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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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

简述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

简述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是指企业对于发生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流程。

其的基本原则是以劳动法律和法规为依据,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几个基本原则:
1. 协商解决:企业应当积极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2. 仲裁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应当公正、客观地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职业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4. 保险保障:企业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 公开公正: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告知劳动者相关处理结果和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制应当遵循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变革与完善——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实证为视角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变革与完善——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实证为视角
诉人 20 04年 l 1 月没有领取过工资 ,只是按 《 至 2 内部承包合 同》售货后销售金额归 申诉人。 又查明,至 20 05年 1 2 t ,被诉人在『 商局 的企业登记资料 尚未注销 ,但经营期限栏为 月 5E止 T = 20 03年 1 月 3 E, 1 t 最后一次年检通过 E t 期为 20 年 4 2 03 月 8日。20 04年 1 月至 1 2月期间,被 诉人仍在为 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2 0 年 1 1E。申诉人 与第 人签订的 《 05 月 t 内部 承包合同》 期满 ,申诉人要求回被诉人处 上班没有得到答复 ,遂 申诉至仲裁委 。 区仲裁委认为 :申诉人和被诉人虽然没有签订 《 劳动合同》 ,但被诉人在 申诉人处工作期
人、 第三人都没有劳动关系,只足与第三人有承包关系。申诉人 与 第三人 的经济合同承包关系
不适合劳动仲裁裁决 ,请驳 回申诉人的 申诉请求 。
区仲裁委经审理 ,认为:申诉人 l9 年 8 刮被 、人处工作 。第二 人提交_ 巾诉人签收 9 8 J 斥 二 r 的 《 现金支出证明单》 ,证明申诉人 20 卜2 、4 0 1 03‘ 、3 、1 、1 月工资每月 l0 20元。第三人提 交 03年 l 月 2 t《 T20 2 0 E 关于张某 自 动离 I 的决议》 p ,l 诉人主张 自己没有收到此决议 ,第三
20 0 3年 1 1月 3 日终 止 。因被 诉人 的经 营期 限截 止至 20 03年 1 月 3 日止 ,20 1 03年 l 0月 2 6日
第三人向被诉人的全体工作人员发 出要撤销被诉人及筹备成立外地分公司的书面通知 , 申诉 但

收 稿 日期 :2 0 o O 06一 9一 6
作者简介 :陈 雯 (9 1 ,女 ,湖南郴州人 ,上海浦 东发展银 行广 州分行人 力资 源部 干部 。 17 ~)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法律思考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法律思考
双方 的劳动 争议 。
注释 :
劳动争 议 的概念 所谓 劳动争议 , 是指 劳动关 系当事 人即劳 动者与用人 单位 之 间因劳 动权利 、 义务 的争执 引起 的纠纷 , 是基于 劳动关系发 生 的, 简言之 , 就是劳 动者 与用人 者 ( 位) 就劳动合 同的执行 、 单 间 变更 、 履行 、 终止 、 解除 所发 生 的纠纷 。 二 、 国现行 劳 动争 议处理 体制 的缺陷 我 ( )一裁 二审” 一 “ 制耗 时 长, 程序 繁 , 节多 , 环 成本 高, 不利于 及 时有 力地保 护 劳动者 依《 劳动 法》 定, 动争议 发 生之后 , 规 劳 当事人 可 以 自行和 解, 也可 以经本 单位 的劳动 争议调 解委 员会调解, 解不成 , 调 一方可 向 劳动争议仲 裁委 员会 申请仲裁 , 对仲裁 裁决不 服 的, 向人 民法 院 可 提起 诉讼 。“ 一裁 两审 ” 制立 法初 衷是为 了审 理更公 正, 实践 中 可 却有 困难 。按照“ 一裁 两审 ” 定 的时 限, 劳动 争议案 件历 时 规 一个 近一 年 。当事人付 出了更 多时 间, 诉讼 成本加 大 。 给争 议当事 这 人 中弱势一 方 的合法 权益造 成伤 害 。与立法 初衷相 违 背。 ( ) 裁前 置违 背 了公 平 、 二 仲 效益和 意思 自治原 则 首先, 限制 当事 人诉权 。在 “ 裁前 置” 序下 , 仲 程 当事人 诉讼 权利只 有在仲 裁机构对 争议在 做 出实体裁 决后才 能取 得 , 权 的 诉 行 使必 须 以案件 的 审结 为前提 。这 就 限制 了当事人 自主 选择 诉 权 的权利 。其 次 , 行强 制仲裁 , 背了当 事人 意思 自治 原则 。 实 违 只 要一 方当事 人提 交 了 申请 书 , 即可立 案 , 需征 得对方 当事 人 无 的同意 。 就 限制 了当事人 对仲 裁 自由选择 的权 利。再者 , 这 劳动 仲 裁与诉 讼程 序衔接 不 畅。“ 裁前 置” 仲 本是 想充分 利用 劳动仲 裁 部门熟 悉劳 动法规 的优 势 , 轻人 民法 院的工作 压力 。 在实 减 但 践 中, 由于 劳动仲 裁裁 决不 是终 局性 的, 一方或 双方 当事人 对仲 裁裁 决不 服 的仍可 以向人 民法 院提 起诉 讼 。一 旦当事 人提 起诉 讼 , 院的审理 工作就 必须重 新开始 , 法 原有 的仲裁裁 决, 际上成 实 为一纸 空文 。0 无疑 造成 同一事 项的重 复 审理 , 这 导致 司法 资源 的浪费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员的素质 普遍偏 低 , 法律 职业共 同体 目标之 建立 三 仲裁 与 相 背 企业 调解委 员会 的调解人 员一般 由企业 的职工担任 , 对政 策 法规 把握 不准 , 以公 正地 开展 调解工 作 。《 难 劳动争 议仲 裁委 员 会 组织规 则》 劳动 仲裁 员的文 化程度 要 求不 高。 且劳动 争议 对 而 仲裁 员配 置不 足 ,专业 化程 度低 。无 法完 成急剧 增加 的仲 裁工 作 。仲 裁 员队伍 的素 质参 差不齐 , 容易 出现错 漏现 象 。 ( ) 四 劳动争议 处 理 中 “ 三方原 则” 无法贯 彻 落实 《 国际劳动 组织章 程》 立 了组织 机构 由政府 、 主和工 人组 确 雇 织 构成 的三 方原则 。劳动争 议处 理体制 中 的 “ 方机 制” 三 ,即 国 家、 工会和 用人 单位 三方代 表 参与 劳动争 议处 理的过 程、 同协 共 商 当事人 双方 利益 的机 制 。 在我 国企业 内调解 委 员会 、 会 的设 T - 置 率不 高 。 工代 表 多屈从 于用 人单位 行政权 力 , 职 很难代 表职 工 的利 益 。工会 代表 因 工会 浓厚 的用人 单位 行政 设立 的色彩 很难 独 立发挥 作用 。 实践 巾, 工会 和雇 主组 织的代 表只 是名义上 的仲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1. 概述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中因权益纠纷而产生的争议。

为了保障劳
动者的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劳动纠纷处
理制度。

2. 处理流程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 员工应首先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诉,直接上级应及时予以处理。

2. 如直接上级无法解决争议,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
面申诉。

3.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调查,对调查结
果作出处理意见。

4. 如员工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向公司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5. 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进行处理,并向申诉人和公司作出处理决定。

3. 注意事项
劳动纠纷处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诉内容应当真实、清晰、具体。

2. 调查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陈述,收集证据材料,保证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处理决定应当合理、公正、有据可查。

以上即为公司的劳动纠纷处理制度,希望大家遵守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简述劳动争议的主要处理程序

简述劳动争议的主要处理程序

简述劳动争议的主要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的主要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协商谈判: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先进行协商谈判,试图达成和解。

雇主和员工代表一般在公司内部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第三方协调。

2.调解:如果协商谈判未能解决争议,要求第三方介入调解。

调解员会以公正、中立的态度协助双方寻求解决方案,既满足员工的诉求又尽量考虑公司的利益。

3.仲裁:如果调解无法解决争议,争议双方可以请求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法律程序,由仲裁员对争议进行仲裁,最终达成裁决,该裁决有法律效力。

4.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雇员或雇主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诉讼程序具有很高的成本和时间成本,需要双方投入大量资源和时间。

因此,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解决劳动争议是最好的选择。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简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一、引言劳动争议处理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因为某些原因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工资、福利、劳动条件、解雇等方面的问题。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企业稳定和谐。

二、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

在处理任何一起劳动争议时,必须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经营权益。

三、协商解决原则协商解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首要方法。

当出现劳动纠纷时,首先应该通过协商解决来达成共识。

双方可以通过对话交流来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则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

四、依法处理原则依法处理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经营权益不可或缺的原则。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来处理。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尊重法律的权威性,使得处理结果具有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五、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为主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

通过加强职工教育、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

同时,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应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

六、维护稳定和谐原则维护稳定和谐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目标。

在处理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整个社会和企业的稳定与和谐。

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经营权益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和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七、总结以上就是简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公正公平、协商解决、依法处理、预防为主以及维护稳定和谐等原则都是非常重要且必须遵守的。

只有在遵守这些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职工权益和企业稳定和谐。

人设部门劳动调解工作制度

人设部门劳动调解工作制度

人设部门劳动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完善劳动纠纷调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调解原则1. 公正公平:劳动调解工作应保持公正公平,充分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2. 自愿协商:劳动纠纷的调解应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3. 及时高效:劳动调解工作应迅速响应,及时解决纠纷,提高工作效率。

4. 专业性:调解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调解组织1. 人社部门应设立劳动调解组织,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工作。

2. 劳动调解组织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调解员组成。

3. 劳动调解组织应建立调解员培训制度,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

四、调解程序1. 申请调解:劳动者和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向劳动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 调解受理:劳动调解组织在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调解会议:劳动调解组织应在受理调解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会议。

4. 调解协商:调解会议中,调解员应引导双方进行自愿协商,寻求解决纠纷的方式。

5. 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调解会议中达成调解协议后,应签署调解协议书。

6. 调解结束:调解协议书签署后,劳动调解组织应将调解结果记录备案。

五、调解协议的执行和监督1.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调解协议。

2. 劳动调解组织应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执行。

3. 如一方当事人未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调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1. 人社部门应对劳动调解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制定调解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南。

2. 劳动调解组织应定期向人社部门报告调解工作的情况。

3. 人社部门应建立劳动调解工作评估制度,对调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七、调解员的职责和权益1. 调解员应认真履行调解职责,公正公平地进行调解工作。

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完善

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完善

劳动 争 议处 理 制度是 不 利的 。
三 、 动争 议仲 裁机 制的 现状 劳
劳动仲 裁时 效一年 的时 限太短 , 不利 于保护 当事 入双 方的权 增多 。 及时 解决 争议 , 为 在这 些用 人单位 中设立调 解委 员会 将是
益, 尤其 是不 利 于保 护劳 动者 一方 的权 利 。 我 国劳动 法 的立 法 今后 我 国劳动争 议 调解 组织 的发展 方 向。 从 精神 看 , 其基 本 原则 是着重 保护 处于 弱 势 的劳动 者 的利益 , 而不 是 为劳动 者寻 求法 律保护制 造 障碍 , 一年 的过短 期 间使 许 多劳动
争议 的 专长 , 及时解 决劳 动争议 , 维护 劳动 者的 合法权 益 , 另一方 也可 以 向人 民法 院起诉 , 当事 入必 须选择 其一 。选 择仲 裁 的, 但 面可 以减轻人 民法 院 的工 作压 力 , 我 国有 限 的司法 资源发 挥 更 不得就 同一 案件 再 向人 民法 院起 诉 , 裁经两 级裁 决后为 终局裁 使 仲 大 的作 用 。但 随着 我 国改革 开放 的逐 步深 入 , 经济 的 不断 发展 , 加, 个体 经济 组织 长 足发展 , 各地 劳动 力之 间 交叉 流转 等诸 多 因 决的 : 择起诉 的, 选 则不得 就 同一案件 向仲裁机 构 申请 仲裁 , 争议 消除仲 裁前 置原 则所带来 的弊 端 , 一方 面拓 宽 了劳动 争议 处理 的 受 国有 企业 的改制 使原 有的产 权关系 发生 转换 , 私营 企业大 量增 经二 审 审理后 为终 局判 决 。 建立 劳动 争议双 轨制 处理 程序 , 能够 素影 响 , 用人 单位 与劳动 者 的利 益冲 突开始 复杂 化 , 不断升 级 , 劳 途径 , 于主 体 多渠道解 决争议 , 障了诉权 的完整 , 便 保 并且 赋予 主 动争 议 纠纷案 件呈 逐年 持续上 升趋势 , 劳动 争议 纠纷 己成为 政府 体意 思 自治权 , 有利 于保护 当事 人 的合法权 益 ; 益方 面仲 裁机 利 所关 注 的社 会 问题 , 原有 的“ 裁后 审” 先 的程 序越 来越 不适应 劳动 构和 人 民法 院进 行 合理 分工 , 案件裁 审分 流 , 有利 于提 高 劳动争 争 议处 理工 作 的需要 , 缺 陷和弊 端则 明显 凸现 出来 。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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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一、引言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难免出现的问题,如何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既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是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劳动争议的定义、种类和产生原因入手,全面阐述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二、劳动争议的定义
1. 劳动争议是指雇佣双方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方面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

2. 劳动争议不仅包括集体性争议(如罢工、示威等),也包括个人性争议(如解雇、加班等)。

3. 劳动争议不同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它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三、劳动争议的种类
1. 工资待遇类:包括工资支付、加班费支付、社会保险等问题。

2. 工作时间类:包括加班安排、休息时间安排等问题。

3. 工作条件类:包括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环境卫生保障等问题。

4. 管理制度类:包括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续签等问题。

5. 集体合同类:包括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等问题。

四、劳动争议的产生原因
1. 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劳动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2. 企业管理不规范,导致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方面出现分歧。

3. 雇佣双方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差异,导致纠纷产生。

五、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

其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2. 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政府设立的非正式机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其处理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3. 行政机关: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处理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争议时具有行政处罚权。

4. 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在无法通过上述机构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优缺点
1. 优点:
(1)多种机构共同处理,可以提高处理效率;
(2)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不同的机构进行处理;(3)通过非正式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2. 缺点:
(1)由于多种机构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可能导致处理结果不一致;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执行难度较大;
(3)行政机关在处理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争议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

七、结论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虽然存在一些缺陷,但总体上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未来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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