作人员的接种证查验工作。

3. 接种证的报告和备案:接种服务对象应将接种证上的相关接种信息报告给所在单位或学校,并按照规定将接种证备案。

五、接种证的违规处理1. 擅自涂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或篡改预防接种证。

2. 丢失和损坏:接种服务对象如丢失或损坏预防接种证,需尽快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非法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使用他人的预防接种证,如发现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追究责任。

六、接种证管理的考核和奖励1. 考核指标:接种证管理工作将纳入综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包括接种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管理制度(2024版)
一、预防接种证由省级统一印制分发,所有接种单位必须使用省级统一印制分发的预防接种证。

二、医疗机构产科预防接种室根据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为在本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无论是否接种)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办理预防接种证。

三、常规预防接种门诊(站)负责为外省流入无预防接种证及本省预防接种证遗失或损坏的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补办预防接种证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以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预防接种证基本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如实录入。

接种信息必须通过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五、接种单位打印预防接种证接种信息时,省内接种信息必须从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获取,由接种单位通过扫码接种生成,不得手工录入;省外接种信息,应通过监护人提供的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或外省公共服务平台获取,不得根据监护人口述或图片等其他资料录入。

六、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做好预防接种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领取、发放记录,每季度核对,确保接种证领取数量、发放数量与库存数量保持一致。

七、预防接种证发放实行双人负责制,接种人员完成接种证打印、经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在发放记录审核签字后发放给监护人或授权人。

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是保护儿童和成年人免受疾病侵袭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得到广泛关注和实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防接种证卡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证卡的领取、保存、更新等方面,以确保信息准确,管理规范。

一、预防接种证卡的领取与保存为了方便家长随时查看和更新自己子女的接种情况,预防接种证卡的领取与保存工作至关重要。

首先,当孩子出生后,医院将主动为其发放预防接种证卡。

父母或监护人应确保及时领取,并仔细核对证卡上的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其次,预防接种证卡应妥善保存,避免磨损、水湿、日晒等损坏。

可以将其放置在专用的防尘袋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摩擦。

家长还可选择将证卡保存在保险柜或密封盒中,以防丢失或遭到不良影响。

二、预防接种证卡的更新与补办预防接种证卡的信息应及时更新,以保证接种记录的准确性。

对于幼儿园、学校等组织,应定期收集儿童和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卡,并及时更新信息。

同时,对于因各种原因丢失或损坏的证卡,应及时进行补办。

个人也可根据需要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证卡的更新和补办。

在办理更新或补办时,应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并提供准确的接种信息。

相关部门将根据提供的信息,核实证卡的有效性,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补办。

三、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的技术支持为了更好地管理预防接种证卡的信息,技术支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可以通过建立电子接种证卡数据库,将接种证卡的信息电子化存储,以提高信息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系统,方便管理人员根据需要查询和更新儿童和成人的接种记录。

其次,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技术,开展接种记录的在线查询和预约接种的功能。

家长可以通过网上平台或手机应用,随时查询和管理子女接种的情况,并根据个人需求进行预约接种服务。

四、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的意义与挑战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挑战。

在意义方面,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接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信任度,推动疫苗的有效推广。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证、卡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2、凡本地0-7岁儿童必须做到一人一卡一证。

3、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

4、预防接种证必须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逐级发放。

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5、预防接种证、卡由实施接种的工作人员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规范、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以公历为准。

6、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

接种卡由预防接种门诊集中专柜保管。

卡片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7、接种单位至少半年一次对预防接种卡片进行整理和核查,对迁入、外来和漏卡的儿童要及时转卡和补卡;对重卡、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卡片童要剔卡,接种单位要另行妥善保管。

8、发现卡片有接种日期记录错误者,应及时纠正,发现漏种者及时通知或上门核实补种,保证卡、证一致。

9、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0、及时将儿童接种情况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库中的儿童信息与卡、证一致。

预防接种卡 证 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卡 证 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制度一、预防接种卡的重要性1、提供健康证明预防接种卡是接种者获得的一种健康证明,它能够证明接种者已经接种了相应的疫苗,从而为接种者提供一份健康保障和安全保障。

2、预防传染病通过预防接种卡的管理,可以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3、促进免疫接种工作的开展预防接种卡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免疫接种工作的开展,保障接种者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预防接种卡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预防接种卡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程序。

2、加强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预防接种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接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应当加快推进预防接种卡的电子化管理,建立全国统一的预防接种卡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4、加强宣传和教育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接种者对预防接种卡的认识和重视,增强公众的免疫信息意识。

三、预防接种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开展定期的评估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预防接种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做好改进工作。

2、加强信息共享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实现预防接种卡信息的共享,确保信息流通畅通。

3、加强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及时制定和完善,明确预防接种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规定,保障接种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区服务应当加强社区服务,提供方便快捷的预防接种卡服务,为接种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结语:预防接种卡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接种者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预防接种卡的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推进预防接种卡的电子化管理,加强宣传和教育,做好预防接种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工作,保障接种者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证、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卡的使用,是预防接种的有效记录凭证,是分析、评价免疫规划现状的基础资料,是确保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的根本保障。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所有预防接种点,必须对本辖区内6岁以下儿童(包括临时居住满3个月)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建证、建卡率≥98%。

三、预防接种证、卡(簿)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

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四、新出生儿童建证、卡,城镇1个月内,农村2个月内完成,预防接种证由家长保存,预防接种卡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的期限应在儿童满6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五、儿童迁出由原接种点将接种证明交监护人,到迁入地接种点办理迁入手续;迁入地接种点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要接种证明。

丢失或无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

六、接种点要凭证接种,盖章(签字)有效,避免发
生差错。

接种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接种证、卡,不缺项,确保证、卡完整、规范.
七、接种点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的检查和整理,及时补填漏卡、剔除重卡、迁出卡和过期卡,剔出的卡片另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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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卡、证使用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证、卡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2、凡本地0-7岁儿童必须做到一人一卡一证。

3、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

4、预防接种证必须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逐级发放。

接种单位应在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5、预防接种证、卡由实施接种的工作人员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规范、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以公历为准。

6、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

接种卡由预防接种门诊集中专柜保管。

卡片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7、接种单位至少半年一次对预防接种卡片进行整理和核查,对迁入、外来和漏卡的儿童要及时转卡和补卡;对重卡、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儿童卡片童要剔卡,接种单位要另行妥善保管。

8、发现卡片有接种日期记录错误者,应及时纠正,发现漏种者及时通知或上门核实补种,保证卡、证一致。

9、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
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0、及时将儿童接种情况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库中的儿童信息与卡、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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