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2010-12-29 09:27:36| 分类:法规| 标签:农合|字号大中小订阅第一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态势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
但由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够健全,基层农经管理部门在对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指导时无章可循。
小农意识是指在小农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和适应于小农经济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模式。
其本身并不应作褒贬,因为它是时代给每一位社会人的烙印,具有普遍性和顽固性。
小农意识支配下的贫困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很难有突破性发展。
如果要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摒弃小农意识,学会用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头脑去思考问题是关键。
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用财务核算提供的数据去分析合作社营运过程的问题、指导经营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节管理现状1.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没有制定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
目前,我乡两家专业合作社,其中一家明确了专门的会计人员和出纳入员。
会计员由社员集体推荐,出纳员由理事长任命,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发放聘书,也没有向农经部门报告。
另一家没有确定专门的财务人员,年终报表时临时花钱聘请,出纳员由理事亲自兼任。
两家均没有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成立章程中对财务管理也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票据一般使用自制收据,有时根据需要在税务部门领用收款收据,记账程序和财务手续混乱不清。
2.财务活动频繁,资金流量较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活动主要具体表现为物资运动和资金运动两个方面。
其中合作社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和收入分配四个方面。
筹集资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合作社可以吸引社员投资,向银行和信用社借款等筹集资金,这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来源,它是合作社资金运动的起点。
合作社筹资的目的是把资金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
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便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通知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管理,提升其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财政部决定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型经济组织形式,对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在提升其财务会计信息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方面迫切需要建立相关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核算和报告的规范性制度,对于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会计核算中应当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方法,规范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会计科目的划分和核算。
2.财务会计报告。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制作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主要内容,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要求报告的编制和格式符合财务会计的相关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3.财务会计信息披露。
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进行的财务信息披露,明确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合作社及时披露重要财务信息,使社员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能够了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4.财务会计监督和审计。
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监督的重要性,明确监督的目标和职责,要求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三、推广和实施为了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有效实施,各地应当积极组织推广,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通过开展培训班、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掌握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操作技能。
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财务制度,明确财务处理程序、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规范财务行为,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财务状况。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真实记录和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正确运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合作社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依法接受国家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的设置(一)会计科目按照《制度》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会计账簿按照《制度》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三)会计凭证按照《制度》的规定填制、取得、审核和归档保管。
三、财务收支管理(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的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社员入股资金、公积金收益分配、国家财政补助、社会捐赠及其他收入等。
财务支出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成本、公积金收益分配、管理费用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依法缴纳税款。
四、资产管理(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责任。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物资产应当建立实物登记制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评估并加强管理。
五、收益分配与亏损处理(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益分配。
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

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一、引言农民合作社是一种农村经济组织形式,旨在通过农民之间的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为了确保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顺利进行,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会计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民合作社会计制度的各个方面。
二、会计核算范围1. 资金核算:包括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方面的核算。
2. 农产品核算:包括农产品产量、销售额、库存等方面的核算。
3. 成本核算:包括土地租金、劳动力成本、物资采购成本等方面的核算。
4. 费用核算:包括水电费、运输费、设备维护费等方面的核算。
三、会计制度框架1. 会计准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 会计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农民合作社的会计政策,如货币资金按照实际到账日期确认等。
3. 会计流程:明确各项会计工作的流程,包括凭证的填制、账簿的登记、报表的编制等。
4. 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凭证、账簿、报表等的保存和归档。
四、会计核算方法1. 现金制度:对于资金收入和支出,采用现金制度进行核算。
即以实际收付现金为基础,记录资金流动情况。
2. 记账制度:对于农产品、成本和费用等方面的核算,采用记账制度进行核算。
即以凭证为依据,记录相关业务发生情况。
3. 库存管理:对于农产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并按照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库存价值。
五、会计报告与分析1. 财务报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 经营分析: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经营分析,评估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并提出改进意见。
3. 决策支持:提供有关财务信息和分析结果,为农民合作社的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
六、会计内控与审计1.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审计工作: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的规范和合规性。
农村合作社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

农村合作社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是会计要素中的基本三要素,用于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
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负债包括短期负债、长期负债等;所有者权益则反映了合作社的股东权益,包括股本、公积公益金等。
2. 收入、费用和盈余:这是会计要素中的动态三要素,用于反映合作社的经营成果。
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盈余则是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反映了合作社的盈利状况。
3. 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合作社应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并进行会计核算。
同时,合作社应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以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核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合作社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并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记账。
同时,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 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同时,合作社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总的来说,农村合作社会计制度和核算方法是保障合作社财务规范和透明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是指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共同经营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
在农民合作社的运营过程中,积极健全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提供准确、全面和可靠的数据,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决策效果。
下面是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一个参考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会计信息的记录、分类、报告和分析,为农民合作社的决策、经营和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核算原则、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相关的审计、审核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第五条农民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实物计量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物作为计量单位,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成本基础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成本为基础,责任归集责任中心,确保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3.会计平等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平等的原则,确保合作社各项业务的公平和公正。
4.会计持续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确保合作社业务的持续性,遵循持续经营的原则。
第三章会计科目第六条农民合作社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科目体系,根据合作社的业务特点和需求,科目设置应当科学、合理。
第七条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五大类,其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别又进一步细分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子科目。
第八条农民合作社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细则和农民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会计科目详细规则,并及时更新完善。
第四章会计凭证第九条农民合作社的会计凭证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规则,准确记录合作社的业务活动。
第十条农民合作社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转账凭证和汇总凭证。
第十一条农民合作社应当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会计凭证样式和编号规则,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农业合作社执行的会计制度

农业合作社执行的会计制度
农业合作社执行的会计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风险与收益均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履行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控制财务风险。
此外,农业合作社还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到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接受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该成员的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本社对该成员的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分配等内容。
在会计核算方面,农业合作社应当采用双向记账法进行会计核算,包括会计凭证的填写、账簿的记账等。
同时,农业合作社还应当制定合理的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用于反映农业合作社经济运行的状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会计师。
制表:审核:批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讲解

05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 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性
01
提高合作社管理效率
02
增强合作社竞争力
03
保障成员利益
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准确、 及时的财务信息,帮助管理者做出合 理的决策,提高合作社整体管理效率 。
准确的财务数据可以帮助合作社更好 地评估自身的经营状况,发现自身的 优势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 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规范会计核算
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方法、会计 科目设置、财务报表编制等, 有助于规范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保障成员权益
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定期 公布财务报表,披露财务状况 ,使成员了解合作社的运营情 况,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
权。
促进政策落实
通过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可 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 管,促进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 ,提高农业、农村的发展水平
。
财务会计制度的沿革与现状
沿革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会计制度随着合作社的发展而不断演变。早期阶段,合作社主要参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 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和规范化,国家逐步出台了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报表分析
通过对报表数据的比较和分析,评 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会计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会计档案的定义与范围
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包括凭证、账簿、报表和 其他相关资料。
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用。
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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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农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
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
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
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
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在1000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1000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3000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
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监事会在每月财务轧账前对财务
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好地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2016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内实施。
为做好《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制度》的重要意义
合作社是我国广大农民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新时期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施行,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法人地位。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合作社不同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其在服务对象、业务类型、盈余分配等方面有很多特殊性。
推动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要组织好各项资金活动,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准确记录和反映合作社生产运营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
认真执行《制度》既是准确把握合作社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切实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习贯彻《制度》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又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
要把学习贯彻《制度》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起来,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上下联动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
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的优势,逐步建立起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要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探索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
(二)运用多种手段,做好《制度》的宣传工作。
让更多的合作社会计人员及时熟悉掌握《制度》,尽快规范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各级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
积极利用媒体、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宣传学习活动。
要充分调动合作社会计人员学习《制度》的积极性,通过方便、通俗、易懂的方式,让他们切实学得会、记得注用得了《制度》,真正发挥《制度》在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制度》的培训工作。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财会人员队伍,是搞好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各级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共同组织做好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师资培训,逐步实现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培训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应尽可能给予经费支持,与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做好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制度》为契机,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展好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使财会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全面贯彻实施《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各级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作,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保证《制度》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确保合作社会计工作沿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分级负责,要发挥各自优势,重点帮助合作社尽快做好《制度》的衔接和启动工作,特别是指导新设合作社做好建账工作;要指导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成员账户管理,搞好财务核算,落实民-主管理,实行财务公开;要按照《制度》的规定指导合作社按期逐级报送相关会计报表,全面掌握合作社财务状况和发展水平。
在贯彻落实《制度》中,各级财政部门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保护农民利益,注意民-主决策和部门间相互配合。
要认真总结《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
及时反馈财政部和农业部。
随着合作社的逐渐发展成熟、业务不断丰富扩大,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明确,财政部将对《制度》适时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