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保卫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二)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四)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五)负责医院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负责医院内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七)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周边治安问题;(九)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二)单位负责,责任到人;(三)重点防范,兼顾全面;(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交通安全: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堂、餐厅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内部治安案件,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五)重点部位保卫: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药房、财务室、实验室等。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秩序,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3.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由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负有配合执行的责任。
二、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政策和措施,落实并监督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2. 负责组织医院的安全检查、巡逻和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 组织和培训医院的安全保卫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4. 协助公安机关对涉及医院安全的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5. 对医院内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监督和处罚。
三、医务人员的安全保卫职责1. 遵守医院的安全保卫规定和制度,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访客进入医院的工作;2. 坚守岗位,严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3. 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及时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4. 做好手术器械和药品的管理,防止盗窃和误用;5. 做好医疗设备的保护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患者和访客的安全保卫注意事项1. 患者和访客必须经过门卫检查并佩戴有效的访客证件;2. 患者和访客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3. 患者和访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4. 患者和访客不得滋扰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和乱扔垃圾。
五、医院财产的安全保卫1. 医院内外的设备、物品和财产必须按规定管理、使用和保护;2. 医务人员对医疗设备、药品和器械负有管理责任,防止盗窃和损坏;3. 严禁私自占用或挪用医院的财产;4. 对于发现的设备损坏、财产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医院安全保卫部门。
六、违纪处分和奖励1. 对于违反医院的安全保卫规定和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医院的纪律和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 对于积极参与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医院的基本职责,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强化预防为主,警务为辅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和人员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四)收集、统计、分析相关安全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五)处理和协调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六)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七)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单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由一名专职安全保卫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巡查和巡逻第九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第十条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核对各科室、办公区域的门窗、门禁系统等的安全状况;(二)巡查医院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检查医院重要通道、通道上的监控设备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四)现场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停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还应当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逻工作,巡逻区域包括医院各个科室、办公区域以及停车场等。
第四章出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门卫值班室,负责医院的出入管理工作。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4. 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 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档案;6.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值班、门卫等工作;7. 处理医院内部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以下职责:1. 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2.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 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夜间巡逻应由保卫科统一安排。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实习、进修、临时工等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明确职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安全事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就诊患者及医院内部各类设施。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安全保卫部职责:(一)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消防、交通、保密等工作;(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安全意识;(四)处理医院内部各类突发事件;(五)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医院内部各类案件;(六)负责医院内部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七)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内容第六条治安管理:(一)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维护医院内部治安秩序;(二)严格门卫制度,确保医院内部人员、车辆出入安全;(三)加强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保卫工作;(四)及时处理医院内部各类治安事件。
第七条消防管理:(一)建立健全医院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二)配备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三)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四)加强对医院内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第八条交通管理:(一)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井然;(二)加强对医院内部停车场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三)定期对医院内部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第九条保密管理:(一)加强医院内部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二)建立健全医院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三)定期对医院内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医院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知识普及;(二)消防知识培训;(三)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四)医院内部各项安全制度培训。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患者及家属和其他访客。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全面、协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医院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医院安全保卫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组织并实施医院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负责医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追踪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 协调医院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保障医院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划分如下:1. 安全保卫部门设立部门长、副部长、主任助理等职位,具体职责由部门长决定。
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规章制度。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医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追踪分析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第九条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详细的安全保卫工作档案,包括有关配备安防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情况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和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流动和使用。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出入管理(1)医院大门设有门卫,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需持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3)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通行证出入。
2. 医院内部安全管理(1)加强医院内部巡逻,确保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贵重物品的安全。
(2)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对医院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1)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 患者安全管理(1)加强患者管理,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2)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安全意识。
(3)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废物、药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安保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2. 医院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医疗纠纷调解等。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门卫管理1. 医院实行24小时门卫制度,门卫人员负责对出入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医院安全。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特殊情况需经保卫科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四、巡逻值班1. 医院设立巡逻值班制度,巡逻人员负责对医院内部进行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 巡逻人员应熟悉医院地形、设施和人员情况,确保巡逻区域安全。
3. 巡逻人员应遵守巡逻路线和时间,不得擅自改变。
五、消防安全1. 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严禁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明火,禁止乱扔烟头、火柴等易燃物品。
六、治安管理1. 医院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2. 加强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的防范,如药房、贵重物品库房、患者病房等。
3. 加强对医疗纠纷、医闹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七、医疗纠纷调解1.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2.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为给医院所有员工、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旨在维护医院公共安全为目的,通过物防、技防和人防,预防和保障医院的财物和人身的安全。
三、内容(一)人员保护1、凡在院的病人、员工、来访者,均应依法得到人身保护。
2、医院工作人员,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患者在医院的人身安全;门急诊就诊或住院病人的陪护者,对患者负有监护和保护的责任。
3、病房区域实行门禁管理,人员按身份识别进出:病人家属须持陪客证或探视证,来访者须持临时许可证。
4、如临床一线与患者家属发生纠纷或肢体冲突时,所在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院内应急机制。
请立即拨打院内保卫处报警电话3110,保卫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在最快时间内到达现场。
(1)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将医院员工与患者家属分开,询问事态原由,按照纠纷处理原则将患者家属带至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管理办公室处理,夜间交由行政总值班处理,能够现场调解解决的由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就地解决。
(2)如医院员工在院内遭患者家属殴打时,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并做好患者和病人家属的疏导工作,维护医疗秩序,并及时拨打“110”依法处理。
(3)一旦警方人员到达现场后,保安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保卫处人员陪同到达现场,为当事人和旁证做好笔录,并为当事人开具验伤单,保卫处指定人员陪同当事人到医院验伤。
并将情况通报各相关部门。
①通报医务处、门急诊办公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做好当事人的情绪安抚及后续工作的安排等,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保障医院的正常秩序和人员情绪的稳定。
②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护,谨防外来伤害。
(二)财产保护1、医院的公共设施、设备、钱财以及病人、员工和来访者的财物,均应依法得到保护。
2、部门负责人或护士长是本部门财产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部门财产保护的相关措施。
3、门急诊就诊者或住院病人的财产,应由病人家属妥善保管。
(详见《患者私人财物保管制度》)4、医院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财物被盗、被损坏。
(1)设立电视监控系统,对人员流动量大、重点区域及容易发生偷盗事件的区域,24小时安全监控。
(2)夜间非工作场所,夜间无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进入。
(3)配足保安巡查人员,落实夜间定点定位巡查工作,对病房加强巡查力度和次数,排查可疑人员。
(4)严格执行《家属探视陪护制度》,病房夜间加强保安询问力度,禁止无关人员以及没有陪护证人员进入。
(5)医院在电子显示频、病人入院宣教、院周会、医院网站等,加强安全宣教力度,教育员工、患者、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增强防盗意识。
(三)“防抢防盗”管理制度1、医院严格执行《钥匙、锁具管理制度》,各部门对本部门重点部位和贵重物品等均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电子门禁的管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2、对医生、护士值班室、办公室以及更衣室要求在无人情况下锁门和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并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查,如发现违反规定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3、对医院职工,定期加强安全防范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入院宣教,告知贵重物品不宜带入病房,如确须院方临时保管的,由病房护士长负责办理临时保管手续。
5、医院在门急诊、住院病区内每个房间、公共场所醒目处张贴“防抢防盗”警示标志,提醒就医患者及其家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6、在门急诊人流密集处,重点部位加装实时监控录像装置,每天加强保安维护现场秩序和对重点部位加强巡视。
7、医院与所在管辖区域内的渔山派出所加强联系和沟通,最大限度争取警方的支持,在门急诊高峰时每天增派中区防暴大队队员,加强巡逻。
8、对保安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岗位责任心教育,使其能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四)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外来人员指因本单位工程或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指派临时进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公司、绿化公司、物业公司、各类维保公司、进修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2、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均应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临时胸牌识别标志,或以工作服区别。
3、外来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因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纪行为者,医院将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情况可终止在本院的工作,请其离开医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通过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4、外来建筑工地单位,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搭建临时工棚及宿舍等,必须报请得到医院审批同意,未经许可不得临时搭建。
其建筑要求,建筑材料,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布局等均符合安全要求,由本院后勤处,保卫处门审核认可,方能施工搭建。
5、建筑施工单位在医院内设置的临时工棚及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电餐具取暖烧煮,一经发现应予以没收和处理,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如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6、外来单位携带施工工具及物资进入本院,应书面清单分别报工程部备案,便于携带出院后查验。
7、外来单位人员如有违纪行为,本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如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本院将报警方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外来人员,在医院内未经许可不得动用各类明火,电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医院保卫处签发的动火证方可上岗操作。
9、未经审批不得动用各类明火,电焊工应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本院保卫处签发的动火证方能上岗操作。
10、外来人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应主动配合医院的治安防范,消防和环境卫生、控烟、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11、外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指派一名负责人,与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保持联系和协调工作。
(五)治安巡查制度1、巡逻人员在岗巡查时,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
必须熟知本院区域内的各部门情况及各类设备、各种特殊物品等重要部位情况,并按要求巡查,重点部位重点巡护,当班内发现问题认真、及时处理。
2、职责范围:熟悉须巡查的区域和部位情况,并根据易发案件特点,确定巡逻时间、线路和守侯地点。
做到:勤巡查、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填写《治安巡查记录》。
3、坚持昼夜24小时治安巡查管理。
要求值班队员白天正常巡查各病房科室不少于3次;晚间巡查须戴头盔、携带警棍,重点巡查各重点要害部位、复杂场所不少于5次;做到按时巡查,保证不漏查,闻到异味和听到异声,需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4、巡查期间,对可疑人员要认真询查,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以及扰乱医院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奋力控制和制止,及时报警并送交公安机关部门处理。
发现偷盗、流氓等不法分子,应即刻擒获。
5、检查各公共设施(如电线、电话线、氧气管路、上下水管、微机网络、防火设施等)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漏电、漏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6、遇有吵架、斗殴、围攻医护人员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控制现场局面,并快速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情节严重的应立即报警110来院处理。
7、巡查时发现火警,应立即组织扑灭,并迅速报警,组织撤离,保护现场。
8、遇有重大情况时,必须有保卫处人员带班,负责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全院治安巡查,确保院内治安稳定。
9、严禁患者及家属在院内花坛、栏杆等处晾晒衣物。
(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1、保安协助负责医院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医院保卫处有权统一调度安排,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接受岗位培训教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医院安全工作。
2、保安员上岗期间,必须按医院规定统一着装,着装佩戴要整洁,严禁制服、便服混穿。
3、上岗期间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袖手、叉腰和倚靠任何东西,或搭讪闲聊、手插裤袋等不雅动作。
4、使用礼貌用语,遇到病陪人及来访者时必须做到让道、微笑、问好,必要时主动给予帮助。
5、严格遵守医院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替换班;严禁酗酒、赌博等;工作时遵守医院控烟规定和《员工守则》,不看书报、接听收音机、吃零食等;当值时间严禁打闹、私自离岗。
6、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和指挥,学习掌握岗位职责要求、业务技能和工作程序。
7、提高工作责任心,当患者、家属、来访者、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要机智、灵活、妥善的采取措施,全力保护患者、家属、来访者、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8、熟悉医院消防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流程,果断处理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要礼貌进行盘查和监控。
遇火警或其他突发事件必须全力投入现场抢救保卫工作,严禁借故逃避。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医院在重点保卫区域设立门岗保卫制度,派专职保安人员值班,对来访者执行身份设别和登记进入制度,维护医院良好的秩序。
2、保安人员应坚守岗位,热情服务,熟悉医院各科室的分布情况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有关引导和解释工作。
3、保持工作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洁,玻璃明亮、台面无积灰、地面无垃圾。
4、严格执行人车分道行驶的规定,早上八点以后,禁止非机动车从医院正门进出。
5、医院物资被携带出院,必须凭借监管部门/科室开具的出门证明,经保卫处核实出门单与实物一致后才可放行。
6、接受夜间医院安全巡查工作时,做到脚勤、鼻闻、耳听、眼看,并做好关门、关窗、关灯、关水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现治安案件等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
7、夜间对无人区域等重点安全保卫部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
8、当院内发生各类医患纠纷时,要勇于挺身而出,及时保护医务人员或病人的人身安危,及时缓解矛盾,耐心做好解释、劝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八)视频监控室值班制度1、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控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4、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在值班室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录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
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
7、视频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录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8、视频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录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九)视频监控室管理规定1、监控查看管理(1)监控系统由医院保卫处消防监控室人员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