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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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复习原则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题型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案例题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一)表示品质的方法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复样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对等样品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公量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数量的机动幅度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
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卖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三、包装条款§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国际标准化组织(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和简称;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目的地; 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起促销作用.销售包装上一般附有装潢画面、文字说明和条形码标志。
国际贸易实务最全知识点

国际贸易实务最全知识点1.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关税是政府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费,而非关税壁垒包括配额限制、进口许可证、补贴和检验检疫等措施,用于限制进口。
2.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地区,而关税同盟是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成员国还实施统一的关税政策。
3.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原则,即任何一方给予其他成员国的最有利待遇,也必须给予全部成员国。
4.贸易逆差和贸易顺差:贸易逆差指进口大于出口,而贸易顺差指出口大于进口。
贸易逆差可能导致国家的外汇储备减少,而贸易顺差可能导致国家货币升值。
5.汇率:汇率是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的兑换比例,是国际贸易中汇款和结算的基础。
汇率的变动会影响国际贸易的竞争力和成本。
7.外汇市场:外汇市场是各国货币的交易市场,通过汇率变动实现货币的兑换和资金流动。
外汇市场的波动可以影响国际贸易的成本和利润。
8.海关和口岸管理:在国际贸易中,海关和口岸管理是确保货物的合法进出口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包括报关、检验检疫、清关等程序。
9.进出口文件和合同:进出口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等,用于记录和规范货物进出口的信息。
合同是买卖双方达成的法律协议,规定了交易的条件和责任。
10.贸易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是国家采取各种手段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而自由贸易主义则倡导开放的贸易环境,主张相互合作和互利共赢。
11.反倾销和政府补贴:反倾销是国家对进口商品采取的措施,以应对其他国家存在的倾销行为,而政府补贴则是指国家对本国产业提供的经济支持。
12.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贸易中,常常会出现贸易纠纷。
世界贸易组织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用于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13.跨国公司和合资企业:跨国公司是在多个国家经营的公司,它们通过在不同国家建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实现国际贸易的便利和效益。
合资企业则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企业联合成立的企业。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1. 国际贸易的概念和特点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跨境交流和交易活动。
国际贸易的特点包括:跨国交易:国际贸易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易,涉及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背景。
互利互惠:国际贸易是基于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各方通过交换商品和服务来获得自己所需的资源。
依赖性: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配置存在差异,因此国际贸易成为满足各国需求和补充各国资源的重要手段。
2. 国际贸易的主要参与方国际贸易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出口商:出口商是将商品和服务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或个人。
进口商:进口商是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监管、规范和推动的角色。
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对国际贸易进行协调和管理。
3. 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包括:出口贸易:出口贸易是指将商品和服务从本国销售到其他国家和地区。
进口贸易:进口贸易是指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购买商品和服务进口到本国。
合作贸易:合作贸易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或企业之间进行的合作,共同生产和销售商品和服务。
中转贸易:中转贸易是指将商品从一个国家运输到另一个国家,然后再转运到最终目的地的贸易方式。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代理是指代理商代表出口商或进口商进行贸易活动,包括销售、采购、运输等。
4. 国际贸易的风险与挑战国际贸易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其中包括: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府政策调整、政治动荡等因素可能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利影响。
经济风险:经济风险包括汇率波动、经济衰退等因素可能引发市场不稳定,对国际贸易产生影响。
供应链风险:供应链风险包括原材料供应中断、运输问题等因素可能导致交货延误或无法交付。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纠纷和退货等后果。
5. 国际贸易的优势与机遇国际贸易带来了许多优势和机遇,其中包括:扩大市场:国际贸易可以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增加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国际贸易实务考点汇总

国际贸易实务考点一、名词解释1.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不记名提单: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
指示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填写凭指示或凭某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
清洁提单: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受损或包装有缺陷的不良批注的提单。
已装船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上指定船后所签发的提单。
2.汇款:指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行(汇入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托收:是指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
DP:即期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之一,代收行凭付款人即期付款向付款人交付单据.远期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之一,代收行凭付款人远期付款向付款人交付单据。
DA:承兑交单是是跟单托收方式之一,代收行凭付款人承兑汇票向付款人交付单据。
3.保险4. FOB术语的含义: FOB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越过买方指派的船舷时,即完成交付,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按通则的解释本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CA:货交承运人(.。
.指定地),是指卖方在指定地将已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为完成交付货物,并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负责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FR: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CIF术语的含义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CPT:运费付至(..。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一.填空1凭样品成交中,样品可分为下列几种:(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3净重:凡商品本身重量,即除去其包装物后的实际重量称为净重,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记重方法。
4包装分为运输包装(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内包装) .5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6过期提单是指错过规定的交单日期或者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日期的提单。
7海上损失(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灭失,也属海损范围。
就货物损失的程度而言,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2.全部损失(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1)实际全损(2)推定全损. 3.部分损失(1)单独海损(2)共同海损 8. 海运货物的保险险别包括:基本险、附加险和其他专门险基本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9. 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渗漏险、短量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碰损破碎险、生锈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和包装破裂险,以上11种附加险均包括在一切险中。
10. 协会货物条款包括:协会货物A条款----ICC(A)、协会货物B条款----ICC(B)、协会战争险条款、协会罢工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和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
11.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金融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其中以使用汇票为主。
目前,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12. 票据行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
根据票据法的一般规则,每个票据行为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不合法而受到影响。
票据行为可分为主要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总结大全

第一节国际贸易实务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一研究对象:是国际性商品交换的具体运作过程,包括该过程经历的环节、操作方法和技能,应遵循的法律和惯例等行为规范。
国际性:判定标准(4点)▪买卖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藉▪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不同的国家▪货物须由一国运往另一国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采取“营业地标准”二范围和内容1国际贸易法律规范(各国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2国际贸易条件(商品条件、价格条件、装运条件、货运保险条件、支付条件、争议和违约处理条件)3国际贸易程序(准备阶段、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和违约处理。
)4国际贸易方式(包销、代理、寄售)第二节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对国际贸易具有更多的管理措施▪国际贸易面临较大和较多的风险▪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比较广范▪业务操作上较复杂学习本课程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意业务与法律的联系▪要贯彻“洋为中用”的原则▪把“学”和“用”结合起来第二章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本章摘要:掌握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掌握数量条款的订立方法,学习包装条款包含的基本内容,从总体上把握关于商品的一般描述。
•商品的名称和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当事人双方首先需要商定的交易条件,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物质基础。
如果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不明确,买卖双方也就失去了洽商的依据,无法开展交易。
因此,商品的名称和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
第一节商品的名称name of commodity P 15一、商品名称的重要性P16第二节商品质量的含义和要求(一)商品品质的概念一般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二)品质的作用 P 171.合同的要件2.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第三节商品质量的规定方法P 211、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 (凭样品买卖 sale by sample )凭卖方样品买卖 sale by seller’s sample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 = 原样original sample = 标准样品type sample凭买方样品买卖 sale by buyer’s sample (来样成交或来样制造)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 = 回样 return sample1)概念:指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复习原则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题型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案例题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一)表示品质的方法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复样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对等样品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公量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数量的机动幅度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
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
卖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o 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三、包装条款▪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国际标准化组织(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和简称;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目的地;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起促销作用.销售包装上一般附有装潢画面、文字说明和条形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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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复习原则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题型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案例题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一)表示品质的方法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复样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对等样品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公量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数量的机动幅度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
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
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三、包装条款▪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国际标准化组织(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和简称;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目的地;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起促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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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考点一、名词解释1.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不记名提单: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
指示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填写凭指示或凭某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
清洁提单:在装船时,货物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在提单上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受损或包装有缺陷的不良批注的提单。
已装船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上指定船后所签发的提单。
2.汇款:指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行(汇入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是指债权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
DP:即期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之一,代收行凭付款人即期付款向付款人交付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方式之一,代收行凭付款人远期付款向付款人交付单据。
DA:承兑交单是是跟单托收方式之一,代收行凭付款人承兑汇票向付款人交付单据。
3.保险4. FOB术语的含义: FOB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越过买方指派的船舷时,即完成交付,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按通则的解释本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是指卖方在指定地将已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为完成交付货物,并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负责货交承运人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CIF术语的含义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契约,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并承担货交承运人照管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指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契约并支付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承担货交第一承运人前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5.皮重:包装材料的重量。
净重:除去包装材料后商品自身的重量。
毛重:商品吱声重量与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二、判断题1.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
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基本险承保责任的起讫,均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
仓至仓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在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当货物一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满60天,不论保险货物有没有进入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
在这60天内,如被保险货物转运至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则保险责任从开始转运是终止。
2.CIF的变形(1).CIF liner terms(班轮条款)。
指卸货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即卸货费由卖方或船方负担。
(2)CIF landed(卸至岸上)。
指由卖方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3)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
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注: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3.ICC(A)险大体上相当于中国保险所规定的一切险,其责任范围最广。
ICC(B)险大体上相当于中国保险所规定的水渍险它比ICC(A)险责任范围小。
ICC(C)类似平安险,但比平安险责任范围要小。
4.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
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
凡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者,必须使用这种直达提单。
如果提单背面条款印有承运人有权转船的“自由转船”条款者,则不影响该提单成为直达提单的性质使用直达提单,货物由同一船舶直运目的港,对买方来说比中途转船有利得多,它既可以节省费用、减少风险,又可以节省时间,及早到货。
因此,通常买方只有在无直达船时才同意转船。
在贸易实务中,如信用证规定不准转船,则买方必须取得直达提单才能结汇。
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
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
由于货物中途转船,增加了转船费用和风险,并影响到货时间,故一般信用证内均规定不允许转船,但直达船少或没有直达船的港口,买方也只好同意可以转船。
按照海牙规则,如船舶不能直达货物目的港,非中转不可,一定要事先征得托运人同意。
船舶承运转船货物,主要是为了扩大营业、获取运费。
转运的货物,一般均属零星杂货,如果是大宗货物,托运人可以租船直航目的港,也就不发生转船问题。
转运货物船方的责任可分下列3种情况:⑴第一航程与第二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各自负责,互不牵连;⑵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在货物转运后承担费用,但不负责任;⑶第一航程的承运人对货物负责到底。
上述3项不同责任,须根据转运的过程和措施不同而定。
.联运提单(Through B/L)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
船船(海海)联运在航运界也称为转运,包括海船将货物送到一个港口后再由驳船从港口经内河运往内河目的港。
联运的范围超过了海上运输界限,货物由船舶运送经水域运到一个港口,再经其他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至目的港,先海运后陆运或空运,或者先空运、陆运后海运。
当船舶承运由陆路或飞机运来的货物继续运至目的港时,货方一般选择使用船方所签发的联运提单。
5(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支票期限只有即期,汇票、本票有即期、远期(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6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的客观情况,它强调人力的不可抗拒性。
应具备的条件:①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②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
不可抗力的事故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③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
7.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
即出口人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之后,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
所以,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承兑交单是出口人先交出商业单据,其收款的保障依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
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
因此,出口人对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态度。
D/P:其实就是顾客付款后银行才交单给你顾客,出口商的交单是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托收方式中的一种,也属于商业信用,但手续简便D/P和D/A严格来说都属于托收,D/P是付款交单,付款人付款给银行后才能获得单证。
D/A是承兑交单,付款人承兑后就可获得单证,这里的风险较大.既是支付方式又是融资方式。
8.国际贸易的结算A、信用证结算方式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