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通用航空必须加强国家政策法规支持力度0921
中国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

我国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内涵丰富,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促进通用航空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文将从政策内容、实施路径和行业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政策内容分析1. 《指导意见》对通用航空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非商业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产业园区建设等多个方面。
指导意见全面梳理了通用航空产业链,明确了政府支持的重点领域。
2. 对通用航空产业的政策倾斜。
指导意见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保险支持等,以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3. 对通用航空市场的规范引导。
指导意见明确了通用航空市场的监管原则,包括市场准入、价格监管、经营秩序等多个方面,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实施路径探讨1. 积极推动航空产业布局,包括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通航产业园区建设等,加快航空产业发展。
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业投入通用航空产业,并促进产业链升级。
3.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通用航空市场的监管力度,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行业影响分析指导意见出台后,将为通用航空产业带来多重影响。
政策的出台将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发展步伐,为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另政策将带动通用航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生态。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对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和保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路径。
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我认为通用航空产业有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国航空产业的整体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总结回顾《我国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是一份全面系统的政府文件,着眼于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健康发展,为通用航空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实施路径和产业影响等多方面的指导。
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和政策扶持。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的解读

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2.06.1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日前,民航局正式印发《“十四五”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新时期促进我国通用航空安全、智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中国民航报采访了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就通用航空发展的意义、发展思路、重点任务等方面进行解读。
通用航空助推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1.当前,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取得了怎样的成绩?答:“十三五”以来,民航局聚焦国家战略,立足新时期,提出“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两翼齐飞”,通航战略定位得以显著提升。
明确“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监管思路,推动通航发展从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从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促进通航发展的合力。
如果用两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推动通用航空“飞起来、热起来”。
一方面,发展面貌朝气蓬勃。
以低空旅游、娱乐飞行等为代表的新兴业态蓬勃发展。
目前,全国累计已经开通低空旅游航线百余条,航空飞行营地数量超过400个。
无人机应用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在农业植保、电力巡线等领域已逐步替代有人机,在城市配送、物流运输、公共服务等方面应用也加快拓展,截至2020年底,全行业注册无人机共52.36万架,全年经营性飞行活动达到159.4万小时。
疫情期间,无人机还广泛用于消毒灭杀、疫情巡查、信息宣传、小型医用物资转运等领域。
另一方面,发展热情空前高涨。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可以视作通用航空发展的重要转折,全社会开始对通用航空发展予以密切关注。
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积极开展试点、推动示范工程、打造产业园区;社会参与通航热情高涨,全国每年举办的通航大会、发展论坛和飞行表演达到十余场,航空科普活动逐渐进入公众视线,社会资本也纷纷进入通用航空领域。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

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气象局(2003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2003年5月1日起施行)保证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本条例。
守本条例。
活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行和公共航空运输飞行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实施管理,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相关飞行保障单位应当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为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
场区域内划设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行管制的部门批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一级飞行管制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单位。
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临时飞行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质和需要确定,通常不得超过12个月。
经批准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其申请划设的临时飞行空域即行撤销。
他单位、个人因飞行需要,经批准划设该临时飞行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也可以使用。
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的,必须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时,提交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10公里之间地带上空飞行的;用航空飞行活动的。
其飞行计划申请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或者由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报经上级飞行管制部门批准。
划申请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制的部门批准;管制的部门批准;1天15时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飞行前1天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通用航空发展问题及对策

通⽤航空发展问题及对策2019-08-31影响我国通⽤航空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前影响最⼤的因素有:低空空域管理、通⽤航空建设、专业技术⼈员培养等。
中国民航飞⾏学院教育训练飞⾏⼩时数超过20万⼩时,占通⽤航空飞⾏总量1/3左右,⽂章通过从中国民航飞⾏学院飞⾏训练发展看中国通⽤航空,提出⼀些看法。
1低空空域管理《中国民⽤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规定,我国的空域被分为飞⾏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航路和航线。
其中管制空域分为A、B、C、D四类。
我国现在所有的空域都是管制空域,我国空域使⽤⽅式是“军航管⽚,民航管线”,使得我国空管部门在对通⽤航空飞⾏区域以及低空空域的划设⽅⾯受到⼀定的限制[4]。
国际民航组织把空域分为七类,分别为A、B、C、D、E、F、G类。
其中E类(除IFR仪表飞⾏外)、F类、G类空域所有航空器进⼊空域都不需要ATC许可[5]。
中国空域划分和国际民航组织空域划分差别较⼤,限制较⼤。
《中国民⽤航空空中交通理规则》(86号令)规定:航空器的经营⼈、所有⼈或者航空器驾驶员,应当于飞⾏实施前⼀⽇15时前,向当地机场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提交飞⾏预报申请。
也就意味着,我国所有飞⾏活动或者飞⾏任务得到批准后才能执⾏。
中国民⽤航空飞⾏学院由于飞⾏训练的特殊性,每⼀个分院作为相对独⽴的训练基地,都有不同⼤⼩、不同⾼度的训练空域,供飞⾏学院长期使⽤,每⽇飞⾏训练开始前,向上⼀级空管单位申请使⽤,空域内其他通航活动都由飞⾏学院管制负责调配指挥。
这种相对⾃由的空域,使空域的利⽤效率⾮常⾼。
对于飞⾏学院来说,低空空域是开放的。
通⽤航空在飞⾏学院申请的空域内活动,由于⾼度通常在真⾼100⽶以下,采⽤⽬视飞⾏,对飞⾏训练影响不⼤。
通常通⽤航空飞机进⼊空域活动,管制员只需要了解通航活动的范围、⾼度和活动时间,不需要提供太多的指挥。
这些通⽤活动在⼀些特定地点,特定的⾼度,不影响其他飞⾏活动情况下,只需要向管制员报备。
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动全省通用航空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城市拥有通用机场或兼顾通用航空服务的运输机场,通用航空服务力争覆盖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三级甲等医院、50%以上的5A级旅游景区。
通用航空器达到250架左右,培育发展2-3家核心领军企业和一批规模化通用航空企业,重点扶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通用航空制造龙头企业。
通用航空装备研发制造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产业规模处于中部领先。
大力支持航空贸易、航空金融租赁消费、航空大数据等新业态发展,初步形成安全有序、制造先进、运用广泛的通用航空发展格局。
二、培育通用航空市场(一)强化交通运输服务。
根据通用航空"小机型、小航线、小航程"特点,发展面向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地区和其他特定区域的短途运输,提供多样化机型服务,实现通航运输常态化,填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短途航空运输空白。
鼓励发展公务航空,满足个性化、高效率的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管理局等,相关市州人民政府)(二)拓展公益服务和生产应用。
加强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森林消防等领域的应用,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
支持政府部门通过直接购买通用航空器或通用航空服务的方式,开展应急救援等公益性活动。
扩大通用航空农林作业面积,基本满足主要农产品优势产区作业需求,基本实现主要林区航空护林。
推广通用航空在工业与基础设施建设、国土及地质资源勘查、森林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环境监测等领域应用。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体育局、省卫生计生委等,各市州人民政府)(三)扩大通用航空消费需求。
推动通用航空与互联网、创意经济融合,拓展通用航空新业态。
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

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通用航空产业是指非军事性质的航空活动,包括民用飞机制造、航空器维修、机场和空域管理、通用航空运输服务等多个领域。
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对于提升航空运输效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繁荣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以指导相关政策和投资,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首先,规划需要明确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定位。
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应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飞行安全为基础,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为导向。
同时,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和优势,将通用航空产业与当地经济相结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其次,规划需要明确需要加强的领域和关键环节。
通用航空产业涉及到飞机制造、航空器维修、机场建设、通用航空运输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人才培养、加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特别是飞机制造领域,需要加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国内通用航空飞机的自主设计和制造水平。
此外,规划还需要明确政府的支持和管理角色。
政府在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中应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制定有利于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优惠条件,为通用航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要加强对通用航空产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发展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规划还要注重推动创新和国际合作。
通用航空产业是一个高技术、高复杂度的产业,需要加强创新研发,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同时,要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外国企业和专家参与国内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借鉴国外通用航空产业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最后,规划要注重产业配套和人才培养。
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供应链和服务体系,包括航空器维修、航空油料供应、飞行员培训等多个环节。
此外,要加强人才培养,培养更多通用航空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总之,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规划应立足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安全,明确发展目标和定位,加强关键环节和政府支持,促进创新和国际合作,同时注重产业配套和人才培养。
对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几点思考一、通用航空发展的必要性及意义通用航空是指非商业领域内的航空活动,包括私人或企业飞行的小型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等。
我国通用航空领域的快速发展具有多方面的必要性和意义。
首先,通用航空发展可以促进空中交通运输的发展,进一步疏解地面交通压力和提升现代城市交通运输效率。
其次,通用航空还可以支持旅游业、医疗救援、森林防火、边境巡逻等多个领域的发展,是促进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支撑。
二、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现状与瓶颈目前我国通用航空领域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但同时也存在多个瓶颈和问题。
首先是飞行环境不理想,飞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普遍不足。
其次,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限制是通用航空发展的另一大瓶颈。
再者,老旧机场设施的影响、通用航空市场监管的不足等问题,也是我国通用航空目前面临的挑战。
三、从国际经验论我国通用航空发展趋势在国际通用航空领域,美国通常被作为发展模式的典型代表。
通过研究美国的通用航空市场,我国可以得到很多经验借鉴。
例如,美国的通用航空市场依赖于完备的基础设施、规范的监管机制以及发展的市场需求,而在我国,市场需求弱、政策法规落后、起步晚等原因导致了我国的通用航空发展相对滞后。
四、我国通用航空行业的政策支持为推动我国通用航空的快速发展,政府需要加大对通用航空行业的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应制定出符合国情的法规体系以及通用航空市场规范管理机制。
其次,政府还需要注重科技创新、提高通用航空人才素质、加强地面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
此外,加强与国际通用航空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合作,对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五、未来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前景展望总体上看,未来我国通用航空行业的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高端制造业的重视,通用航空的需求不断增长。
未来,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加大投入与创新等措施,我国通用航空行业有望快速发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关于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关于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加大对通用航空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加快研发和生产先进的通用航空器及其配套设施。
二、鼓励和支持通用航空企业与国内外优秀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联合研究,提升通用航空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落实通用航空飞行员培训的政策,加强通用航空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建立健全通用航空市场监管机制,加强通用航空器的安全监管和管理,确保通用航空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五、促进通用航空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应用于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物流配送、旅游观光等领域,提升通用航空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六、鼓励通用航空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国际合作,提高通用航空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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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通用航空必须加强国家政策法规支持力度空军航空管制系陈金良高文明周溥泉摘要:国家的通用航空产业政策和法规对通用航空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针对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现状,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对通用航空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找出了我国在政策法规支持方面的弱点和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论述了用航空发展需要国家政策法规支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如何加强我国通用航空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提出了建议。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国家对航空的政策法规支持也不断加强。
2009年10月,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研讨会上,提出要加强我国航空法规建设,加快推进《航空法》草案拟制,尽快构建以航空法为龙头、具有中国特色的航空法规体系,依法管理我国航空活动。
国家领导人有关航空法规建设的重要指示,从政策上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航空业的关心和支持,极大的推进了航空事业的发展。
在国家政策层面,目前我国尚没有出台可加速推动、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国家政策。
作为航空业的一部分,通用航空要实现迅速发展,急需解决的低空空域灵活管理问题、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问题、通用航空产业税收优惠等问题,必须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大力、明确的支持。
一、我国通用航空法规政策建设现状国家对通用航空发展政策的支持直接关系到通用航空事业发展趋势和速度。
政策是执政党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依据国家的长远目标,结合当前的情况和条件,制定的实际行动的准则。
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通过政策来实现,政策具有及时正确的反映出客观规律和经济、政治发展客观要求的特点,是对人民共同意志和利益的高度概括和集中体现。
立法就是以政策为指导,体现政策精神和内容,有助于使法正确反映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目前航空法规在通用航空领域只具有方向性和原则性,将具有概括性的有关通用航空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复杂事实上时,在目前法律规范不明确、不具体,甚至缺位而又急需对通用航空发展中遇到的林林总总问题加以处理时,就更需要政策加以指导与引导,以正确反映法的意图和法律规范的精神实质,弥补法律规范暂时的不足。
我国目前拥有通用航空飞机仅千架,预计到2020年将发展到10000余架,未来几年将是通用航空高速发展期。
我国在通用航空发展的同时,也注重了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建设。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2003年5月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颁布了《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十章也对通用航空作了规范。
但长期以来,通用航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运输航空的发展,导致民航产业结构不合理、脱离了民航业的发展规律。
反思影响通用航空发展的诸多因素,没有明确的和强有力的国家政策支持,缺乏国家层面对通用航空进行统一规范的法律是造成这种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国际通用航空政策法规现状分析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第2部分《航空器的运行》对国际通用航空飞行给出了最低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飞行准备和飞行中的各种程序、飞机性能的使用限制、飞机仪表和设备、飞机通信与导航设备、飞机维修、飞机飞行组。
从国际民航组织附件关于通用航空运行的规定可以看出,与公共航空运输的运行相比,在通用航空的运行管理中,有些国际通用航空运行可以由经验和技术水平低于商业民用航空人员的机组执行,某些通用航空航空器上安装的设备可以不达到商业运输航空器上安装设备的标准,通用航空的运行标准不是十分严格,它的运行比商业航空运输有更大的自由空间。
国际民航组织承认国际通用航空驾驶员和其乘客不一定必须要有商业航空运输付费旅客所享有的相同安全水平,通用航空航空器在相同环境中运行时仅仅需要遵守最低的安全标准。
《美国联邦航空法》和《美国联邦航空条例》中,通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航空人员、通用航空飞行员、航线运输飞行员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在飞行人员的管理中,其对娱乐飞行员、私人飞行员的资质要求在航空知识、飞行技术方面明显低于对商用飞行员的要求。
在通用航空空域的管理中,对空中交通规则与一般运行规则给予了规定。
对通用航空的航空承运人、空中俱乐部及其出租业务也给予了规定。
94年克林顿政府颁布了《通用航空振兴法》,从政策上使通用航空飞机制造厂商降低了保险费额,促进了美国通用航空的极大发展。
欧盟关于通用航空的政策、规章中,为了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增加了其航空法规对通用航空的针对性,并对通用航空管理的一些方面采取了宽松的政策以利于其发展。
2005年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将飞行人员许可、空中运营、第三国航空器和运营人中通用航空业的几个方面均考虑在内(特别是休闲航空),并采用新类型的执照——“休闲飞行员执照”。
立法建议承认全部航空器适用同样的规则是不合适的,特别是对于设计简单或主要在当地运营的航空器,自制的、特别稀少或仅有少数的航空器。
立法建议保留这种航空器的同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普遍提高休闲航空的安全水平,尤其特别考虑最大起飞重量较低的飞机和直升机。
三、急需国家政策法规支持解决的主要问题1、空域管理使用要有政策上的支持和倾斜目前我国空域管理实行的是条块分割、军民分管机制。
民航管理航路、航线和部分机场终端区飞行空域,除此之外的空域由军航管理,通用航空原则上属于民用航空范畴,但通用航空领域的大部分活动都集中在民航管理之外的空域进行,如工业领域的勘探和遥测、农业领域的飞播和飞洒、以及公务和商务飞行、航空体育、航空抢险救灾等。
虽然管理层面从管理机制上不断进行改进,这样实际存在的法规管理模式无法从体制上根本改变管理状况。
这些都是因为我国缺乏统领全国的《航空法》,不能从法律层面统一规范军民航对通用航空所需空域进行使用管理的行为所致。
只有国家出台对通用航空空域管理的倾斜政策和制定相应的法规,对涉及通用航空所需空域的运行管理进行专门的规范,建立起适合通用航空运行的空域管理机制。
才可能从本质上解决通用航空空域使用问题。
2、必须明确通用航空器适航和机场建设管理具体规范目前,我国对通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没有专门的规定,依然采用的是运输航空器的适航标准,使得我国自行研制的许多通用航空器很难在我国适航,极大地阻碍了我国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
我国现行有效的同机场建设相关的规章,均偏重于运输航空机场事项的调整,对通用航空机场规定较少,虽然规章规定“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通用机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但“国家有关规定”和“参照”的规定缺乏明确的依据和尺度,导致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审批部门层次、级别较高,审批条件严格,造成通用航空机场审批、建设困难,限制了通用航空机场网络的建立。
不利于通用航空的发展。
3、急需统一规范通用航空空中交通服务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管制、分别指挥的空中交通管制体制,通用航空与公共运输航空同属于民用航空,目前,通用航空的证照申领、人员资格审查都归于民航管理,但通用航空活动大都在民航管辖之外的军航管辖空域中飞行,民航没有管制权,而军航又对通用航空人员的技术状况和航空器的适航情况难以掌握,对提供通用航空的空中交通服务缺乏依据,造成通用航空飞行实施困难重重,阻碍了通用航空的发展。
4、通用航空人员资格审查应该区别对待目前,我国从事通用航空人员的资格审查沿用的是运输航空人员的办法,其标准过于严格,没有考虑通用航空人员的特殊环境,限制了通用航空的发展,与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在飞行人员的管理中,对娱乐飞行员、私人飞行员等通用航空飞行员的资质要求在航空知识、飞行技术方面明显低于对商用飞行员的要求。
5、通用航空产业链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推手制定、调整相关产业政策,打造通用航空研发、制造、运营、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通用航空产业平台,推动通用航空产业链的发展。
目前急需通过补贴或贴息贷款制度,引导和鼓励通用航空使用、购臵国产通用航空飞机,促进我国通用航空制造业的发展。
帮助通用航空制造业完善售后服务,降低通用航空使用、维护成本。
积极引进外资,鼓励、引导国外飞机制造厂家投资、设立通用航空维修企业、单位。
四、政策法规支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法律、法规环境方面,除《民用航空法》外,有关通用航空的法律规范仅限于规章及标准,法律层次不高。
目前尚未出台针对通用航空的专门法律,《民用航空法》中关于通用航空的规定只有6个条款,少而笼统,未对国家鼓励和促进通用航空发展做出明确的规定,既无法成为通用航空立法的依据,也无法起到引导通用航空发展的作用,应尽快研究制定振兴通用航空的产业政策。
如果仅对《民用航空法》进行完善,可以解决通用航空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但《民用航空法》受其调整范围限制,无法对军航管辖空域中通用航空运行管理活动进行规范,解决不了缺少统领全国航空活动,包括通用航空活动的基本法律的问题。
如果仅对《飞行基本规则》进行完善,可以对军航管辖空域的空中交通管制进行规范性完善,但同样也受其作用范围的限制,无法对通用航空器的适航、通用航空活动中涉及的保险、人员资格审查、证照申领等飞行活动以外的内容进行规范,解决不了航空法律缺位的问题。
如果同时完善《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及通用航空相关规章,可以解决军民航的法律缺位和民航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但无法形成国家层面对通用航空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的法律环境,解决不了通用航空多头管理,谁都不管的问题,依然存在制约通用航空发展诸多不利因素。
综上所述,为加速通用航空发展,一方面,要加快国家的航空顶层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的立法进程。
另一面,在航空顶层法未出台前,国家应尽快出台利于通用航空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弥补顶层法缺位的不足。
五、加强我国政策法规支持力度的建议(一)加速创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注重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立法进程,对通用航空运行管理和发展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范,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为母法,构建适合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的法规体系。
创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应将《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确定的低空空域管理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下来,通过规范通用航空管理与空管服务保障部门的责、权、利,实现低空空域资源的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通过规范有别于运输航空的通用航空适航管理、证照申领、资格审查、安全管理、运行组织和空域使用等通用航空管理行为,为通用航空发展提供切实可行、宽松有利的运行环境,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尽快出台适于我国通用航空制造企业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通用航空器制造业与汽车制造业类似,只有民族制造业发展了,产品价格才能有效地降下来,普通老百姓才能具有购买力。
因此国家必须尽快出台扶持我国通用航空制造企业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是对国内通用航空器制造企业实行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