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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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公司操作流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费用支出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费用支出范围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管理费用以及银行手续费、票据工本费和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第四条管理费用中工资、薪金、社会统筹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车辆使用费、通信费、日常办公用品、耗材、书报杂志等的购买及订阅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其他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支出由各业务部门按公司审批程序办理。

第五条财务费用、税金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贷款利息的偿还需投融资部配合按公司审批程序办理。

第六条以上各项费用报销时,报销人员须填制一张《综合类款项支付单》,如一次报销的费用类别较多,则需提供《付款事项明细清单》,并按费用类别分门别类填写具体张数及金额。

各部门报销费用时,必须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日期、事项等的合理性,如单个部门单月两次(含)以上使用不合格发票套取公司资金的,财务部门将报公司领导及绩效考核部门,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发相应责任人员的绩效工资。

第七条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一)财务费用(含资本化利息部分)、工会经费、残保金,税金等具有强制性或固定性的费用按简化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经办人→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二)社会统筹(五险一金)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按简化程序办理,具体如下:

经办人→主管副总→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三)其他综合类费用付款审批程序如下:

经办人→项目总监/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审核→财务总监→总经理

第三章款项支付的分类及签批流程

第八条款项支付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借款类:是指报销人预先预支款项的事项。

(二)合同类:与已签订合同(含合约)相关的款项支付。

(三)综合类:是指公司日常运转费用、政府性税费等除上述借款类和合同类以外其他的各种款项支付。

(四)借款类支出按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借款额度、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按照《备用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综合类的适用情形:如经办人在办理业务时对方要求先付款、后开票,可在无发票的情况下按综合类程序先行办理,财务办理后经办人须在当月五日内及时提供发票,如经办人不能保证按时取得发票,需按借款程序办理。

第九条在支付款项时,须分别通过办理《借款单》、《合同类款项支付单》、《综合类款项支付单》等财务凭单来实现。

第十条合同付款分为以下类别:

综合类合同:是除工程类外的各种其他合同,包括办公家具购置、应用软件购置、融资、咨询、租赁等合同的付款。

项目类合同:是与开发的项目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包括土地、工程款、甲供材等合同的付款。

第十一条每笔从财务部支付的合同款项必须填制《合同类款项支付单》,且《合同类款项支付单》的支付金额必须是本次实际支付金额,并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

第十二条《合同类款项支付单》签批流程:

综合类合同:经办人→项目总监/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审核→财务总监→总经理

项目类合同:经办人→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分管副总→成本控制部→财务审核→财务总监→总经理

第十三条项目类合同付款,在对应节点款项支付审批时,必须有成本控制部提供的《工程进度付款报审表》作为《合同类款项支付单》后的附件。《工程进度付款报审表》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监理单位根据已完工情

况据实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完毕后转交项目部确认,并报成本控制部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如该节点款财务部未能一次全额付清,则在第二次付款或其以后各次付款审批时,无需再次提供《工程进度付款报审表》,但需备注说明以前各次付款的情况及第一次付款时《工程进度付款报审表》的编号,由财务部按节点付清。

设备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第十四条《综合类款项支付单》审批权限及签批流程见费用报销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涉及财政支付的款项,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六条如事情紧急,总经理出差在外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书面审批的,各主管副总、项目总监或财务总监应电话请示,经批示后可由财务部先予办理。但事后一周内须补全审批手续。

第四章报送签批和付款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须指定专人办理本部门涉及财务的事项,非指定人员不得至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借款除外)。

第十八条费用及款项支付办理时间如下:

公司每周一、周三统一进行报销签批,经办人将签批后的各类票据及相关附件于当日提交至财务部出纳员处,周一及周三下午办理现金支付,周二、周四办理转账付款。每月的最后3个工作日为本月财务业务办理截止日,下月月初前3个工作日为财务人员月度结账、编制报表日,不对外办公。除特殊情况外,每月第4个工作日为财务对外办理业务开始日。

第十九条原则上各部门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在当月履行报销审批手续,不得跨年报销。

第二十条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现金支付额度单笔不超过3000元。如因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第五章费用单据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费用报销单据类别

(一)借款单:用于公司内部备用金借款和员工的暂时性借款。

(二)综合类款项支付单:用于公司员工日常费用类款项的报销。

(三)合同类款项支付单:用于工程合同、设备材料合同等合同类款项的支付。

第二十二条原始单据的要求

(一)所有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发票中的各项目必须填开完整、正确(包括客户名称、日期、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所报销发票上未能说明办事项或所购物品的,发票后需付发票单位出具的详单。

(二)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票据,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三)用于报销的发票不允许涂改、刮擦、挖补。如发现原始票据有错误,须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

(四)对于定额发票,其各项目要求填写齐全且笔迹必须是同一种颜色,不允许用不同颜色的笔进行涂改、描写,兑奖联缺失的发票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报销单据粘贴要求

(一)各类报销的票、证、单据,应按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分类粘贴。

(二)原始单据只粘贴左方票头,票据金额从小到大依次粘贴。

(三)粘贴范围以原始凭证粘贴单大小为界,须紧靠粘贴单右边界和下边界,从右往左横向粘贴且不能超出左边界线。票据较多时,可平行两行粘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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