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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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范文(4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范文(4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安全和秩序稳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保卫科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保安、门卫、巡逻员等。

第三条医院保卫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治安管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

第四条医院保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的手段和方法,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条医院保卫科具体组织形式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来组织,可分为内外合作的模式,确保工作的高效率和顺畅进行。

第二章保卫工作职责第六条医院保卫科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负责医院内外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保护医院内的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

2. 组织协调医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组织开展医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协助医院管理部门维护医院的秩序,保证医院内部的正常运转。

5. 与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医院社会治安。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七条医院保卫科工作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医院安保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2. 制定医院安保工作计划,按照年度和季度的要求,进行全面规划和组织。

3.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建立健全保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安保信息,为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第八条医院保卫工作要强化沟通协作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与医院其他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 与医院附属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

3. 与社区居委会和社会团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医院安全。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九条医院保卫科工作要遵守以下几个要求:1. 坚持有事才出警,有警必查原则,处理各类问题要公正、严明。

2. 保卫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熟悉法律法规和保卫工作相关知识。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保卫科、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医院设立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保卫科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等工作;3. 调查、处理医院内部各类治安、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4. 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医院内部各类刑事案件;5. 负责医院内部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6. 组织开展医院内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7. 负责医院内部重要物资、设备的保卫工作;8. 负责医院内部车辆、人员出入管理;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五条人员管理:1.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2. 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应及时报告保卫科;3. 医院工作人员应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盗窃医院设施、设备。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按照国家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3. 医院工作人员应参加消防培训,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4. 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交通安全管理:1. 医院应加强对内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2.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3. 医院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物资设备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物资设备安全;2. 医院工作人员应爱护医院物资设备,不得随意损坏、盗窃;3. 医院应定期对物资设备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医院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医院的基本职责,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强化预防为主,警务为辅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和人员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四)收集、统计、分析相关安全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五)处理和协调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六)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七)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单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由一名专职安全保卫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巡查和巡逻第九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第十条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核对各科室、办公区域的门窗、门禁系统等的安全状况;(二)巡查医院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检查医院重要通道、通道上的监控设备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四)现场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停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还应当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逻工作,巡逻区域包括医院各个科室、办公区域以及停车场等。

第四章出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门卫值班室,负责医院的出入管理工作。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4. 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 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档案;6.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值班、门卫等工作;7. 处理医院内部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以下职责:1. 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2.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 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夜间巡逻应由保卫科统一安排。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实习、进修、临时工等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明确职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安全事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为规范医院保卫科的工作,保障医院内外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保卫科的全体人员,包括保卫员、巡逻员等。

第三条医院保卫科是医院内部的专职保卫机构,负责医院内外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保卫科的工作宗旨是:以保护医院内外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核心,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服务医院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保卫科应当服从医院领导的统一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正、严密、高效。

第六条保卫科的工作原则是:积极预防、快速应对、科学管理、跟踪研究。

第七条保卫科的工作方式主要包括巡逻、监控、安全检查、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八条保卫科要保持密切的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确保医院内外安全。

第二章保卫人员的条件和要求第九条保卫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2.年龄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3.具备高中以上学历;4.经过严格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合格;5.有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十条保卫人员的要求: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诚、敬业;2.服从医院领导的统一指挥,遵守纪律;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4.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保卫工作相关机密信息;5.严守职责范围,不得乱执法、滥用权力。

第三章保卫科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一条保卫科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医院内外安全保卫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2.制定医院内外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3.组织开展医院的巡逻、监控、安全检查等工作;4.及时处理医院内外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5.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6.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涉及医院的案件。

第十二条保卫科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医院内外的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3.对医院内外的违法行为和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和报告相关部门;4.对医院内外的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有权及时组织应急处理;5.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处理案件。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4篇)

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医院保卫科作为医院安全管理系统的一部分,负责医院的安全和秩序维护工作。

为了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医院保卫科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

本文将为您介绍医院保卫科的工作制度,内容包括职责分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以及考核方式等。

一、职责分工1. 总体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定并修订医院保卫科工作制度。

2. 负责对医院内部和外部安全形势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掌握和应对突发事件。

3. 负责医院出入口、大门、围墙、停车场等重要区域的安全防范。

4.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上岗和交接班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医院内涉及安全的相关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6. 协助医院各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纠纷和治安案件,并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二、工作规范1. 保卫人员必须遵守保守机密的原则,绝对保密医院的安全信息。

2. 保卫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安排。

3. 保卫人员必须穿着整齐、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严禁打瞌睡、打牌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4. 保卫人员必须熟悉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具备一定的自卫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5. 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对医院员工和患者进行礼貌待人,并严禁实施家暴、欺诈、挑衅等行为。

三、工作流程1. 每日上岗前,保卫人员进行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的工作情况和警报情况。

2. 在医院重要区域设立巡逻岗,巡视停车场、门口、走廊等主要安全隐患位置。

3. 定期对医院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包括闭路电视、门禁系统、防火设施等。

4. 协助医院安保部门组织安全培训、防范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

5. 对涉及治安案件的人员,保卫人员应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四、考核方式1. 综合考核:根据保卫人员的工作表现、责任心、工作纪律、工作犯错误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业务考核:对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操作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巡逻、巡查、信息采集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_职责

医院保卫科管理制度_职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保卫科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保卫科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一节保卫科职责第四条医院保卫科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2. 保护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

3. 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4. 负责医院消防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5. 负责医院内部车辆、人员出入管理,维护医院内部交通秩序。

6. 负责医院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 负责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8. 负责医院内部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第二节保卫科科长职责第九条保卫科科长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保卫科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组织实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

2. 领导、指导、监督保卫科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 负责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 负责保卫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6. 参与医院重大活动、节假日、突发事件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7.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第十条保卫科工作人员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值班,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

2. 负责医院内部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

3. 负责医院内部车辆、人员出入管理。

4. 负责医院内部突发事件的处理。

5. 负责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6.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

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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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大全医院保卫科安全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

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第一条门卫制度住院部是病员接受治疗的场所。

为保证病区的环境整洁、肃静、舒适、安全,以及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病区门卫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凡本院工作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凭证﹙或胸卡﹚进入,维修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

无证﹙或胸卡﹚者,不得进入。

2、出、入院病员,凭办理手续进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需做检查、化验的患者,凭有效的检查申请单和化验单进出。

3、外单位联系公务人员需要进入病区,须经相关科室同意后方可入内。

4、需签"同意书""告知书"的家属及会诊病人应持医生签名的预约单﹙或经医生证明情况属实的﹚进入。

5、探视住院病员,必须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探视。

非探视时间需要探视危重患者的家属,要持医院"病危通知书"或经与病区联系同意后方可探视。

6、探视时间: 冬季时间: 00:00----00:00 夏季时间: 00:00----00:007、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等,携带医院物品出病区大门,门卫有权检查,有科室出具的证明,方可放行,对于可疑物品和危险品,门卫要暂扣并上报保卫科。

8、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病区区域,进入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鸣喇叭,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乱停、乱放。

9、病区门前和院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不准小商贩叫卖、散发广告。

10、本院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门卫,搞好门卫管理工作,如违犯本规定,由医院有关部门或所在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医院"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1、不按规定要求欲进入住院部者,门卫有权拒入。

对故意刁难、威胁、围攻、殴打、侮辱门卫人员者,由医院保卫科或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条值班制度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日常保卫工作及一般纠纷的解决,遇有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应对当日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出警。

3、夜间保障全院医疗秩序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督夜勤执行安全巡逻。

4、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饮酒。

5、认真填写值班、巡查记录及全天的值班总结,并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做好交接班。

6、遵守监控纪律,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7、值班期间要礼貌待人,文明执勤,注意自身形象。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重点部位巡查制度我院是消防、治安重点防范单位。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全院重点部位定期进行治安、消防安全巡查:1、巡查重点应包括门诊各诊室、各窗口、采血室、病区住院处等人员集中地点;使用压力容器的科室;供氧室、库房、电工房、锅炉房等。

2、巡查内容:﹙1﹚人员密集地点有无闲散人员,发现后及时认真询问、盘查,防止失窃和"医托"行骗。

﹙2﹚各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3﹚重点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无违章用水、用电、用火等情况。

﹙4﹚库房物品码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高、近距情况;危险物品是否单独储存,危险品标志是否完整、明显。

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压力容器检验是否合格,压力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后上岗。

﹙6﹚司炉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有无上岗资质。

﹙7﹚发现违章、违规等异常情况,要立即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改正。

并向领导汇报。

﹙8﹚巡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记录。

第四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是指有易燃、易爆、毒害、污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

因而物品必须严加管理。

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

2、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爆炸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品不得露天存放。

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专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其性能,采取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储存方式有: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性能相忌的危险品、和危险品有禁忌的物品不得混放5、危险品的标签要完整、明显。

同一区域储存的不同等级的危险品,应按最高等级的危险品标志;未启用的化学品包装要完好。

6、放射性药品要存放在专门的储存柜内,码放整齐有序,防止挤压,造成包装破损形成泄露。

7、制定完善的泄露处理预案。

8、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安全、彻底。

9、精神类药品要设专门的保险柜储存,由专人保管。

并做到账物相符。

10、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五条宣传、培训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医院职工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以及法制意识,整体提高医院法制、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宣传、培训制度。

1、新聘用的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医院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岗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到两次在医院进行的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技能的培训。

内容包括:(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和引导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5﹚如何防范盗窃、如何应对治安突发事件、如何报匪警等。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专门培训的人员。

4、保卫人员每年还要接受安保的技能培训。

5、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随时对职工进行消防技能的演示和培训。

6、对新应用的技术及时进行推广培训。

7、以多种形式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治安知识的宣传,持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

8、会同相关科室,结合国家普法教育工作,在职工中开展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的学习,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9、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案件报告制度在医院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等案件,一律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1、无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值班员能自行处置的一般轻微案件,在处理完毕之后,报告科长知晓。

2、当发生值班员不能自行处置的案件时,第一时间要报警,并向科长报告。

3、当发生人员受伤害或财产受较大损失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并向科长报告,科长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当发生重、特大案件时,值班员要立即报警,同时向科长报告,科长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和院长。

院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汇报。

5、发生火灾事故时,无论火情大小,都要立即报告。

6、发生其它事故也实行报告制度。

第七条车辆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上车辆的逐年增多以及来院就诊患者的增加,院内车辆占道乱停,交通拥堵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为了方便来院就诊患者存放、停靠车辆和保障急救通道的畅通,特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1、医院要为患者专门提供车辆停靠的场地并规划行车道路。

2、指派专人管理车辆,指挥院内交通,保障道路的畅通以及行人的安全。

3、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急救通道的畅通,指挥各种车辆按划定的区域存放车辆,任何车辆不得占道停靠。

4、提醒驾驶人在院内要小心低速行驶,不准鸣笛。

5、对不按规定执行,乱停乱放车辆的人员,要给与说服教育;对不听劝阻强行乱停的,要坚决予以惩治。

6、非特殊情况,大型车辆禁止进入院内。

7、车辆拥堵时,急救车辆优先通行。

8、一旦出现堵车现象,管理人员要及时予以指挥疏导,不得怠慢。

9、有车队来院时,要提前预留停车位,防止占道停车。

第八条财务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现金的安全,防止发生盗抢案件,保卫部门必须严加防范,从人力、物力、技术上加大保护力度。

1、在院内现金转运过程中,保卫科应至少派出两人押运,以提供保护。

2、到银行提款时,至少两名保卫人员随专车押款。

3、在财会室和各收费地点安装足够的高清摄像机和进入报警装置。

4、在临时存款点配置有专人看管的保险柜,并置于摄像机镜头覆盖范围之内。

5、安保人员要经常巡视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领导。

6、现金押运人员要配备可靠的自身防护装备、保护器械,还要配置应急通讯设备。

7、当发生抢劫时,保卫人员在全力保护财务人员和现金安全的同时,还要及时报警请求支援。

8、监督财务部门不得超限存放过夜现金。

9、在财会室、收费室、住院处加装防盗门窗。

10、夜间收费地点加装手动报警装置,必要时和"110"报警中心联网。

11、财务科取送款时,要配备防抢、防盗、报警安全箱。

第九条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视频监控系统正常有序运行,以及规范监控人员的行为和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科负责监控、管理。

2、工作要求:﹙1﹚监控人员必须双岗24小时实施监控。

﹙2﹚上岗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监控设备。

﹙3﹚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

﹙4﹚不得引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5﹚不得散布他人隐私,违反规定造成他人隐私泄露,构成侵权、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做好视频资料使用和设备维护记录。

﹙7﹚保持室内及设备的清洁卫生。

3、资料保存及使用﹙1﹚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查看和拷贝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复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外泄资料内容。

﹙3﹚公安机关调取资料时,需要求办案人员出示证件并签字。

﹙4﹚任何人不得无故中断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删除影像资料。

4、设备维护、保养﹙1﹚室内保持通风干燥,物品设备摆放整齐。

﹙2﹚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定时清洁摄像机和录像机。

﹙4﹚监控室禁止使用有较强干扰源的电器。

﹙5﹚不得擅自更改和删除工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6﹚随时查看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如:异常发热、异常气味、异常噪声、图像异常等﹚及时上报。

﹙7﹚处置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及时报请医院计算机中心或承保商家维修。

第十条治安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医院对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实行奖优惩劣的政策。

在考核中,两项工作表现优秀并能持续保持的科室和个人,将得到医院的奖励。

对不能达到要求的科室和个人将提出批评,造成事故的将受到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考核要求:﹙1﹚各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

要建立由领导负责的逐级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层层负责。

﹙2﹚把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与医疗、护理、和经济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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