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
股权激励—董事会决议范本

股权激励—董事会决议范本一、前言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中。
它通过给予员工股权或股票期权的方式,激励员工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董事会需要通过决议来确定具体的方案和执行细则。
本文将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二、决议正文董事会决议编号:【编号】决议日期:【日期】决议主题: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经讨论决定,制定并执行本股权激励计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和意义1.1 目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和留住优秀的员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能力。
通过给予员工股权或股票期权的方式,使其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1.2 意义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1)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留住核心员工,减少人才流失,保持组织的稳定性;(3)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4)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促进团队合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和范围2.1 对象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为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
具体对象名单将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共同确定,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
2.2 范围本股权激励计划涵盖以下方面:(1)股票期权:授予符合条件的员工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以便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票;(2)股份奖励:按照一定比例,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公司股份,作为激励和回报。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安排3.1 股票期权授予3.1.1 授予条件股票期权的授予将根据以下条件进行:(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2)员工在工作期间表现出色,取得显著业绩;(3)其他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条件。
3.1.2 授予数量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职位等级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将确定每位员工可获得的股票期权数量。
3.1.3 行权期限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将根据董事会的决定确定,并在授予时向员工明确告知。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是什么?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是什么?股权激励计划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力,通过赋予员工股票或股票期权等权益的一种激励方式。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是两个关键因素,它们决定了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以保隆科技等公司为例,详细探讨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与法律限制。
一、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行权条件是指员工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行使股票或股票期权等权益所需满足的一系列条件。
以下是常见的行权条件:1. 服务期限条件:员工需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如3年、5年等,才能行使股票或股票期权。
案例:保隆科技在其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需在公司连续服务满3年,方可行使股票期权。
2. 业绩考核条件:员工需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目标,如净利润增长、营业收入增长等。
案例: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要求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3. 个人表现条件:员工需在规定期限内表现出良好的个人业绩,如晋升、获得表彰等。
案例: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将激励对象的个人表现作为行权条件之一。
4. 公司上市条件:对于尚未上市的公司,员工需等待公司上市后才能行使股票或股票期权。
案例: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需在公司上市后才能行使股票期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法律限制法律限制是指股权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法律限制:1. 法律法规限制:股权激励计划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案例:保隆科技在其股权激励计划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关规定。
2.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激励计划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行权条件等有明确要求。
北斗星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对象名单 2010-11-0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对象名单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首次授予总量的比例(%)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万份)秦加法 副总经理、总工 17 7.04 5.1 胡刚 副总经理 15 6.21 4.5 段昭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6.21 4.5 黄治民 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15 6.21 4.5 王建茹(注)财务总监 6 2.48 1.8李军 总裁助理兼业务发展部经理刘孝丰 GNSS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产品业务部经理、产品业务部新业务部经理沈延鹏 GNSS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贾来国 GNSS事业部销售总监兼系统业务部新业务部、销售一部部门经理陈洪勋 GNSS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系统业务部管理部部门经理熊建明 GNSS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陈晓斌 北斗装备事业部副总工程师王忠军 北斗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 高培刚 北斗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张启锋 北斗装备事业部资深软件工程师崔红涛 市场部副经理张立滨 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曹雪勇 海南公司总工程师路海军 人力资源部经理173.5 71.84 52.05杨丽萍 GNSS事业部采购部经理郭飚 海南公司总经理刘明生 海南公司副总经理杨学兵 海南公司副总经理万峰 海南公司运营总监郝志东 GNSS事业部技术支持部经理邵博 GNSS事业部产品业务部新业务部副经理李智慧 GNSS事业部产品业务部销售部经理郭友同 GNSS事业部研发中心总体部经理原军锋 GNSS事业部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庄朝文 GNSS事业部系统业务部工程部经理王小明 GNSS事业部高级系统工程师徐刚 GNSS事业部工程部项目经理申红军 GNSS事业部研发中心硬件部经理张宪朴 北斗装备事业部系统研发部经理王晓晖 北斗装备事业部科技质量部经理第五亚洲 北斗装备事业部系统研发部高级方案工程师霍秀琴 北斗装备事业部综合管理部经理臧志刚 海南公司软件研发部副经理徐林浩 海南公司软件研发部副经理范秋燕 海南公司软件研发部系统分析员吴强海南公司终端生产与检测中心副经理段刚 GNSS事业部工程部项目经理陈永 财务部副经理 刘江华 财务部财务助理张密 海南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业务发展部经理王万伯 行政管理部经理 石小林 质量办公室主任毛刚 Sr. Staff Engineer& Sr.Manager黄磊 Staff Engineer高庆余 Sr. Staff Engineer邱剑宁 Staff Engineer总计 241.5 - 72.45 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王建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财务总监。
002151北斗星通: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监事会对《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利益共享及相应的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对《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管理方法的制定有利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对《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的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篇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5篇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篇1)标准的股票期权,即当业绩条件满足时,允许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期间内(可行权期间)以计划确定的价格(行权日)购买公司股票。
如果股价高涨,激励对象将获得巨大利益;同时对公司而言,激励对象行权也是一种定向增发,为公司筹得一定数量的资金。
2、提取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标准的股票期权行权时,激励对象一般都自筹资金认购股份,但是七匹狼却提取奖励基金,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资金来源之一。
七匹狼06年10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权700万份股票期权,在前三年(06—08年)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的情况下,根据净利润增长率,提取奖励基金。
激励基金提取额=当年净利润__(当年净利润-10%)__1/9,上限为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激励基金在年报决议公告后60日内发放至激励对象。
奖励基金的目的仅用于行权,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3、股票期权的特征同普通的期权一样,股票期权也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不购买公司的股票;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它的经营者的,也就是说,经营者在受聘期内按协议获得这一权利,而一种权利本身也就意味着一种“内在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表现为它的“期权价”;第2篇: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范文目前股权激励在国内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有理论上的探讨,而且许多高科技企业、民营企业和一些国有控股企业等都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甚至有不少企业把它当作搞活企业的“灵丹妙药”。
那么究竟如何认识股权激励,应该按照什么原则来设计股权激励不同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共同点和区别在哪里,其内在机制和适用条件是什么如何有效运用股权激励,防止走入股权激励的误区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股权激励的原理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
公司股权分红激励方案制度【超级完整版】

公司股权分红激励方案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 3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 - 5 -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 - 6 -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 - 7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 - 9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 12 -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 13 -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 16 - 第九章附则..................................................................................................................................... - 18 -附件一:绩效考核表 ....................................................................................................................... - 19 -附件二:面谈考核总结表............................................................................................................... - 24 - 附件三:自我评价表....................................................................................................................... - 25 - 附件四:公司入股员工花名册....................................................................................................... - 26 - 附件五:核心员工股权方案........................................................................................................... - 29 -附件六:公司内部股权认购协议书 ............................................................................................... - 33 -附件七:公司股权定价方法........................................................................................................... - 37 -第一章总则公司总部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内,是专业从事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位置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及系统集成,物联网RFID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北斗星通:关于控股股东提前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公告编号:2020-10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
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儒欣先生通知,获悉周儒欣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8月21日,周儒欣先生将其质押给国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13,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周儒欣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133,431,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6%(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后的股本计算)。
本次解除质押后,周儒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0。
三、备查文件
1、国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证明文件;
2、周儒欣先生出具的《解除质押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1-5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附件四-授予通知书(含奖励协议)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_______先生/女士:经【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定,您已正式获准成为《【XX】公司XX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公司拟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您通过【持股平台名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股权利益的权利(“激励股权”),激励股权的性质为【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份/股票增值权】。
您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上限数量所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上限数量”),相关股权的授予价格为__ _元/注册资本;如您全部认购,所需缴付的出资总计__________元。
在上限数量范围内,您有权全部认购或部分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拟授予您的激励股权。
此外,公司为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请参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公司财务部(联系人XXX)。
请注意,您的激励股权收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条款及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不时更新的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则的约束,并需遵守附件所列各项约束。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人签名后的《授予通知书》和《参与确认书》原件亲自提交(外地员工以邮寄的形式)至公司人力行政部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处,并于授予截止日前将相关拟认购股权的对应出资款通过您本人的账户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以及出资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请您于汇款日当天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财务部_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
同时,财务部将在收到以上股权出资款后第一时间通知告知您本人,并在1个月内向您本人开出收据。
如公司财务部在约定时间前未收到您的出资款,将视为您已经放弃本次获授相应股权的权利。
感谢您对公司所做的贡献!期望您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功!通知人(盖章):【XX】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通知人(签名): 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通知书需严格保密,被通知人签名确认后,由公司负责收回。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北京BDX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二0xx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 (2)第二条绩效管理的定义 (2)第三条绩效管理的原则 (2)第四条实施绩效管理的意义 (2)第五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与管理机构 (3)第六条被考核者 (3)第七条考核者 (3)第八条绩效考核周期 (4)第二章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5)第九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构成 (5)第十条关键业绩指标(KPI) (5)第十一条工作任务指标 (5)第十二条能力指标 (6)第十三条态度指标 (6)第三章绩效管理实施 (7)第十四条年度KPI和工作任务指标的制定 (7)第十五条季度绩效管理的实施 (7)第十六条年度绩效管理的实施 (7)第十七条KPI和工作任务指标的动态调整 (8)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计算和应用 (9)第十八条季度(项目期间)考核得分的计算 (9)第十九条年度考核得分的计算 (9)第二十条考核等级及考核系数的确定 (9)第二十一条季度/项目期间考核结果应用 (10)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应用于年度绩效年薪/年度效益奖金 (10)第二十三条年度考核结果应用于中长期激励 (11)第二十四条年度考核结果的其他应用 (11)第五章考核结果的申诉 (12)第二十五条申诉条件 (12)第二十六条申诉处理 (12)第六章绩效考核资料的使用与保存 (13)第二十七条绩效管理资料保存格式 (13)第二十八条绩效管理资料保存方法 (13)第二十九条绩效管理资料查阅权限 (13)第七章附则 (15)第三十条解释修订权 (15)第三十一条执行办法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制定目的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北京BDX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DX通”或“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统一和规范地推行绩效管理工作,帮助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和自身素质,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绩效管理的定义绩效管理是指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通过管理人员和其下属保持持续和有效的沟通,经过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反馈四个环节的不断循环,不断地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提高整个企业绩效的管理过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7 日 生成
1 / 19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 数量的 54.3%。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2 个。 近 1 年(2022-02~2023-02):
通导设备更新配备采购
业局
1457.9 499.3 237.4 237.4 112.1
TOP7
自动驾驶传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 寒武纪行歌(南京)
公告
科技有限公司
105.4
TOP8
融合定位真值系统能力建设投资项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
目
有限公司
99.7
TOP9 高精度组合导航系统(三次)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2~2023-02):
中标项目数(个)
46
同比增长:17.9%
中标率
92.0%
同比增长:-8.0%
中标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942.5
同比增长:146.2%
平均下浮率
3.9%
同比增长:-39.1%
注:平均下浮率是指,项目下浮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下浮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4.0
公告
4 GNSS 板卡采购
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 表研究所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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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证券代码:00215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改稿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七月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本次全部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97.7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份数量为497.7万股,占北斗星通现股本总额9095万股的5.472%。
首次授予268万份股票期权,占北斗星通现股本总额的2.947%;剩余229.7万份股票期权,占北斗星通现股本总额的2.526%,其中预留股票期权49.7万份,占本计划497.7万份的9.99%;剩余229.7万份股票期权将不超过2次授予完毕,每次授予数量不超过229.7万份,由董事会按照规定确定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等,并披露该次授予的摘要情况。
各次授予间隔不少于1年。
3、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北斗星通股票。
4、本计划首次授予268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37元。
剩余229.7万份股票期权在每次董事会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规定确定该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5、本计划有效期为8年。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一年,自授予日起4年内有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其相应的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下述三个行权期内可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首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30%;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首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30%;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首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40%。
(2)以后各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不少于一年,自授予日起5年内有效,但不应超过本计划的有效期。
以后各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其相应的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在下述三个行权期内可对该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 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该次等待期期满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次等待期期满后的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该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30%;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该次等待期期满后的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次等待期结束后的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该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30%;第三个行权期为自该次等待期期满后的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次等待期结束后的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数量额度不超过该次获授期权数量总额的40%。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上述各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在各相应行权期结束之后予以注销。
6、本计划的行权条件z公司业绩目标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业绩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年度业绩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
(1)各行权期首个交易日的上一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2)各行权期首个交易日的上一年度,以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相对于2007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下表各个年度所对应的百分比:年 度 2009年 2010年2011年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相对于2007年净利40% 60% 80% 110% 140% 170% 200% 润增长率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时各年度相应的期权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对应产生的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资产和净利润净增加额的计算。
若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全体激励对象相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予以注销。
z个人绩效考核目标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首个交易日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必须达标。
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没有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予以注销。
7、本计划有效期内,北斗星通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行权价格也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北斗星通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30日内,未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未实施完毕的情形。
北斗星通承诺自公司披露本计划起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30 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9、北斗星通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或计提奖励基金。
10、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北斗星通股东大会批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计划进行备案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将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1、本计划被审议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计划在中国证监会备案过程中,若公司拟修改激励方式或权益价格,应由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撤销本计划的决议,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本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的申请。
本计划若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撤销本计划的决议,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不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目 录一、释义 (7)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8)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四、本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9)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0)六、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及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11)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4)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5)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十、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0)十二、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1)十三、本计划的变更、终止、撤销 (23)十四、其他 (24)一、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北斗星通、本公司、公司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以北斗星通股票为标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北斗星通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激励范围 指 本计划中获得股票期权的北斗星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授予日 指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北斗星通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南北斗星通 指 海南北斗星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元 指 人民币元。
二、本计划的目的2006年中国对外公布将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这为我国卫星导航定位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发展机遇,这也是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方向。
2007年8月,北斗星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成为国内首家专业从事卫星导航定位的上市公司。
为紧紧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大家共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逐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成为中国卫星导航定位产业的龙头企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了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相关员工包括公司部分部门负责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经营骨干人员。
所有被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相关员工,其中首次授予对象共计55人。
(1)以上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职工作并领取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过公司监事会核查予以最终确认。
(2)以上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