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4.11.28
•【文号】国能科技[2014]511号
•【施行日期】2014.11.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科技
正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国能科技[2014]5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已经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1月28日。
2021年生物柴油企业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生物柴油企业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2021年9月目录一、行业发展态势 (3)二、未来发展战略 (4)三、2021年经营计划 (4)1、加强队伍建设,建设守初心、担使命、勇拼搏团队 (4)2、加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4)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5)4、拓展原料采购区域,保障原料供应 (5)5、合理布局,提升市场营销水平 (5)6、坚持科技创新,夯实公司发展基础 (6)7、积极推进产能建设,打造产业优势 (6)四、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对策 (6)1、原材料采购风险 (6)2、出口业务变动风险 (7)3、环保及安全生产的风险 (7)生物柴油企业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一、行业发展态势生物柴油作为动力清洁、零碳燃料,是优质的石化燃料替代品;作为可生物降解绿色化学品原料,减少芳烃类有害物质的危害,环保效益显著。
废油脂制取的生物柴油由于在欧洲拥有双倍减排计数的政策优势,在市场竞争格局中更能获得用户接受和更好的价格优势,因此欧盟对于由废油脂制取的生物柴油的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
2020年,国家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不仅是中国,欧盟也在大幅度提高碳减排目标,力争到2050年使欧洲成为第一个“碳中和大陆”。
2020年9月17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一项新的减排方案:相较于1990年水平,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到2030年拟至少降低55%。
此前,欧盟设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40%。
截至2020年底,各国对碳排放提出了新的要求,超过85个国家明确了碳中和目标。
发展生物质能源已成为全球减碳的最佳选择之一。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生物柴油行业将迎来发展新机遇。
通过利用废油脂转化生物柴油,实现资源综合高效循环利用,为消费者提供绿色零碳的清洁能源,特别是在电动化无法实现的领域,包括工业燃料、船舶工程机械、长途货运等领域,生物柴油将大有可为。
生物燃料甲醇乙醇生物柴油的政策

生物燃料是一种利用生物质资源制备的可再生能源,包括甲醇、乙醇、生物柴油等。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日益严重,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生物燃料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备受关注。
政府在生物燃料产业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以促进生物燃料产业的发展和应用,使其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就生物燃料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的政策进行介绍和分析。
1. 生物燃料甲醇的政策甲醇是一种重要的生物燃料,在交通运输、民用加热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为了加快生物甲醇产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
对生物甲醇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等。
对使用生物甲醇的企业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在汽车、发电、化工等领域使用生物甲醇,促进生物甲醇的市场化应用。
政府还加大对生物甲醇生产技术开发和研究的资金支持,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创新,提高生物甲醇生产技术水平,推动生物甲醇产业的健康发展。
2. 生物燃料乙醇的政策乙醇是一种重要的生物燃料,可用于汽油替代品、生物柴油添加剂等。
为了推动生物乙醇产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加大对生物乙醇生产企业的财政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生物乙醇生产产能,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对购物和使用生物乙醇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增加生物乙醇的市场需求。
政府还加大对生物乙醇生产原料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增加玉米、小麦等生物乙醇生产原料的种植面积,保障生物乙醇生产原料的供应。
3. 生物柴油的政策生物柴油作为一种优质的清洁能源,具有较高的替代性和环保性,在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为了促进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
对生物柴油生产企业进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增加生产投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对使用生物柴油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增加生物柴油的市场需求。
政府还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大对生物柴油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生物柴油的品质和竞争力。
通过以上对生物燃料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的政策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重视生物燃料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生物燃料产业发展的政策,以促进生物燃料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发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

收高额 关税 , 中方对此表示 强烈不满 。
美 方对 中 国产 品进 行 限制 的做 法 , 是
对 贸易救 济 措施 的滥 用 , 保护 色彩 十
分 明显 , 势必使 中美 光伏 贸 易纠 纷再 度 升级 。 美 国智 库学 者和 太 阳能行 业 协 会 也多 次警告 , 许 多美 国太 阳能制
订 中长期 合 同或协议 , 明确废弃油 脂来源 、 数量 。 以油料 能源植物 为原料 的, 应配
套建设相 应规模的原料 种植基地 。 政策 还 要求 , 生 物柴油 产 品收率( 以可转 化物计 ) 达到 9 0 %以上 , 吨生 物柴 油产 品耗 甲醇不 高于 1 2 5 k g 、 新鲜 水不高于 0 . 3 5 m 、 综合 能耗 不高于 1 5 0 kg 标 准 煤 ; 副 产甘 油须 回收、 分 离 与纯化 ; “ 三 废” 达 标排 放。 2 年 内仍达 不 到要 求 的生 物柴油生 产装置 , 应予 以淘 汰。
技 术含 量高 、 发展 前景 好 、 拥有 自主知 识产 权的 光伏企 业 通过 兼并 重组 发展 壮
造 商依赖于全 球光伏供 应链 , 征 收“ 双 反” 关税 的做法 也 会损 害美 国太 阳能 产业 下游 企业 利益 , 并减少 太 阳能产
业相 关就 业岗位 。
大。 充分发挥 国家各相 关银行 的引导 作用 , 鼓 励商业 银行 完善 并购贷款 制度 , 对 兼并重组企 业实行综 合授信 , 可 以收购标的 的资产或股权 作担保 。 支持商 业银行 完善对光伏企 业兼 并重组的信贷 授信 。 并允许符 合条件 的光伏企业发 行优先股 、 定 向发行可转 换债券作为 兼并重组支付方 式。 ( 每 日经济新 闻)
按 照 美 国法律 , 在 征 收反倾 销 或 反补 贴税 之 前 , 商务 部与 国 际贸易 委 员 会都 需作 出肯 定性 终裁 , 商务 部 裁 定倾 销 或补 贴幅 度 , 国 际贸易 委员 会 裁定 相关产 品是否 对美 国产业造 成实
能源法律法规汇总

能源法律法规汇总综合类Ol法律法规1.aw1.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实施意见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0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电力01法律法规1.aw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3.电力监管条例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6.电网调度管理条例0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2.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发电运行调节管理的指导意见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煤炭01法律法规1.aw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乡镇煤矿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0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炭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5.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6.煤层气产业政策7.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8.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9.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1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1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1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的通知13.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1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015-4-14石油天然气01法律法规1.aw1.石油地震勘探损害补偿规定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0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新能源01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8.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9.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10.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11.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12.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1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能源节约01法律法规1.aw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0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核电Ol法律法规1.aw1.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0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场监管01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天然气购销合同(标准文本)》的通知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7.国家能源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9.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4-9电力安全监管01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aw1.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7.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的通知8.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9.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10.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11.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12.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1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国家能源局

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国家能源局目录前言 (2)第一章政策目标 (2)第二章发展规划 (3)第三章原料保障 (4)第四章产业布局 (5)第五章行业准入 (5)第六章生产供应 (7)第七章推广应用 (8)第八章技术创新 (9)第九章环境保护 (10)第十章政策措施 (11)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12)第十二章其它 (14)前言生物柴油是指以油脂类原料,如废弃的动植物油脂(简称废弃油脂)、非食用草/木本油料等生产的交通运输用清洁可再生液体燃料,具有十六烷值高、无毒、低硫、可降解、无芳烃等特点,可直接替代或与化石柴油调合使用,有效改善低硫柴油润滑性,有利于降低柴油发动机尾气颗粒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硫化物等污染物排放。
发展生物柴油产业对于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提高绿色清洁燃料应用比重、探索石油替代途径,促进能源农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是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必然要求。
为规范生物柴油生产与推广应用,引导产业科学有序发展,构建“地沟油”资源化利用主渠道,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产业政策。
第一章政策目标第一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统筹规划布局,强化政策扶持,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原料路线适合国情、产业布局合理、转化技术先进、市场规范有序、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生物柴油产业。
第二条构建适合我国资源特点,以废弃油脂为主,木(草)本非食用油料为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体系。
发展废弃油脂生物柴油产业的省份建成比较完善的废弃油脂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能源作(植)物油料供应模式;探索优化微藻养殖及油脂提取工艺,实现微藻生物柴油技术突破。
第三条树立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严格行业准入,形成清洁、高效、成熟可靠、自动化水平高的先进成套工艺技术,建立技术先进、规模经济、布局合理、环境友好的生物柴油生产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3.10.10•【文号】发改能源〔2023〕1364号•【施行日期】2023.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3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有关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我国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满足高端化、多元化、特性化需求,形成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绿色低碳、高效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绿色和经济、整体和局部、长期和短期的关系,协调推进炼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现代化水平。
生物柴油还能活下去吗?

生物柴油还能活下去吗?2016.3被称为“绿色”柴油的生物柴油是优质的石化柴油替代品。
与普通柴油相比,它具有优良的环保性能,硫化物排放减少70%,市场前景也曾被广泛看好。
而令业内人士不解的是,尽管国家有关生物柴油发展的产业政策、标准、法规都较为齐全,但是这样一个政府力推、身份合法的产业,在多年扶持和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如今却依然陷入大量生产企业亏损甚至停产的困境。
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究竟有哪些难言之隐?为此,中国化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与采访。
图为江苏卡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生物柴油生产装置。
(本报记者张育摄)行业现状:利好政策画饼充饥企业面临生死劫难过去几年,我国政府对发展生物柴油不可谓不重视。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争取达到16%,其中生物柴油的生产能力达到200万吨/年。
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下称《政策》),对生物柴油行业重大问题给予了规范,首次明确生物柴油的市场地位。
《政策》不仅对产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提出明确指示,还对产业布局、行业准入和政策实施与监管提出具体要求,甚至涵盖了针对地方相关部门推动本地区产业发展的管理方式及原则。
《政策》再度强调“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按照规划布局,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生产和推广年度目标内合格产品全部纳入销售体系”;要求提高生物柴油的收购价,将其与石化柴油实行同质同价。
《政策》的发布不仅给了生物柴油一个合法的身份,还为其保驾护航,发展有据可依。
然而,面对现实的市场,生物柴油企业依然步履维艰。
海南省是全国推广生物柴油试点之一,也是国内首个封闭销售生物柴油的省份。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海南几乎所有的加油站都已停售生物柴油。
与海南情况类似,北京、昆明、武汉等城市的加油站也很难找到生物柴油的身影。
当前国内生物柴油市场依然未见明显起色。
中宇资讯分析师石泽睿表示,多数厂家仍然靠转产增塑剂行业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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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国家能源局目录前言 (2)第一章政策目标 (2)第二章发展规划 (3)第三章原料保障 (4)第四章产业布局 (5)第五章行业准入 (5)第六章生产供应 (7)第七章推广应用 (8)第八章技术创新 (9)第九章环境保护 (10)第十章政策措施 (11)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12)第十二章其它 (14)前言生物柴油是指以油脂类原料,如废弃的动植物油脂(简称废弃油脂)、非食用草/木本油料等生产的交通运输用清洁可再生液体燃料,具有十六烷值高、无毒、低硫、可降解、无芳烃等特点,可直接替代或与化石柴油调合使用,有效改善低硫柴油润滑性,有利于降低柴油发动机尾气颗粒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硫化物等污染物排放。
发展生物柴油产业对于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提高绿色清洁燃料应用比重、探索石油替代途径,促进能源农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是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必然要求。
为规范生物柴油生产与推广应用,引导产业科学有序发展,构建“地沟油”资源化利用主渠道,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产业政策。
第一章政策目标第一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监管作用,统筹规划布局,强化政策扶持,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原料路线适合国情、产业布局合理、转化技术先进、市场规范有序、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生物柴油产业。
第二条构建适合我国资源特点,以废弃油脂为主,木(草)本非食用油料为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体系。
发展废弃油脂生物柴油产业的省份建成比较完善的废弃油脂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能源作(植)物油料供应模式;探索优化微藻养殖及油脂提取工艺,实现微藻生物柴油技术突破。
第三条树立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严格行业准入,形成清洁、高效、成熟可靠、自动化水平高的先进成套工艺技术,建立技术先进、规模经济、布局合理、环境友好的生物柴油生产格局。
第四条提高成品油经营企业、消费者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树立人人有义务使用绿色可再生能源理念。
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生物柴油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扶持政策、标准规范体系和市场销售网络,强化政府监管,营造市场规范、有序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
第二章发展规划第五条科学制定产业规划,加强各级规划衔接协调,指导生物柴油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为行业监管和推广应用提供重要依据。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修订并负责组织实施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各地区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规模和总量平衡。
第七条拟发展生物柴油产业及推广使用生物柴油调合燃料的区域或省份,应根据国家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结合当地废弃油脂及其它非食用油脂资源条件,编制本区域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原料供应方案、生产能力布局、推广应用地区、销售网络建设和配套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各地区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规划应按规定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能源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需求、建设条件等,经评估论证后提出衔接平衡意见。
各地区对规划进行修订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效果中期评估或后评估。
第三章原料保障第十条因地制宜,以利用废弃油脂为重点,积极开展非食用木本油料能源林建设,探索开发非食用草本油料和微藻资源,逐步建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保障体系。
第十一条结合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建设废弃油脂回收供应体系。
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建立餐饮、食品加工等废弃油脂定点回收、定向供应机制,实现区域内废弃油脂应收尽收和资源化利用。
鼓励废弃油脂供应单位积极向生物柴油生产企业交售废弃油脂。
第十二条积极建设油料能源林基地,合理开发利用宜林荒山荒地及其它宜能非耕地,定向培育油料能源树种,开展规模化种植。
积极开发利用非食用草本油料资源。
探索微藻培育、采收、油脂提取产业化供应模式。
第十三条鼓励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投资建设废弃油脂收购体系、配套原料基地,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鼓励开发收储运专用机械,支持建立能源作(植)物的标准化原料收储运供应保障体系。
第四章产业布局第十四条统筹布局,有序开发利用废弃油脂资源和非食用油料资源,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逐步形成若干家跨地区骨干企业为主的产业格局。
第十五条产业布局原则,一是体现原料优势,靠近废弃油脂资源较为丰富的大中城市;二是统筹兼顾当地现有原料利用规模及收购半径,避免原料收购恶性竞争;三是体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要求,防止小、散、乱;四是贴近消费市场,就近销售。
鼓励项目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内建设。
优先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圈生物柴油项目。
第十六条依托现有成品油流通网络,建立以成品油经营骨干企业为主、中小型企业为补充,与现有成品油流通格局相适应的生物柴油调合燃料供应与销售体系。
省级生物液体燃料推广主管机构结合本省成品油销售网络现状,确定生物柴油调合企业及其配送中心布局。
第五章行业准入第十七条进入生物柴油产业的企业,必须诚信守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经济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原料来源落实,技术基础雄厚。
第十八条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完善可靠的原料供应体系。
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废弃油脂供应方案,重点与省级生物柴油产业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取得经营许可的废弃油脂供应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或协议,明确废弃油脂来源、数量。
以油料能源植物为原料的,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原料种植基地。
第十九条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在工艺技术与装备、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三级要求。
生物柴油产品收率(以可转化物计)达到90%以上,吨生物柴油产品耗甲醇不高于125千克、新鲜水不高于0.35立方米、综合能耗不高于150千克标准煤;副产甘油须回收、分离与纯化;“三废”达标排放。
第二十条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应落实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目标市场,且须有成品油经营骨干企业接受生物柴油并推广生物柴油调合燃料的承诺。
目标市场所在省级政府应制(修)订并颁布实施推广使用生物柴油调合燃料的地方性法规,确定推广区域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生物柴油调合企业应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具备必要的产品质量分析手段,建立严格的生物柴油及调合燃料储存、调配及运输制度。
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销售企业应具备成品油批发和/或零售经营资质。
申请从事生物柴油调合燃料调合、批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应承诺按相关规定收购生物柴油,销售生物柴油调合燃料。
第二十二条自本产业政策发布之日起2年内,仍达不到第十九条规定要求的生物柴油生产装置,应予以淘汰。
第六章生产供应第二十三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气污染治理的需要,支持生物柴油生产和推广使用。
积极借鉴生物液体燃料试点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坚持“规范生产、严格监管、有序发展”原则。
第二十四条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项目应严格备案管理。
国家餐厨废弃物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法规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按照以产定销原则,实行生物柴油生产和推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标准等,确定本地区生物柴油生产供应方案及年度推广目标,并抄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年度推广目标确定后,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协调落实。
第二十六条需要国家层面统筹协调的项目,如跨省推广生物柴油、落实中央有关扶持政策和市场销售主渠道等事项,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可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衔接。
第二十七条外商投资生物柴油生产和兼并、收购、重组国内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的,按照外商投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外资企业经营生物柴油调合燃料,按照成品油流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推广应用第二十八条建立生物柴油市场销量或推广份额约束性目标责任管理体制。
成品油销售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柴油产品纳入其成品油销售体系。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鼓励封闭推广,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第二十九条生物柴油推广使用地区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协调并落实本省推广使用生物柴油调合燃料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项相关配套方案和措施,确定推广使用时间和区域。
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广使用生物柴油。
第三十条生物柴油由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收购和调合。
成品油经营企业应按照规划布局,依托现有油库建设生物柴油调合燃料配送中心,并将生物柴油生产和推广年度目标内合格产品全部纳入其销售体系。
第三十一条推广区域内,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应及时与符合准入条件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原则上其购销总量占区域推广目标的比例不低于其市场份额。
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应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
第三十二条大力宣传生物柴油对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大气雾霾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与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鼓励公交、环卫等政府管理的车辆优先使用生物柴油调合燃料。
成品油销售企业应积极销售生物柴油,骨干企业应主动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履行社会责任,带头收购、调合和销售生物柴油。
第八章技术创新第三十三条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吸收、基础研究与商业化应用相结合,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发新型高产能源植物,以及原料适应性强、生产过程清洁、能耗物耗低、综合利用水平高的生物柴油先进技术装备。
第三十四条依托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国家能源生物柴油原料、转化等研发平台。
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三十五条开展良种选育与扩繁技术研究,培育高产、高含油、抗逆性强的油料能源树种,研发能源林栽培、抚育、采收新技术与专用设备,形成油料能源林丰产技术体系。
加强草本能源油料作物优良品种选育与推广,研发播种、施肥、灌溉与收获专用装备。
开展富油微藻藻种筛选和培育,开发低水耗、连续、规模化微藻养殖工艺技术,低成本、低能耗采收与油脂提取技术,以及藻渣综合利用技术。
第三十六条开发原料适应性广、生物柴油产品收率95%以上的加工技术与成套装备。
开展饼粕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开发副产甘油生产1,3-丙二醇、2,3-丁二醇等化工产品技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
第三十七条适时调整《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和《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国家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参照车用柴油质量升级标准,同步制定出台相应生物柴油调合燃料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