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基准点平面布置图

合集下载

沉降观测方案

沉降观测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珠海市水务建设管理中心投资兴建, 长江勘测规划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江苏科兴建设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的堤防工程, 木乃南堤段位于大门水道入海口浅海区, 属于鸡啼门水道左岸堤防, 位于鸡啼门水道口左侧小木乃~三灶岛之间, 为海上新建堤防。

木乃南堤段起于红旗镇小木乃, 向南延伸到三牙石后向东与青洲连线, 跨过大门口水道后止于三灶岛横石基房间石, 为海上新建堤。

新建堤防长度为;新建水闸2座, 包括大门口闸(水闸和通航孔)和矿山电厂闸。

本工程所采用的平面坐标采用独立挂靠在1954年北京坐标系上, 高程1956年黄海高程。

本工程所需的平面及竖向测量控制点及水准点由设计院布控在现场的原海堤上, 基本达到通视的效果。

二、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北京市标准DBJ 01-21-95)。

2.工程测量规范(GB50206-93)。

3.长江勘测规划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测量坐标及标高数据。

4.长江勘测规划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控制点测量坐标及引入水准基点标高数据。

5.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03)。

6.《施工图纸》。

7、混凝土大坝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

三、沉降观测(一)海堤防护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竣工, 以及建成运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 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

(二)木乃南堤段海堤沉降观测采用水准测量的方法, 周期性的观测海堤上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三)测量准备1.人员准备。

根据本工程实际现场情况, 挑选有丰富测量经验的测量员、执尺员, 配置打桩人员, 建立职业及专职的测量组, 测量组成员如下:(1)、技术负责人: 黎文波—负责全面技术工作, 对测量工作进行复合和指导调配。

(2)、测量员: 陈根煜—负责全面的测量工作, 对测量资料记录整理, 形成文字文件。

计算测量数据居整理好测量成果。

(3)、执尺员: 刘梅斌—负责测量时棱镜、水准尺的摆放、调正, 并根据测量的指示, 定好桩位的位置, 并做好桩位标志。

沉降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

hh4-6 建筑物沉降与变形观测4-6-1 沉降观测水准点的测设4-6-1-1 水准点的布设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是根据建筑物附近的水准点进行的,所以这些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

为了对水准点进行相互校核,防止其本身产生变化,水准点的数目应尽量不少于3个,以组成水准网。

对水准点要定期进行高程检测,以保证沉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性。

在布设水准点时应考虑下列因素:1.水准点应尽量与观测点接近,其距离不应超过100m,以保证观测的精度;2.水准点应布设在受振区域以外的安全地点,以防止受到振动的影响;3.离开公路、铁路、地下管道和滑坡至少5m。

避免埋设在低洼易积水处及松软土地带;4.为防止水准点受到冻胀的影响,水准点的埋设深度至少要在冰冻线下0.5m。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施工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的水准基点。

如果由于施工场地的水准点离建筑物较远或条件不好,为了便于进行沉降观测和提高精度,可在建筑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

4-6-1-2 水准点的形式与埋设沉降观测水准点的形式与埋设要求,一般与三、四等水准点相同,但也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条件、沉降观测在时间上的要求等决定。

当观测急剧沉降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时,若建造水准点已来不及,可在已有房屋或结构物上设置标志作为水准点,但这些房屋或结构物的沉降必须证明已经达到终止。

在山区建设中,建筑物附近常有基岩,可在岩石上凿一洞,用水泥砂浆直接将金属标志嵌固于岩层之中,但岩石必须稳固。

当场地为砂土或其他不利情况下,应建造深埋水准点或专用水准点。

4-6-1-3 沉降观测水准点高程的测定沉降观测水准点的高程应根据厂区永久水准基点引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定。

往返测误差不得超过±1n mm(n为测站数),或±4L。

如果沉降观测水准点与永久水准基点的距离超过2000m,则不必引测绝对标高,而采取假设高程。

4-6-1-4 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基础的构造、荷重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情况而定。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建筑物沉降观测6.1.2.1 沉降观测的目的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建筑的沉降进行定期的跟踪观测,获得建筑物准确可靠的沉降数据,了解建筑物的实际沉降情况,为建筑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数据保证。

6.1.2.2 沉降基准点布设1 基准点布点原则沉降基准点是沉降观测的依据,本工程沉降观测点设置如下图。

根据设计要求,沉降观测每个月检测一次,竣工验收后,第一年不少于4次,第二年不少于2次,以后每年1次,知道下沉稳定为止。

沉降基准点与观测点的距离不宜太远,以保证足够的观测精度;沉降基准点须埋设在建筑物的压力传播范围以外,距离建筑物基坑边线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

图6.1.2-1 酒店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图6.1.2-2 酒店裙楼沉降观测点布置图2 基准点的埋设及测量为保证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性,沉降观测基准点继续沿用前期一局使用的基准点。

基准点高程的校测:基准点使用前,用蔡司Dini10电子水准仪从业主提供的水准基点与场区内的水准基准点联测,以经平差计算后的基准点高程数据作为本工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高程。

沉降观测基准点布设闭合路线,其主要技术要求和测法应符合表6.1.2-1规定。

注:n 为测站数3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1) 布点原则依据《建筑变形观测规程》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布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布置在变形明显而又有代表性的部位;(2) 稳固可靠、便于保存、不影响施工及建筑物的使用和美观;(3) 沿墙的长度每隔20m 左右设置一个观测点;(4) 在转角处、沉降缝两侧设置观测点;2)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沉降观测点埋设位置根据本工程建筑结构形式、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在建筑物的首层规定位置埋设,用,20的钢筋埋设,设置标高为离地50cm,沉降观测点埋设如下图6.1-10;图6.1.2-3 沉降观测点埋设图4 观测技术要求1) 观测仪器选用精密电子水准仪及与其配套铟瓦条码尺。

2) 观测方法沉降观测按《建筑变形观测规程》规定的二等水准测量要求,采用单路线往返观测。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欢迎共阅沉降观测1 一般规定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

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

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

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

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

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

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外墙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装饰层外50MM。

一般布设在建筑物四角、差异沉降量大的位置、地质条件有明显不同的区段以及沉降裂缝的两侧。

埋设时注意观测点与建筑物的联结要牢靠,使得观测点的变化能真正反映建筑物的变化情况。

并根据建筑物的平面设计图纸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点图,以确定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在工作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要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3、观测点的要求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

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

此外,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是否会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

一、沉降观测的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在不具备铟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建筑物沉降观测和基坑变形监测点布设及报告

2、监测点的布设2.0.1基坑顶部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在基坑边坡顶部的,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监测点布设在在围护墙上的,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2.0.2基坑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布设同2.1 基坑顶部竖向位移,宜为共用点。

2.0.3坑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2.0.4 地下水位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

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2.0.5 锚(杆)索拉力锚(杆)索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

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

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

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2.0.6支护桩桩身内力支护桩桩身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

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

2.0.7支撑内力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2、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3、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

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4、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主体建筑沉降观测集采沉降观测点布设标准

2016年至2017年楼体沉降观测集采工程沉降观测相关要求2015年8月一、沉降观测得基本要求1仪器设备、人员素质得要求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得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构)筑物在不断加荷下得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得误差应小于变形值得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精密水准仪(S1或S05级),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得高精度铟合金水准尺。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得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得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对实施过程中出现得问题能分析原因并正确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

2 水准基点得设置要求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定位时使用得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

如水准点与观测得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得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

建筑物与构筑物沉降观测得每一区域,必须有足够数量得水准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

水准点应考虑永久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得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得范围内),与被观测得建筑物与构筑物得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图1),不得生锈。

水准点埋设通常须在基坑开挖前15天完成。

图1 水准点材质图水准基点可按实际要求,采用深埋式与浅埋式两种,但每一观测区域内,至少应设置一个深埋式水准点。

3沉降观测点设置要求沉降观测工作有周期较长得特点(一般1年以上),为了能够长期稳定得观测,沉降观测点选用永久性观测标志为隐蔽式标志。

该标志由标体、标盖与标杆三部分组成;使用时,旋下标盖,将标杆旋入标体内,且保证每次观测时标杆得旋进量一致;观测完毕,取下标杆,旋好标盖。

此种标志专供沉降观测使用,易保护不易破坏,且不影响施工与建筑物得外观。

沉降观测内容及方法

沉降观测主要内容及观测方法1 沉降变形观测范围、内容运粮河特大桥墩、台基础的沉降和预应力混凝土梁的徐变变形的观测。

2 运粮河特大桥沉降变形观测2.1一般要求2.1.1桥梁墩台基础沉降观测:每个墩台均进行沉降观测。

2.1.2预应力混凝土梁徐变变形观测:每30孔选择1孔进行(不足30孔应按30孔计,另每300孔增加3孔进行观测)。

2.1.3桥涵主体工程(包括架梁)完工后,沉降观测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区段的桥梁,沉降观测期应不少于60天。

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

2.2观测点的布置2.2.1桥梁墩台基础沉降观测点布置:墩台沉降观测点按《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至哈尔滨段施工图桥梁沉降观测标布置参考图》施工,承台上布置两个,墩身上布置两个,共计四个(目前承台已覆盖,线下部分只需对墩身部分进行测量,493座墩身)。

2.2.2预应力混凝土梁徐变变形观测点布置:设置在箱梁四个支点和跨中截面两侧腹板梁顶处,每孔梁的测点数应共计6个,具体见《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至哈尔滨段施工图桥梁沉降观测标布置参考图》,(我部现有536孔梁须进行沉降徐变观测)。

2.2.3变形观测点钢筋头为半球形,高出埋设表面30mm,表面做好防锈处理,具体见《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至哈尔滨段施工图桥梁沉降观测标布置参考图》。

2.3观测精度:墩、台基础的沉降和预应力混凝土梁的徐变变形的观测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0.1mm。

竖直布置沉降观测点示意图水平布置沉降观测点示意图2.4观测频次2.4.1墩、台基础的沉降观测频次见表5.4.1表5.4.1 墩台基础沉降观测频次观测频次观测阶段观测期限观测周期备 注墩台基础施工完成//设置观测点墩台混凝土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承台回填时,测点应移至墩身或墩顶Ⅰ-Ⅰ截面及基础平面墩身侧面当墩高H 小于2.5m 时埋标示意图Ⅰ-Ⅰ截面及基础平面墩身侧面当墩高H 大于2.5m 时埋标示意图架梁前全程1次/周预制梁架设全程前后各1次预制梁桥附属设施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制梁前全程1次/周上部结构施工中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桥位施工桥梁附属设施施工全程荷载变化前后各1次或1次/周架桥机(运梁车)通过全程前后各1次至少进行2次通过前后的观测桥梁主体工程完工~无碴轨道铺设前≥6个月1次/周岩石地基的桥梁,一般不宜少于2个月无碴轨道铺设期间全程1次/天0~3个月1次/月4~12个月1次/3个月无碴轨道铺设完成后24个月13~24个月1次/6个月工后沉降长期观测2.4.2预应力混凝土徐变上拱观测频次见表5.4.2。

沉降观测布点原则

5.5建筑沉降观测5.5.1建筑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度,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及构件倾斜。

5.5.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能全面反映建筑及地基变形特征,并顾及地质情况及建筑结构特点。

点位宜选设在下列位置:1建筑的四角、核心筒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20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2高低层建筑、新旧建筑、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3建筑裂缝、后浇带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应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并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5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着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6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上;7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8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9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应设在沿周边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5.5.3沉降观测的标志可根据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材料,采用墙(柱)标志、基础标志和隐蔽式标志等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1各类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2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散热器、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3隐蔽式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形式可按本规范第D.0.1条的规定执行;4当应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时,观测标志的形式及其埋设,应根据采用的静力水准仪的型号、结构、读数方式以及现场条件确定。

标志的规格尺寸设计,应符合仪器安置的要求,5.5.4沉降观测点的施测精度应按本规范第3.0.5条的规定确定。

5.5.5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应按下列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1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建筑可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2)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