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税物流园区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合集下载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4 国际转 口贸易 功能 : 、 商品从生产国运往保税物流中
心进行 中转 、储存或 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再销往 消费
国 。国 际 转 口贸 易服 务 于 国际 中转 、 际分 拨配 送 和 国际 采 购 国 中心 三 大 功 能 的服 务 贸易 活 动 。
理人 ) 以先凭舱单将货物直接运至 园区 , 可 再凭进境货物备案
转; 检测、 维修; 商品展示 ;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 国际物流业务。园区
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 、 加工制造、 翻新、 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
业务。 园区企业可以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包括分级分类、 分拆分拣、 分装、 计量 、 组合包装、 打膜、 加刷唛码 、
刷贴标志、 改换包装、 拼装等具有商业增值 的辅助性作业。


卞 要功 能
1 国 际 中转功 能 : 、 接收通过各种运输方式到达的集装
箱 和货物 , 直接换箱或进行分拣 、 集拼 、 存和综合处理 , 储 并换 装其他 国际航线船舶后 , 继续运往第三国( 区) 地 指运 口岸。
续: 园区的基础设施 建设项 目所需的设备 、 物资等 ; 园区企业 为
2 国际 分拨 配 送 功能 : 、 根据用户的订货要求, 在保税
物流 中心内进行货物 的分拣 、 配备 , 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
批 量 转 换 , 箱 重 组 后 以 最合 理 的方 式 送 交 国 内或 国外 用 户 。 拼
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 加工贸易进 口货 物 ; 口贸易货物 ; 商暂存货物 ;供应 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 转 外 )
器 的 物 料 、 修 用 零 配 件 ; 口寄 售 货 物 ; 维 进 进境 检 测 、 修 货 物 维

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可研报告

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可研报告

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可研报告一、引言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物流业的壮大,冷链物流作为一种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南沙保税区作为广州市重要的开放平台,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园将为广州乃至珠三角地区的冷链物流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将对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背景2.1 南沙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南沙保税区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紧邻广州港口和机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同时,南沙保税区享受广州自贸区政策和国家级保税区政策的双重红利,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2 冷链物流市场的需求和前景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冷链物流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尤其是在生鲜电商的兴起和冷链配送的需求增加下,冷链物流市场潜力巨大。

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将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冷链物流业的发展。

三、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方案3.1 建设目标和规划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目标是打造成为珠三角地区一流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提供全方位的冷链物流服务。

园区规划包括冷库、配送中心、物流设施等,同时兼顾绿化和环保要求,打造宜居宜业的园区环境。

3.2 建设步骤和时间计划1.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招商引资和项目筹备–确定园区规划和设计方案2.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4年12月)–土地征用和工程建设–冷库和物流设施的建设和装修–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3.运营管理阶段(2025年1月起)–吸引入驻企业和物流服务提供商–运营管理和服务优化3.3 技术支持和创新应用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将引入先进的冷链物流技术和设备,包括温控系统、追溯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等。

同时,鼓励企业在园区内进行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动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

四、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投资和收益分析4.1 投资估算南沙保税区冷链物流园的建设投资估算为X亿元,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设备采购等方面的费用。

保税区业务运作指南最新版

保税区业务运作指南最新版

保税区业务运作指南前言保税区的主要功能有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及物流、保税加工和国际商品展示。

随着广州保税区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和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各种形态的加工贸易和仓储业务不断展开,为了方便投资者对广州保税区的各种业务运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我们根据目前企业运作的情况整理了《保税区业务运作指南》。

但由于国家各部门还在不断地完善保税区的政策和管理模式,随着政策和管理模式的调整,保税区有关业务运作的具体程序也将会发生变化。

本指南仅为投资者了解保税区的各种业务运作情况提供一个参考,如在具体操作中出现与指南的介绍不一致时,以有关部门的解释为准。

目录保税区加工贸易业务一、保税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进料、来料加工)业务。

二、保税区企业开展委外加工业务。

三、保税区企业接受委托加工业务。

四、保税区加工贸易企业与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之间保税货物的转移可采取深加工结转的办法办理。

五、保税区内生产性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往非保税区。

六、保税区内生产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产料件。

七、进口设备可办理出区检测维修。

八、转厂出区的产品,因有不良品客户退货需进区维修或更换后再出区。

九、转厂转入的料件中的不良品退回出区。

十、进口料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余料,可办理余料退港手续。

十一、进口料件进区后经检验有不良品,需退回供应商维修或更换,可办理不良品退港手续。

保税区仓储物流业务一、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

二、货物从保税区运住境外。

三、货物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

四、国内货物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

五、加工贸易企业产品出口至保税区后复进口至国内非保税区。

六、开展“两头在外”的转口贸易业务。

七、出口拼箱业务。

八、“先放后征”业务。

九、中国超级干线业务。

十、进口分拨业务(汽车及一般货物)。

十一、区内企业向区外企业销售货物,货物不进入保税区而直接在区外报关的业务。

保税区加工贸易业务一、保税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进料、来料加工)业务1、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行手册管理。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综合保税区具有五大主要功能: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

保税加工功能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

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保税物流功能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货物贸易功能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

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服务贸易功能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口岸功能(虚拟口岸)利用青岛机场和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

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保税加工政策◆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B型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优势等

B型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优势等

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主要功能1.保税仓储:可保税存储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货物和已申报出口的货物2.国际物流配送: 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与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之间进行结转3.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4.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可与境外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5、口岸功能:实现内陆地区保税物流中心与港口的联动,企业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物流中心环节退税)6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二、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1.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2.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3.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三、保税物流中心的有政策优势:1.进入中心视同进出口;深加工结转货物只要报关进入中心即可享受退税,避免像过去那样须将货物运到香港(不做任何加工)再运回国内"一日游"。

2.中心内注册的企业,可自动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权,货物境内运输权。

3.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和。

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放宽对进出货物的外汇管制.资料1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于2005年8月经海关总署批准设立,规划面积1300亩,其中一期规划面积23.1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4000米和交通网络, 水电,通讯等配套,建设卡口1353平方米,围网2000米及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并完成海关监管仓库2000平方米和专业保税仓库12000平方米及集装箱堆场12000立方米.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 的选址紧靠3 12国道,沪宁高速公路和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资料2北京李桥保税中心(A型)是2004年3月经北京海关及顺义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北京地区最大的保税中心,其中一期总体规划面积为1.2平方公里.主要功能是向国内外企业提供进出口商品的寄售展示,保税仓储,流通加工,监管运输,分拨配送,信息处理以及物流管理咨询,技术培训等一体化服务.实行封闭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信息化保税平台监管模式,严格控制风险,提高管理绩效.资料3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2008年4月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这是目前中国内地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之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物流加工区,规划面积195.63公顷,它不仅保证了空客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对于建立北方航空货运中心,聚集航空产业项目,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根据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享受与保税港区同样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目录内容提要写作提纲正文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4)(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4)(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5)(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5)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5)(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5)(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6)(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7)(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8)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10)(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10)(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11)(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11)(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12)(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12)参考文献 (15)内容提要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

各种保税物流区域

各种保税物流区域
10

国际物流学

出口加工区在管理手段等方面较之传统的 监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海关在实行 24小时监管的同时,将简化现行手续,实 现出口加工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 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满足 现代跨国型企业“零库存生产”的需要。
国际物流学
11
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由海关 监管的出口加工区。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15 个,现有 57个出口加工区。
21
国际物流学
国际物流学
22
国际物流学
23
重点发展以电子信 息、精密机械为主 的出口型先进制造 业;结合青岛经济 技术开发区汽车整 车、船舶生产制造 业基地规划在周边 配套区域建设汽车 、船舶零配件专业 工业园,重点发展 汽车、船舶零配件 出口产业;在配套 产业区重点发展为 出口加工区生产上 游配套产品的生产 性企业和金融、法 律、物流、中介等 服务及生活配套服 务产业。
国际物流学 26
(三)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 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 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园区可以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
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 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及转口贸易、国际采购、 分销和配送、检测、维修、商品展示、和经海关 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近日(2007-9-20 ),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 首批7个加工区叠加保 税物流功能试点单位 包括陕西西安、江苏 昆山、浙江宁波、上 海松江、北京天竺、 山东烟台及重庆7个出 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 物流功能,是指在目 前出口加工制造功能 基础上增加保税仓储、 物流、配送、国际贸 易和转口贸易、国际 物流分拨配送、检测 维修、国际商品展示、 进口设备售后服务、 设计研发等功能。

【VIP专享】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优势

【VIP专享】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优势

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优势版本一:B型保税物流中心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主要功能1.保税仓储:可保税存储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货物和已申报出口的货物2.国际物流配送: 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与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之间进行结转3.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4.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可与境外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5、口岸功能:实现内陆地区保税物流中心与港口的联动,企业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物流中心环节退税)6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二、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1.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2.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3.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三、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优势:1.进入中心视同进出口;深加工结转货物只要报关进入中心即可享受退税,避免像过去那样须将货物运到香港(不做任何加工)再运回国内"一日游"。

2.中心内注册的企业,可自动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国际货运代理权,货物境内运输权。

3.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和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放宽对进出货物的外汇管制.版本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优势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保税物流中心是在海关监管下设立,且由物流企业经营保税货物储、转运、简单加工、配送、检测维修和报关,并为用户提供辐射国内外的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的保税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配送、进出口贸易、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处理等。

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优势有:企业可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中心环节退税;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保税物流中心货物销售境内时,企业可以按出保税物流中心的实际贸易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可在保税物流中心企业之间,保税物流中心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其他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区域、场所之间进行自由转移和跨关区报关提取等。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报关流程案例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报关流程案例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报关流程案例一、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概述。

1.1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是一个非常特殊且重要的区域。

它就像一个贸易的“特区”,在对外贸易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这里有很多优惠政策,吸引着众多企业前来开展业务。

1.2 对于企业来说,这个园区就像是一块“香饽饽”。

因为它能让货物在园区内进行存储、加工、配送等操作,而且在税收等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二、报关流程。

2.1 准备报关资料。

企业要像准备一场大战役一样精心准备报关资料。

这包括货物的发票、装箱单、合同等基本文件。

这些文件就像是货物的“身份证”,没有它们,货物就无法顺利报关。

而且这些资料必须准确无误,要是出了差错,那就好比是“一步错,步步错”,会给报关带来很大的麻烦。

2.2 货物入区申报。

货物要进入保税物流园区的时候,企业得向海关进行申报。

这个申报过程就像是在向园区的“守门人”通报货物的到来。

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查验,看看货物是否与申报的内容相符。

这时候企业得积极配合海关的工作,就像学生配合老师检查作业一样。

如果货物有什么特殊情况,比如是易腐坏的货物,企业可以向海关解释清楚,海关也会酌情处理,毕竟大家都不想看到货物“烂在手里”。

2.3 区内操作申报。

在园区内如果要对货物进行加工或者重新包装等操作,企业也得向海关申报。

这一步就像是告诉海关“我要给货物化个妆或者做个小手术”。

海关会根据相关规定来审核是否允许这样的操作。

一旦通过审核,企业就可以按照计划对货物进行操作,让货物在园区内“改头换面”,提升价值。

2.4 货物出区申报。

当货物要离开保税物流园区的时候,又是一道重要的报关环节。

这时候海关会再次检查货物,确保货物的状态和数量等与进入园区时的记录相符。

企业要提供准确的出区申报资料,要是资料不准确,那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只有顺利通过海关的检查,货物才能顺利出区,走向下一个目的地。

三、报关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3.1 政策法规的遵守。

在整个报关流程中,企业一定要像遵守交通规则一样严格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8年1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广州保税物流园区,该保税物流园区位于广州保税区内,与黄埔新港实行区港联动,规划面积0.50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是:东至东江边,南至金桥路,西至广保大道,北至保盈大道,用地全部属于已开发完成的土地,不需要重新征用土地,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广州城市总体规划、萝岗区区域发展规划和广州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要求。

预计于2008年经黄埔海关组织预验收和海关总署、商务部等国家八部委正式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主要功能
1、国际中转功能:接收通过各种运输方式到达的集装箱和货物,直接换箱或进行分拣、集拼、储存和综合处理,并换装其他国际航线船舶后,继续运往第三国(地区)指运口岸。

2、国际分拨配送功能:根据用户的订货要求,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进行货物的分拣、配备,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批量转换,拼箱重组后以最合理的方式送交国内或国外用户。

3、国际采购中心功能:吸引跨国采购中心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投资,对国内采购商品进行分拣、重组或对进口商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向国外分销、集运。

依托于珠三角庞大的制造业和完整的供应链,保税物流中心在建设国际采购中心上具有独特的优势。

4、国际转口贸易功能:商品从生产国运往保税物流中心进行中转、储存或进行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再销往消费国。

国际转口贸易服务于国际中转、国际分拨配送和国际采购中心三大功能的服务贸易活动。

5、园区可具体开展业务: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与园区无关的业务。

园区企业可以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具有商业增值的辅助性作业。

二、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
(1)保税物流园区(区港联动)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即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
(3)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4)下列货物、物品从境外进入园区,海关予以办理免税手续: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等;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5)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园区,海关予以办理保税手续: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加工贸易进口货物;转口贸易货物;外商暂存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配件;进口寄售货物;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2、海关管理政策
(1)海关对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但园区自用的免税进口货物、国际中转货物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货物除外。

境外货物到港后,园区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先凭舱单将货物直接运至园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2)园区货物运往区外视同进口,园区企业或者区外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园区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照货物出园区时的实际监管方式的有关规定办理。

(3)区外货物运入园区视同出口,由园区企业或者区外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园区主管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

属于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出口关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当同时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在出境申报环节提交出口许可证件的除外。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主要功能和优惠政策
■清风栏目编辑:浦春鸣
52
(4)园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园区企业转让、转移货物时应当将货物的具体品名、数量、金额等有关事项向海关进行电子数据备案,并在转让、转移后向海关办理报核手续。

3、贸易政策
(1)保税物流园区内的企业和个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取得贸易权、申请分销权。

取得上述权限的企业和个人,可依法与境内区外企业和个人(包括未取得贸易权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贸易活动。

取得分销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在国内从事分销活动。

(2)区内企业以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将货物分销至境内区外的,以区内企
业的名义办理报关及外汇核销等手续;
区外企业和个人向区内企业和个人购
买货物的,按现行规定办理。

(3)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
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4)从境内区外进入保税区、保税
物流园区的属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商品目录》的纺织品,海关不验核许可
证,待上述货物实际离境时,按照有关
规定,对出口至需实行纺织品临时出口
管理的国家或地区的,海关凭许可证办
理验放手续。

4、外汇政策
(1)区内与境外之间的经济往来,
除另有规定外,以外币计价结算。

(2)区内与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
(以下简称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
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
外币计价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
计价结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服务贸
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3)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
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
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
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4)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资金收付,
区内机构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
支统计申报;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的资
金收付,区内、境内区外机构无需进行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5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