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附件:2017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拟获奖项目、单位名称及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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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表2.2.3 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归纳版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方案院笔试题(卷)

2008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入院考试试题 (交通专业) (考试时间6小时,请仔细阅读试题和答题要求,按照答题要求回答) 一、问答题(5题选4题,20分,每题5分) 1、目前国内进行的居民出行交通调查设计中,调查表一般由哪几方面的信息构成? 2、公共交通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营运车辆总数来确定,大型站、中型站和小型站对应的配车总数(标准车)为多少? 3、各国交通当量的定义各不相同,通常选取占交通量比例最大的车种作为标准车种。城市交通中,通常以小汽车作为标准车种,理论上根据什么确定车辆的换算系数? 4、wardrop原理是交通工程学的基础原理之一,是交通平衡分配模型的基础,请简述wardrop第一和第二原理的内容。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中提出要从哪几方面进行公共交通运营结构优化? 二、(简答题20分) 1、许多城市在交通模型的建立中,大量使用了回归分析的方法,请简述目前我国城市使用回归分析模型对未来进行预测时,应注意什么?(8分) 2、“道路红线”用于确定规划的道路用地范围,近年来,国内城市道路规划中,都要求在距离交叉口一定范围内,必须适当加宽干路的红线,

你认为此规定的原因是什么?应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红线加宽的宽度 和加宽段的长度?(6分) 3、规范规定公共交通线路的长度不宜超过12公里,那么过长的公 共交通线路会给公共交通运营带来那些问题?(6分) 三、(交通规划实务,总分30分) 下面的数据来自南京2008年交通年度报告。“抽样调查显示,由于受道路拥挤的影响,主城公交出行时耗增加1.9分钟,自行车出行时耗减少1.6分钟。据统计,公交出行平均时耗54.2分钟,比去年增加1.9分钟,为8年来之最;公交平均候车时间为7.09分钟,比去年增加了1.1分钟,创下9年来最高值;主城居民公交平均换乘次数为1.33次,比去年有所上升。不过,公交两端到站、到目的地时间比2007年有所下降” 1、试分析这些数据产生的原因? 其中一条经过城市中心区的公共交通线路,发车频率为每3分钟一辆,平峰期间正常行驶时,公交车单向行程时间为25分钟,在高峰时段交通拥挤状态下,公交车单向行程时间为40分钟。 2、请分别计算正常和拥挤运行状态下该线路配车数(假设在两端车辆的最小调头时间均为10分钟)? 3、分析交通拥挤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要求字数不少于1000字)。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1、总则 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含城南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黄海路、串场河、小洋河围合的范围,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 2.1.2 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相连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园绿地,其余不计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在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建设用地的兼容原则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用地兼容要求应当在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3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2.2. 3.1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应相对集中,可按嵌入街坊式布局,宜独立布置于居住小区主入口处。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配套公建设施的配建原则及实施时序需在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 3.2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对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由于周边已规划建成,且能够满足该项目配套要求的,则该项目可不配建(如综合性幼儿园、综合性菜场等)。 2.2. 3.3居住用地的公共活动空间(含公共绿地、硬质铺装),应根据居住用地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人员集散的公共活动空间,每个组团不少于一个公共活动空间,并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其用地总面积组团级:按不得少于人均平方米核算;小区级:按不得少于人均平方米核算。 2.2. 3.4为居住用地配套的商业规模不应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住宅底层原则上不得设置商业用房,按规范配套的商业用房宜内置独立布局。距各级商业中心较远的小区,不宜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6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在27岁以下,经所在学校推荐或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教育部直属高校或地方高校重点院系的城乡规划专业本科毕业生; 2.通过城乡规划专业评估,且有免试推荐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照像; 2.北京地区考生网报后,到我院委托的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照像。 3.报名时间为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可到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三、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北京建筑大学进行初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5.规划专业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城乡规划基础 ②城乡规划设计(6小时作图) 6.交通、市政工程业务课考试科目以当年招生目录为准; 7.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在3—4月份公布; 8.复试一律在我院进行,时间为4月份,以我院复试通知书为准。 四、复试、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为8月下旬。 五、有关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 2.考生入学后应与我院签订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3.初试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等参考书,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 4.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2020年(城市规划)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城市规划)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 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1、总则 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含城南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黄海路、串场河、小洋河围合的范围,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 2.1.2 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相连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园绿地,其余不计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在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建设用地的兼容原则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用地兼容要求应当在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3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2.2. 3.1公共服务设施在布置上应相对集中,可按嵌入街坊式布局,宜独立布置于居住小区主入口处。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配套公建设施的配建原则及实施时序需在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 3.2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水平,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规划布局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千人总指标;对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如由于周边已规划建成,且能够满足该项目配套要求的,则该项目可不配建(如综合性幼儿园、综合性菜场等)。 2.2. 3.3居住用地的公共活动空间(含公共绿地、硬质铺装),应根据居住用地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居民休闲娱乐、文化健身、人员集散的公共活动空间,每个组团不少于一个公共活动空间,并在总平面图中明确标注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其用地总面积组团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3平方米核算;小区级:按不得少于人均0.5平方米核算。 2.2. 3.4为居住用地配套的商业规模不应大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住宅底层原则上不得设置商业用房,按规范配套的商业用房宜内置独立布局。距各级商业中心较远的小区,不宜小于总建筑面积的3%。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 ^定。 1.4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2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城市用地分类 2.1.1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 90 )执行。 2.1.2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人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 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2.6 城市 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 2.3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3.1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2.3.1的规定。 表2.3.1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2.3.2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城市规划实施的,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2.3.2.1邻接土地己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 合并的。 2.322 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等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专业技术标准,并结合盐城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本细则是与省《技术规定》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在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省《技术规定》和本细则。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也应符合本规定。 1.3盐城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亭湖区和盐都区全部行政范围。主城区旧区是指东至文港路,南至青年路,西至西环路一线,北至新洋港;新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旧区以外的其它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细则。城市规划区内乡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共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城市经济学专业城市经济发展(精)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城市经济学专业城市经济发展战略方向考博真题导师分数线内部资料 一、专业的设置、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院系(招生人数 专业 (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 507 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 (4 0202Z1 ★城市经济 学 (2 02城市经济发 展战略刘治彦

①1001英语、1002日语、1003俄语、 1004德语、1005法语选一②2001经 济学原理③3124城市与区域经济学 二、导师介绍 魏后凯: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博士生导师。1963年12月出生于湖南省衡南县, 200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研究生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主任、教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中国地质矿产 经济学会资源经济与规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民委、北京市、广东省、宁波市 等决策咨询委员。 二级学科专业为城市经济学,研究方向为城市与区域发展、区域政策、城镇 化、产业发展与布局、区域规划等。负责主持了70多项国家重大(重点、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重点以及各部委和地方委托研究项目,公开出版独合著学术专著12部, 主编学术专著20部,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300多篇,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获 2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奖项。1993年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青年、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2001年享受国务院颁布的政府特殊津贴,所领导的《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与政策研究》课题组2010年荣获“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2013年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人员。 宋迎昌,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博士生导师。1965年10月出生于山西省大同市大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整版带图示)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 第一章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 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 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与《城市规划法》和《省实施办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其适用范围同《省实施办法》。 1.3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适用本规定。 1.4 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执行。 2.1.2 与城市用地相连的各级风景区、各类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 用地范围内的水域),可以计入公共绿地,其余概不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建设用地,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小城 市)的规定进行建设适建性划分。 2.2.3 城市建设用地的适建规定见表2.2.3。 2.2.4 表2.2.3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 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2.2.5 需改变经批准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2.2.3规定的适建范围的,应对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实施。 2.2.6 城市新建居住区应按国家和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 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 2.3.1 建筑基地最小面积应不低于表2.3.1的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第三章 建筑管理 第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 第五章 城市景观与环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 2.1 城市用地分类 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 2.3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 注: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见附录五。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 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 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第三章 建筑管理  3.1 建筑间距 3.1.1 建筑物的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环保、工程管线和文物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执行本规定。

3.1.2 根据居信建筑日照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居信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低限什按表三-1执行。 3.1.2.1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 L=i:H 式中:L=建筑间距 i=日照间距系数 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见附录二) 3.1.2.2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按表三-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注:旧城区改造中局部地区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的,按现状城市人口计,中小城市可减少系数0.05,大城市减少0.1,并应通过市县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局部地区"的范围。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住宅正南向东布置时的照间距。

住房与城市经济学—城市规模与城市经济

第二讲城市规模与城市经济增长 案例:吴江与苏州合并 2012年9月1日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合并位于古城区的沧浪、平江、金阊三区为姑苏区,县级市吴江市撤县设区。从9月6日起,全国百强县排名第二的江苏省吴江市将正式撤县,以“吴江区”的身份整体并入苏州市中心城区。 此次区划调整后苏州城区将直接与上海接壤,此举将有利于加强苏州中心城市首位度和辐射能力,理顺苏州古城保护和太湖整体保护开发的体制机制,还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提高行政效能。而拥有部分太湖水面和岸线的吴江撤市设区,将使得吴江区既保持县域体制机制活力,又获得城区功能新的发展优势,并有利于理顺太湖整体保护开发体制机制。 吴江经济实力: 数据显示,2006年末吴江地区总产值为640亿元,而到2010年,这一数字已突破1000亿元,4年之间增长了56.2%。2011年,吴江地区生产总值继续增长,达到1192.28亿元。 据了解,苏州下辖五县市均是全国十强县,苏州市中心城市首位度偏弱,辐射带动能力不足,调整前苏州城区各项社会发展指标均占该市比不足四成,而调整后各项指标占比都将过半。 事实上,在苏州吴江未合并之前,两地之间就有较大的往来,苏州与吴江几乎连片发展, 2010年,吴江市成立了一个西邻太湖的“滨湖新城”。这个新城位于吴江北部,与苏州的吴中区接壤,规划打造“滨湖生态乐居名城”。而一线之隔的苏州吴中区也几乎同时抛出了以现代化商务办公集聚区为主的“滨湖新城”规划,且与吴江的“滨湖新城”相连,从地图上看,二者实则为一个整体。 可见两地在合并之前均已为合并做准备,苏州和吴江重组经济地理一是可以通过区划调整降低交易成本和政府管理的相对成本,增强苏州作为整体的竞争力;二是便于苏州整体的城市功能转型和产业升级,加速发展以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三是可以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城乡生活条件。 对合并的思考 江苏省社科院院长、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志彪认为, 事实上,中心城市做大以带动区域经济增长极,近年来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多地都有所尝试。就在去年,安徽省原巢湖市拆分,大部分并入合肥市,合肥借由此举成为皖北经济带的有力支持,同时达到抗衡南京经济圈的功能。 从整个世界和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行政区划的发展趋势来看,其在很长历史时期内都相对固定,他们之间很少因为有行政壁垒要破除而合并来合并去,更多的是通过区域合作、竞争的方式来推动发展。 不过,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圈或大城市群同时也在全球竞争中显示出绝对优势地位。比如美国东海岸大都市区,以及西海岸以洛杉矶、旧金山为代表的大都市区,还有英国的伦敦大都市区、法国的巴黎大都市区、日本的东京大都市区等等,这样的大都市区,可以调配和利用很多资源,其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人才流的流动速度非常频繁,基础设施更好,经济活跃程度更高,文化更多元更丰富,从而拥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 由于我国仍处在外延扩张式发展的过程中,各个省区或城市,更多是依赖和寻求支配更多空间资源和经济资源,例如土地资源及其所附着的各种资源,并在此基础之上寻求获得更多发展空间。“土地资源尤其受到中国各地方政府重视。许多地方希望突破行政管辖区域限制,希望通过调整行政区划,扩大自己可以支配的土地资源。与此同时,还希望通过调整扩大行政区划,增强自身经济地位,从而可能争取到更多的发展资源和政策支持。” 从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来看,长三角尽管在全国的区域一体化进程中走在前列,但仍难以突破由行政区划和利益分配造成的行政壁垒,这也是大城市不断出现以相互抗衡的重要原因。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2012年修订)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指导,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对2006年颁布的《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其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需符合本导则四、六、七的规定,并根据镇的规模和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九、十、十二、十三等有关内容的要求。 3、基本原则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 (2)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 (3)合理、综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统筹规划; (4)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贯彻落实交通引导、低碳生态等要求; (5)处理好规划刚性与弹性的关系,并体现规划的经济性和可实施性; (6)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公共利益,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4、其他规定 (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违反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规定,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要求。 (2)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本导则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技术细则或规定,其内容应当与本导则相衔接。 1、划分目的 为了便于全面系统地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落实城市、镇总体规划的意图,形成系统有序的城市规划控制引导体系,应将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划分为若干编制单元,以此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2、划分原则 (1)地域完整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件: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08年版) 1 总则 1.1 为规范我市规划管理审批行为,统一执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1.2 本细则是与《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我市市区范围内的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私有住房建设工程。我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执行。 2 建筑面积 2.1 核定建筑工程设计面积应严格按照国标GB/T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执行。 2.2 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2.3 住宅90平方米以下是指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其计算规则按照省标DGJ32/J 26-2006《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执行。 3 规划容积率 3.1 容积率指标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2 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以下情形可不计入: 3.2.1 架空层并且对公众开放的活动空间或车库,但门厅、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应计入。 3.2.2 两个以上边长不封闭、顶部用透光顶盖遮盖并且对公众开放的活动空间。 3.2.3 结构顶板高出室外地坪基准标高不大于1.5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3.2.4 自然坡地建筑,按坡度方向,以建筑外墙边的最高和最低室外地坪的连线为基准,建筑楼层顶板高出该基准线不大于1.5米的平面范围。 3.2.5 住宅楼底层层高不大于2.4米的配套车库。 3.2.6 住宅建筑在两个自然层高度范围内没有永久性顶盖的露台。 3.2.7 配建的配电房、公共卫生间、燃气调压房、垃圾房等市政配套用房和廊、亭等景观建筑。 3.2.8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不足2.10米部分的面积以及坡屋顶内所有不上人闷顶。 3.2.9 窗台面抬高200mm以上的飘窗或层高不大于2.2米的落地飘窗。 3.2.10 建筑内消防部门确认的避难层;层高不大于2.2米的设备层。 3.3 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以下情形应计入: 3.3.1 建筑外墙保温层所占的建筑面积。 3.3.2 满足以下条件的阳台和空中花园,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阳台,进深尺寸不大于2米;空中花园,每户只设置一处且每处面积不大于10平方米。超出以上规定的,超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应全额计入容积率。 3.3.3 结构顶板高出室外地坪基准标高大于1.5米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 3.3.4 自然坡地建筑,按坡度方向,以建筑外墙边的最高和最低室外地坪的连线为基准,建筑楼层顶板高出该基准线1.5~2.2米的平面范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建筑楼层顶板高出该基准线大于2.2米的平面范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3.4 住宅及产权可分割销售的商业、办公建筑,以下情形应计入: 3.4.1 以可分割销售单元计,有采光井、下沉庭院或车库坡道的边长大于其外围周长的1/2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 1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城市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措施汇编 ( 第三册) 1996年6月

说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措施汇编(第三册)包含经过修改的《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和新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统一技术措施是我院城市规划设计内部技术规定的重要部分, 是项目组组织实施编制规划和院、所二级进行项目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是规划设计人员的技术工作标准, 凡我院编制的规划设计任务均应按本技术措施执行。 自本册正式颁发之日起, 1991年院编印的城市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中的《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停止使用。 为提高我院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统一技术措施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 将不断总结经验, 请各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科技处反映, 适当时候再予必要的补充、调整和完善。 其它有关方面的统一技术措施, 我院仍将继续组织力量编制。 本统一技术措施只供院内使用, 不得私自复印、赠予, 不与《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挂钩。注意保密, 妥为保管, 遗失不补。 1

城市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措施汇编 目录 说明 .................................................................................................. 1( 一) 城市总体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 6目录............................................................................................ 7l 总则......................................................................................... 8 2 基础资料.................................................................................... 9 3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11 4 城市总体规划........................................................................ 13 4.1 任务及程序.................................................................. 13 4.2 编制内容...................................................................... 14 4.3 成果形式及深度.......................................................... 17 2

城市规划经济学单元测试及答案

第一单元测试题 已经超过规定的测试次数或提交截止时间已过。你可以作为自我学习进行测验,但提交的结果将无法获得学分。 1 单选(2分) 从课程类型来看,《城市经济学》应该属于下列哪个类型 得分/总分 A. 公共基础课 B. 专业基础技能课 C. 专业理论课 D. 专业实践课 正确答案:C你没选择任何选项 2

与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等类似,城市经济学相关研究的主要任务包括 得分/总分 A. 解释 B. 描述 C. 制订对策 D. 评价 正确答案:A、B你没选择任何选项 3 多选(3分) 与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不同,城市经济学研究需要特别关注的“中国特色”主要是正在同时经历“两个转型”,这两个转型指的应该是什么

A. 从以一二产业为主转向以二三产业为主 B. 从原始社会转向现代社会 C. 从自由市场经济转向垄断市场经济 D. 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正确答案:A、D你没选择任何选项 4 多选(3分) 阿瑟-奥沙利文所着的《城市经济学(Urban Economics)》是世界学术界享有盛誉的教材,尽管学术价值极高,但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学习中使用可能仍有部分不够理想之处,包括的原因有哪些 得分/总分

教材中举的案例大多来自美国,与中国案例实际问题有些差距 B. 大多数理论在成熟资本主义制度下较为适用,对非成熟市场经济的体系讨论不充分 C. 理论内容过多,案例不够丰富 D. 该教材出版版本过多,可能会有一定的错误 正确答案:A、B你没选择任何选项

第二单元测试题 返回 本次得分为:, 本次测试的提交时间为:2019-02-01, 如果你认为本次测试成绩不理想,你可以选择再做一次。 1 单选(1分) 经济学基本问题和逻辑 基本经济学问题之所以产生,是因为() 得分/总分 A. 价格水平的上涨速度过快 B. 一些人仍然处于贫困状态 C. 资源具有生产能力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常州市实施细则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开发项目分期实施的,配套公建设施的配建原则及实施时序需在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住宅、办公和普通商业建筑(大型商场、大型超市、专业市场及特殊商业除外)折算容积率的基准层高按表执行。 建筑设计层高小于等于折算容积率的基准层高的不折减容积率,建筑设计层高大于折算容积率的基准层高的需折算容积率。经折算容积率后的建筑面积为: S R=S×H/H R S R--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S--设计楼层的建筑面积;H--建筑设计层高;H R--折算容积率的基准层高。 有顶盖、不封闭的空中花园(含景观阳台,下同),其进深小于等于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进深大于米时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住宅需设置空中花园的,每套住宅只能设置一处。 空中花园外部不应再设置阳台、设备平台、花池等,其开敞面宽应不小于其主要朝向面宽的2/3。 空中花园的设计形态不规则的,其进深按平均值计算。 飘窗的窗台与室内地坪高差应大于等于米。 窗台与室内地坪高差小于米的不作为飘窗,建筑面积按如下方式计算:窗台至窗顶的净高大于米的计算全面积;净高小于等于米且大于等于米的计算一半面积;净高小于米的不计算面积。 有上述设计内容的建筑,在申报图纸时须提供相应部位大样详图,以

确定构造形式及其窗台高度。 户式集中制冷、供热的设备平台宜集中设置,其投影总面积每户应小于等于4平方米。符合上述要求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其投影总面积每户大于4平方米的按全部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报建图纸中应明确建筑外墙保温隔热层厚度,外墙保温隔热层所占建筑面积应在经济技术统计表中单列,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鼓励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以下情形其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指标:结构顶板高出室外规划地坪标高大于等于米,小于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指标,大于等于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 居住建筑单层地下室层高不应超过米。 处于自然或人造坡地中的建筑,其地下室、半地下室有一边在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大于米(按结构顶板计,下同),且小于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指标,大于等于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 结构顶板高出室外地坪部分,结构顶板与室外地坪的竖向高差按其最大值计算。车库出入口除外。 设置下沉天井或以大开挖形式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居住建筑,当天井面积大于15平方米/户或沿墙开挖长度累计大于8米/户时,天井地坪或开挖后形成的地坪标高视同该建筑的室外地坪标高,建筑面积按的计算方法计入容积率指标。 建筑物底层架空部分层高大于等于米、无围护结构的公共或公益活动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该建筑面积在经济技术统计表中单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建筑物架空层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指标。 对容积率计算规则,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未作明确规定的,可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高层住宅建筑应与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统一规划,并应进行日照影响分析,保证高层住宅建筑之间及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住宅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符合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日照影响分析的具体要求见附录四及本市建设项目日照影响分析管理相关规定。 住宅建筑的间距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最小间距应符合表、表的规定(图示见附录三)。本市涉及表相关内容的按表执行。

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

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为促进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加强城市地区的整体筹划,提升城市品位和特色,规 范各类城市设计的技术要求和编制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单项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县城所在地镇的有关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参照执行。 3、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满足使用者要求,从使用者角度,满足其基本需求及认知、审美需求,促进公共资源的公平使用,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规划地段及周边的基本状况,尊重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 经济可行。加强经济可行性评估或测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有利于落实节能减排和集约发展的基本原则。

有利实施。考虑多元化实施主体的特点,与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充分衔接,满足实施和管理的要求。 4、城市设计的内容与作用 4.1 城市设计的层次和内容 城市设计是以城镇发展和建设中空间组织与优化为目的,对包括人、自然和社会经济 因素在内的城市形体环境对象所进行的研究和设计。城市设计分为总体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城市设计。 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是运用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在城市功能、用地布局、空间组织等方面体现城市设计的内涵,并在城市景观设计、风貌特色塑造等方面重点表达城市设计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城市设计是对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以及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需要划定的其他重要地区、地段、节点,从城市(整体)角度单独进行的深化设计。 4.2 城市设计的组织方式

城市经济学试题1

第1 套课程名称:Urban economics (双语A)命题者:共1 页课程编号:适用专业:城市规划教研室主任:第1 页 一、请解释下列概念(每题3分,共15分) 1、交通环境 2、可持续发展 3、urban economics 4、urban area 5、住宅存量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土地的经济特性主要有、、。 2、住宅具有、的属性。 3、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有、和聚集经济三个经济原因。 4、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地租包括:、和。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5分) 1、简述城市交通问题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2、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相关税费有哪些? 3 四、计算与论述(30分)Q 1、试运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为什么啤酒厂通常位于市场附近(距离投入品原产地较 远),而葡萄酒厂通常位于其投入品原产地(距离市场很远)。(10分) 2、下表总结了再同一地区从事小麦和布料生产的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情况。 output per labor hour opportunity cost of production east west east west wheat 1 6 cloth 1 2 a、完成表格内容。填写在东部和西部生产小麦和布料的机会成本。(5分) b、假设运输的费用为0,交换的比率为2kg小麦换1m布。如果一个西部家庭将一小 时生产布料的时间用于生产小麦,并将其交换为布料,这样做是否更合算。(5分) c、假设进行(b)中交换所需的时间为1/4小时,那么这个交易是否仍有利?当交易 成本(每次交换所需的时间)为多少时,从交易中获得的净收益为零?(5分) 3、Write an essay about bilingual teaching on your opinion.(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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