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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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581-2009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T ××××—××××DB××/T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9-04-01实施2009-01-09发布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DB44/T 581-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ICS 65.020.20B 05备案号:24577-2009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及定义14 总则35 基本规定36 绿化种植工程47 大树移植工程8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8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1111 竣工验收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15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7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23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27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2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0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59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60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0.1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2.0.1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 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土球Soil 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0.10假植Plant for Casual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69页)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69页)

ICS 65.020.20DB44 B 05备案号:24577-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581-2009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2009-01-09发布2009-04-01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总则 (3)5 基本规定 (3)6 绿化种植工程 (4)7 大树移植工程 (8)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 (8)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 (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 (11)11 竣工验收 (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1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6)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 (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 (23)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 (27)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2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1)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 (60)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 (61)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00-(规范正文)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_DB44-

00-(规范正文)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_DB44-

581-2009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T ××××—××××DB××/T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9-04-01实施2009-01-09发布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DB44/T 581-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ICS 65.020.20B 05备案号:24577-2009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及定义14 总则35 基本规定36 绿化种植工程47 大树移植工程8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8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1111 竣工验收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15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7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23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27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2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40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59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60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三条绿化工程项目应满足相关规划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施工质量。

第六条绿化工程项目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文件,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材料的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使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期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加强与验收单位的沟通,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施工规范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场地平整工作,确保基础的稳固。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土方开挖及回填工作,确保土壤的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植被的配置工作,确保植物的生长。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灌溉及养护工作,确保植被的生长。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绿化配套设施的安装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清理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三章验收规范第十九条验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绿化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验收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验收单位应对绿化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期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验收单位应对绿化工程项目的成果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三条验收单位应做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及时反馈结果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二十四条验收单位应对绿化工程项目的后期养护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植被的生长。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范的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验收单位有权利处罚,直至责令停工。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城市管线设计施工与地下管线安全施工检修技术指导手册-编委会_管线设计_经营管理ICS 65.020.20 B 05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DB44/T 581-2009 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2009-01-09发布 2009-04-01实施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总则 (3)5 基本规定 (4)6 绿化种植工程 (4)7 大树移植工程 (8)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 (12)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 (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 (11)11 竣工验收 (19)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22)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5)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 (28)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 (32)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 (39)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41)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1)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 (60)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 (61)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精)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精)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行业标准,编号CJJ/T82-99,自l999年8月1日起施行)1 总则1.0.1 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 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 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 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 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 土球Soil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 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0.1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2.0.1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 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土球Soil 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0.10假植Plant for Casual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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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A.1绿化分部工程
A.1.1土方分项工程
A.1.1.1一般规定
A.1.1.1.1本条款(6.1)适用于绿化工程种植土覆盖前的土方工程、地形整理各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1.1.2在进行种植土覆盖前,应进行土方隐蔽工程验收。

A.1.1.2主控项目
A.1.1.2.1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有害成分,或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等,应进行客土更换。

特别是覆土50cm以内粒级为3cm以上的渣砾,土层100cm以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垃圾必须清除。

A.1.1.2.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沥青及有毒垃圾等含有有害成分的材料,不能用于种植区域的地形回填。

A.1.1.2.3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

A.1.2基础分项工程
A.1.2.1一般规定
A.1.2.1.1本条款(6.2)适用于绿化工程的种植土覆盖和地形整
理等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2.1.2在原有绿地上种植的,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部分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采取改良措施。

A.1.2.1.3在进行苗木栽植前,应进行相关隐蔽工程的验收。

A.1.2.2原材料
A.1.2.2.1主控项目种植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样作种植土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A.1.2.2.2一般项目绿地回填的种植土应无直径3cm
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2.3种植土回填
A.1.2.3.1主控项目
A.1.2.3.1.1严禁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A.1.2.3.1.2绿地有效土层必须满足园林植物生长的最低种植土层,土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cm。

A.1.2.4绿地地形整理主控项目为: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其平整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完成面无积水。

A.1.2.4.1一般项目
A.1.2.4.1.1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1.0cm。

A.1.2.4.1.2平整后绿地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3栽植分项工程
A.1.3.1一般规定
A.1.3.1.1苗木挖掘、包装应符合CJ/T24的规定。

A.1.3.1.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对棕榈科植物和要求全形态保留的植物要注意保护树冠,避免主干受损。

A.1.3.1.3植物种植之前,应进行种植槽、穴和有机肥的隐蔽验收。

A.1.3.1.4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查明地下管线和隐蔽物的埋设情况。

A.1.3.2原材料
A.1.3.2.1主控项目
A.1.3.2.1.1绿地播种用的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A.1.3.2.1.2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形态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A.1.3.2.1.2.1乔木胸径
的允许偏差为±0.5cm,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10cm。

A.1.3.2.1.2.2灌木冠幅的允许偏差为±5cm,树高的允许偏差为±5cm。

A.1.3.2.1.2.3到场苗木严禁带明显病虫害,不得受伤或土球松散。

A.1.3.2.1.3进场苗木应符合广州市地方规范
DB440100/T105。

A.1.3.2.1.4从境外或外地病源地引进的植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植物检疫的要求。

A.1.3.2.2一般项目种植前应对苗木进行修剪,剪除枯死枝、病虫枝及影响观瞻部分,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乔木类修剪应保持原有树形,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不得短截和抹头,尽量保持原有树形。

用做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A.1.3.3种植穴、槽的挖掘主控项目为:种植穴的直径与深度大小应符合设计要求,至少应比土球直径大20cm,树穴上下基本垂直,并按要求回填种植土及基肥,保证种植后的树窝大小一致。

A.1.3.3.1一般项目A
.1.3.3.1.1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A.1.3.3.1.2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cm至15cm 厚的沙砾或敷设渗水管,加设排水盲沟。

A.
1.3.4乔灌木与地被种植
A.1.3.4.1主控项目
A.1.3.4.1.1乔灌木与地被植物种植前应清除杂草,按设计要求添加基肥,基肥应为有机肥,并进行30cm深的翻土,使之与土壤充分混合。

A.1.3.4.1.2种植时苗木根部不能直接与肥料接触,在接触根部
的地方应铺放一层未拌肥的种植土,厚度大于5cm。

A.1.3.4.1.3种植苗木应拆除不易腐烂的包装物。

A.1.3.4.1.4乔、灌木栽植深度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并应保证定植后在土壤沉降后树根颈与地表面等高。

花卉、地被种植深度为原土球深度;完成面以不露出土球为准,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

个别快长、易生不定根的树种可较原种植线深5cm至10cm,竹类可比原种植线深5cm。

A.1.3.4.1.5规则式种植应保持对称均衡,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主干对齐,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A.1.3.4.1.6种植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

应将形态丰满的一面向外,按苗木高度、树干大小搭配均匀。

在苗圃修剪成型的绿篱,种植时应按造型拼栽,深浅一致。

A.1.3.4.1.7花卉、地被种植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A.1.3.4.1.8块状草皮铺种后,草块间隙不能大于1cm,完成面应有合理的排水坡度。

A.1.3.4.2一般项
目A.1.3.4.2.1苗木运到现场应及时栽植。

当日不能种植的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并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A.1.3.4.2.2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茎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吨的大型土球,应在外部套大绳操作。

A.1.3.4.2.3花卉、地被种植
A.1.3.4.2.3.1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A.1.3.4.2.3.2坡式种植,应由上而下种植。

A.1.3.4.2.3.3多品种混植时,应按先高后矮、先宿根后草花的顺序种植。

A.1.3.4.2.3.4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A.1.3.4.2.3.5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A.1.3.4.2.4假山或岩缝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掺入苔藓、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A.1.3.4.2.5树木种植后应将土球四周的松土分层填实,使种植土均匀、密实地分布在土球的周围。

A.1.3.4.2.6新植苗木应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种植后应在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开窝蓄水。

A.1.3.4.2.7种植苗木支撑物固定
A.1.3.4.2.7.1胸径20cm以下的行道树种植时应采用混凝土柱扶固,砼柱埋深应≥70cm,柱内侧间距应≥80cm。

A.1.3.4.2.7.2胸径20cm以上的行道树和其他乔木,种植后应采取适当扶固措施。

A.1.3.4.2.7.3攀缘植物种植后,应进行绑扎或牵引。

固定物禁用
易腐烂、外观差的材料。

A.1.3.5草坪播种
A.1.3.5.1主控项目
A.1.3.5.1.1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的类型。

A.1.3.5.1.2播种时应先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
平;如选用撒播,要均匀覆土0.3cm至0.5cm后轻压,然后喷水。

A.1.3.5.1.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cm 至10cm并保持湿润。

A.1.3.6水生植物种植
A.1.3.6.2一般项目水生植物种植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缸盆应牢固埋入水底泥中,防止浮起。

漂浮植物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A.1.4养护分项工程
A.1.4.1一般规定
A.1.4.1.1本条款(6.4)适用于城市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分项的施工和质量验收。

A.1.4.1.2养护分项应按养护计划落实有关措施,并做好记录。

A.1.4.2主控项目A.1.4.2.1植物应生长良好,符合植物生长规律。

花灌木和开花的地被植物着花及脚叶整齐,无脱落。

草坪生长正常,叶色青绿。

A.1.4.2.2植物成活率须达95%以上,绿地中无黄土裸露,草地覆盖率达95%以上。

A.1.4.2.3按设计要求或自然树形适度修剪,绿篱高度、宽度恰当,平整一致。

A.1.4.2.4植物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保持施工范围植物无明显病虫害。

A.1.4.2.5植物种植后应定期施肥,保持植物长势良好。

草坪外观平整,边缘清晰、顺滑,无积水现象。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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