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环境规划管理大纲
北京市的水资源概要

第三次水危机发生在1980—1986年,北京遭遇 了连续7年干旱,密云、官厅两大水库蓄水仅 5.1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入不敷出,地下水 也大面积超采,供水形势严峻。国务院决定, 密云水库主要保北京,天津改为由滦河供水, 从而度过危机。
北京市水务部门将雨洪利用纳入北京市总体规划, 在新建项目中,实施雨洪利用工程与建筑项目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 管理。为了留住更多的雨水,北京市开展雨洪利 用示范工程研究,开发了初期雨水净化技术、雨 水滞蓄及控制排放技术、雨水回灌及入渗技术, 这些成果在奥运中心区推广应用,不仅增加了可 利用水资源量,也缓解了汛期城区排水和河道的 行洪压力。
第四次水危机,从1999年到2009年,北京又出 现连续9年干旱,9年平均降水仅448毫米。地 下水连年超采,水位持续下降。这次危机是 靠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抽取深层地下水, 从北京周边紧急调水度过的。
水危机原因深度剖析
1.水污染加剧了水短缺 据对北京全市81条河流2150公里的河段监测,
官厅水库曾经是北京的两大水源地之一,1997年因水质污 染退出饮用水供水系统。针对官厅水库的污染状况,北京 市有关部门先后确立2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20多项专题 项目,形成了官厅水库水体修复系统工程方案,目前已通 过水利部组织的成果评估验收。
密云水库
官厅水库
密云水库
2.雨洪利用纳入总体规划
为了“治理河害”,北京永定河、潮白河的上 游和支流,都修建了大量水库。北京周边,大 小有将近一百座水库,包括4座大型水库,16 座中型水库,80来座小型水库。但这些水库永 远处在“来水缺少”的饥渴状态,官厅水库的 库容超过40亿立方米,但现在仅仅存有1亿立 方米左右的水,大量的库底裸露,成了玉米地
建国以来北京的历次水环境规划

建国以来北京的历次水环境规划摘要:文章论述了北京的水环境规划在现代城市规划背景下所经历的变迁,分析建国以来各个时段水环境规划的背景、指导思想、主要措施和影响,指出建国以来北京水环境建设的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北京,水环境,城市规划1. 引言北京地处华北平原的北端,属于半干旱、半湿润气候地区,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水环境是北京城市维系和发展的基础。
纵观历史,北京依水而建、因水而兴,都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开发建设水环境的努力,同时城市规划建设的决策会直接作用于水环境,并且加剧了水环境的变化。
受到治水理水以及发展背景的影响,城市规划建设中水环境的相关决策呈现着各自的特点,自始至终影响着都城水环境的总体格局。
如明清为了满足宫廷的游赏需求而促就的大规模水利建设,给都城留下了风景优美的湖泊景区和山水俱佳的皇家苑囿。
2. 历史上北京的都城水环境北京是在永定河渡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伴随着历次的城市规划建设,始于金代,完善于元代,先后开凿金口河和白浮瓮山河,奠定北京水系基础,后经历明清的刻意经营,造就了具有引水、城市供排水、调节水量等综合功能的河湖系统。
与同时代兴起的其他国家都城相比,北京的水环境表现得更为成熟和富有魅力,即使以现代城市规划的角度来衡量,也可堪称伟大城市规划的杰作。
3. 北京水环境规划的新形势20世纪以来,受到世界工业化城市发展的影响,北京作为都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城市的大规模扩张、人口的急剧增加、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理念的蓬勃发展、治水工程技术的推陈出新等等。
所有的这些,伴随着快速的城市建设给北京的水环境带来了深远影响。
现代规划意义的北京城市规划自1933年开始,至建立新中国共提出了三次规划。
而后1949年,北京又成为国度,政治地位的上升,有利于促进城市的发展。
与之相适应,北京的水环境规划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通过回顾建国以来北京的水环境规划,一来能清晰的发现受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影响下的北京城水环境的发展主线,二来在总结其历史主线、发展特点和规划影响基础上,也能够为以后的城市规划,特别是未来的水环境建设方向和重点起指导和借鉴作用。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河湖规划与治理第三章水工程保护第四章水环境保护第五章河湖开发利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河湖的保护和管理,保障河湖防洪、供水,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河流(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及其水体的保护和管理。
四级以下的天然河流,斗渠及以下的农田灌溉、排水渠道、坑塘的保护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河湖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河湖保护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河湖的规划、整治、建设应当维护古都风貌,与城市整体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河湖保护管理公益性定位)河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河湖保护管理是公益性事业。
第五条(政府责任)市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河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和管理、养护经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六条(行政管理体制)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实行流域统一管理和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对全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流域管理机构、水工程管理机构、水政监察机构在所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河湖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市政市容、园林绿化、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河湖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工作考核机制)本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1999年修正)

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199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07.30•【字号】•【施行日期】1995.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1995年7月27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以下简称两库一渠)水源保护,防止水质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两库一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保护范围。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两库一渠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力的对策和措施,促进两库一渠水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局对本条例的实施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密云县、怀柔县人民政府和京密引水渠沿线的其他区、县人民政府在本区、县范围内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密云县、怀柔县环境保护局和京密引水渠沿线的其他区、县环境保护局在辖区内对实施本条例实行监督管理,检查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遵守本条例的情况。
市计划、规划、建设、水利、公用、林业、公安、卫生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两库一渠水源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两库一渠水源不受污染的义务,有权对污染两库一渠水质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对在两库一渠水源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推广以及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鼓励。
第二章保护区的划定第七条按照水源保护管理要求,两库一渠水源保护范围划分为一、二、三级保护区。
第八条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为密云水库环库公路以内(荞麦峪西侧至口门子村、城子以南至黄土洼以北、前保峪岭至老爷庙背水一侧及鲶鱼沟南背水一侧划定的区域除外),包括内湖区及环库公路以外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近水地带。
北京市_十二五_时期水资源保护及利用规划

1水资源形势1.1水资源现状1.1.1水资源基本情况(1)多年平均水资源量。
北京市多年平均(1956—2000年)年降水量585mm,形成地表水资源量17.7亿m3,地下水资源量25.6亿m3(扣除地表地下水重复量后地下水资源量19.7亿m3),水资源总量37.4亿m3。
多年平均地表水入境水量21.1亿m3,出境水量19.5亿m3。
(2)近年水资源状况。
1999—2010年年均降水量475mm,形成地表水资源量7.3亿m3,地下水资源量17.2亿m3(扣除地表地下水重复量后地下水资源量13.9亿m3),水资源总量21.2亿m3。
地表水入境水量4.7亿m3,出境水量8.5亿m3。
1.1.2降水和来水严重不足与多年平均相比,近12a降水量减少19%,水资源总量减少43%,入境水量减少77%,两库来水减少79%,可用水资源急剧减少。
近12a,密云水库年均来水量2.7亿m3,比多年平均减少72%;官厅水库年均来水量1.3亿m3,比多年平均减少86%。
1.1.3城市应急水源地已接近开采极限近12a,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从11.9m下降到24.9m,年均下降1.1m。
自2003年以来,怀柔、平谷、昌平等应急水源地陆续建成,开采初期地下水埋深在10m左右,开采以来年均下降(3~5)m,目前埋深超过40m,已接近设计开采值。
第八水厂水源地取水能力从48万m3/d衰减到18万m3/d,衰减60%;第三水厂取水能力衰减50%。
城市应急水源地开采以来,周边农用机井50%以上出水不足,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用水,城乡供水矛盾十分突出。
1.1.4本地水资源保障首都供水安全难度增大人口增长、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城市用水刚性需求持续增长。
北京市2010年常住人口1961万人,按照近12a本地平均水资源量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07m3。
与国内外大城市相比,北京市的人均水资源量远远低于其他城市。
1.2“十二五”时期用水预测1.2.1预测原则“十二五”时期仍需继续采取非常规措施,按照用水总量控制、生活用水适当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生态环境扩大再生水使用的原则,确定用水量。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6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河湖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城市河湖防洪、供水,改善水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市区范围内的及本条例规定的河流、湖泊、人工水道的保护和管理。
京密引水渠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市城市河湖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城市河湖的规划、整治、建设应当维护古都风貌,与城市整体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城市河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和管护经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对城市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区管城市河湖的保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市和区计划、规划、环境保护、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工商、公安、林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有关城市河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河道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市管河道和区管河道。
城市河道管理权限需要调整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湖泊的管理工作,由该湖泊的管理单位负责。
第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河湖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执法责任制。
城市河湖执法人员应当遵守城市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履行职务时,应当佩带标志,出示监督检查证件。
030、统筹规划实现水与城市和谐共生——以北京市域水环境与滨水区规划统筹为例

各类项目建设应严格控制
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加快燕山地区水源 保护林建设,尤其是该区北部的喇叭沟门自然 保护区;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化肥施用量; 加大区域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和老污染源治理, 稳定达标排放;以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生态工程为重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抵 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护建设好怀沙河、怀九河 野生水生动物保护区,通过加强监管和综合治 理,使两河水质自净能力提高,河床生态恢复 明显改善,水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
3212改善水生态环境在全市域范围内确定地下水保护区地表水源涵养区景观休闲区面源污染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五种水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在此基础上结合地貌植被和土地利用特点划定三级水生态分区包括24个三级区依据水生态分区及保护目标制定分级分类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对策并提出城市发展及各类项目建设的2部分水生态分区件及修复对策一览表水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三级区名特点限制条件规划保护与修复对策地表水源涵养地表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以及水源涵养地禁止一切破坏污染水环境生态环境和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活动依托三北防护林体系加快燕山地区水源保护林建设尤其是该区北部的喇叭沟门自然保护区
统筹规划实现水与城市和谐共生 ——以北京市域水环境与滨水区规划统筹为例
白劲宇 魏保义 环迪
摘要:当前国内众多城市面临环境用水利用不合理,河道生态条件整体变差,滨水空间亲水性不足等 问题,但由于传统规划的理念落后、滨水地区各专业统筹难度大,导致大多问题难以解决。需要通过创新 规划理念,加强专业融合,才能合理保护、利用现有水资源,提升环境品质、实现水城协调发展。
北京属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从 1999 年~2009 年,年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 26 亿立 方米,年均供水量约为 36 亿立方米,主要通过超采地下水、动用水库库存水、利用再生水、 外调水维持首都供水需求。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

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61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监督管理第三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水污染防治第三节城镇水污染防治第四节农村和农业水污染防治第五节水污染事故处置第四章饮用水水源与地下水保护第五章生态环境用水保障与污水再生利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本市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推进污水再生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以及与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水资源管理和再生水利用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本市水污染防治坚持城乡统筹,实行流域管理,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坚持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推进污水资源化,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削减污染物的同时补充生态环境用水,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和保护水体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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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主要水系及其水环境规划管理大纲
一.前言
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国经济的决策和管理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公所在地。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北部,背靠燕山,有永定河流经老城西南,毗邻天津市和河北省。
北京下辖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等16个区县。
2014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2151.6万人。
二.基本信息
1.地理位置
北京位于东经115.7°-117.4°,北纬39.4°-41.6°,中心位于北纬39°54′20″,东经116°25′29″,总面积16410.54平方公里。
位于华北平原北部,毗邻渤海湾,上靠辽东半岛,下临山东半岛。
北京与天津相邻,并与天津一起被河北省环绕。
西部是太行山山脉余脉的西山,北部是燕山山脉的军都山,两山在南口关沟相交,形成一个向东南展开的半圆形大山弯,人们称之为“北京弯”,它所围绕的小平原即为北京小平原。
诚如古人所言:“幽州之地,左环沧海,右拥太行,北枕居庸,南襟河济,诚天府之国”。
北京市平均海拔43.5米。
北京平原的海拔高度在20~60米,山地一般海拔1000~1500米。
北京的地形西北高,东南低。
西部为西山属太行山脉;北部和东北部为军都山属燕山山脉。
最高的山峰为京西门头沟区的东灵山。
最低的地面为通州区东南边界。
2.气候特点
北京的气候为典型的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短促。
全年无霜期180~200天,西部山区较短。
2007年平均降雨量483.9毫米,为华北地区降雨最多的地区之一。
降水季节分配很不均匀,全年降水的80%集中在夏季6、7、8三个月,7、8月有大雨
3.水资源特点
北京天然河道自西向东贯穿五大水系:拒马河水系、永定河水系、北运河水系、潮白河水系、蓟运河水系。
多由西北部山地发源,穿过崇山峻岭,向东南蜿蜒流经平原地区,最后分别汇入渤海。
北京没有天然湖泊。
北京市有水库85座,其中大型水库有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怀柔水库、海子水库。
北京市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约为29.21亿立方米,平均年可开采量约24~25亿立方米。
一次性天然水资源年平均总量为55.21亿立方米。
北京市总用水量35.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4%。
其中,生活用水14.5亿立方米,增长4.3%;工业用水5.6亿立方米,下降3.4%;农业用水12亿立方米,下降
3.2%。
三.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结构、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传统文化有机结合,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地方优势,突出特色,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2.协调发展原则
充分考虑永联村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3.公平发展原则
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促进村域间公平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发展需求,又要维护其后代人的发展权益
4.自我调控原则
优化水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使其在一定的值范围内,对外来的污染负荷与人为干扰,具备自我调节与稳定的机制,提高水环境系统的恢复力。
承受值与持续自生能力。
5.共同推进原则
建设生态文明,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更要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因此在规划制订过程中应积极听取和采纳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接受民众监督。
通过全民参与,形成以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格局。
四.水污染成因
工业废水
城市污染废水
固体废物污染及其他污染
五.解决方法
1.SD-MOP模型流程图
2.技术设施
(1)控制与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2)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强度
(3)建设市政污水处理与回用工程
(4)发展污水生态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