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规则适任证书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换发新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换发新版内河船舶船
员适任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07.03.14
•【文号】
•【施行日期】2007.03.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换发新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
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05]198号)的有关规定,新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自2005年6月1日(交通部2005年1号令颁布之日)起开始启用。
2006年1月1日起各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机关(以下简称发证机关)不再发放旧版《适任证书》,旧版《适任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可使用至2007年12月31日。
为确保新版《适任证书》的换发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贯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公司和船员严格按照规定换发新版《适任证书》。
二、加强对所属各发证机关的工作指导,采取相关针对性措施,制定具体换证工作计划,保证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实施。
三、请各局分别于2007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之前分两次将新版证书换发工作情况书面报部局船员处。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是指国家在保证海上安
全航行和保障船员权益的基础上,对船员进行适任考试和发证的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考试内容和时间:船员适任考试主要考查船员的职业技能和专
业素养,包括航海知识、船舶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
考试时间和考
场形式也有明确规定。
2. 考试标准和要求:船员适任考试的标准和要求是以国际海事组
织和国家相关法规为基础制定的,为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还
设有考官和防作弊措施。
3. 发证规则和管理:考试合格的船员可以获得适任证书,并按照
相关规定实行定期复审,失业和离岗等特殊情况还有明确处理办法。
同时,适任证书也要依据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承认。
4. 相关责任和制度:对于违反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船员和
单位,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处理,同时还有明确的信用机制和资质评
定等制度,以便更好地监管和管理全行业。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为保障海事安全
和船员权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管理体系,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
和国家经济的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并进行了修改。
具体修改如下:
1. 将第三条中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修改为“交通运输部”;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中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三十条,将其中的“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修改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 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内河船舶船员应当取得与职务要求、任职船舶吨位、主机功率、航区(线)相对应的《适任证书》。
”
3.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四)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见附件《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要求》),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
4. 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
5.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内河船舶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的,应当向具有相应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上述修改内容均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部长为李小鹏,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6日。
如需获取更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改的信息,建议查阅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的最新文件。
《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修订说明》-20110120改

(三)申请大副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二副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四)申请船长适任证书者,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大副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24个月。
说明:本条为申请船长和驾驶员的服务资历要求。
(六)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
(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证书到期,持证人可按照本规则规定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对女性持证人,不得超过六十周岁生日;男性持证人,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生日。
说明:本条为适任证书的基本内容。
1、与04《规则》相比,本条第(二)款去掉出生地,增加性别、国籍和照片。
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应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一致。
说明:本条为适任证书的类别、等级、职务和适用范围
1、调整航区为无限航区(04《规则》无限和近洋合并)和沿海航区(04《规则》沿海和近岸合并);
2、调整类别为A和B两类;
3、等级参照04《规则》,无限航区分一、二等,沿海航区分一、二、三等。
第十四条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者,应持有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
说明:本条为申请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航区扩大服务资历要求。
1、本条与04《规则》相比,按照本次《规则》修订航区分为两个航区的原则,不存在跨航区的航区扩大问题,修订时将将沿海航区跨航区申请无限航区的规定去除。
(六)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七)通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相应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并完成本规则规定的船上培训;
新版《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解析

和V S 告程 序等新 的要求 ,增 加 了电子 电气 员 T报 (T E O)、电子技工 ( T E R)、高级值班水手 ( b Al e
书体系和业务架构上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在
e a c )、高级 值班机工 ( be e aeE g e f eD A lSa rr ni ) f n 业界素有 “ 指挥棒” “ 风向标”之称 ,因而始终为业 Sa rr ek O 界 所广 泛而 高度关 注 。 “ 1 1规则 ”较 “4 0规则 ”在学 资格 和发证 的强制 性最低 标准 ,取 消了轮机 员3个 月
则”取消了多年来晋升操作级 、管理级船员需要航海
道单一 ,不利于船员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值班水 手、 值班机工除非具有学历或参加两年航海教育,否
则 缺乏 晋升 的空 间和渠 道等 。这 些 问题引起 了业 界 的 关 注 ,修订 “4 则 ”的 呼声较 高 。基 于上 述 国际 、 0规
历要求 、适任证书航 区和等级 、职务 、证书再有效的 条件 、 证书补发条件 、其他船员申请海员适任证书规
教育培训要求 以及延长了轮机员实习见 习时间要求 等。我国作为S C T W公约的缔约国,有履行公约的义
T 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新 的适任要 定 、适用于液货船适任证书的条件 、普通船员适任证 务 。因此 ,根据S C 书的有效期 、考试科 目 等方面进行 了较大的调整 , 本 求修 订现行 的海员 适任考 试 和发证规 则是履 行 国际公
式 ,只是 为 了满足政 策规 定不 得 已而为之 。 因此 ,业
界一直呼吁调整函授这种不合时宜的模式或取消学历
要求 。
《 船员条例 》把适任培训而不是把航海教育或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2.04.14•【文号】•【施行日期】2022.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2年4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而进行的考试以及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特免证明和外国适任证书承认签证的签发与管理。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对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属的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适任证书第一节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五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书编号;(三)持证人适任的航区、职务;(四)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五)签发机关名称和签发官员署名;(六)规定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还应当包含证书等级、职能,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持证人适任的船舶种类、主推进动力装置类型、特殊设备操作等内容。
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第七条船员职务分为:(一)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1.船长;2.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3.轮机部船员: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4.无线电操作人员: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2022年船员考试新规则

2022年船员考试新规则新修订的《发证规则》参考了04《发证规则》的框架设置,充分考虑了新旧规则间的连续性,在不降低适任标准的基础上,解决了04《发证规则》的学历要求与《船员条例》规定冲突问题,简化了证书适用航区设置,简化证书发放与制作;取消了职务晋升的学历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船员晋升资历要求;重视培训内容、过程和实效;强化公司及机构的责任,引导其重视船员培养。
为更加全面的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关键词”。
一:简化(一)简化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设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适任证书未划分航区(不考虑近岸),04《发证规则》设置了无限、近洋、沿海、近岸四个航区和甲、乙、丙、丁四类证书,造成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种类多、管理复杂、适任标准区分不明晰等问题,导致国外部分港口国检查看不懂我国的近洋航区适任证书。
实际上,无限航区和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对船员适任要求没有根本区别,考虑到国内和国际环境下船员的英语交流和应对港口检查的差异,同时,从船员证书量上来看,近洋航区船员证书量占国际航线船员证书量的比例不到10%故本次修订将航区简化分为无限航区(04《发证规则》的无限和近洋航区合并)和沿海航区(04《发证规则》的沿海和近岸航区合并)。
(二)简化船员证书的发放目前我国船员证书数量多,逻辑关系较复杂,船员上船任职主要有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同时上液货船、客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其适任证书上需要取消对特殊类型船舶的限制。
本次修订《发证规则》,结合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证书的调整和明确,主要做了如下修改:1、适任证书公约将船长和高级船员的任职证书作为适任证书,需要5年更新和缔约国签证;而对于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的任职证书作为培训合格证,不需要5年更新和缔约国签证。
而我国《船员条例》第九条规定“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1规则”)

(二)适任证书所载身份信息错误申请变更的,应向海事管理机 构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四条 对于船员海上服务资历中航区的认定,以其所服务船 舶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载明的要求界定。
“11 规则”第十八条第二款所要求的“安全记录良好”是指申 请人在原来担任现申请的低一职务期间未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大事 故及以上等级事故。
第十六条 发生“11 规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三)、 (四)项情形的,须对事故责任船员进行《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 资源管理》项目评估;发生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需 对责任船员进行防污染规定、设备操作程序和方法的现场考核。
表二 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水手适任考试评估项目
务
申考职
船长
大副
三副
值班水手
式 评估项目
申考形
职航
职航吨职航吨职航吨
吨
务区位务区位务区位务区 位
晋扩提晋扩提晋扩提晋扩 提
升大高升大高升大高
高
升大
航次计划 气象传真图分析
☆ ★
☆
☆☆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 海图系统
航线设计
☆☆
☆☆ ☆★ ☆
第七条 适任证书的“限制项目”主要规定适任证书所能适用 的船舶和主推进动力装置种类,及特殊设备的操作等。
船舶种类为:客船、非运输船、水产品运输船、水产品运输船(鲜 销)。
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的种类分为:柴油机、蒸汽轮机、燃气轮机。 特殊设备操作包括: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自动雷达标绘仪。 第八条 对在客船上任职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持有客船培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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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简称“马尼拉修正案”)地通过,中国海事船员管理工作迎来了第三次履约任务.为确保年月日马尼拉修正案地全面有效地实施,中国海事局组织直属海事系统、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专家学者召开了次集体办公研讨,经过充分地调研、研讨和征求业界意见,余次易稿,最终完成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地修订工作,并于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规则》参考了《规则》地框架设置,充分考虑了新旧规则间地连续性,在不降低适任标准地基础上,化解了《规则》地学历要求与《船员条例》相关规定地冲突,简化了证书地适用航区设置,简化了证书地发放与制作;取消了职务晋升地学历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了船员晋升地资历要求;重视培训内容、过程和实效;强化公司及机构地责任,引导其重视船员培养.为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简化
(一)简化适任证书适用地航区设置
马尼拉修正案对适任证书地航区未做明确地划分,而《规则》设置了无限、近洋、沿海、近岸四个航区和甲、乙、丙、丁四类证书,造成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种类多、管理复杂、适任标准区分不明晰等问题,比如国外部分港口国检查看不懂我国地近洋航区适任证书,给船舶营运带去了很多不便之处.实际上,无限航区和近洋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对船员适任要求没有根本区别,同时从船员证书比例上来看,近洋航区船员证书占国际航线船员证书总量地比例极小.因此《规则》将航区简化分为无限航区(《规则》地无限和近洋航区合并)和沿海航区(《规则》地沿海和近岸航区合并).
(二)简化船员证书地发放
我国船员证书种类多,逻辑关系较复杂.船员上船任职主要有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特殊培训合格证,同时上液货船、客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地船员,其适任证书上还需要取消对特殊类型船舶地限制.《规则》结合马尼拉修正案对船员证书地调整,对船员证书做了相应地简化.
、适任证书
公约将船长和高级船员地任职证书作为适任证书,需要年更新或缔约国签证;公约对于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地任职证书作为培训合格证,不需要年更新或缔约国签证.但我国《船员条例》第九条规定“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地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地规定取得相应地船员适任证书.”意味着参加辅助航行和轮机值班地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地任职证书是适任证书.综合考虑履行公约地要求和上位法《船员条例》地规定,将公约规定地普通船员地值班证书提升为
适任证书,同时将其证书设为长期有效,简少了普通船员地证书再有效换证.
、适任证书不再另行取消液货船等地限制.
《规则》规定船员在特殊类型船上任职,首先完成相应地特殊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然后在相应地船上实习,再在适任证书上取消对该类型船舶地适用限制,实践证明此种做法存在较多问题,一是换证复杂;二是适用地适任证书和相应地特殊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不一致,一本过期就出现逻辑矛盾.考虑到马尼拉修正案将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高级货物操作地实习要求作为签发相应合格证地条件,为此,《规则》除保留客船适任证书需要取消限制外,其他类型特殊培训合格证书与适任证书结合适用,不再另行取消限制.
、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公约修订,将《规则》地专业培训合格证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统一为培训合格证.本次配合《规则》地修订,同时也修订了《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将原制证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了修订,主要体现在将各培训项目合并在一起表现,以表格地形式采用纸张双面打印,简洁大方,在充分履约地基础上,减少了船员持有证书数量,同时更便于海事现场地检查核验.
(三)优化考试审核要素,监管前移.
简化了考试前地资格审查,加强适任培训地日常监督检查,船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之后方可参加适任考试,最后凭适任考试地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签发适任证书.减化了审批流程、优化了审批要素,既方便了船员,又提高了行政效能.
此外依据《船员条例》地要求,将取得适任证书地条件中,修改了船员地最低年龄要求,并将“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改为“符合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同时增加了有效期为二年地《健康证》,代替现有有效期为一年地《船员体格检查表》,一方面原有交通部行业标准“超龄”不符合当今行业发展地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公约地要求,极大地方便了船员.
(四)简化规则对船员晋升途径地语言描述.
《规则》将培训、资历和考试以附件表格地形式表现,与内河《规则》相对应,更加简洁明了.同时将适任考试科目和项目、考试大纲和规范等从考规里删除,以规范性文件另行制定,避免因公约或国内法规地修订或航海技术地进步,需要修改相应地内容时,无法适时调整.
关键词二:学历
自我国履行公约以来,航海学历教育一直作为申请适任证书地条件进行要求.此次履约更加重视培训对培养船员适任能力地主导作用,因此《规则》取消了对学历地要求.中职、高职及以上不同学历层次航海类学生只是在申请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地条件上被一次性区别对待,之后地职务晋升条件将一律同等对待.
同时《规则》针对不同学历层次地航海类毕业生采取了不同地晋升途径(详见附表: 规则中国海员职业成长路径表(及以上)),此外还认可部分本科院校利用优质资源培养地航海类学生通过考试和船上实习后直接申请换发二副和二管轮证书.这样既鼓励了本科院校培养航海毕业生地积极性,也相对缩短了他们获得船长、轮机长证书地时间,可留住这些船员在船舶上服务,可为航运界多留住一些高学历、高层次、技术精湛地管理人才.
关键词三:资历
海上服务资历是船员职业生涯地重要体现,也是提升船员航海技能地关键因素,按照公约地要求及我国航运实际地需要,《规则》对海上服务资历做了相应地规定,但是随着航运业地迅速发展,船员地流动性加剧,原有地相关资历规定不太适应航运业地发展,在确保全面履约、保障安全地前提下,《规则》对海上服务资历地要求做了差别化地设置,具体体现在:
(一)见习资历按职务梯度设置.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适任考试所有科目和项目全部通过后进行,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申请适任证书地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地,可以免予船上见习.见习资历按职务不同进行了梯度设置,不同地职务实习对航区、等级作了不同地要求,这样更符合实际,同时也有利于确保安全,提高船员地素质.
(二)职务晋升资历弹性设置.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地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个月是在无限航区地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地船舶上任职,这一弹性资历设置有助于缓解国内航线船舶船员紧缺地局面,也拓宽了船员就业面.
(三)再有效资历差别设置.将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地条件进行细化,并进一步方便船员.一是根据马尼拉修正案增加一种再有效地情形,即“在申请岗位适任证书再有效之日地紧临地前个月里累计有不少于个月地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合格,安全记录良好”,二是对于不满足正常再有效地情形,按已过期地年限区别对待,可以通过模拟器训练、抽查评估、抽查理论考试、船上见习等方式进行再有效,为有经验且愿意继续在船上任职地船员创造了条件.
关键词四:实践
考虑到我国航海教育在船员培养中地巨大作用,经反复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将实践环节即培训和服务资历作为船员素质地主要保证.
(一)强调航海院校回归航海教育地本质,强调院校和培训机构必须完成全部地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才可以申请参加理论考试.并对实践教学增加定义,包括实验教学、工厂实习教学和船上实习等.下一步将统一院校和培训机构地教学大纲,将船上实习内容全部纳进去.
(二)目前我国沿海船舶数及沿海证书数不匹配及新加入船员队伍地国内、国际船员地严重不对等,导致国内船东或管理公司船舶配员不足,部分职位船员严重紧张,无个月海上资历地中专(含二年制培训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后,可申请沿海航区地三副、三管轮考试,一方面引导这部分船员到国内航线上工作,解决国内船员紧张地局面,另一方面也与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要求相一致,要求必须完成全部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取得培训证明才可以
参加考试.目地是强调船员实操培训及船上培训地重要性,可以通过船上实习环节自然淘汰掉那些不适应船上生活地学员,节约了院校和主管机关地考试资源.又由于院校要安排学员船上实习,客观上约束了部分院校盲目招生,鼓励了校企合作,实现了订单式培养,打击了船员培训市场虚假繁荣地现象,保证了学员实习和就业及船员培训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五:责任
结合《船员条例》地要求,《规则》对公司和机构地责任做了具体化地规定,明确了相关责任,特别是对公司和机构加强对船员地实践活动做了细化地说明.
(一)强化了公司和机构地责任,引导公司和机构重视船员培养.根据马尼拉修正案,增加了“应指定专人负责船员培训”、“远程教学和电子教学”、“ 设备熟练训练”、“熟悉保安培训”等要求.同时给予公司组织船上见习地更大自主权,将《规则》地船上见习记录簿国家海事机构制定,改为国家海事机构制定标准,公司在满足标准地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实际可自定制定船上见习记录簿.
(二)强化了船长和船员地责任,对《规则》法律责任里地条款进行了修订,与《船员条例》相吻合,针对船长记载船员地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及船员是否在培训、见习记录簿内做出如实填写或者记载作了明确地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