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解读
了解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

了解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与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商业活动,为传统商业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和机遇。
然而,电子商务的兴起也带来了一系列争议和法律问题。
了解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一、电子商务法的定义与范畴电子商务法是指涉及互联网交易和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包括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用于管理和规范电子商务的各个环节,包括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网络广告、电子合同、在线知识产权保护等。
二、电子商务法的发展历程电子商务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当时成立的欧洲经济委员会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开始对电子商务进行研究和立法工作。
1996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电子商务法——电子交易法,奠定了电子商务法的基础。
此后,各国纷纷出台了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兴的电子商务需求。
三、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 自由竞争原则:电子商务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反对垄断和不正当限制竞争的行为。
2. 消费者保护原则:电子商务法强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电商平台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商品信息,并提供退换货、售后服务保障。
3. 信息安全原则: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商平台采取合理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安全。
4. 物权保护原则:电子商务法保护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打击网络盗版、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5. 税收原则: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商平台在税收方面的义务,以维护公平竞争和税收收入平衡。
四、电子商务法面临的挑战与改进1. 跨境交易问题: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跨国交易变得容易,但跨境交易涉及的法律制度、货币和法律文化的差异,给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和执行带来了困难。
2. 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成为了电子商务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需要法律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进行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

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电子商务法是为了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下面将以小节的形式陈述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电子商务法首先明确了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在虚拟空间中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和管理等。
二、电子商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法律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和维权等。
同时,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也有义务保护电子商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电子商务法重点关注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
法律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要素,如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条件和认证要求。
此外,法律还明确了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方式,并对电子商务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如采用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四、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电子商务法给予了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合法地位。
法律规定了网络支付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措施,保障了电子商务交易的支付安全。
此外,电子商务法还提供了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制度,确保电子货币的合法运营和使用。
五、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法重视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法律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保护措施,要求电子商务主体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同时,法律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传输和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六、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执法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执法机构。
法律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负责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纠纷解决的程序。
总结: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定义和范围、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成立和履行、网络支付和电子货币、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监管和执法等方面。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内容(2024版)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内容(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1.1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2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1.3 电子商务法的国际背景第二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2.1 合同的形式要求2.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2.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3.1 履行方式与期限3.2 履行地点与方式3.3 履行中的风险与责任第四章:电子商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4.3 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条件第五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违约责任5.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5.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5.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限制第六章:电子商务合同争议的解决6.1 争议解决的方式与程序6.2 电子商务争议的特殊性6.3 争议解决的国际合作第七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实施与监管7.1 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7.2 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7.3 法律法规的更新与修订第八章:合同的签字与生效8.1 签字栏8.2 签订时间8.3 签订地点第九章:附则9.1 合同的解释权9.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9.3 其他约定事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概述1.1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同自由、公平交易和诚信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1.2 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电子商务法适用于所有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交易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电子支付、在线服务等。
1.3 电子商务法的国际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法的国际背景日益重要。
国际条约和惯例对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影响。
1.3.1 国际条约的影响电子商务法在制定过程中,需参考和遵守相关的国际条约,如WTO电子商务协议等。
1.3.2 国际惯例的适用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电子商务法可以参照国际惯例进行适用。
第二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2.1 合同的形式要求电子商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电子方式。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指南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指南第1章电子商务概述 (3)1.1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 (3)1.2 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4)第2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 (4)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4)2.1.1 宪法 (4)2.1.2 法律 (5)2.1.3 行政法规 (5)2.1.4 部门规章 (5)2.1.5 地方性法规 (5)2.1.6 规范性文件 (5)2.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 (5)2.2.1 起步阶段(1990年代末至2004年) (5)2.2.2 发展阶段(2005年至2017年) (5)2.2.3 完善阶段(2018年至今) (6)第3章电子商务主体法律规范 (6)3.1 网络经营主体资格 (6)3.1.1 网络经营主体的定义 (6)3.1.2 网络经营主体的登记与备案 (6)3.1.3 网络经营主体的变更与注销 (6)3.2 网络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 (6)3.2.1 网络经营主体的合同责任 (6)3.2.2 网络经营主体的侵权责任 (6)3.2.3 网络经营主体的行政责任 (7)3.2.4 网络经营主体的刑事责任 (7)3.2.5 网络经营主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7)3.2.6 网络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7)3.2.7 网络经营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7)第4章电子合同法律问题 (7)4.1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7)4.1.1 电子合同的界定 (7)4.1.2 电子合同的成立 (7)4.1.3 电子合同的生效 (7)4.2 电子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8)4.2.1 电子合同的履行 (8)4.2.2 电子合同的解除 (8)4.3 电子合同的争议解决 (8)4.3.1 协商解决 (8)4.3.2 调解 (8)4.3.3 仲裁 (8)4.3.4 诉讼 (8)4.3.5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 (8)第5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9)5.1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概述 (9)5.2 网络商标权保护 (9)5.2.1 网络商标权的概念及特点 (9)5.2.2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9)5.2.3 网络商标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9)5.2.4 我国网络商标权保护现状及改进措施 (9)5.3 网络著作权保护 (9)5.3.1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及特点 (9)5.3.2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9)5.3.3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9)5.3.4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现状及改进措施 (9)5.4 电子商务专利权保护 (9)5.4.1 电子商务专利权的概念及特点 (9)5.4.2 电子商务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9)5.4.3 电子商务专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10)5.4.4 我国电子商务专利权保护现状及改进措施 (10)第6章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 (10)6.1 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10)6.2 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 (10)6.2.1 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10)6.2.2 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10)6.3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 (10)6.3.1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11)6.3.2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 (11)6.3.3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11)第7章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 (11)7.1 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11)7.1.1 电子商务税收基本概念 (11)7.1.2 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12)7.1.3 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12)7.2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法规 (12)7.2.1 增值税政策与法规 (12)7.2.2 消费税政策与法规 (12)7.2.3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与法规 (12)7.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13)7.3.1 国际税收分配 (13)7.3.2 税收管辖权 (13)7.3.3 税收逃避和避税 (13)第8章电子商务支付法律规范 (13)8.1 电子支付概述 (13)8.2 电子支付法律法规 (13)8.3 电子支付风险与监管 (14)第9章电子商务物流法律规范 (14)9.1 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14)9.1.1 物流在电子商务中的地位与作用 (14)9.1.2 电子商务对物流行业的影响 (14)9.1.3 物流行业对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 (14)9.2 电子商务物流法律法规 (14)9.2.1 物流企业资质要求 (15)9.2.2 物流服务质量规范 (15)9.2.3 物流合同法律规定 (15)9.2.4 物流行业监管政策 (15)9.3 电子商务物流争议解决 (15)9.3.1 物流争议的类型及原因 (15)9.3.2 物流争议的协商解决 (15)9.3.3 物流争议的调解解决 (15)9.3.4 物流争议的仲裁解决 (15)9.3.5 物流争议的诉讼解决 (15)第10章跨境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15)10.1 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15)10.1.1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点 (15)10.1.2 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 (15)10.2 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与法规 (15)10.2.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概述 (15)10.2.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法规体系 (15)10.2.3 国际跨境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16)10.3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管理 (16)10.3.1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风险 (16)10.3.2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体系建设 (16)10.3.3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案例分析 (16)10.3.4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发展趋势 (16)第1章电子商务概述1.1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电子商务,指的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商务活动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完整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电子商务信息的发布、电子网络交易、电子支付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新格局。
第四条国家保护电子商务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信息的安全稳定,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五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等。
第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网络的交易支撑技术,连接电子商务经营者与购买者的平台。
第八条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运营服务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九条电子商务合同符合电子合同法的规定,适用电子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采用邮件、短信、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第十二条网络商家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信息,明确商品的主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供应者等事项。
第十三条网络商家应当履行退换货、维修、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义务。
第四章电子支付第十四条电子支付应当符合电子支付业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五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第十六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户安全保护制度,保障用户的账户和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预防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电子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职责,配合相关机关开展监管工作。
电商法律法规

电商法律法规电商法律法规第一章:引言1.1 背景介绍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商品、服务等交易活动的商务活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推广。
然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和风险,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1.2 目的和意义本旨在总结和介绍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以指导电子商务从业者进行合规经营,并提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希望通过本的编写和使用,能够提高电子商务从业者的法律意识,降低法律风险,促进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2.1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是指规范和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法规。
该法律包括了电子商务的定义、主体权利义务、合同规定、电子支付、网络安全等方面内容。
2.1.1 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包括电子商务的概念、形式、模式等。
2.1.2 电子商务主体权利义务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第三方平台的权益保护和责任划分。
2.1.3 合同规定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成立、效力等问题,包括电子合同的签署、合同信息的公示、合同争议解决等。
2.1.4 电子支付电子商务法对电子支付进行了规范,包括电子支付的合法性、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2.1.5 网络安全电子商务法对网络安全进行了规定,包括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2.2.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
该法还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途径。
2.2.2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要求、质量检验、质量监督等内容。
新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精选

新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精选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在中国和许多其他国家都颁布了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新版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进行精选介绍。
一、电子商务法的制定背景和目的电子商务法是指为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和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随着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法律法规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
新版电子商务法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二、新版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内容1. 电子商务的定义和范围新版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电子商务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商务活动和交易的行为。
新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和适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
2.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新版电子商务法规定了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规则。
电子商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电子方式可以作为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书面合同的约定进行,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3. 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措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对于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等消费者常见的问题,新法规定了退换货、维修保养、退款等具体的处理办法。
4. 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新版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电子商务平台应当履行对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负有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商品发布、交易纠纷处理、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制度和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
5. 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新版电子商务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问题进行了规范。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泄露个人信息。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哪些范本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全解析1. 电子商务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1.1 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特点1.2 电子商务的法律地位和意义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分类及主要内容2.1 国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2.1.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2.1.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 2.2 国内电子商务法律法规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规定3.1 电子商务合同的基本要素3.2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效力3.3 电子合同的履行和终止4.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法律规范4.1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经营者责任4.2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4.3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知识产权保护5. 电子商务数据保护的法律规定5.1 电子商务数据的收集和使用5.2 电子商务数据的安全保护5.3 个人信息的保护及隐私权的保护6. 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6.1 电子商务的纠纷解决方式6.2 电子商务仲裁的程序和规则6.3 电子商务纠纷的诉讼程序7.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适用与监督7.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7.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法附件: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全文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通过互联网等电子通信网络进行的各种商业活动。
2. 电子商务合同:指通过电子通信方式订立的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效力的合同。
3. 电子合同:指以电子方式表示、记录或存储的合同。
4. 知识产权:指对知识(包括科学、文学、艺术和技术领域的)的权利。
---范本二: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详尽解读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概述1.1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定义和意义1.2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分类和主要内容2. 电子商务相关国际法律法规2.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UNCITRAL)2.1.1 电子商务法公约的背景和目的2.1.2 电子商务法公约的主要规定2.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WTO) 2.2.1 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核心议题2.2.2 电子商务工作计划的发展和影响3.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解析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3.1.1 电子商务经营许可和合同法律规定 3.1.2 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3.2.1 电子签名合法性认定和效力规定 3.2.2 电子签名证书的申领和管理规定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3.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义务 3.3.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投诉和维权机制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4.1 广告的审查和发布规定3.4.2 广告虚假和误导行为的法律责任4.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挑战 4.1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认定和证据保全难题 4.2 电子商务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难点 4.3 电子商务平台监督和违规处罚的困境附件:1. 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公约全文2. 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电子商务:指在互联网等电子通信网络上进行的商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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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解读本文将就《电子商务法》出台过程中特别受到关注的几个方面进行解读。
——— 1 ———“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界定近年来,微商、网络直播随着分享经济、O2O、社交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而产生,其经营形态与传统电商风格迥异,是否应归属电商经营者范畴也自始存在争议。
从一审稿的“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和电子商务经营者”到二审稿的“自建网站经营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再到三审稿加入“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法》中“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张,除了第二条第三款明确排除的主体外,已基本涵盖了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活动的所有经营主体。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界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关系到主体对应的权利义务。
按照上述定义,通过微信、论坛社区、直播平台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那么与之相对应的社交媒体是否属于《电子商务法》第九条中所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该等社交媒体虽然不是为了电子商务而设立,也并未对发布的商品内容进行实质管理,但事实上为部分电子商务行为提供了平台和服务,例如部分平台可以通过小程序等方式直接接入商品销售的界面。
我们认为,此类社交平台显然不同于传统电商平台,不应该简单适用其是否提供了网络经营场所和信息发布的标准。
在判断平台是否介入或者为具体的交易提供了服务时,至少应当从平台在交易中直接或间接获利的情况、平台对卖家信息以及客户信息的接触和控制程度、消费者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是否足以产生对平台服务的合理信赖等因素进行考虑。
随着电商的发展,需要关注后续的执法和司法部门对该类争议的处理实践。
——— 2 ———跨境电商是否适用该法关于跨境电商是否适用《电子商务法》的问题,该法在四审后增加了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因此可以明确的是,境内从事跨境电商的经营者同样适用该法,而且与跨境相关的经营行为应当同时遵守海关法等进出口监管法律法规。
另外在“电子商务促进”一章,该法专门强调了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将建立健全与跨境电子商务配套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我们认为,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不断推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过渡政策稳定实施,预计国家将根据过渡期政策实施情况,制定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并与《电子商务法》相衔接,值得跨境电商从业主体持续关注。
——— 3 ———电商经营者的注册登记电子商务主体的注册登记在审议过程中一度极具争议,《电子商务法》最终确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明确“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如此规定是为了实现“易辨识、可溯源、能追责”的交易安全和便利监管目的以及维护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的商主体登记公示制度。
从交易安全和市场监管的角度来讲,网络交易的虚拟市场更加依赖登记的信息和程序的保障。
《电子商务法》通过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商平台应当承担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核查义务,以及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商平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将电商平台作为第三方信息审核和登记的制度和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制度进行了衔接,这有望解决之前普遍担心的电商经营者的注册信息如何确保其真实和有效的问题。
但在微信、微博和论坛等社交平台上的电商经营者,如何保证其登记信息符合实现市场监督管理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求?这有待执法部门进一步梳理对此类电商的注册登记和监管规则。
另外线上线下的登记制度如何衔接也是尚待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例如同时在线上线下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商是否需要重复登记?在线下无实体店铺、仅在线上经营的电商是否可以基于互联网的虚拟和跨地域性质,允许其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通过联网在线登记,登记地点与经营地或住址不要求必须一致?是否全国放开对住宅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的限制,以符合众多个体户电商以家庭住址为实际办公地点的现实需求?对豁免登记的“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是否可以通过规定交易数量、频次标准来明确标准?上述问题仍有可能在具体操作中引发争议,需要实施细则或者执法实践予以明确。
——— 4 ———平台经营者的责任承担电商平台的责任承担是立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审议过程中一直存在广泛争议。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如何理解“相应的责任”是理解法条规定的电商平台责任的关键,我们认为有以下两点值得讨论:第一是如何确定责任形式?“相应”责任并非是法律概念,最终稿规定“相应”责任实际上回避了公众对该等情况下电商平台责任承担的争议,使该条成为一个笼统指向的条文。
何为“相应的责任”?应当根据已经生效和施行的《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可以适用于电子商务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则,以及《电子商务法》本身的其他条文来确定具体个案中的责任承担问题,因此既有可能是补充责任、按份责任,也有可能是连带责任或者其他类型的责任形式。
例如平台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失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故意或过失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将作为共同侵权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是如何确定审核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的注意义务程度?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台的审核义务包括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并定期核验更新。
我们认为,该等审核义务应当限制在“合理注意义务”的范围内,特别是针对一些普通电商平台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以及正常成本完成的相关信息核查应当审慎要求,否则既不具有可操作性,也违背了公平原则;同样,对于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符合平台作为交易第三方的定位,以可以控制和管理风险的主体承担主要义务为原则,除非电商平台根据侵权责任认定规则被置于特定的注意义务之下,例如消费者已经明确通知和要求平台予以协助,否则不宜过度扩大电商平台在线下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而言之,平台的注意义务应当合理认定并符合公平原则,过高的义务要求会抬高进入平台的门槛,最终提高消费者的交易成本。
——— 5 ———明确知识产权侵权中的“红旗原则”与“避风港原则”《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红旗原则”与“避风港原则”,要求电商平台经营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或者在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维护权利人权利,否则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在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罚款最高至200万的行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商务法》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换言之,“转送通知”义务的履行并不能作为电商平台迟延采取必要措施的抗辩。
——— 6 ———明确禁止限制、排斥竞争行为对于电商平台为了遏制竞争对手、要求入驻商户与自己签署独家销售协议的情形,《电子商务法》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实际上,2015年10月颁布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已明确提出“禁止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限制、排斥平台内的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电子商务法》再次回应此问题,并且规定了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公平交易条款,禁止电商平台对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7 ———约定付款后合同不成立的格式条款无效《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否则格式合同无效。
这是对电商合同成立时间点的一个重要规定。
目前电商平台的格式条款中,一般会包括“本网站上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客户提交订单的行为是订购要约,仅在网站通知商品发出时订购合同才成立”的内容。
其存在的商业逻辑是,在交易量可能大量增加的情况下,电商会按照订单需求后确定订货数量,如果最后无法供货,则以合同未成立的理由向消费者退款。
对此类“超卖”后“砍单”的行为,在之前的司法实践中有法院认为,消费者基于对商品信息的合理信任以及对网购平台的信赖而因为合同未成立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电商予以承担,理由是无论是因标价错误还是库存不足所导致的交易无法实现,均因电商原因造成,而电商对于所售商品信息、标价、库存量的审查及订单管理并不存在技术障碍或使得交易不经济之情形。
《电子商务法》出台之后上述格式合同将无法作为电商经营者的抗辩理由。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明确提醒:电商经营者以及平台应该及时做好库存和销量预计的统筹,并且通过完善与供货商之间合同条款或者其他方式,将因供货商原因无法履行买卖合同而被消费者索赔的风险控制在可预计的范围内。
——— 8 ———新增电商环保义务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的《快递封装用品》关于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的国家标准的落实,贯彻电子商务活动绿色发展理念,《电子商务法》中增加了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要求快递物流服务者应当使用环保包装材料。
在电子商务促进一章中也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推动绿色包装、仓储、运输,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发展。
”从目前的措辞来看,对电子商务的绿色发展还是以鼓励、倡导为主,不算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义务”,但在国家大力提倡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背景下,不排除未来会有实施细则及对应罚则的出台。
——— 9 ———电子商务特殊合规要求除了上文详述的相关内容,其余内容整理如附表,供相关主体参考进行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