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用餐及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用餐及车辆管理制度

红兴隆环境保护分局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一、接待原则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按原则和程序对来工作旳人员进行餐饮接待。
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勤俭节省旳原则。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旳;(二)环境保护系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来局办理公务旳;(三)外地环境保护等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旳;(四)其他人员。
三、接待地点、方式及原则(一)接待地点:原则上在管理局指定地点接待旳可以签单,在其他地点就餐一律现金结算。
(二)接待方式:实行派餐单制,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三)接待原则:公务用餐接待限定原则(酒水在内)和陪伴人数。
1、环境保护系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科级如下(含科级)人员原则为40元/人;主管场长人员原则为50元/人;遇特殊状况,超过规定原则接待应报领导同意。
2、陪伴人员不超过3人(不包括司机)。
3、午餐严禁喝酒,晚餐酌情处理。
4、餐费一事一结,限当周报销。
(四)接待费实行用餐原则控制管理,每月记录,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接待及报销程序1、派餐单由综合科统一管理(一式两份)。
负责接待旳各科、队、站经局长同意、领取派餐单后安排接待就餐。
2、凭派餐单(正本)及正规发票呈局长签字,报财务审核后报账。
正本交财务做报账凭证,副本交综合科存档汇总,做成本分析用。
五、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作废。
附件:红兴隆环境保护分局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省经费,保证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结合本局实际状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旳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旳内容包括车辆平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重视节省、保证安全旳原则。
第五条综合科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旳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2022年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及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制度为从严控制接待费用开支,杜绝奢侈浪费现象,切实加强xx廉政建设,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归口管理”的原则,结合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活动用餐范围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合作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活动。
xx主办或承办的培训鉴定考试、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纳入公务活动范畴。
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回xx食堂就餐的,经xx审批后,可凭据报销工作餐费。
到外地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用餐标准按照《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二、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一)xx办公室统筹管理xx公务活动用餐。
(二)重大公务接待活动及承办外来综合性会议,由xx办公室直接办理。
(三)各种业务往来、工作交流、一般性工作检查和单项会议,按职能对口原则,由相关业务或职能部门接待和承办,有关接待方案送xx办公室审批。
(四)院xx领导按礼仪对等原则参加各种接待工作。
除重大接待活动或重要来宾外,各部门原则上不邀请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一般性接待活动和陪同来宾。
(五)各部门有关接待活动确需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时,承办部门应先向xx办公室报送有关会议和来宾资料,由xx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
(六)xx主办或承办的培训鉴定考试、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文艺汇演等大型活动时,xx承办部门需制定详细活动工作方案(包括用餐人数、用餐名单以及预算经费)报xx办审批后,呈相关院领导批示。
(七)行政工作人员连续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及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可凭据报销工作餐费。
三、公务活动用餐经费申报及报账程序(一)申报程序1.公务活动用餐严格执行“先审批再用餐”的原则,确实紧急和特殊情况,经由院领导同意后,可先行用餐,但必须在用餐后之后24小时内由经办部门填写好《公务活动用餐审批表》。
2.经办部门凭《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用餐审批表》和来访公函(邀请函)或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5篇)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节省开支,对公务用车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车辆保险、年检参照上年标准按规定执行。
二、车辆维修。
车辆因故障需维修的,必须先报局办公室或车辆所属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报批后维修。
车辆维修原则上在指定地点维修。
三、原则上不准租车,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租车。
四、公务车辆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借车,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五、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一律不准擅自出车。
如未批准擅自用车发生问题,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六、驾驶员平时应做好车辆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七、驾驶员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外出公事时,应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出车时间和地点,以便及时掌握车辆去向。
无出车任务时,协助做好局办公室其它工作,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八、节假日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地点停放。
九、局属单位参照执行。
公务接待制度一、公务接待用餐住宿须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对口接待,严禁一客多陪。
三、公务接待用膳,需提前跟局办公室联系,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填报公务接待申请表后到指定商家用膳。
四、基层单位人员来局里办事,视情况安排工作餐,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
五、严格接待标准。
工作用餐其上限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即:省部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____元;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____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接待每人每餐____元,特殊情况酌情安排,全年接待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年初预算。
六、接待来客一般不发整包烟,不赠送土特产品。
七、局属单位参照执行。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维护单位形象,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一节车辆购置1.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购置车辆。
购置车辆需提前进行预算报批。
2.车辆购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车辆质量、性能与单位需求相匹配。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一、引言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是组织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车辆使用和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管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资源利用、确保公正透明,要求我们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两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使用范围和条件车辆使用范围应明确规定,只能在工作需要的范围内使用,禁止个人私自使用。
同时,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驾驶资格和技能,并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2. 车辆保养和维修车辆保养和维修是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应制定详细的保养和维修计划,并安排专人负责执行。
保养内容包括定期检查、更换机油、清洗车身等,维修内容包括故障修复和零部件更换。
3. 车辆派遣和使用流程车辆派遣和使用流程应明确规定,包括车辆使用申请、审批、分配、出车、返回等环节。
申请人需填写相关申请表,经上级审核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派遣,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所有车辆使用情况可以追溯。
4. 车辆安全和驾驶文明车辆安全和驾驶文明是车辆管理的重要目标,要求车辆使用人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驾等。
车辆管理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提高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素质。
5. 车辆报废和处置车辆报废和处置是车辆管理的最终环节,应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和经济效益,确定报废标准和处置办法。
报废车辆的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三、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 公务接待的定义和范围公务接待是指组织机构为了开展工作需要,接待来访客人和进行重要会议的活动。
公务接待范围包括接待职务人员、政府官员、外宾等,涉及场合有工作会谈、宴请饮食、观光考察等。
2. 公务接待活动的审批和预算公务接待活动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审批,并编制相应的预算。
审批部门要对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根据经费和场合的重要性进行评级,确保公务接待活动合理、合规。
3. 公务接待形式和内容公务接待形式根据接待对象和目的的不同进行选择,包括座谈会、宴请、观光考察等。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所拥有的车辆和开展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车辆管理制度:
1. 车辆购置和调配:明确车辆购置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车辆调配的规定,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 车辆使用和维护:规定车辆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明确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的要求;
3. 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规定车辆使用申请的程序和要求,明确车辆使用审批的权限和程序;
4. 车辆油料和维修费用的管理:制定车辆油料和维修费用的管理规定,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核销;
5. 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明确车辆违章和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要求,规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机制;
6. 车辆年度考核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定车辆年度考核和使用情况报告的制度,评估车辆管理的效果和使用情况。
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 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和条件:明确何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公务接待活动,规定公务接待活动的场合和标准;
2. 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制定公务接待费用的管理规定,包括用餐、住宿、交通等费用的限额和报销要求;
3. 公务接待活动的申请和审批:规定公务接待活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4. 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设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5. 公务接待活动的记录和报告:规定公务接待活动的记录和报告要求,确保透明度和规范性。
以上是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内容可以根据组织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完善。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公务接待是指政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待来访人员、承办会议、座谈或参观等活动中所提供的餐饮服务。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是一个组织规范的管理体系,旨在加强公务接待用餐的管理,提高公务接待的透明度和效率,防止公款浪费和滥用。
一、用餐组织与计划1. 完善用餐组织架构,设立用餐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 建立用餐计划制度,每季度制定用餐计划,并经相关领导审批。
3. 根据用餐计划和预算,提前组织采购和预定餐厅,并提醒来宾确保到场。
二、用餐准备与安排1. 用餐前,责任人应提前与来宾联系确认到场时间和用餐要求,了解餐厅的品质与口碑,进行预定。
2. 预定的餐厅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和舒适。
3. 组织人员应提前到达餐厅,进行布置和检查,确保用餐环境整洁和安全。
三、用餐流程与规范1. 在用餐之前,责任人应向来宾介绍用餐流程和规范,包括座位安排、用餐礼仪等,以提升用餐的正式感和规范性。
2. 用餐过程中,任何人员均禁止涉及敏感话题或进行商业交易,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维护公款使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3. 用餐结束后,责任人应与来宾一起核对账单,并如实填写用餐记录,确保费用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四、用餐费用标准与报销1.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用餐费用标准,明确用餐类型和标准,禁止超标消费。
2. 建立费用报销制度,要求参与公务接待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销单据,并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
3. 责任人应及时审核和审批报销单据,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监督与执纪1. 建立用餐监督机制,对于用餐过程中违反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
2. 对于违反用餐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追责、返还款项或进行纪律处分等。
3. 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察,定期开展用餐管理的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改进。
六、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对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组织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纪律意识。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务接待用餐是组织单位为了开展公务活动而安排的一种对外接待活动。
在单位高效运行和合规经营的要求下,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务接待用餐行为,加强对公务接待用餐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弘扬勤俭节约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二、规定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组织单位的所有公务接待用餐行为,接待对象包括来访领导、客户、同行业界人士、特约嘉宾,接待时间包括工作日、休息日和节假日。
三、管理原则1.接待单位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安全环保、公开透明、廉洁用餐的原则,确保接待用餐规范有序、合理经济。
2.接待单位应当根据具体需求、接待对象的身份地位,采用合理的接待方式和餐饮标准,防止铺张浪费。
3.接待单位应当重视环保,选择环保产品和环保用品,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
4.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告核准、公示信息记录,接受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公开、节约有序。
四、食品安全与卫生1.接待单位应确保用餐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
2.接待单位应确保菜品新鲜,不使用变质食材,严禁使用过期食品和通风不良的冷藏设备。
3.接待单位应加强对餐厅卫生的检查、巡视和管理,确保餐具、桌椅、环境卫生干净,并消毒。
五、费用核算1.接待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审核程序报告用餐费用,明确费用来源和用途。
2.接待单位应保证用餐费用合理、经济、公开透明,明确费用的统计、核算和支付方法。
3.接待单位应注意控制用餐费用,尽力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六、接待报告1.接待单位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接待情况,并明确相关信息。
2.接待报告应当包括接待场所、接待对象、接待菜品、用餐人数、用餐费用、支付方法、用餐日期、用餐时间等信息。
3.接待报告应当签字盖章并对外公示,以接受上级和社会的监督。
七、监督管理1.上级单位应当对接待单位的公务接待用餐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
2.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接待单位的监督和检查,抽查监督接风宴、招待会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公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提高行政效能,节约国家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车使用1. 公车使用范围(1)公车使用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国有单位的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2)公车使用对象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的单位工作人员。
2. 公车使用程序(1)公车使用需提前填写公车使用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2)公车使用申请应注明用车原因、目的地、出发时间及返回时间;(3)公车使用申请如为公务接待使用,应注明接待对象及接待规模;(4)公车使用期间如需变更计划,应及时报备主管领导并重新获得批准。
3. 公车使用管理(1)车辆使用时应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变更路线;(2)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并按指引处理;(3)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通知领导及保险公司处理。
第三章公务接待1. 公务接待对象(1)公务接待对象包括国家领导、外宾、国内外重要客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2)公务接待应按规定对接待对象进行接待,不得违规接待或私人接待。
2. 公务接待程序(1)公务接待需提前填写接待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2)公务接待申请应注明接待对象、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及接待内容;(3)公务接待期间需指定专人负责并安排接待场所、饮食、住宿等相关安排。
3. 公务接待管理(1)公务接待应按照接待规范进行,不得超标准接待;(2)公务接待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接待计划,应及时报备主管领导并重新获得批准;(3)公务接待期间如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管理1. 监督管理机制(1)设立公车公务接待使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车和公务接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2)每月定期对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报告上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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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兴隆环保分局机关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按标准和程序对来工作的人员进行餐饮接待。
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环保系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来局办理公务的;
(三)外地环保等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四)其他人员。
三、接待地点、方式及标准
(一)接待地点:原则上在管理局指定地点接待的可以签单,在其它地点就餐一律现金结算。
(二)接待方式:实行派餐单制,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
(三)接待标准:公务用餐接待限定标准(酒水在内)和陪同人数。
1、环保系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人员标准为40元/人;主管场长人员标准为50元/人;遇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接待应报领导批准。
2、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不包含司机)。
3、午餐严禁喝酒,晚餐酌情处理。
4、餐费一事一结,限当周报销。
(四)接待费实行用餐标准控制管理,每月统计,每季度公布一次。
四、接待及报销程序
1、派餐单由综合科统一管理(一式两份)。
负责接待的各科、队、站经局长同意、领取派餐单后安排接待就餐。
2、凭派餐单(正本)及正规发票呈局长签字,报财务审核后报账。
正本交财务做报账凭证,副本交综合科存档汇总,做成本分析用。
五、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作废。
附件:
红兴隆环保分局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科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加油量应根据每月出车登记表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
第七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
综合科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派车单》(以下简称《派车单》),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
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派车单》(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驾驶员持《派车单》呈局长签字,当月报财务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制度,外出时车辆要停放在安全的地方,在局直收车后,车辆停放单位车库。
第九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
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
严格执行省环保厅《关于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黑环办[2013]164号)和农垦总局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局内日常办公用车设置值班车1台,各科、队、站用车由综合科统一安排。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班子成员带队离开局直到外地、农场及重点污染源企业检
查指导工作用车。
用车时,由驾驶员填写《派车单》,用车领导签字并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科统一安排车辆。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应急工作用车由综合科统一安排调度。
第三章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开管理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车管员提出申请,报局长批准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
第十三条车管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耗油量及费用情况,并报告局长。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六条专兼职驾驶员要听从调度,遵章守纪,注重形象,文明行车,厉行节约,力戒浪费,做好服务。
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车辆管理制度作废。
附件1:
机关公务车辆记录台账
附件2:
机关公务车辆派车单
年月日
附件3:
车辆维修申报表
年月日
此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驾驶员存根,第二联报综合科,第三联报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