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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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各规划分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和局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的开展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经研究,现将《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职工”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二日

抄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总支,局工会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职工”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市城乡规划局科室工作人员的文明程度和服

务质量,树立文明高效的机关科室形象,根据文明创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员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室和个人文明形象建设,认

真执行创建活动有关部署和要求,做好业务工作,美化办公环境,规范言行举止,提高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科室工作人员文明素质和服务质量,树立“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科室形象,做到政治方向坚定正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和谐融洽,努力建设风气一流、形象一流、业绩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科室,力争在市文明创建活动中当典型、做标兵。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自身学习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

2、积极参加全局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根据科室工作实际,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二)做好业务工作

4、完成好各自科室的本职工作;

5、完成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最新情况,为局领导班子决策提供依据;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文明办公

7、接待来客来访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起身、让座、泡茶、办事、送行或热情指点找人方向;

8、接打电话谦虚客气、简洁文明,传达领导指示快速准确,处置各类事项妥善及时;

9、仪表端庄大方,着装得体整洁,不染发、不留长发、怪发,工作时间不穿拖鞋、背心、短裤等;

10、科室成员紧密团结协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无推诿扯皮现象;

11、主动参加政府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各类扶贫助残、捐款捐物、植树造林、“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

12、热心为群众服务,主动为基层排忧解难,做到“三心”、“五不”,即“热心、耐心、细心”,“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不敷衍、不刁难”;

13、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14、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15、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不在会议期间使用通讯工具;

16、工作中不串岗、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17、不在工作时间和非节假日的中午饮酒,不在工作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

18、使用电话交流简洁明了,不得占用电话聊天;

19、不参与赌博、不搞不健康及纪律禁止的娱乐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20、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注意关灯、关窗、锁门、关闭电脑电源;

(五)创造良好环境。

21、办公桌椅、电脑桌、资料柜等设施定位摆放,整齐有序,办公桌桌面要保持整洁,报纸应整齐摆放;

22、文件或归档资料分门别类放置在文件柜内,标识清楚,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23、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墙面无乱钉乱挂、地面无痰迹垃圾、桌面无水渍灰尘、卫生设施及时清理。

四、文明科室标准

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有良好的精神面貌;钻研业务,服务优质,依章办事,有较强的工作效率;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科室卫生保持优良水平;科室负责人以身作则,工作积极努力,办事高效公正,在干部职工中有威望;廉洁勤政,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定贡献;科室成员中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文明职工标准

1、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政治、文化、业务素质;遵守社会公德和市民行为规范,

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家庭邻里和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卫生、绿化等公益劳动,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美观。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文明职工”:对不良风气和现象不能制止的;不服从领导分配,不完成工作任务的;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旷工,经常迟到早退的;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1、局每一名干部职工和职能科室均为评比对象,每年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评比。评比程序采取按条件自下而上的民主打分、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进行。

2、推荐名额。“文明科室”全局按20%比例产生1~2个;“文明职工”按每科室1个比例推荐。

3、“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推荐对象由局文明办审核,最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评比一年一次,不搞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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